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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华华
首页 > 论文问答 > 全国人大杂志社王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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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总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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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那好象是同人作吧。。后面那人到是像我叔,但他已经40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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掉了BOWL

《时代青年》杂志编辑郜艳 《风流一代》杂志编辑郑儒凤 《深圳青年.国际》杂志编辑慧慧: 《女友》杂志编辑莎梨 wsl_ 《爱人》杂志编辑贾琼 《楚风.新故事》杂志编辑罗尔 《青春阅读》杂志社 《花溪》杂志编辑木每 《年轻人》杂志编辑王琳 lz_ 《课堂内外.高中版》杂志社 《辽宁青年》杂志编辑宋凌燕 《青年心理》杂志编辑李明宇 《求职与打工》杂志编辑王学亮 《中国大学生》杂志编辑李东辉 《女报.记实》杂志编辑肖海生 《女报.时尚》杂志编辑小王 《花季.雨季》杂志编辑顿号 《新空间》杂志社 《中国青年》杂志社编辑徐风 xu- 《广西文学.情感真品》杂志编辑韦露 《莫愁》杂志陆编辑 《时代姐妹》杂志编辑蒹葭 《爱情故事》 《女士》李晓洁编辑 《大学时代》荷洁编辑 《新青年》陈大霞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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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来A梦A梦

伯夷、叔齐  伯夷为商末孤竹君之长子,叔齐为三子,姓墨胎氏。初,孤竹君欲以次子叔齐为继承人,及父卒,叔齐让位于伯夷。伯夷以为逆父命,遂逃之,而叔齐亦不肯立,亦逃之。后来二人听说西伯昌善养老人,尽往归焉。及至,正值西伯卒,武王兴兵伐纣,二人叩马而谏,说:「父死不葬,爰及干戈,可谓孝乎?以臣弑君,可谓仁乎?」武王手下欲动武,被姜太公制止,说:「此义人也」,扶而去之。后来武王克商后,天下宗周,而伯夷、叔齐耻食周粟,逃隐于首阳山,采集野菜而食之,及饿将死,作歌。其辞曰:「登彼西山兮,采其薇矣。以暴易暴兮,不知其非矣。神农、虞、夏忽焉没兮,我安适归矣?于嗟徂兮,命之衰矣!」遂饿死于首阳山。  管仲  管仲(?~公元前645),名夷吾,字仲,又称管敬仲。  襄公时,与挚友鲍叔牙同为齐国公室侍臣。周庄王十二年(前685),在齐国内乱中,助公子纠同公子小白(齐桓公)争夺君位失败。虽一度为齐桓公所忌恨,终以经世之才,经鲍叔牙力荐,被桓公重用为卿,主持国政。  经商时赚了钱,管仲总是多分给自己,少分给鲍叔牙。对此人们背地议论说,管仲贪财,不讲友谊。鲍叔牙知道后就替管仲解释,说管仲不是不讲友谊,只贪图金钱。他这样做,是由于他家贫困。多分给他钱,是我情愿的。管仲三次参加战斗,但三次都从阵上逃跑回来。因此人们讥笑他,说管仲贪生怕死,没有勇敢牺牲的精神。鲍叔牙听到这讥笑后,深知这不符合管仲的实际情况,就向人们解释说,管仲不怕死,因为他家有年迈的母亲,全靠他一人供养,所以他不得不那样做。管仲同鲍叔牙的友谊非常诚挚,他也多次想为鲍叔牙办些好事,不过都没有办成;不但没有办成,反给鲍叔牙造成很多新困难,还不如不办好。