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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区的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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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区的参考文献

加强社区社会管理是全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基础性工作,社区从开始就被定义为“小社会”,社会的一切活动都是在一个个实体的社区里进行,一个社区所面临的许多问题,既是某一社区中单独的存在,也是更大社会范围内的问题的具体表现。因此,探索社区存在的一些问题,为解决整个社会普遍存在的一些现象有所帮助。    一、“社区”来源  1887年滕尼斯用“社区”与“社会”两个综合性分析概念,来说明人类演进过程中农业社会和工业社会的两极特征。他认为“社区是一种持久的真正的共同生活,是一种原始的或者天然状态的人的意志的完善的统一体。”社会则是一种有目的的联合体。在社会里人们“虽然也像在共同体里一样,以和平的方式相互共处地生活和居住在一起,但是基本不结合在一起,而是基本上分离的。”由此,滕尼斯认为社区是由一定地域范围内的同质人口组成的、价值观念一致、关系密切、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抚的富有人情味的社会共同体,并强调人与人之间所形成的亲密关系和共同的精神意识以及对社区的归属感、认同感。随后20世纪20-30年代,研究都市社区的芝加哥学派代表人物RE帕克强调了社区的本质特征是“地域性”的观点。1955年,美国社会学家GAHillery则认为,大多数社会学家认同的社区概念应包括社会互动、地理区域和共同关系三个特征。  目前我国对社区的研究较有影响力的范式是“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此类研究将社区视为社会的代表或者国家与社会的中介,通过社区去验证关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某些重要论点。另外一个研究方向是研究社区治理的具体范畴,他们认为社区是中国公民社会崛起、推动社区自治和城市共同治理的重要方式,政府向社区让权、还权、授权,成为社区自治的推动力,而草根社区通过公民行动和政治参与,并对管理体制形成强大的冲击力。  目前,按经济结构、人口密度、人口聚集规模标准分类,主要有农村社区、城市社区和集镇社区(或城镇社区)三种,本文探讨的是城市社区治理中存在的不足。  二、我国城市社区治理存在的问题  随着经济发展,我国的国家和社会关系经历了巨大的转变,国家对社会的控制正逐步走向服务,各类非政府社会组织取得了一定能动性,社会管理的创新活动正如火如荼。尽管公民社会形成的外部环境和内部结构已逐步改善,但因为公民意识尚不普遍、法制体系尚不健全、民间组织的自主性不强等原因,虽出现了不少社区自治的示范社区案例,但大多数采取的仍然是政府为主导的社区治理模式,政府外的社会力量如社区法定组织与民间组织等都还很弱小,存在以下不足:  治理主体定位不清  我国社区自治程度普遍较低,政府往往通过行政命令和强制手段直接控制社区的治理工作。在城市社区治理中,社区的独立性与法律赋予的自治性都受到了限制,社区成为基础政府组织及其派出机构的“附属物”。市、区各管理部门存在工作职能相互混淆的情况,结果往往各自为政,工作布置繁杂和重复交叉,使社区居委会这一群众性自治组织承担了大量原本属于政府部门的工作任务,成为政府部门的承受层、操作层和落实层,加之工作中权、责、利的不明晰和当前考评机制的综合因素,社区工作开展起来力不从心,疲于应付。这种社区行政化实际上形成了领导与指导兼有的双重关系,而其原本的自治管理功能却日益萎缩,不利于提升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也不利于提高社区居委会的威信,同时还严重影响了社区的承载能力。  在治理角色错位的的同时,政府过多地干预了非政府社会组织的自主权利,使得一些地方的居委会承担了一些应由非政府社会组织承担的事务性职能,如社区文化活动、公益慈善活动、志愿者活动等。由于政府角色上的缺位和越位,出现了“该管的未管,不该管的强管,管了的又管不好”的现象,影响了社区建设的健康发展。  社区管理资源匮乏  我国城市社区普遍面临资源匮乏、配套支持难以满足社区治理需要的困境。一方面是人力资源匮乏。