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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警察学院学报投稿要求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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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警察学院学报投稿要求高吗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是经贵州省委、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和公安部备案,由贵州省公安厅和教育厅共同管理的全日制公安司法类大专院校,是贵州省培养造就公安司法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 学院创建于1950年,始称“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安干部学校”。1954年,西南人民革命大学贵阳分校并入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安干部学校,更名为贵州省行政干部学校。1955年—1957年,贵州省行政干部学校分为贵州省公安学校和贵州省政法干部学校,1957年—1975年两校合并,校名先后为贵州省政法干部学校、贵州政法学院及贵州省政法干部学校。1975年—1980年更名为贵州省公安干部学校。1980年—1985年,学校又分为贵州省公安干部学校(同时成立贵州省人民警察学校)和贵州省政法干部学校(同时成立司法中专部)。1985年两校分别升格为贵州省公安干部学院和贵州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两院同时在1997年贵州省成人高校办学水平评估中被评为甲级(A等)学校。2000年,两院再度合并,成立贵州警官职业学院。2009年,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在保留贵州警官职业学院的基础上,又赋予了“贵州省人民警察培训学院”和“贵州省公安厅警察训练总队”的新使命、新任务。 建校以来,经过历届领导班子和教职工的不断探索和辛勤耕耘,学院目前已形成多层次、多形式的办学格局,共举办有普通专科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成人专科教育以及中等专科教育等,并先后与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央电视大学和西南师范大学等本科院校联办成人本科教育和硕士研究生课程教育,为省内外公、检、法、司机关,法律服务机构和企事业单位输送了数万名毕业生。在举办学历教育的同时,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学院先后建立了贵州省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培训中心,积极开展对省内公、检、法、司及其它部门的在职干部的培训。 学院现有在职教职工462人,其中专任教师346人,专任教师中有正高职称22人,副高职称106人,已取得博士学位的5人,取得硕士学位的84人。学院还先后聘请了18名省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作为学院的兼职教授,聘请了64名省内公安司法部门的业务骨干担任兼职教官。 学院设有经贵州省司法厅批准建立的全省唯一具有司法鉴定权的“贵州警官职业学院爆炸物品司法鉴定所”和经贵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建立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设有“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公安司法教育研究所”、“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刑事学研究所”等科研机构,并发起或参与成立了“中国犯罪学研究会未成年人法制教育专业委员会”、“全国公安、武警院校写作研究会”、“贵州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贵州省警察学会公安基础理论专业委员会”、“贵州省法学会法理宪法学研究会”、“贵州省民法、经济法学研究会”等学术团体。2001年-2009年,学院教师共出版专著、教材235部,发表科研论文2996篇,获省(部)、厅级科研立项课题69个,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及省公安厅科技强警奖共75项,获国家专利5项。35位教师被省内外普通高校、科研机构、学术团体聘为兼职教授、硕士生导师、专家、研究员或担任学会会长等职务。学院学报作为反映教师进行科研活动的载体,被评为全国、全省优秀社科学报和全国高职成高学报核心期刊、十佳期刊,其刊载的论文多次被国家重要二次文献转载。 学院现有刑事技术系、侦查系、治安系、警体部、公安管理系、法律一系、法律二系、基础部、理论部、计算机科学系、实验中心、成人教学部、培训部和驾驶培训学校等教学部门。经多年打造,形成了治安管理、刑事法学、特警、刑事技术等一批特色专业及特色学科。为强化教学的实践性环节,学院还在全省范围内建立了27个教学实习实验基地。 学院占地面积788亩,校舍面积5182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09万元,图书馆藏书63万册、电子图书6044GB。目前,学院拥有先进的室内射击馆、图书馆、实验楼、多媒体教室、语音室及校园网络系统,随着模拟实战大楼的兴建,一个现代化的公安司法高等院校已初具规模。 学院的今天,离不开各级领导和几代师生的共同努力。建院以来,公安部、高检、高法、司法部及省内各有关部门的领导始终对学院给予了热情的关怀和巨大的支持,一代代师生为学院的发展艰苦创业、奋力拼搏,他们的业绩将永载学院的史册,并将激励后来者不断开拓进取,创造学院更加美好的明天。满意请采纳。