因此人们都认为管仲没有办事本领,鲍叔牙却不这样看,他心里明白,自己的朋友管仲是个很有本领的人。事情所以没有办成,只是由于机会没有成熟罢了。在长期交往中,他们两人结下了深情厚谊,管仲多次对人讲过:生我的是父母,知我的是鲍叔牙。  司马迁  司马迁(约公元前145——前90年),字子长,左冯翊夏阳(今陕西韩城)人。他10岁开始读古书,学习十分认真,遇到疑难问题,总是反复思考,直到弄明白为止。20岁那年,司马迁从长安出发,到各地游历。后来回到长安,做了郎中。他父亲司马谈死后,公元前108年(元封三年),司马迁接替做了太史令。公元前104年(太初元年),与天文学家唐都等人共订“太初历”。同年,开始动手编《史记》。公元前99年(天汉二年),李陵出击匈奴,兵败投降,汉武帝大怒。司马迁为李陵辩护,触怒了汉武帝,被捕下狱,做了中书令。他按照汉朝法令的规定出钱赎罪,受了“腐刑”。公元前96年(太始元年)获赦出狱,做了中书令,掌握皇帝的文书机要。他发愤著书,全力写作《史记》,大约在55岁那年最后完成了全书的撰写和修改工作。  孙膑  孙膑,齐国人,兵圣孙武的后世子孙,战国中期著名的军事家和军事理论家。真名不详,因其曾受膑刑,故称。青年时的孙膑曾与庞涓一起师从鬼谷子学习兵法。庞涓下山后,投奔魏国,得到魏惠玉的宠信,被任为将。庞涓自忖才能不及孙膑,设计处孙膑以膑刑。  孙膑身处危境,佯狂自晦,并设计归齐,得到大将田忌的赏识;又通过著名的“田忌赛马”显露出惊人的才华,得到齐威王的器重,被任为齐国的军师。在军事上,策划了两场大捷的战役,围魏救赵的“桂陵之战”,以及逼迫庞涓自杀的“马陵之战”。  马陵之战后,田忌遭宰相邹忌的陷害,被迫流亡楚国。孙膑辞官归隐,潜心军事理论研究,终于写成了流传千古的军事名著——《孙膑兵法》。  鲁迅  鲁迅(25——19)出生于浙江省绍兴城里一个破落的封建士大夫家庭,原名樟寿,后改名树人,字豫才,“鲁迅”是发表《狂人日记》时开始用的笔名。鲁迅是中国现代伟大的文学家,新文学运动的奠基人。鲁迅著作二十卷,继往开来,博大精深。《狂人日记》、《孔乙己》、《药》等显示了文学革命的实绩,奠定了新文学的基础;《阿Q正传》的发表,为新文学史树立了一面丰碑,对中国作家和世界作家产生了巨大影响;《热风》、《二心集》、《而已集》等杂文,精悍犀利,独树一帜,开创了中国现代文学的新领域。他卓越的文学成就,不仅丰富了中华民族的新文化艺术宝库,而且也是对世界文学的巨大贡献。  有名言“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等。  巴金  巴金,原名李尧棠,字芾甘,1904年11月25日出生于四川成都正通顺街。从1921年公开发表第一篇文章,到1999年2月续写《怀念振铎》一文,巴金一生中创作与翻译了1300万字的作品。他的《激流三部曲》(《家》、《春》、《秋》)《爱情三部曲》(《雾》、《雨》、《电》)《寒夜》、《憩园》、《第四病室》等文学作品,是中国文学的丰碑。  巴金是我国当代文学巨匠,是新文学的开拓者,是先进文化的实践者和传播者,在文学界德高望重,在海内外享有广泛声誉。巴老的文学作品是中国文学和世界文学宝库中的瑰宝。他的文学名著《家》、《春》、《秋》、《雾》、《雨》、《电》等在我国新文学史上拥有崇高的地位,启示了一代人去追求真理、追求光明、投身反帝反封建的伟大斗争。巴老又是一位著名的文学翻译家和文学编辑家。他为我国读者翻译介绍了大量的世界文学名著,他主编《文学丛刊》、《收获》等著名刊物,培养了一大批优秀青年作家,又推出了一大批文学精品。  2003年,国务院授予巴金先生“人民作家”荣誉称号,并颁发了荣誉证书。  老舍  老舍(1899-1966),原名舒庆春,字舍予,北京人。现代著名作家,曾任小学校长、中学教员、大学教授。抗战期间,主持中华全国文艺界抗敌协会工作,为团结广大文艺工作者参加抗日宣传作出了积极的贡献。解放后,任中国文联副主席、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北京市文联主席等职务。