由于编制等历史原因,当前从事社区治理与服务工作的多是下岗职工、家庭妇女、离退休职工等,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比例偏低,大多数从业者没有经过社会工作的专业培训,缺乏社会管理知识,面对社区各项功能社会化服务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另外社区工作人员工作强度很大,但工资薪酬却普遍偏低,吸引不了高素质人才,社区工作者队伍青黄不接。另一方面是政策资源缺乏。社区治理缺乏相应的政策支持,很多条例过于笼统,执行起来难度较大,而政策间也缺乏有效衔接,这为注重细节管理的社区治理带来了很多困难。具体表现在:一是街道办事处指导下的社区居委会,对自身行政服务和管理的范围没有制定明确的制度规范,容易造成管理缺位或越位的现象;二是社区内的市、区属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分别按各自指令行事,与社区之间的关系缺乏有效的政策和法律依据,往往造成社区事务相互推诿扯皮;三是社区管理运行尚未形成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难以制约一些权力集中部门的工作。  社区参与性不强  社区治理的目标就是通过多元的社区组织实现对社区治理的参与,治理的主体既包括党团组织和政府组织,也有非营利组织和市场组织,还有居民个人。现阶段社区内居民参与和社会组织参与积极性都不高,社区活动的行政化痕迹明显。虽然很多社区管理机构对居民的意愿和要求给予了一定的重视,居民的合理化建议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采纳,但靠行政推动力来整合社会力量的方式很难吸引居民自觉参与。而在政府的强势领导下,社区社会组织活动的开展很多时候处于被动地位,因为这些组织无法像政府那样采取合法的强力手段实现公共管理和保护公民的公共安全与人权,而政府与营利组织又不能像非营利组织那样对社区弱势群体提供免费而又受到受助者欢迎的服务。此外,社区中存在各种各样的社会主体,这些主体在社区活动中构成错综复杂的关系,但目前各组织尚未明确各自所应该承担的职责和义务,比如社区非正式组织与政府机构之间、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共建与共享尚未成形。   三、城市社区治理的对策分析  创新政府管理方式  虽然我国的社区治理模式大多数还是政府主导,但是参照武汉、上海等社区管理的创新经验,我们发现城市社区管理体制由单一行政管理模式转变为政府与社区互动的治理模式道路可行,这是构筑政府依法行政与社区依法自治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模式,也是架构“小政府、大社会”的创新社会管理途径。一要明确居委会与各职能部门所担负的职责。各职能部门必须独立承担的行政管理责任,对于自己职能内的事务不推给社区,如果需要社区协助应该提供工作人员和相关经费,其他如社区保障、群众文化等社会性服务工作应从行政职能中分离出来,按“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移交社区,并界定社区自治管理的职责,包括社区社会机构的管理、邻里关照等社区公益事业建设等。二要创新社区评议的考核监督机制。对社区的考核由上级部门的单向考核,转变为上级部门、驻区单位、社区居民共同参与的多向考核;政府职能部门在社区建立公示制、承诺制,接受社区成员的监督和评议;考核管理社区、服务居民的内容应当以社区居民的满意度为主,并取消考核与社区职能无关的内容,切实为社区工作减负。  加大人才队伍建设  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规划》指出,要积极推进社区服务人才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落实“一社区一名大学生”政策,实施50万大学生服务社区计划。对各种不同类型的人才,要采取公开推荐、民主推荐、群众推荐、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等方式,引入竞争机制,推行竞争上岗,创造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针对社区管理特点,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建立培训登记管理制度,鼓励社区工作者参加各种职业资格考试和学历教育,对社区服务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切实提高社区干部的计算机操作、口头表达、文字组织、矛盾协调等技能。