1、1996年5月,“浅析我国行政处罚法中的听证程序”,《行政法制》,独撰2、1996年12月,“刑事技术的发展与展望”,《湖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独撰3、1997年4月,“公安行政处罚的缺陷及其调控”,《犯罪对策研究》,第二作者4、1997年6月,“浅析毒品犯罪”,《行政法制》,第二作者5、1999年6月,“刑事侦查的一个全新领域”,《湖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独撰6、2000年12月,“从沉默权看刑侦工作中几个理念的转变”,《侦查理论与实务研究》(第1届中西南地区侦查研讨会文集),独撰7、2001年1月,“有组织犯罪的发展及其侦查策略研究”,《现代侦查研究》(第2届中西南地区侦查研讨会文集),独撰8、2002年6月,“论入世后我国刑侦工作的发展趋势”,《湖北警官学院学报》,独撰9、2002年9月,“从侦查人员的证据意识看刑事办案质量的提高”,《侦查论坛》(第一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独撰10、2002年12月,“公安警察院校课程质量与公安大学生人文素质培养简论”,《公安警察院校大学生综合素质研究》,武汉出版社,独撰11、2002年12月,“中外警察教育培训体系对比研究”,《WTO与公安行政管理方略研究》,中国地质大学出版社,独撰12、2002年12月,“刑事诉讼法学与刑事侦查学的比较教学研究”,《公安教育》,第二作者13、2003年10月,“论企业合并中的反垄断问题”,《黑龙江对外经贸》,独撰14、2004年4月,“刑事警察出庭作证的可行性研究”,《侦查理论与实践》(北京市第七届侦查学会年会文集), 独撰——本文荣获该研讨会优秀论文二等奖15、2004年4月,“对‘点警制’的回顾与理性思考”,《贵州工业大学学报》,第一作者16、2004年4月,“论中国古代刑事诉讼中对女性的特殊保护”,《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独撰17、2004年4月,“侦查人员‘口供情结’反思”,《湖北警官学院学报》,独撰18、2004年5月,“从一起存疑不起诉案件看基层刑事办案质量的现状”,《诉讼法判解》(第一卷),中国检察出版社2004年6月,独撰19、2004年6月,“借鉴国外警察教育体系 完善我国公安法学教育”,《走向现代公安法学教育之路》(中国首届公安法学教育研讨会文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独撰20、2004年10月,“论程序分流制度在侦查中的构建”,《贵州警院学报》,独撰21、2004年10月,“刑事执法中的若干热点问题评析”,《侦查学论丛(第五卷)》(第5届中西南地区侦查研讨会论文集),独撰——本文荣获该研讨会优秀论文二等奖22、2004年10月,“浅析刑警出庭作证”,《法商研究》(2004专号),独撰23、2004年10月,“侦查学与相关学科比较教学研究”,《中外学术导刊》,独撰24、2005年1月,“刑事侦查中的程序分流制度研究”,《政法学刊》,独撰25、2004年12月,“刑事警察出庭作证的可行性研究”,《辽宁警专学报》,独撰26、2005年5月,“刑讯逼供举证责任倒置之驳论”,《中南民族大学学报》(增刊)(民族类核心期刊),独撰27、2005年9月,“侦查行为可诉性机制研究”,《诉讼理论与实践》,中国方正出版社2005年版,7-80107-803-9,独撰28、2005年10月,“论侦查与新闻自由”,《侦查论丛》(第六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独撰29、2005年11月,“论“控制下交付”在反腐败案件中的应用”,《《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与我国刑事诉讼法修改》,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独撰30、2005年10月,“无名尸体案件的特点及侦查方法”,《湖北警官学院学报》,1673-2391、42-1743/D,独撰31、2006年4月,“权力制约与监督法律制度研究”,《湖北经济学院学报》,1671-0975、42-1563/F,第一作者32、2006年4月,“三队一室警务模式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江西公专学报》,独撰33、2006年4月,“三国时期曹魏、东吴的秘密警察”,《警史钩沉》(内刊),独撰34、2006年7月,“三队一室警务模式的价值评析”,《江汉论坛》,1003-854X、42-1018/C,独撰35、2006年7月,“浅析我国公安机关的新闻发言人制度”,《中南民族大学学报》(增刊),1672-433X、42-1704/C,独撰36、2006年7月,“论侦查程序中的侦辩平衡关系”,《侦查学论丛》(第七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6年7月,7-81109-440-1/D419,独撰37、2006年8月,“明朝特别警察制度——厂卫的研究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1673-2931、42-1743/D,独撰38、2006年11月,“人文视角下公安机关新闻发言人制度研究”,《公安教育的人文视域》,武汉出版社2006年11月,7-5430-3568-5,独撰39、2006年12月,“城市自杀秀中的警察角色定位研究”,《构建和谐社会与城市纠纷解决机制》[全国副省级城市法学会第18次年会论文汇编(内刊)](二等奖),第二作者40、2007年第2期,“我国警察权力与权威关系之探究”,《 政治与法律 》(法律类核心期刊),P133-P137,ISSN1005-9512,CN31-1106/D,第二作者41、2007年第3期,“我国警察执法权威消减之困境与出路”,《 四川文理学院学报》,ISSN1008-4886,CN51-1533/G4,独撰42、2007年第4期,“论双语教学在公安专业课的应用”,《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ISSN1008-7427,CN42-1556/G4,独撰43、2007年7月,“我国秘密侦查的法律规制问题研究”,《中南民族大学学报》(增刊),ISSN1672-433X、CN42-1704/C,独撰44、2007年公安教育专辑,“CSI效应的争议及对侦查教学的影响研究”,《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ISSN1008-7575,CN42-1283/D,独撰45、2007年八月中旬刊,“商业监视系统的程序法视角研究”,《商场现代化》,核心期刊,ISSN1006-3102、CN11-3518/TS,独撰46、2007年第11期(中旬刊),“股市带头大哥案件的定罪问题研究”,《法制与社会》,ISSN1009-0592、CN53-1095/D,独撰47、2008年第6期,“抗震救灾中的警务临战处置研究”,载于《湖北警官学院学报》,ISSN1673-2931,CN42-1743/D,独撰48、2009年第2期,Comparison on Police Education between Chinese and Britain,载于Asian Social Science,ISSN1911-2017,February 2009,独撰作家