1951年12月被北京市人民政府授予“人民艺术家”的称号。老舍一生创作了许多脍炙人口的文学作品,如《四世同堂》、《骆驼祥子》、《茶馆》、《龙须沟》等。  沈从文  沈从文,1902~1988,原名沈岳焕。著名小说家、散文家、历史文物研究家,以《边城》等作品享誉文坛,蜚声海外。  沈从文,一九○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生于湖南凤凰一个旧军官家庭,后因家境转入困顿,一九一七年,沈从文刚刚小学毕业、年龄还不满十五岁时,即厕身行伍,到人世间去“学习生存”。其后数年间,他随当地军阀部队辗转于湘、川、黔边境及沅水流域各地。一九二三年秋,在“五四”新思潮的影响下,开始不安于现状,并毅然离开湘西,独自来到北京。从一九二四年开始,先后以休芸芸、懋琳、小兵、甲辰、璇若、上官碧、炯之、巴鲁爵士等为笔名,在报刊上发表作品。迄于一九四八年,先后有数十种创作集问世。  三十年代初,沈从文于创作的同时,主编《大公报》文艺副刊,并以其在文坛的广泛影响,被视为“京派”作家年轻一代的领袖。一九四九年以后,由于“历史的误会”,改行从事古代文物研究,并先后出版《明锦》(与人合作)、《中国丝绸图案》、《唐宋铜镜》、《龙凤艺术》等古代文物图案集及学术论文集。一九六四年,受周恩来之嘱,着手编著《中国古代服饰研究》。其后的长达十年的“文化大革命”,却使此书叠经劫难,直至一九八○年方得以完成,一九八一年九月始由香港商务印书馆出版。  一九八八年五月,因心脏病突发,在其北京寓所逝世。  钱钟书  钱钟书(1910.11.21-1998年12月19日)字默存,号槐聚。江苏无锡人。早年就读于教会办的苏州桃坞中学和无锡仁中学。1933年于清华大学外国语文系毕业后,在上海光华大学任教。1935年与杨绛结婚,同赴英国留学。1937年毕业于英国牛津大学,获副博士学位。又赴法国巴黎大学进修法国文学。1938年秋归国,先后任昆明西南联大外文系教授、湖南蓝田国立师范学院英文系主任。1941年回家探亲时,因沦陷而羁居上海,写了长篇小说《围城》和短篇小说集《人兽鬼》。《围城》已有英、法、德、俄、日、西语译本。散文大都收入《写在人生边上》—书。《谈艺录》是一部具有开创性的中西比较诗论。与此同时,他在上海暨南大学、中央图书馆和清华大学执教或任职。1953年后,在北京大学文学研究所任研究员。所著多卷本《管锥编》,对中国著名的经史子古籍进行考释,并从中西文化和文学的比较上阐发、辨析。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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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泰纺织

以后管我大爷就叫大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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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熊去哪儿

) 大熊猫是世界上最珍贵的动物之一,主要分布在我国的四川、甘肃、陕西省的个别崇山峻岭地区,数量十分稀少,属于国家一类保护动物,称为“国宝”。它不但被世界野生动物协会选为会标,而且还常常担负“和平大使”的任务,带着中国人民的友谊,远渡重洋,到国外攀亲结友,深受各国人民的欢迎。大熊猫身体胖软,头圆颈粗,耳小尾短,四肢粗壮,身长约5米,肩高60-70厘米左右,体重可达100-180千克。特别是那一对八字形黑眼圈,犹如戴着一副墨镜,非常惹人喜爱。 大熊猫的祖先是食肉动物,现在却偏爱吃素,主要以吃箭竹为生。一只成年的大熊猫每天要吃20千克左右的鲜竹。有时,它也会开一次“荤”,捕抓箭竹林里的竹鼠美餐一顿,甚至大摇大摆闯入居民住宅,偷吃食物。大熊猫性情孤僻,喜欢独居,昼伏夜出,没有固定的居住地点,常常随季节的变化而搬家。