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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指纹锁
首页 > 论文问答 > 兰州文理学院论文格式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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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le87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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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文理学院论文查重率<10%最好的。一、本科毕业论文1、查重率_30%,毕业论文合格,可以申请毕业论文答辩;2、查重率<10%,可以申请评定校级优秀论文;3、查重率<15%,可以申请评定院级优秀论文;4、30%5、查重率_50%,查重检测不合格,由学校组织专家对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的评定,若认定存在严重抄袭行为,则取消答辩资格。二、硕士学位论文1、查重率<10%~15%,学位论文合格,直接送审或答辩;2、15%_查重率_30%,去导师处填写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重新检测申请表,申请进行论文修改,时间不超过两天,再检测合格后可参与答辩;3、查重率>30%,学位评定小组将结合核心章节的重复率等因素来确定论文学术不端行为的类型和性质,必须认真修改论文并延期半年才能填写重新检测申请表,查重通过后申请答辩,严重的直接取消答辩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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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各界及各位考生:为了响应甘肃文化大省、戏曲大省建设号召,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办发〔2015〕52号)文件精神,突出兰州文理学院“文化、传媒、旅游、艺术”四大办学方向,发挥学校戏曲专业特色优势,经教育部批准,兰州文理学院拟于2020年招生表演(秦腔/陇剧方向)本科专业60名。根据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0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的通知》精神,鉴于表演专业(秦腔/陇剧方向)考试的特殊性,经兰州文理学院上报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学校2020年表演(秦腔/陇剧方向)本科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纳入甘肃省2020年艺术类校考招生考试范畴,由兰州文理学院单独组织。兰州文理学院对此高度重视,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监督此次招考工作。此次考试属于国家级高考,责任重,影响大。学校欢迎社会各界考生报考并根据招生简章和考试大纲(附后)积极备考。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代理或操作招生。凡宣称“找熟人”、“托关系”、“走后门”操作考试成绩的宣传纯属人,提醒各位考生千万不要上当。对无中生有、招摇撞的机构或个人一经查实,追加相关纪律和法律责任。特此公告!兰州文理学院2020年1月17日附件:《兰州文理学院2020年表演(秦腔/陇剧方向)招生简章暨考试大纲》兰州文理学院表演(秦腔/陇剧方向)本科专业招生简章暨考试大纲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2020年兰州文理学院表演(秦腔/陇剧方向)本科专业面向甘肃省计划招生60名,其中戏曲表演类40名,戏曲音乐演奏/伴奏类20名(主要包括秦腔、陇剧文武场面各种乐器及打击乐。具体为:板胡、二胡、扬琴、琵琶、古筝、三弦、笙、大提琴、倍大提琴、唢呐、笛子、陇胡、月琴、柳琴、阮、电子琴、合成器等)。注:招生计划如与正式公布的有出入,以正式公布的计划为准。本专业均为文理兼收,学制四年。 二、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我校2020年表演(秦腔/陇剧方向)本科专业采用校考方式。报名时间:2020年1月20日至考试前5天。考试时间:2020年2月23日报名方式:登陆甘肃省体艺类专业招考智慧平台()报名。考试地点:兰州文理学院三、考试内容考试内容从形式上主要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一)、笔试戏曲表演类笔试:《戏曲常识与艺术概论常识》(50分)。主要内容为:戏曲常识、中国戏曲史常识、甘肃戏曲史及秦腔/陇剧代表剧目知识、戏曲表演程式与规范常识、戏曲艺术与审美常识、戏曲服装常识、戏曲行业与专业的自我认识、秦腔/陇剧经典剧目简评等。戏曲音乐演奏与伴奏类笔试:《乐理与音乐素质》(50分)。主要内容为:音乐基本理论(音程、和弦、节奏、记谱法为主)、 简谱记谱(以秦腔/陇剧音乐为主)、戏曲锣鼓经与打击乐节奏记录注:笔试采取集中统一方式进行。考试用纸、笔、橡皮等常规用具由学校统一提供。(二)、面试 戏曲表演类面试(总分250分): (1) 腿功(翻身、平转、飞脚、旋子、软开度);武功(前桥、后桥、虎跳)(50分);(2) 身段:(走边、趟马、起霸);把子(小快枪、个人技巧等)(50分);(3) 剧目片段( 100分) : 秦腔/陇剧剧目片段(可以彩妆、有其他配戏人员)。主要测试考生在剧目上的表演技巧、人物把握、舞台艺术表现力等。考试用服装、道具及伴奏音乐由考生自备。(4) 特长加试(50分)。加试与专业主考内容以外的艺术特长。内容形式不限,时长在5分钟之内。 戏曲音乐演奏与伴奏类面试(总分250分):(1) 乐器(含戏曲打击乐)基本能力 (练习曲) 测试 (50分);(2) 现场抽签视奏秦腔/陇剧唱腔、板式乐谱演奏(50分);(3) 自选秦腔/陇剧剧目音乐唱腔/片段演奏(含戏曲打击乐) 10分钟以内。可以带伴奏音乐。(考试用乐器由考生自备)(100分);(4) 特长加试:加试与专业主考内容以外的艺术特长。形式内容不限,时长在5分钟之内(50分)。四、收费标准学费标准:学费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具体以《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年度计划及收费标准为准》。考试费用:根据甘发改收费【2010】1915号文件,艺术类各专业考试报名费为180元/人。五、成绩构成与录取原则定本次考试专业课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人数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总数不超过我校招生计划总数的4倍。六、录取原则本专业录取成绩由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两部分组成,文化课达到甘肃省考试院划定的最低控制线,在合格考生中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取满为止。新生入校后进行专业条件复查,如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以及体检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七、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兰州文理学院艺术职业学院(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北面滩400号)邮 编:730000 招生咨询电话:0931-8321611 李老师:18919833989监督投诉电话:0931-8685184 兰州文理学院纪检监察室兰州文理学院艺术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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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文理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为规范招生工作,保证兰州文理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规定,结合兰州文理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兰州文理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第二条 兰州文理学院招生工作全面贯彻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选拔,对考生的德智体美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二章 学校概要第三条 学校名称:兰州文理学院第四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五条 办学层次:本科第六条 学校代码:11562第七条 主管机构:甘肃省教育厅第八条 学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北路400号第三章 招生机构第九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第十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作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普通本、专科的招生工作和日常工作。