广东警官学院是国家二本大学。广东警官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公安本科院校,也是公安部警务实战训练基地和外警培训基地。地处于广东省广州市,共建有嘉禾和滨江两个校区,开设了12个本科专业,其中公安专业有8个。

贵州警察学院学报投稿经验要求高吗

①男生身高不低于68米,体重不轻于50公斤;女生身高不低于58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身体匀称; ②左右眼裸视不低于6(4),无色盲、色弱; ③两耳无重听;无口吃;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无罗圈腿,无严重平跖足(平板脚板),无纹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 ④无传染病,肝功化验指标必须在正常范围内,无甲肝、乙肝、澳抗阳性。 学生入校后着人民警察服装,实行警务化管理。取得毕业资格,参加公务员考试合格后,经学院推荐,由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国家安全、海关等部门选择录用。 2006年招生专业设置侦查学(刑事侦查方向、治安管理方向、涉外警务方向);经济犯罪侦查;禁毒学;刑事科学技术(痕迹检验方向、文件检验方向、公安图像技术方向、法化学方向);法医学;信息安全;警犬技术。 2006年招生范围面向全国招生。 2006年最低录取分数线北京:理科426;上海:理科427;江苏:理科509;广东:理科590;河南:理科531;四川:理科481;天津:理科457、文科465 河北:理科529、文科526;山西:理科514、文科508;内蒙古:理科481、文科488;辽宁:理科495、文科535;吉林:理科469、文科461;安徽:理科491、文科523;福建:理科514、文科504;江西:理科519、文科495;山东:理科562、文科542;湖北:理科528、文科526;湖南:理科514、文科530;广西:理科557、文科611;海南:理科538、文科566;贵州:理科411、文科474;云南:理科402、文科466;西藏:理科248、文科468;重庆:理科470、文科565;陕西:理科435、文科478;甘肃:理科458、文科514;宁夏:理科419、文科458;浙江:理科531、文科544;新疆:理科326、文科491;黑龙江:理科495、文科506;青海:理科311刑事科学技术(痕迹检验方向、文件检验方向、公安图像技术方向、法化学方向)专业较好。

广东警官学院是国家二本大学。广东警官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公安本科院校,也是公安部警务实战训练基地和外警培训基地。地处于广东省广州市,共建有嘉禾和滨江两个校区,开设了12个本科专业,其中公安专业有8个。