春天一般待在海拔3000米以上的高山竹林里,夏天迁到竹枝鲜嫩的阴坡处,秋天搬到2500米左右的温暖的向阳山坡上,准备度过漫长的冬天。每年的四五月份是大熊猫的繁殖季节,雄、雌大熊猫难得同居在一起。但5月一过,便又各奔东西。雌性大熊猫怀孕4-5个月左右,就急着寻找树洞或石穴作为“产房”,它每胎产1-2仔。刚生下的幼仔重量只有150克左右,相当于妈妈体重的1‰。可是,一个月后体重可达2千克,3个月就能长到五六千克。熊猫妈妈常把小熊猫搂在怀中,轻轻抚摸,外出时也把它衔在嘴里,或用背驮着,亲亲热热,形影不离。等到小熊猫五六个月大时,妈妈就开始教它爬树、游泳、洗澡和剥食竹子等本领。两年后,小熊猫才离开母亲,开始独立的生活。大熊猫的寿命一般为20-30年。 大熊猫的家族非常古老。大约在一百万年前,它们遍布我国的陕西、山西和北京等地区,在云南、四川、浙江、福建、台湾等省也有它们的踪迹,现在留下来的数量很少,成为科学家研究生物进化的珍贵的“活化石”。 迄今为止,全世界200多个国家和地区都没有几乎濒临绝迹的大熊猫,只有在我国的四川、陕西、甘肃部份地区的深山老林中才能找到它们的身影。目前全世界的大熊猫总数仅1000只以下,而且数量在不断减少。 根据科学统计有78%的雌性大熊猫不孕,有90%的雄性大熊猫不育,这就给大熊猫的繁殖带来了许多困难。 在动物学上,大熊猫属食肉目。据考证,大熊猫的古代名称有貘、白豹、虞等。在200多万年前的更生世早期到100万年前的更生世中晚期,大熊猫已经广布于我国南半部,组成了大熊猫----剑齿象动物群;今天该动物群的许多种已经绝灭,而大熊猫却一直活下来,所以大熊猫有“活化石”之称。 演化 大熊猫的祖先是始熊猫(Ailuaractos lufengensis),这是一种由拟熊类演变成的以食肉为主的最早的熊猫。始熊猫的主枝则在中国的中部和南部继续演匠,其中一种在距今约300万年的更新世删期出现,体形比现在的熊猫小,从牙龆推断它已进化成为兼食竹类的杂食兽,此后这一主支向亚热带扩展,分布广泛,在华北、西北、华中、西南、华南以至越南和缅甸北部都堑现了化石。在这一过程中,大熊猫适堔了亚热带竹林生活,体型逐渐增大,依赖竹子为生。在距今50-70万年的更新世中、晚期是大熊猫的鼎盛时期。现在的大熊猫的臼齿发达,爪子除了五趾外迠有一个“拇指”。这个“拇指”其实由一节腕骨特化形成,学名叫做“桡侧笼骨”,主要起握住竹子的作用。 美国生物学家史蒂芬·杰伊·古尔德(Stephen Jay Gould)——关于这个写过一篇散文,后栥又用《熊猫的拇指》作为一部散文集的名称。繁殖 大熊猫在几百万年间由盛而衰,以至濒临绝灭境地。究其原因,除了外界环境的恶化以外,也有自身生育繁殖能力方面的问题。 据有关专家对大熊猫所作解剖学、组织学、生理学和内分泌学等方面的长期研究表明,大熊猫生殖机能异常低下。由于遗传和环境的原因,许多大熊猫的生殖系统严重发育不良,成年后生殖内分泌机能紊乱,不能排卵或不能正常排卵,以至终生不育。 大熊猫性喜独居,发情后才愿意进行异性间的接触。雌性大熊猫每年只发情一次,且其择偶性极强,非见“白马王子”不抛“绣球”。在野外,公兽们往往须通过残酷的斗殴竞争,最后的胜利者才能获得雌兽的亲睐。如果一个小种群内缺乏足够优良的雄兽,显然就会大大降低雌雄正常交配的机会,并降低交配后的受孕率。 大熊猫产仔多数为单胎,即使产下双胎也往往只能抚养其中一只。大熊猫幼仔非常脆弱,很易因缺乏营养、患病、气候恶劣或遭遇天敌而夭折。 大熊猫母兽在怀孕和哺乳期内很少采食,并由于独自哺乳带养幼仔而极尽劳苦,体力极度衰竭,对其健康和寿命影响极大。在哺乳期结束后,母兽还要继续抚养儿女,教会他们采食和生存的各种本领。在这种情况下,母兽自会本能地“克制”自己,不再发情,暂停生育,直到儿女长大成“人”,远走高飞。 大熊猫的野外栖息地被严重地隔绝成小块地域,偏偏他们又必须独占很大面积的领土才能保证生存,所以在小块的栖息地内,能容纳的大熊猫数量是非常有限的。一个种群太小,不可避免会导致近亲繁殖,降低遗传多样性,造成遗传性能、生育能力、生存能力的全面退化。 人工繁育大熊猫,可以减低野外天敌和疾病的危害、保障营养供给、消除恶劣气候的侵袭。