另外,要认真落实政务公开、财务管理、民主评议干部等规章制度,保障社区人才队伍的稳定,从而使社区管理服务水平向规范化、专业化、制度化发展迈进。  提升社区居民参与  社区居民参与度的高低,决定着社区建设与城市基层民主化实现程度的高低,是创建和谐社区的基础,也是实现社区建设自治发展的关键。首先,要引导居民群众在社区民主管理中发挥作用。通过建立社区网站、张贴宣传通知等各种方式实行居委会工作公开;开展试行社区事务听证制度,增加社区管理的透明度,提高居民责任感,对影响居民生活的大小事情通过召开听证会、楼道会等形式解决。其次,开展各类丰富多彩的社会活动和互助活动,融洽邻里关系,消除矛盾纠纷,满足社区居民多方面的精神需求,并通过树立社区活动积极典型,引导居民自觉参与社区的管理,形成和谐邻里、平等互助的良好社区风气。  培育各类社区组织  社区服务组织是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的重要力量,对该类组织的设立和发展要给予必要支持,特别是对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等应简化登记手续,降低准入门槛,减免税收费用,对办公场所方面也应积极配合。此外,对一些提供服务的社会组织可以借鉴香港地区的做法,试水市场化的购买制度,引导符合条件的组织或个人创办公益性组织,扩大试点服务范围和内容,实现社区居民综合性服务的提供。  当前中国社会结构正处在公民社会逐步形成发展阶段中,处于这个阶段的公民社会虽已形成,但还不够成熟。作为典型的政府主导型的公民社会,中国处在市场、社区与民间组织还不成熟的转型时期,只有采取多种管理方式,积极加强人才培养,促进社会组织发展,培育社区公民意识,不断提高社区自治能力和自主意识,才能引导社区治理逐步走向成熟。

论企业社区治安管理模式的构建——以襄樊市施营社区为例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2009/01从北京奥运安保看社区治安管理方略 法制与社会 2010/05 中外社区治安管理对策的比较——以西方社区邻里守望和中国群防群治为例 四川警察学院学报 2010/04 广州市转制社区治安管理困境原因探析 经济研究导刊 2008/04 美国的社区治安管理 人民公安 1998/17 21世纪社区治安管理——社区警务 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98/03 我国社区治安管理问题研究 中南大学 2006

关于人参的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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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参,首载于汉朝《神农本草经》,被列为温补上品。西晋末年开始栽培,迄今1660多年历史,我国系世界最早引种。祖国医学认为,其性温味甘微苦,入脾、肺二经,大补元气,固脱生律,保脾养胃,安神益智,治多种疾患。诸如《本经》载人参“主补五脏,安精神,止惊悸,除邪气,明目,开心益智”。《药性论》谓之“消胸中痰,主肺痿吐脓及痫疾,冷气逆上,伤寒下不食,患人虚而多梦纷纭”。《名医别录》称其“疗肠胃中冷,心腹鼓痛,胸肋逆满,霍乱吐逆,调中,止消渴,通血脉,破坚积,令人不忘”。《本草纲目》记述人参“治男妇一切虚证,发热出汗,眩晕头痛,反胃吐食,痃疟,滑泻久痢,小便频数,淋疠,劳倦内伤,中风,中暑,痿痹,吐血,嗽血,下血,血淋,血崩,胎前产后诸病”。人参亦为与他药配伍的主品,单说东汉医圣张仲景应用人参的方剂达41条,明朝大医家李时珍介绍含人参的处方计62条。

「气味」  甘,微寒,无毒。《别录》曰∶微温。普曰∶神农∶小寒;桐君、雷公∶苦; 黄帝、岐伯∶甘,无毒。  元素曰∶性温,味甘、微苦,气味俱薄,浮而升,阳中之阳也。又曰∶阳中微阴。  之才曰∶茯苓、马蔺为之使,恶溲疏、卤碱,反藜芦。一云∶畏五灵脂,恶皂荚、黑豆, 动紫石英。  元素曰∶人参得升麻引用,补上焦之元气,泻肺中之火;得茯苓引用,补下焦之元气, 泻肾中之火。得麦门冬则生脉;得干姜,则补气。  杲曰∶得黄 、甘草,乃甘温除大热,泻阴火,补元气,又为疮家圣药。  震亨曰∶人参入手太阴。与藜芦相反,服参一两,入黎芦一钱,其功尽废也。  言闻曰∶东垣李氏理脾胃,泻阴火,交泰丸内用人参、皂荚,是恶而不恶也。古方疗月 闭四物汤加人参、五灵脂,是畏而不畏也。又疗痰在胸膈,以人参、黎芦同用而取涌越,是 激其怒性也。此皆精微妙奥,非达权衡者不能知。  「主治」  补五脏,安精神,定魂魄,止惊悸,除邪气,明目开心益智。久服轻身延年(《本 经》)。疗肠胃中冷,心腹鼓痛,胸胁逆满,霍乱吐逆,调中,止消渴,通血脉,破坚积, 令人不忘(《别录》)。主五劳七伤,虚损痰弱,止呕哕,补五脏六腑,保中守神。消胸中痰, 治肺痿及痫疾,冷气逆上,伤寒不下食,凡虚而多梦纷纭者加之(甄权)。止烦躁,变酸水 (李 )。消食开胃,调中治气,杀金石药毒(大明)。治肺胃阳气不足,肺气虚促,短气少气, 补中缓中,泻心、肺、脾、胃中火邪,止渴生津液(元素)。治男妇一切虚证,发热自汗, 眩晕头痛,反胃吐食, 疟,滑泻久痢,小便频数淋沥,劳倦内伤,中风中暑,痿痹,吐血 、嗽血、下血,血淋、血崩,胎前、产后诸病(时珍)。