当然是我们沈阳的中国刑警学院了!高分的话还可以考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我是辽宁人我知道的还有比较好的就是辽宁警官高等专科学校简称辽警也要叫他大连警官的,中国刑警学院隶属与公安部,我也警校的但没有他们的好,像我的就隶属于省公安厅!跟你说实话不论哪个专业不论你学的好不好,要想吃警察这碗饭你没钱没人真不行!!如果在这方面有关系的话可以考虑一下,像我身边全是警察亲戚朋友同学。关于这些对学生的要求你可以去他们的网站看看!这里有他们的招生简章!中国刑警学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辽宁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希望我能帮到你!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是经贵州省委、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和公安部备案,由贵州省公安厅和教育厅共同管理的全日制公安司法类大专院校,是贵州省培养造就公安司法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 学院创建于1950年,始称“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安干部学校”。1954年,西南人民革命大学贵阳分校并入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安干部学校,更名为贵州省行政干部学校。1955年—1957年,贵州省行政干部学校分为贵州省公安学校和贵州省政法干部学校,1957年—1975年两校合并,校名先后为贵州省政法干部学校、贵州政法学院及贵州省政法干部学校。1975年—1980年更名为贵州省公安干部学校。1980年—1985年,学校又分为贵州省公安干部学校(同时成立贵州省人民警察学校)和贵州省政法干部学校(同时成立司法中专部)。1985年两校分别升格为贵州省公安干部学院和贵州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两院同时在1997年贵州省成人高校办学水平评估中被评为甲级(A等)学校。2000年,两院再度合并,成立贵州警官职业学院。2009年,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在保留贵州警官职业学院的基础上,又赋予了“贵州省人民警察培训学院”和“贵州省公安厅警察训练总队”的新使命、新任务。 建校以来,经过历届领导班子和教职工的不断探索和辛勤耕耘,学院目前已形成多层次、多形式的办学格局,共举办有普通专科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成人专科教育以及中等专科教育等,并先后与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央电视大学和西南师范大学等本科院校联办成人本科教育和硕士研究生课程教育,为省内外公、检、法、司机关,法律服务机构和企事业单位输送了数万名毕业生。在举办学历教育的同时,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学院先后建立了贵州省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培训中心,积极开展对省内公、检、法、司及其它部门的在职干部的培训。 学院现有在职教职工462人,其中专任教师346人,专任教师中有正高职称22人,副高职称106人,已取得博士学位的5人,取得硕士学位的84人。学院还先后聘请了18名省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作为学院的兼职教授,聘请了64名省内公安司法部门的业务骨干担任兼职教官。 学院设有经贵州省司法厅批准建立的全省唯一具有司法鉴定权的“贵州警官职业学院爆炸物品司法鉴定所”和经贵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建立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设有“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公安司法教育研究所”、“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刑事学研究所”等科研机构,并发起或参与成立了“中国犯罪学研究会未成年人法制教育专业委员会”、“全国公安、武警院校写作研究会”、“贵州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贵州省警察学会公安基础理论专业委员会”、“贵州省法学会法理宪法学研究会”、“贵州省民法、经济法学研究会”等学术团体。2001年-2009年,学院教师共出版专著、教材235部,发表科研论文2996篇,获省(部)、厅级科研立项课题69个,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及省公安厅科技强警奖共75项,获国家专利5项。35位教师被省内外普通高校、科研机构、学术团体聘为兼职教授、硕士生导师、专家、研究员或担任学会会长等职务。学院学报作为反映教师进行科研活动的载体,被评为全国、全省优秀社科学报和全国高职成高学报核心期刊、十佳期刊,其刊载的论文多次被国家重要二次文献转载。 学院现有刑事技术系、侦查系、治安系、警体部、公安管理系、法律一系、法律二系、基础部、理论部、计算机科学系、实验中心、成人教学部、培训部和驾驶培训学校等教学部门。经多年打造,形成了治安管理、刑事法学、特警、刑事技术等一批特色专业及特色学科。为强化教学的实践性环节,学院还在全省范围内建立了27个教学实习实验基地。 学院占地面积788亩,校舍面积5182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09万元,图书馆藏书63万册、电子图书6044GB。目前,学院拥有先进的室内射击馆、图书馆、实验楼、多媒体教室、语音室及校园网络系统,随着模拟实战大楼的兴建,一个现代化的公安司法高等院校已初具规模。 学院的今天,离不开各级领导和几代师生的共同努力。建院以来,公安部、高检、高法、司法部及省内各有关部门的领导始终对学院给予了热情的关怀和巨大的支持,一代代师生为学院的发展艰苦创业、奋力拼搏,他们的业绩将永载学院的史册,并将激励后来者不断开拓进取,创造学院更加美好的明天。满意请采纳。