此外,还可以大大提高大熊猫的繁殖能力:通过合理配对,可有意地避免近亲繁殖,改良繁殖和遗传机能;通过人工授精,可以增加配种机会,提高配种怀孕率;通过对母仔的精心看护和充足的营养供给,提高幼仔成活率,尤其是双胞胎成活率,并促进其正常发育,也有利于母兽身体健康,使其迅速恢复体力,为下一次生育作好准备。多年的实践证明,大熊猫人工繁育、移地保护是拯救大熊猫的重要战略之一。饮食 大熊猫以竹类为主食,从食性看似乎应该划入“草食动物”之列。然而以其消化道的解剖、生理特点以及物种进化的观点来分类,它们却是道道地地的肉食动物。在科学分类中,大熊猫属于哺乳动物纲、食肉动物目。你看,如此可爱的大熊猫竟与虎豹豺狼等猛兽同属一个大家族。大熊猫的祖先是名副其实的肉食动物:有尖锐发达的犬齿、较短的肠道和肉食动物的消化生理特点,大熊猫在进化过程中仍保留了祖先的这些特点。只是由于生存环境发生了很大改变,它们为了生存,食性和习性必须适应环境。渐渐地,它们退居深山竹林,适应了低营养、低消化率的竹类,过着与世无争的隐士生活。于是,现代的大熊猫就变成了吃草的“肉食动物”。事实上,在肉食动物家族的进化史中,随着环境变化而改变食性的“大有人在”。与大熊猫血缘非常接近的熊类,不是也变成了荤素不论的“杂食动物”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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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s探险家

那两张图是[未来工作室]的圣斗士同人扑克牌里的,作者穆逢春/十月天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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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伦丫头

大熊猫是我国特产动物,是被全世界公认的自然遗产和活化石,从其祖先出现到现在至少有八、九百万年。研究大熊猫对研究整个生物进化具有及其重要的意义。 大熊猫属食肉目大熊猫科,与熊类是表兄弟。其体型似熊,头大而圆,身体肥胖,尾巴极短。一般成年大熊猫体长在120-180厘米,尾长10-12厘米,肩高65-75厘米,胸围87-89厘米,臀高64-65厘米,后足长12-20厘米,耳长72-115毫米,体重60-11公斤。躯干和尾白色,两耳、眼周及四肢全黑。 大熊猫因其浑圆的体型,憨态可掬的动作,黑白相间的色彩博得世人的青睐和喜爱。 大熊猫主要栖息于海拔800-3000米的山区森林中,其喜爱在针叶林带、针阔混交林带以及落叶阔叶林带的竹林内活动,主要以竹茎、竹叶和竹笋为食。大熊猫主要取食巴山木竹、秦岭箭竹、华西箭竹和龙头竹4种竹子。大熊猫有一定区域的家域,夏季和秋冬季活动区域有所不同,夏季多在海拔较高的区域活动。大多数时间,大熊猫喜欢单独活动,但是近两年大熊猫监测活动发现,既是在冬季和春季,也经常能见到几只在一起的大熊猫,在春季更容易见到3-4只在一起的大熊猫。 大熊猫行动缓慢,性情温顺,视觉、听觉都较差,很少有攻击行为,捕食能力也较差。因此,其主要以竹子为食,也偶食小型动物或其它草类。大熊猫一般3-4月发情交配,怀孕4-7个月,一般每台1仔,偶有2-3仔。 大熊猫目前只分布在四川的岷山、邛崃山、大小湘岭、陕西秦岭以及甘肃南部的岷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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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当喝汤