人参性平,味甘,微苦。具有大补元气、复脉固脱、补脾益肺、生津、安神之功能。用于体虚欲脱、肢冷脉微、脾虚食少、肺虚喘咳、津伤口渴、内热消渴、久病虚羸、惊悸失眠、阳痿宫冷、心力衰竭、心源性休克。  现代药理研究发现,人参主要含10多种人参皂甙,以及人参快醇、β-榄香烯、糖类、多种氨基酸和维生素等。有抗心律失常,抗衰老的作用,近年来的研究还发现人参的有效成分还具有抗肿瘤作用。人参为东北特产之一,由于根部肥大,形若纺锤,常有分叉,全貌颇似人的头、手、足和四肢,故而称为人参。古代人参的雅称为黄精、地精、神草。人参被人们称为“百草之王”,是闻名遐迩的“东北三宝”(人参、貂皮、鹿茸)之一,是驰名中外、老幼皆知的名贵药材。在中国医药史上,使用人参的历史十分久远。早在战国时代,良医扁鹊对人参药性和疗效已有了解;秦汉时代的《神农本草经》将其列为药中上品。人参分为山参和园参两大类, 野生的称为“山参”,多生长于东北阔叶林与针叶林混生的人际罕至的原始森林中,是中国一类保护植物。其生长非常缓慢,一两重的山参要长四五十年甚至上百年,由于人们对其需求日益增加,因此,野生人参日趋减少,愈为罕见。园参,即人工栽培的人参,也称“家参”。它与山参在颜色、形体等方面均很相似,但味苦并带有辣气,山参虽味亦苦却有清香之气味。【药理学作用】人参为五加科植物人参的根,含多种皂甙和多糖类成分。  治疗量人参对中枢神经系统有兴奋作用,改善思维功能,提高分析能力和工作能力,但较大剂量时有镇静作用;人参能增强机体抵抗力及调节功能;还有类似强心甙的作用,加强心肌收缩力等。人参的应用范围较广,主要用于神经衰弱,消耗性慢性疾病,以及一般体弱或病后虚弱者。明朝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记载:"人参能治男女一切虚症,自汗眩晕、头痛反胃,阂症、滑泻久痢、小便频数、淋沥劳倦、内伤中风、中暑痹瘘、吐血、嗽血、下血、血淋、血崩、胎前产后诸病"。近代中医常用人参补气救脱,益血复脉、养心安神、生津止渴、补肺定喘健脾止泻、托毒合疮等。

关于社会犯罪的参考文献

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成因与预防黑社会组织犯罪自古有之,自17世纪发端于游民阶层。而19世纪后意大利西西里岛的黑手党由民族反抗运动组织蜕变成暴力组织后,黑社会组织犯罪便成为了一颗毒瘤,为国际社会各界困扰的一个难题。在中国,黑社会性质犯罪在改革开放以后也愈加猖狂,而近年以来诸如辽宁刘涌案、广东阳江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湖南郴州宜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等一系列大案要案让人们再次关注这个特殊的犯罪主体,亟待寻求解决的方法。 一、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概念 社会一词并没有太正式明确的定义,一般是指由自我繁殖的个体构建而成的群体,占据一定的空间,具有其独特的文化和风俗习惯。[1]社会学家按照不同的标准将社会分为多组类型,其中按照是否守法将社会分为上等社会或上流社会(upperworld or overworld)与下等社会或黑社会(underworld)。顾名思义,上等社会是良民社会,守法的社会;而黑社会则是指罪犯社会或者有组织犯罪社会。黑社会又俗称“黑帮”或者“黑恶势力”。事实上这些都不是我国法律所承认的概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相关立法和司法解释,我国唯一承认的法律用语是“黑社会性质组织”,比如“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入境发展黑社会性质组织”以及“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等。按照我国官方以及一些学者的理解,“黑社会”与“黑社会性质组织”在程度上是有巨大的区别,我国只存在黑社会组织的初级阶段——黑社会性质组织。