贵州警察学院学报规范要求高吗

(一)招生对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中专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未婚,年龄在二十二周岁以下。(二) 身体条件除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中专学校招生的体检标准外,要求左右眼裸眼视力8以上(含8),男生身高不低于68米,体重不轻于50公斤;女生身高不低于60米,体重不轻于45公斤;体形匀称,体重与身高比例应在[(身高cm-105)×(1±20%)]范围内;无色盲、色弱;五官端正,皮肤外表特别是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疤麻、对眼、斜眼、斜肩、斜颈、鸡胸等),无纹身;嗅觉不迟钝,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足,无断、缺手指或多指及其他残疾。肝功能检查正常。面试时,考生要进行体能测试并达到合格标准(标准附后)。(三)政治条件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强,志愿并适合从事公安工作,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的政治历史清楚,现实表现较好。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政审不合格:(1)考生本人政治思想落后,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行;有流氓、偷窃、吸毒等不良行为,道德品质不好,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以及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 (2)直系亲属和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亲属在国外或境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直系亲属或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处死、关押的罪犯或犯有严重政治错误,本人划不清界限的。(四)女生的录取数不超过招生总数的10%。

小伙 不用担心 去警校就是要身体好 但最关键的是身高和视力 有关系的话 根本不愁 3年后就可以考公务员 不过当警察只是个D类的公务员

1、贵阳警校招生条件:(一)招生对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中专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未婚,年龄在二十二周岁以下。(二) 身体条件除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中专学校招生的体检标准外,要求左右眼裸眼视力8以上,男生身高不低于68米,体重不轻于50公斤;女生身高不低于60米,体重不轻于45公斤;体形匀称,体重与身高比例应在[(身高cm-105)×(1±20%)]范围内;无色盲、色弱;五官端正,皮肤外表特别是面部无明显缺陷,无纹身;嗅觉不迟钝,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足,无断、缺手指或多指及其他残疾。肝功能检查正常。(三)政治条件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强,志愿并适合从事公安工作,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的政治历史清楚,现实表现较好。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政审不合格:(1)考生本人政治思想落后,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行;有流氓、偷窃、吸毒等不良行为,道德品质不好,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以及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 (2)直系亲属和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亲属在国外或境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直系亲属或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处死、关押的罪犯或犯有严重政治错误,本人划不清界限的。(四)女生的录取数不超过招生总数的10%。2、毕业后考公务员:(1)公务员考试是全省或全国招考,难度是统一控制的,区别在于你考的某些岗位要求会高一些(2)公务员考试科目是固定的,不是警校毕业或者有关系难度就会降低,还是要靠自己,优秀才是硬道理,努力才是关键。拓展内容:1、公务员考试(1)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的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录用考试。(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2、公务员考试内容及形式(1)分中央和地方形式国家公务员考试是指:中央、国家机关以及中央国家行政机关派驻机构、垂直管理系统所属机构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的考试。地方的公务员考试是指:地方各级党政机关,社团等为招录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而组织进行的各级地方性考试。(2)中央和地方考试单独进行,不存在从属关系,考生根据自己要报考的政府机关部门选择要参加的考试,可同时报考,相互之间不受影响。(3)中央公务员考试和地方考试性质一样,都属于招录考试,考生填报相应的职位进行考试,一旦被录取便成为该职位的工作人员。(4)地方公务员考试有资格考试和招录考试两种,资格考试即成绩合格者发给公务员资格证书,考生可凭此资格证在市、区、县等国家机关求职,如北京市。有的需要再参加具体部门的一些考试,有的直接面试考核。绝大多数地方公务员考试采用的是招录考试的方式,考生选择职位报名参加考试,考上后就直接录取为该部门的公务员。3、警校分类(1)公安类院校:是指由公安部和省级公安机关直属和管理的为公安机关培养人民警察的高等院校,按隶属关系分部属和省属两类,按办学层次分本科院校和专科(高职)院校两类。公安类院校仅指公安警察院校。(2)司法类院校:是指由司法部和省级司法行政机关直属和管理的为监狱,劳动教养机关培养人民警察的高等院校,司法部直属的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山东的山东政法学院警官学院,上海的上海政法学院三家监狱学为本科层次。司法类院校不属于公安类院校序列(3)公安现役院校,属于公安院校序列,但列入武警战斗序列,招生和待遇参照军事院校执行参考资料:公务员考试_百度百科警校_百度百科