有一个叫黄美廉的女子,从小就患上了脑性麻痹症。这种病的症状十分惊人,因为肢体失去平衡感,手足会时常乱动,口里也会经常念叨着模糊不清的词语,模样十分怪异。医生根据她的情况,判定她活不过6岁。在常人看来,她已失去了语言表达能力与正常的生活条件,更别谈什么前途与幸福。但她却坚强地活了下来,而且靠顽强的意志和毅力,考上了美国著名的加州大学,并获得了艺术博士学位。她靠手中的画笔,还有很好的听力,抒发着自己的情感。在一次讲演会上,一位学生贸然地这样提问:“黄博士,你从小就长成这个样子,请问你怎么看你自己?你有过怨恨吗?”在场的人都暗暗责怪这个学生的不敬,但黄美廉却没有半点不高兴,她十分坦然地在黑板上写下了这么几行字: 一、我好可爱; 二、我的腿很长很美; 三、爸爸妈妈那么爱我; 四、我会画画,我会写稿; 五、我有一只可爱的猫;…… 最后,她以一句话作结论:我只看我所有的,不看我所没有的! 生命是美丽的,美丽的世界是由美丽的生命组成的。人有生命,动物有生命,植物也有生命,大自然中的万事万物都有生命。只要我们细心体会,就会感受到生命的意义。 江苏省金坛市城南小学的一名女教师,面对飞驰而来的汽车,刹那间张开双臂,把正在过马路的学生奋力推向路边,“嘭”的一声巨响,她倒在25米之外的血泊中…… 在我们身边,许许多多的普通人,虽然没有惊天动地的英雄壮举,却无时不在谱写着生命之歌:精心哺育我们的老师,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坚守岗位的人民警察,为你日夜操劳的爸爸妈妈…… 不知你是否见过悬崖上的青松,石缝中的小树,一棵棵茁壮成长。它们不需要谁来施肥,也不需要谁来灌溉,任严寒酷暑,任风欺雪压,却顽强地向上生长…… 或许你在报纸上看过这条消息:一只生命垂危的小猫被送进了诊所。经过检查,医生如此描述了小猫的病情:“左眼撕裂,眼睑发炎,中枢神经受损,半身几乎瘫痪。”然而谁能想到,这竟是几个小学生的“杰作”!小猫被发现时,正被几名身穿校服的小学生玩弄着,它痛苦地喵喵直叫,幸亏被人救起,才逃脱厄运…… 面对这一桩桩、一件件令人震撼的生命故事,你有什么要说的吗?把你的感动,你的惊叹,你的愤慨写下来吧,表达你对生命的思考和理解,抒发你对生命的热爱之情。生命只有一次,它是宇宙间最宝贵的,最值得珍惜的。生命既是脆弱的,也是坚强的,生命既是短暂的,也是永恒的。让我们都来珍惜生命的价值,热爱并发展我们独特的生命,用爱与坚强去谱写一曲生命的赞歌。 生命是美丽的,美丽的世界是由美丽的生命组成的。人有生命,动物有生命,植物也有生命,大自然中的万事万物都有生命。只要我们细心体会,就会感受到生命的意义。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故事: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他发现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热爱生命》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小说家杰克·伦敦最著名的短篇小说,这部小说以雄健、粗犷的笔触,记述了一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小说把人物置于近乎残忍的恶劣环境之中,让主人公与寒冷、饥饿、伤病和野兽的抗争中,在生与死的抉择中,充分展现出人性深处的某些闪光的东西,生动逼真地描写出了生命的坚韧与顽强,奏响了一曲生命的赞歌,有着震撼人心魄的力量! 杰克伦敦和擅长描写周遭环境,通过环境和人物动作、心理活动来塑造意境,烘托出了主人公的苦难和进入绝境的感觉,然后又用意境来衬托出主人公的精神品质。这一招屡试不爽,因为它的因果关系无可挑剔,只要作者把握好细节就可以利用这种方式很好地凸显主人公的品质。而这里的一段心理活动很真实,虽然我们没有经历过那种场面,但一样能够感受到那张境况下的压力。他只能“极其小心地让自己镇静下去”“ 刚强地打起精神”,因为他极度虚弱,疲倦和孤独,这些物质上的实实在在存在的困境那样强大,他却还能“凭着一种奇怪的心灵作用,另外找到一丝毅力,更坚强地划着”。他,虽然一次次挣扎,意识渐渐模糊,但心中的毅力没有不见,那重奇怪的心灵作用应该就是一定要活下去的念头吧!