笔者认为这是值得商榷的,诸如沈阳刘涌、哈尔滨乔四以及湖南的王汉英等犯罪组织均已经达到了国外认可的黑社会的成熟阶段。 所谓“黑社会性质的组织”,依照我国现行刑法第294条第一款的规定,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是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犯罪组织。进而我们可以推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的概念即指黑社会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的犯罪。这一概念的核心是实施犯罪活动的主体,即黑社会组织和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如果不是由这类组织实施的犯罪,则无论性质如何恶劣,后果如何严重,都不能称为黑社会性质犯罪。[2] 二、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形成因素 任何一种犯罪形式都有其内在的形成因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也不例外,由于其独特的存在形式,其形成因素更具有其特殊性,各学者间也有不同的观点。 何秉松教授认为我国大陆黑社会犯罪的产生与发展,归根结底,是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社会转型时期政治、经济、文化等急剧变化的必然结果。所谓社会转型是整个社会系统的、全面的、多层次的、结构性变化。因此它必然导致整个社会体制的转换、利益的调整和观点的转变,导致政治经济、文化等诸多方面的深刻变化。[3]他认为具体有以下几个因素导致了我国目前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产生:1、社会不平等2、城乡之间的巨大差异3、失业4、工人阶级内部阶层的社会分化5、收入差距的悬殊。 康树华教授则将有组织犯罪的原因概括为:(1)经济原因。大量财富外露导致犯罪诱因增多;分配方式多元导致社会心理失衡;社会层次的变化导致大量流动人口的出现。(2)社会原因。包括社会成员的社会责任感大大下降;基层组织控制力降低;公安机关办案经费不足,装备落后,严重影响了破案工作;社会腐败久治不愈,为各种犯罪和有组织犯罪发展提供了便利条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不够等。(3)文化原因。相同的文化需要结构是有组织犯罪形成的凝聚力;封建行会帮派思想是有组织犯罪的精神纽带。[4] 笔者认为原因主要有如下几点: (一)对于金钱的追求是内在驱动力和持续发展的源动力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虽然形态各异,其产生的基础原因也各不相同,比如臭名昭著的黑手党竟然起源于反抗外来人统治的民族运动组织;日本的稻川会起源于横滨人对于中国人和朝鲜人的排外情绪;而美国的3K党则是6名曾经参加南方联邦军队的青年官员基于对于内战的失败感和对黑人翻身的仇视,于1865年自发在田纳西州成立的。既便如此,我们可以看到,随着改革开放,物质利益充斥着人们的眼球,很多的人企图不劳而获。我们也看到越来越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不再是单纯的以暴力为目的的犯罪组织,而是更多的以暴力为手段,攫取大量的不义之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中明确规定黑社会性质组织具有一下特征:“(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活动。”正如该项后半段所说,金钱也是黑社会性质组织不断发展壮大的源动力。首先黑社会性质组织具有人数多、长期多次作案的特点,这就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进行日常的运转工作。其次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成员多为利益性“动物”,贪图享乐企图不劳而获是他们的本质特征,该组织如若要维持稳定乃至希望不断发展壮大,就必须依靠金钱的诱惑稳住现有成员以及吸纳新的成员。 (二)官黑勾结是强有力的保护伞 1988年召开的有组织跨国犯罪问题世界部长级会议认为黑社会犯罪问题的一大满足条件便是使用暴力和贿赂,包括贿赂执法官员,渗透政治机构或者进行拉拢。