学校纪委(监察处)监督整个招生过程,确保学校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第十一条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学校的分省来源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学校面向甘肃、河北、内蒙古、河南、山东、山西、四川、陕西、青海、宁夏、新疆、安徽、重庆、江苏、西藏、湖北等 16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详细计划人数见公布的兰州文理学院2020年招生计划。第十二条 收费标准:根据甘肃省发改委统一核定的收费标准,学生入学时应缴纳学费、住宿费。本科学费标准:文科类专业3800元/学年;理科类专业4300元/学年;工科类专业47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6500元/学年。专科学费标准:文科类专业3700元/学年;理科类专业3900元/学年;外语类专业4200元/学年;工科类专业43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5200元/学年。住宿费:700-900元/学年,学校统一安排住宿后按相应标准收取。若甘肃省物价部门变更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三条 学校整个录取工作在各招生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院的监督下,依据教育部当年颁布的《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及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第十四条 学校根据各省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和调档分数线。录取时,学校将根据生源状况和生源质量在相应省份适量调整招生计划。第十五条 学校鼓励考生报考第一志愿,且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第十六条 对加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我校执行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加分成绩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分配。第十七条 学校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于进档考生,不设置专业级差,专业志愿分配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总分、语文、数学成绩依次排序确定)。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中职对口招生专业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文化综合素质测试、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依次排序确定。第十八条 学校招生各专业外语语种要求均为英语。除特殊说明外,无单科成绩限制。第十九条 学校体育、艺术类各专业文理兼收,设计和美术学类(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音乐表演(声乐方向、器乐方向)、舞蹈表演、戏剧影视文学、播音与主持艺术、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各本科专业均使用甘肃省统考成绩且该批次(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投档规则将按照甘肃省统一投档规则执行,学校负责审核录取。表演(秦腔/陇剧)专业使用我校校考成绩,录取成绩由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两部分组成,文化课达到甘肃省考试院划定的最低控制线,在合格考生中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取满为止。第二十条 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或批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或批次,若平行志愿投档生源不足,我校招生计划调整将按照教育部和相关省级招生部门的招生计划管理规定执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考生须符合专业(专业组)设定的选考科目要求,其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将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和依据。第二十一条 录取全过程实行远程录取管理模式,各环节如提档、阅档、退档、审核等均按照各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执行,录取结果将按规定及时在有关媒体和我校网站上公布。第二十二条 学校各专业招生不限制男女生比例。第二十三条 学校对考生体检要求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第二十四条 学校2020年面向甘肃省投放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省列精准扶贫专项计划、省列革命老区专项计划、少数民族紧缺人才培养专项计划和中职对口招生计划,具体政策按照国家和甘肃省有关文件执行。第二十五条 学校面向甘肃省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班,具体政策按照甘肃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第六章 其他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进行体检、专业条件复查、报考条件复查及考生档案复查,如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以及体检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第二十七条 为体现因材施教原则,充分发展学生专业特长,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提高学生培养质量,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在校期间有一次申请转换专业的机会,具体细则按照《兰州文理学院本(专)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执行。第二十八条 学校有完善的奖、助学金体系,奖励品学兼优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及勤工助学将按照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及学校相关工作制度执行。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录取入学新生,在报到时开辟“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第二十九条 兰州文理学院官网:兰州文理学院招生信息网:咨询电话:(0931) 8685536(兼传真) 邮编:730000第三十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或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兰州文理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由兰州文理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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