杰克·伦敦是著名的美国小说家,他一生共创作了约50卷作品,其中最为著名的有《野性的呼唤》、《海狼》、《白牙》、《马丁·伊登》和一系列优秀短篇小说《老头子同盟》、《北方的奥德赛》、《马普希的房子》等。杰克·伦敦是一个自幼当童工,漂泊在海上,跋涉在雪原,而后半工半读才取得成就的作家。他那带有传奇浪漫色彩的短篇小说,往往描写太平洋岛屿和阿拉斯加冰于雪地的土著人和白人生活,大部分都可说是他短暂一生的历险记。他作品中的现实主义风格和多格化的题材,以及强烈显来出来的作家的独特个性,多少年来一直深深吸引着不同时代、不同经历的读者。《热爱生命》就曾受到列宁的赞赏,直到逝世的前几天,列宁的手里还捧着它。【原文阅读】热爱生命作者:杰克·伦敦 一切,总算剩下了这一点—— 他们经历了生活的困苦颠连; 能做到这种地步也就是胜利, 尽管他们输掉了赌博的本钱。 他们两个一瘸一拐地,吃力地走下河岸,有一次,走在前面的那个还在乱石中间失足摇晃了一下。他们又累又乏,因为长期忍受苦难,脸上都带着愁眉苦脸、咬牙苦熬的表情。他们肩上捆着用毯子包起来的沉重包袱。总算那条勒在额头上的皮带还得力,帮着吊住了包袱。他们每人拿着一支来复枪。他们弯着腰走路,肩膀冲向前面,而脑袋冲得更前,眼睛总是瞅着地面。 “我们藏在地窖里的那些子弹,我们身边要有两三发就好了,”走在后面的那个人说道。 他的声调,阴沉沉的,干巴巴的,完全没有感情。他冷冷地说着这些话;前面的那个只顾一瘸一拐地向流过岩石、激起一片泡沫的白茫茫的小河里走去,一句话也不回答。 后面的那个紧跟着他。他们两个都没有脱掉鞋袜,虽然河水冰冷——冷得他们脚腕子疼痛,两脚麻木。每逢走到河水冲击着他们膝盖的地方,两个人都摇摇晃晃地站不稳跟在后面的那个在一块光滑的圆石头上滑了一下,差一点没摔倒,但是,他猛力一挣,站稳了,同时痛苦地尖叫了一声。他仿佛有点头昏眼花,一面摇晃着,一面伸出那只闲着的手,好像打算扶着空中的什么东西。站稳之后,他再向前走去,不料又摇晃了一下,几乎摔倒。于是,他就站着不动,瞧着前面那个一直没有回过头的人。 他这样一动不动地足足站了一分钟,好像心里在说服自己一样。接着,他就叫了起来:“喂,比尔,我扭伤脚腕子啦。” 比尔在白茫茫的河水里一摇一晃地走着。他没有回头。 后面那个人瞅着他这样走去;脸上虽然照旧没有表情,眼睛里却流露着跟一头受伤的鹿一样的神色。 前面那个人一瘸一拐,登上对面的河岸,头也不回,只顾向前走去,河里的人眼睁睁地瞧着。他的嘴唇有点发抖,因此,他嘴上那丛乱棕似的胡子也在明显地抖动。他甚至不知不觉地伸出舌头来舐舐嘴唇。 “比尔!”他大声地喊着。 这是一个坚强的人在患难中求援的喊声,但比尔并没有回头。他的伙伴干瞧着他,只见他古里古怪地一瘸一拐地走着,跌跌冲冲地前进,摇摇晃晃地登上一片不陡的斜坡,向矮山头上不十分明亮的天际走去。他一直瞧着他跨过山头,消失了踪影。于是他掉转眼光,慢慢扫过比尔走后留给他的那一圈世界。 靠近地平线的太阳,象一团快要熄灭的火球,几乎被那些混混沌沌的浓雾同蒸气遮没了,让你觉得它好像是什么密密团团,然而轮廓模糊、不可捉摸的东西。这个人单腿立着休息,掏出了他的表,现在是四点钟,在这种七月底或者八月初的季节里——他说不出一两个星期之内的确切的日期——他知道太阳大约是在西北方。他瞧了瞧南面,知道在那些荒凉的小山后面就是大熊湖;同时,他还知道在那个方向,北极圈的禁区界线深入到加拿大冻土地带之内。他所站的地方,是铜矿河的一条支流,铜矿河本身则向北流去,通向加冕湾和北冰洋。他从来没到过那儿,但是,有一次,他在赫德森湾公司的地图上曾经瞧见过那地方。 他把周围那一圈世界重新扫了一遍。这是一片叫人看了发愁的景象。到处都是模糊的天际线。小山全是那么低低的。没有树,没有灌木,没有草——什么都没有,只有一片辽阔可怕的荒野,迅速地使他两眼露出了恐惧神色。 “比尔!”他悄悄地、一次又一次地喊道:“比尔!” 他在白茫茫的水里畏缩着,好像这片广大的世界正在用压倒一切的力量挤压着他,正在残忍地摆出得意的威风来摧毁他。他象发疟子似地抖了起来,连手里的枪都哗喇一声落到水里。这一声总算把他惊醒了。他和恐惧斗争着,尽力鼓起精神,在水里摸索,找到了枪。他把包袱向左肩挪动了一下,以便减轻扭伤的脚腕子的负担。