由此可见勾结官员是黑社会性质组织产生壮大的一大必备手段。 官黑勾结自黑社会组织产生之初便存在,据1958年到1992年之间,就约有三分之一乃至几乎一半出席全国会议的西西里议员被悔过了的黑手党分子指认为“秘密团体的朋友”或“活动分子”。而这一因素在我国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中则更加明显,辽宁刘涌黑社会性质组织自1995年末到2000年7月,在4年半的时间里共计作案47起,致死致伤42人,其中1人死亡,16人重伤,14人轻伤,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4项罪名。之所以如此疯狂作案而却没有受到及时的追究,就是因为他精心构建了一系列权力网,他认沈阳市和平区劳动局副局长高明贤为干妈,沈阳市中院副院长焦玫瑰为骈妇,市长慕绥新为铁杆兄弟,每年向这些官员送礼行贿数十万元。再如2008年被打掉的黄生福、刘光洪宜章特大黑恶势力之所以在宜章为所欲为,竟是只靠一个郴州市纪委书记曾锦春的庇护。为什么这些黑恶势力如此愿意勾结官员呢,笔者认为原因有以下几点: 1、中国自古就有官本位的思想,崇尚畏惧权力,认为最大的安全来自于权力的保障和维护,这也和中国乡土社会熟人关系网的社会基础以及权力缺乏相应的对抗性力量的监督从而形成无监督的权力有关。所以黑社会性质组织在具有一定经济基础之后,总会千方百计的用金钱拉拢与官方势力的关系。 2、中国当前权力与权利对抗中,权力总是处于强势地位,缺乏必要的监督,无监督的权力是腐败的根源。而在权力内部结构中,行政权力又是主导性权力,远远超过立法权和司法权的力量,这也导致立法权的边缘化和司法的不中立,最终行政权力不断膨胀。行政权力一旦成为一种极权,则行政权力的持有者便会有恃无恐的拿着黑社会的钱庇护着他们,这种情况也正是实际情况所反映的。 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预防 由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结构复杂,成因也各不相同,犯罪形式也多样化,所以要对其进行防治难度极大,笔者在此仅仅浅显的提出一些预防性意见。 (一)加强基层治安的维护 任何一个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成熟都经历过其萌芽状态,而这种萌芽状态多半是源于少数个体之间的非法结合,其结合的初始目的或许是为了形成一种安全感,或许是为了私自解决一些纠纷矛盾,也有是为了实施一些违法犯罪活动,这就需要我们的基层自治组织多加观察,及早发现,加强教育和调解,同时街道办事处以及派出所等基层权力机构应该主动了解情况,与基层自治组织通力合作,加强法律宣传和教育,对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打击,将有组织性质犯罪消灭在雏形阶段。 (二)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尤其是对隐形群体的法治教育 虽然随着物质文明建设的高度建设,但是人们精神文明相对处于一种较落后的状态,于是追求物质利益享受的过程中,形成了一种矛盾,这便是黑社会性质组织产生的一大内在驱动力和持续源动力——拜金主义的形成。 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并不是空话,而是需要各级国家机关,尤其是基层机关采取切实可行的手段,诸如以丰富多彩的、形式新颖的、内容健康的文艺作品和娱乐形式正确引导人们的精神生活,自上而下不断深化。形成一套精神文明建设的全国范围内的体系。 其次便是加强法治教育,笔者在此主张的并不是毫无针对性的普法宣传,而是对于那些易于被黑社会性质组织所吸纳的成员,在此主要是指城市无业人员,农村入城打工人员以及广大的青少年,这些人都具有易于冲动、易于被眼前金钱利益所吸引的特点,因此是法治宣传的重点人群,需要告诫他们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危害性以及触犯刑律的严重后果,并且采取切实措施防止他们走入歧途。 (三)加强反腐倡廉建设,防止行政权力的滥用 正如上文所言,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一个重大的形成因素便是官黑勾结,因此要预防和打击黑社会性质犯罪,就必须切断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政治权力之间的腐败交易。如何进行反腐倡廉,除了严格选拔行政官员等措施之外,有学者认为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首先要加强政法部门廉政建设。