贵州警察学院学报规范要求高吗吗

要求如下:1、贵州警察学院政审十分严格,首先要求未婚,年龄在二十二周岁以下。2、要求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的政治历史清楚,现实表现较好。3、还要身体健康才能通过政审。

小伙 不用担心 去警校就是要身体好 但最关键的是身高和视力 有关系的话 根本不愁 3年后就可以考公务员 不过当警察只是个D类的公务员

1、贵阳警校招生条件:(一)招生对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中专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未婚,年龄在二十二周岁以下。(二) 身体条件除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中专学校招生的体检标准外,要求左右眼裸眼视力8以上,男生身高不低于68米,体重不轻于50公斤;女生身高不低于60米,体重不轻于45公斤;体形匀称,体重与身高比例应在[(身高cm-105)×(1±20%)]范围内;无色盲、色弱;五官端正,皮肤外表特别是面部无明显缺陷,无纹身;嗅觉不迟钝,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足,无断、缺手指或多指及其他残疾。肝功能检查正常。(三)政治条件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强,志愿并适合从事公安工作,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的政治历史清楚,现实表现较好。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政审不合格:(1)考生本人政治思想落后,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行;有流氓、偷窃、吸毒等不良行为,道德品质不好,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以及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 (2)直系亲属和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亲属在国外或境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直系亲属或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处死、关押的罪犯或犯有严重政治错误,本人划不清界限的。(四)女生的录取数不超过招生总数的10%。2、毕业后考公务员:(1)公务员考试是全省或全国招考,难度是统一控制的,区别在于你考的某些岗位要求会高一些(2)公务员考试科目是固定的,不是警校毕业或者有关系难度就会降低,还是要靠自己,优秀才是硬道理,努力才是关键。拓展内容:1、公务员考试(1)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的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录用考试。(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2、公务员考试内容及形式(1)分中央和地方形式国家公务员考试是指:中央、国家机关以及中央国家行政机关派驻机构、垂直管理系统所属机构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的考试。地方的公务员考试是指:地方各级党政机关,社团等为招录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而组织进行的各级地方性考试。(2)中央和地方考试单独进行,不存在从属关系,考生根据自己要报考的政府机关部门选择要参加的考试,可同时报考,相互之间不受影响。(3)中央公务员考试和地方考试性质一样,都属于招录考试,考生填报相应的职位进行考试,一旦被录取便成为该职位的工作人员。(4)地方公务员考试有资格考试和招录考试两种,资格考试即成绩合格者发给公务员资格证书,考生可凭此资格证在市、区、县等国家机关求职,如北京市。有的需要再参加具体部门的一些考试,有的直接面试考核。绝大多数地方公务员考试采用的是招录考试的方式,考生选择职位报名参加考试,考上后就直接录取为该部门的公务员。3、警校分类(1)公安类院校:是指由公安部和省级公安机关直属和管理的为公安机关培养人民警察的高等院校,按隶属关系分部属和省属两类,按办学层次分本科院校和专科(高职)院校两类。公安类院校仅指公安警察院校。(2)司法类院校:是指由司法部和省级司法行政机关直属和管理的为监狱,劳动教养机关培养人民警察的高等院校,司法部直属的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山东的山东政法学院警官学院,上海的上海政法学院三家监狱学为本科层次。司法类院校不属于公安类院校序列(3)公安现役院校,属于公安院校序列,但列入武警战斗序列,招生和待遇参照军事院校执行参考资料:公务员考试_百度百科警校_百度百科

志愿填报环节,报考公安院校的考生在填报提前批志愿时,根据你所在地的录取分数和本分高考分数,以及往年意向警校的录取数据,填入你想去的警校和专业。如果提前批未被录取,还可参加后续的投档录取。