凡是与黑社会组织犯罪有牵连、助纣为虐的政法人员,一经发现,要坚决清除出政法队伍,构成犯罪的,要从重处罚。2、加强党政领导部门的廉政工作,防止身居领导职位的党政官员与黑社会犯罪分子勾结,利用行政手段干扰司法机关反黑工作,为黑社会组织的各种非法政治经济活动大开绿灯。3、加强各级各类经济职能部门的廉政建设。4、加强各类基层组织的廉政建设,铲除黑社会组织在基层孳生的土壤。[5] 就防止行政权力滥用而言,笔者认为要加强外部监督,具体措施为:1、放宽新闻媒体的报道自由度,在法律上赋予媒体相应的权利,从而能够增加其对行政权力的行使的监督,进而实现全社会对于权力的监督。2、要提升专门反腐机构的地位,借鉴香港廉政公署的运行机制和职能设置,加强对于权黑交易的打击力度,增加其相应获罪的风险。3、形成权力内部的监督,这需要借鉴三权分立的原理,坚定不移的进行司法改革,扩大立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实权,使行政权力、立法权、司法权之间相互制约和制衡。 参考文献: [1] 参见:#1,查阅时间:2010年5月5日 [2] 黑社会性质犯罪防治对策研究 李文燕 柯良栋主编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06年6月第一版 第113页 [3] 有组织犯罪研究(第一卷) 何秉松著 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2年5月第一版 第409页 [4] 当代有组织犯罪与防治对策 康树华编 中国方正出版社 1998年第一版 第191-207页 [5] 中国大陆黑社会组织犯罪及其对策 贾宏宇著 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2006年6月第一版 第19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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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茶的参考文献

茶文化是中华传统优秀文化的组成部分,其内容十分丰富,涉及科技教育、文化艺术、医学保健、历史考古、经济贸易、餐饮旅游和新闻 出版等学科与行业,包含茶叶专著、茶叶期刊、茶与诗词、茶与歌舞 、茶与小说、茶与美术、茶与婚礼、茶与祭祀、茶与禅教、茶与楹联 、茶与谚语、茶事掌故、茶与故事、饮茶习俗、茶艺表演、陶瓷茶具 、茶馆茶楼、冲泡技艺、茶食茶疗、茶事博览和茶事旅游等廿一个方面

茶叶(a tea leaf)   怎样鉴定茶叶的好坏?【八项指标】  九项指标:  外形五项:整碎、色泽、嫩度、条形、净度;   内质四项:汤色、香气、滋味、叶底。   茶叶的定义  从植物学的角度来讲  茶拉丁学名: Camellia sinensis(L)OKuntze  在植物分类系统中  属被子植物门(Angiospermae)  双子叶植物纲(Dicotyledoneae)  原始花被亚纲(Archichlamydeae)  山茶目(Theales)  山茶科(Theaceae)  山茶属(Camellia)  茶亚属(Thea)  茶组(Camellia sect L)  下又分两个种:茶种(中国种)、普洱种。  茶属双子叶植物,约30属,500种,分布于热带和亚热带地区,我国有14属,397种,主产长江以南各地,其中茶属Camellia和何树属Schima等均极富经济价值。乔木或灌木;叶互生,单叶,革质,无托叶;花常两性,稀单性,单生或数朵聚生,腋生或顶生;萼片5-7,覆瓦状排列;花瓣通常5,稀4至多数,覆瓦状排列;雄蕊极多数,稀少数,分离或多少合生;子房上位,稀下位,2-10室,每室有胚珠2至多颗;果为一蒴果,或不开裂而核果状  我们一般所说的茶叶就是指用茶树的叶子加工而成,可以用开水直接泡饮的一种饮品。    科学家发现>>茶叶在壶中煮沸抗癌效果更显著  科学家发现,用壶煮制的茶水更有利于健康。与简单的在盛有沸水的杯子里泡茶相比,煮茶水的方法可以释放出更多的抗癌化学物质。  阿伯丁郡洛维特研究所的研究人员发现,茶叶在壶中煮沸5分钟,抗氧化剂的浓度达到最高峰。抗氧化剂能吸收与癌症和心脏病有关的有害自由基。科学家让一些参与者饮用在壶中泡制长达10分钟的茶,然后对他们血液中的多酚(植物自然产生的抗氧化剂)水平进行检测。他们发现那些饮用泡制5分钟的茶水的人比饮用泡制10分钟的茶水的人血液中的抗氧化剂水平高60%。泡制3分钟和5分钟的茶水中的抗氧化剂水平的差异是30%。参加试验者饮用一小时在壶中泡制5分钟的茶水后,血流中的抗氧化剂水平上升了45%。茶叶在壶中泡制更长时间并没产生更多的有益成分。他们还发现向茶水中添加牛奶不会影响茶的抗氧化剂成分。  中国现代名茶有数百种之多,根据其历史分析,有下列三种情况:  有一部分属传统名茶,如西湖龙井庐山云雾洞庭碧螺春黄山毛峰太平猴魁恩施玉露信阳毛尖六安瓜片屯溪珍眉老竹大方桂平西山茶君山银针云南普洱茶苍梧六堡茶政和白毫银针白牡丹安溪铁观音凤凰水仙闽北水仙武夷岩茶祁门红茶等。  另一部分是恢复历史名茶,也就是说历史上曾有过这类名茶,后来未能持续生产或已失传的,经过研究创新,恢复原有的茶名。如休宁松罗、涌溪火青、敬亭绿雪、九华毛峰、汉家刘氏茶、龟山岩绿、蒙顶甘露、仙人掌茶、天池茗毫、贵定云雾、青城雪芽、蒙顶黄芽、阳羡雪芽、鹿苑毛尖、霍山黄芽、顾渚紫笋、径山茶、雁荡毛峰、日铸雪芽、金奖惠明、金华举岩、东阳东白等等。  还有大部分是属于新创名茶,如婺源茗眉、南京 雨花茶、无锡毫茶、茅山青峰、天柱剑毫、岳西翠兰、齐山翠眉、望府银毫、临海蟠毫、千岛玉叶、遂昌银猴、都匀毛尖、高桥银峰、金水翠峰、永川秀芽、上饶白眉、湄江翠片、安化松针、遵义毛峰、文君绿茶、娥眉毛峰、雪芽、雪青、仙台大白、早白尖红茶、黄金桂、 秦巴雾毫、汉水银梭、八仙云雾、南糯白毫、午子仙毫等等。  乌龙茶是中国茶的代表,是一种半发酵的茶,透明的琥珀色茶汤是其特色。  最能体现中国茶文化特色的当数乌龙茶,因为乌龙茶的品尝比较讲究,冲泡也颇费工夫,因而人们称它为“功夫茶”。  我国是茶树的原产地,茶树最早出现于我国西南部的云贵高原、西双版纳地区。但是有部分学者认为茶树的原产地在印度,理由是印度有野生茶树,而中国没有。但他们不知中国在公元前200年左右的《尔雅》中就提到有野生大茶树,而且还有“茶树王”。   《神农本草经》是我国的第一部药学专著,自战国时代写起,成书于西汉年间。这部书以传说的形式,搜集自远古以来,劳动人民长期积累的药物知识,其中有这样的记载:“神农尝百草,日遇七十二毒,得荼而解之”。据考证:这里的荼是指古代的茶,大意是说,远在上古时代,传说中的炎帝,亲口尝过百草,以便从中发现有利于人类生存的植物,竟然一天之内多次中毒。但由于服用茶叶而得救。这虽然是传说,带有明显的夸张成份,但也可从中得知,人类利用茶叶,可能是从药用开始的。   据考察,“茶”字最早出现在《百声大师碑》和《怀晖碑》中,时间大约在唐朝中期,公元806年到公元820年前后,在此之前,“茶”是用多义字“荼”表示的。   “茶”字的基本意义是“苦菜”,上古时期人们对茶还缺乏认识,仅仅根据它的味道,把它归于苦菜一类,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当人们认识到它与一般苦菜的区别及其特殊功能时,单独表示它的新字也就产生了。   茶与粮食,占有同等重要的位置。可是,“由于气候等原因,当地并不产茶,官府为了增强控制少数民族的力量,对茶叶的供给采取限量,直接分配的办法,以求达到“以茶治边”的目的。与此同时,官府不仅控制茶叶的供应,而且,以少量的茶,交换多数的战马,给兄弟民族带来沉重的负担,这就是历史上的“茶马互市”。   茶叶作为一种饮料,从唐朝开始,流传到我国西北各个少数民族地区,成为当地人民生活的必需品,“一日无茶则滞,三日无茶则病”。中国是茶树的原产地。然而,中国在茶业上对人类的贡献,主要在于最早发现了茶这种植物,最先利用了茶这种植物,并把它发展形成为我国和东方乃至整个世界的一种灿烂独特的茶文化。如我国史籍所载,在未知饮茶前,“古人夏则饮水,冬则饮汤”,恒以温汤生水解渴。以茶为饮则改变了人们喝生水的陋习,较大地提高了人民的健康水平。至于茶在欧美一带,被认为“无疑是东方赐予西方的最好礼物”,“欧洲若无茶与咖啡之传入,饮酒必定更加无度”,“茶给人类的好处无法估计”,“我确信茶是人类的救主之一”,“是伟大的慰藉品”等等。世界各国饮茶及茶的生产和贸易,除朝鲜、日本以及中亚、西亚一带是唐朝前后就从中国传入者外,其他多是16世纪以后,特别是近200年以来才传入发展起来的。  普洱茶是历史以来形成的云南特有的地方名茶。是以云南原产地的大叶种晒青茶及其再加工而成两个系列:直接再加工为成品的生普和经过人工速成发酵后再加工而成的熟普,型制上又分散茶和紧压茶两类;成品后都还持续进行着自然陈化过程,具有越陈越香的独特品质。普洱茶是用优良品种云南大叶种的鲜叶制成,也叫作普洱散茶。其外形条索粗壮肥大,色泽乌润或褐红,俗称象猪肝色。滋味醇厚回甘,具有独特的陈香味儿,有“美容茶”之声誉。 编辑摘要

茶鉴赏手册pdf中国茶文化丛书%D6%D0%B9%FA%B2%E8%CE%C4%BB%AF%B4%D4%CA%E9&from=file&form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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