贵州警察学院学报投稿要求

1、1996年5月,“浅析我国行政处罚法中的听证程序”,《行政法制》,独撰2、1996年12月,“刑事技术的发展与展望”,《湖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独撰3、1997年4月,“公安行政处罚的缺陷及其调控”,《犯罪对策研究》,第二作者4、1997年6月,“浅析毒品犯罪”,《行政法制》,第二作者5、1999年6月,“刑事侦查的一个全新领域”,《湖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独撰6、2000年12月,“从沉默权看刑侦工作中几个理念的转变”,《侦查理论与实务研究》(第1届中西南地区侦查研讨会文集),独撰7、2001年1月,“有组织犯罪的发展及其侦查策略研究”,《现代侦查研究》(第2届中西南地区侦查研讨会文集),独撰8、2002年6月,“论入世后我国刑侦工作的发展趋势”,《湖北警官学院学报》,独撰9、2002年9月,“从侦查人员的证据意识看刑事办案质量的提高”,《侦查论坛》(第一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独撰10、2002年12月,“公安警察院校课程质量与公安大学生人文素质培养简论”,《公安警察院校大学生综合素质研究》,武汉出版社,独撰11、2002年12月,“中外警察教育培训体系对比研究”,《WTO与公安行政管理方略研究》,中国地质大学出版社,独撰12、2002年12月,“刑事诉讼法学与刑事侦查学的比较教学研究”,《公安教育》,第二作者13、2003年10月,“论企业合并中的反垄断问题”,《黑龙江对外经贸》,独撰14、2004年4月,“刑事警察出庭作证的可行性研究”,《侦查理论与实践》(北京市第七届侦查学会年会文集), 独撰——本文荣获该研讨会优秀论文二等奖15、2004年4月,“对‘点警制’的回顾与理性思考”,《贵州工业大学学报》,第一作者16、2004年4月,“论中国古代刑事诉讼中对女性的特殊保护”,《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独撰17、2004年4月,“侦查人员‘口供情结’反思”,《湖北警官学院学报》,独撰18、2004年5月,“从一起存疑不起诉案件看基层刑事办案质量的现状”,《诉讼法判解》(第一卷),中国检察出版社2004年6月,独撰19、2004年6月,“借鉴国外警察教育体系 完善我国公安法学教育”,《走向现代公安法学教育之路》(中国首届公安法学教育研讨会文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独撰20、2004年10月,“论程序分流制度在侦查中的构建”,《贵州警院学报》,独撰21、2004年10月,“刑事执法中的若干热点问题评析”,《侦查学论丛(第五卷)》(第5届中西南地区侦查研讨会论文集),独撰——本文荣获该研讨会优秀论文二等奖22、2004年10月,“浅析刑警出庭作证”,《法商研究》(2004专号),独撰23、2004年10月,“侦查学与相关学科比较教学研究”,《中外学术导刊》,独撰24、2005年1月,“刑事侦查中的程序分流制度研究”,《政法学刊》,独撰25、2004年12月,“刑事警察出庭作证的可行性研究”,《辽宁警专学报》,独撰26、2005年5月,“刑讯逼供举证责任倒置之驳论”,《中南民族大学学报》(增刊)(民族类核心期刊),独撰27、2005年9月,“侦查行为可诉性机制研究”,《诉讼理论与实践》,中国方正出版社2005年版,7-80107-803-9,独撰28、2005年10月,“论侦查与新闻自由”,《侦查论丛》(第六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独撰29、2005年11月,“论“控制下交付”在反腐败案件中的应用”,《《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与我国刑事诉讼法修改》,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独撰30、2005年10月,“无名尸体案件的特点及侦查方法”,《湖北警官学院学报》,1673-2391、42-1743/D,独撰31、2006年4月,“权力制约与监督法律制度研究”,《湖北经济学院学报》,1671-0975、42-1563/F,第一作者32、2006年4月,“三队一室警务模式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江西公专学报》,独撰33、2006年4月,“三国时期曹魏、东吴的秘密警察”,《警史钩沉》(内刊),独撰34、2006年7月,“三队一室警务模式的价值评析”,《江汉论坛》,1003-854X、42-1018/C,独撰35、2006年7月,“浅析我国公安机关的新闻发言人制度”,《中南民族大学学报》(增刊),1672-433X、42-1704/C,独撰36、2006年7月,“论侦查程序中的侦辩平衡关系”,《侦查学论丛》(第七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6年7月,7-81109-440-1/D419,独撰37、2006年8月,“明朝特别警察制度——厂卫的研究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1673-2931、42-1743/D,独撰38、2006年11月,“人文视角下公安机关新闻发言人制度研究”,《公安教育的人文视域》,武汉出版社2006年11月,7-5430-3568-5,独撰39、2006年12月,“城市自杀秀中的警察角色定位研究”,《构建和谐社会与城市纠纷解决机制》[全国副省级城市法学会第18次年会论文汇编(内刊)](二等奖),第二作者40、2007年第2期,“我国警察权力与权威关系之探究”,《 政治与法律 》(法律类核心期刊),P133-P137,ISSN1005-9512,CN31-1106/D,第二作者41、2007年第3期,“我国警察执法权威消减之困境与出路”,《 四川文理学院学报》,ISSN1008-4886,CN51-1533/G4,独撰42、2007年第4期,“论双语教学在公安专业课的应用”,《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ISSN1008-7427,CN42-1556/G4,独撰43、2007年7月,“我国秘密侦查的法律规制问题研究”,《中南民族大学学报》(增刊),ISSN1672-433X、CN42-1704/C,独撰44、2007年公安教育专辑,“CSI效应的争议及对侦查教学的影响研究”,《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ISSN1008-7575,CN42-1283/D,独撰45、2007年八月中旬刊,“商业监视系统的程序法视角研究”,《商场现代化》,核心期刊,ISSN1006-3102、CN11-3518/TS,独撰46、2007年第11期(中旬刊),“股市带头大哥案件的定罪问题研究”,《法制与社会》,ISSN1009-0592、CN53-1095/D,独撰47、2008年第6期,“抗震救灾中的警务临战处置研究”,载于《湖北警官学院学报》,ISSN1673-2931,CN42-1743/D,独撰48、2009年第2期,Comparison on Police Education between Chinese and Britain,载于Asian Social Science,ISSN1911-2017,February 2009,独撰作家

①男生身高不低于68米,体重不轻于50公斤;女生身高不低于58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身体匀称; ②左右眼裸视不低于6(4),无色盲、色弱; ③两耳无重听;无口吃;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无罗圈腿,无严重平跖足(平板脚板),无纹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 ④无传染病,肝功化验指标必须在正常范围内,无甲肝、乙肝、澳抗阳性。 学生入校后着人民警察服装,实行警务化管理。取得毕业资格,参加公务员考试合格后,经学院推荐,由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国家安全、海关等部门选择录用。 2006年招生专业设置侦查学(刑事侦查方向、治安管理方向、涉外警务方向);经济犯罪侦查;禁毒学;刑事科学技术(痕迹检验方向、文件检验方向、公安图像技术方向、法化学方向);法医学;信息安全;警犬技术。 2006年招生范围面向全国招生。 2006年最低录取分数线北京:理科426;上海:理科427;江苏:理科509;广东:理科590;河南:理科531;四川:理科481;天津:理科457、文科465 河北:理科529、文科526;山西:理科514、文科508;内蒙古:理科481、文科488;辽宁:理科495、文科535;吉林:理科469、文科461;安徽:理科491、文科523;福建:理科514、文科504;江西:理科519、文科495;山东:理科562、文科542;湖北:理科528、文科526;湖南:理科514、文科530;广西:理科557、文科611;海南:理科538、文科566;贵州:理科411、文科474;云南:理科402、文科466;西藏:理科248、文科468;重庆:理科470、文科565;陕西:理科435、文科478;甘肃:理科458、文科514;宁夏:理科419、文科458;浙江:理科531、文科544;新疆:理科326、文科491;黑龙江:理科495、文科506;青海:理科311刑事科学技术(痕迹检验方向、文件检验方向、公安图像技术方向、法化学方向)专业较好。

当然是我们沈阳的中国刑警学院了!高分的话还可以考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我是辽宁人我知道的还有比较好的就是辽宁警官高等专科学校简称辽警也要叫他大连警官的,中国刑警学院隶属与公安部,我也警校的但没有他们的好,像我的就隶属于省公安厅!跟你说实话不论哪个专业不论你学的好不好,要想吃警察这碗饭你没钱没人真不行!!如果在这方面有关系的话可以考虑一下,像我身边全是警察亲戚朋友同学。关于这些对学生的要求你可以去他们的网站看看!这里有他们的招生简章!中国刑警学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辽宁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希望我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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