接着,他就慢慢地,小心谨慎地,疼得闪闪缩缩地向河岸走去。 他一步也没有停。他象发疯似地拼着命,不顾疼痛,匆匆登上斜坡,走向他的伙伴失去踪影的那个山头——比起那个瘸着腿,一瘸一拐的伙伴来,他的样子更显得古怪可笑。可是到了山头,只看见一片死沉沉的,寸草不生的浅谷。他又和恐惧斗争着,克服了它,把包袱再往左肩挪了挪,蹒跚地走下山坡。 谷底一片潮湿,浓厚的苔藓,象海绵一样,紧贴在水面上。他走一步,水就从他脚底下溅射出来,他每次一提起脚,就会引起一种吧咂吧咂的声音,因为潮湿的苔藓总是吸住他的脚,不肯放松。他挑着好路,从一块沼地走到另一块沼地,并且顺着比尔的脚印,走过一堆一堆的、象突出在这片苔藓海里的小岛一样的岩石。 他虽然孤零零的一个人,却没有迷路。他知道,再往前去,就会走到一个小湖旁边,那儿有许多极小极细的枯死的枞树,当地的人把那儿叫作“提青尼其利”——意思是“小棍子地”。而且,还有一条小溪通到湖里,溪水不是白茫茫的。 溪上有灯心草——这一点他记得很清楚——但是没有树木,他可以沿着这条小溪一直走到水源尽头的分水岭。他会翻过这道分水岭,走到另一条小溪的源头,这条溪是向西流的,他可以顺着水流走到它注入狄斯河的地方,那里,在一条翻了的独木船下面可以找到一个小坑,坑上面堆着许多石头。这个坑里有他那支空枪所需要的子弹,还有钓钩、钓丝和一张小鱼网——打猎钓鱼求食的一切工具。同时,他还会找到面粉——并不多——此外还有一块腌猪肉同一些豆子。 比尔会在那里等他的,他们会顺着狄斯河向南划到大熊湖。接着,他们就会在湖里朝南方划,一直朝南,直到麦肯齐河。到了那里,他们还要朝着南方,继续朝南方走去,那么冬天就怎么也赶不上他们了。让湍流结冰吧,让天气变得更凛冽吧,他们会向南走到一个暖和的赫德森湾公司的站头,那儿不仅树木长得高大茂盛,吃的东西也多得不得了。 这个人一路向前挣扎的时候,脑子里就是这样想的。他不仅苦苦地拼着体力,也同样苦苦地绞着脑汁,他尽力想着比尔并没有抛弃他,想着比尔一定会在藏东西的地方等他。 他不得不这样想,不然,他就用不着这样拼命,他早就会躺下来死掉了。当那团模糊的象圆球一样的太阳慢慢向西北方沉下去的时候,他一再盘算着在冬天追上他和比尔之前,他们向南逃去的每一寸路。他反复地想着地窖里和赫德森湾公司站头上的吃的东西。他已经两天没吃东西了;至于没有吃到他想吃的东西的日子,那就更不止两天了。他常常弯下腰,摘起沼地上那种灰白色的浆果,把它们放到口里,嚼几嚼,然后吞下去。这种沼地浆果只有一小粒种籽,外面包着一点浆水。一进口,水就化了,种籽又辣又苦。他知道这种浆果并没有养份,但是他仍然抱着一种不顾道理,不顾经验教训的希望,耐心地嚼着它们。 走到九点钟,他在一块岩石上绊了一下,因为极端疲倦和衰弱,他摇晃了一下就栽倒了。他侧着身子、一动也不动地躺了一会。接着,他从捆包袱的皮带当中脱出身子,笨拙地挣扎起来勉强坐着。这时候,天还没有完全黑,他借着留连不散的暮色,在乱石中间摸索着,想找到一些干枯的苔藓。后来,他收集了一堆,就升起一蓬火——一蓬不旺的,冒着黑烟的火——并且放了一白铁罐子水在上面煮着。 他打开包袱,第一件事就是数数他的火柴。一共六十六根。为了弄清楚,他数了三遍。他把它们分成几份,用油纸包起来,一份放在他的空烟草袋里,一份放在他的破帽子的帽圈里,最后一份放在贴胸的衬衫里面。做完以后,他忽然感到一阵恐慌,于是把它们完全拿出来打开,重新数过。 仍然是六十六根。 他在火边烘着潮湿的鞋袜。鹿皮鞋已经成了湿透的碎片。毡袜子有好多地方都磨穿了,两只脚皮开肉绽,都在流血。一只脚腕子胀得血管直跳,他检查了一下。它已经肿得和膝盖一样粗了。他一共有两条毯子,他从其中的一条撕下一长条,把脚腕子捆紧。此外,他又撕下几条,裹在脚上,代替鹿皮鞋和袜子。接着,他喝完那罐滚烫的水,上好表的发条,就爬进两条毯子当中。 他睡得跟死人一样。午夜前后的短暂的黑暗来而复去。 太阳从东北方升了起来——至少也得说那个方向出现了曙光,因为太阳给乌云遮住了。 六点钟的时候,他醒了过来,静静地仰面躺着。他仰视着灰色的天空,知道肚子饿了。当他撑住胳膊肘翻身的时候,一种很大的呼噜声把他吓了一跳,他看见了一只公鹿,它正在用机警好奇的眼光瞧着他。这个牲畜离他不过五十尺光景,他脑子里立刻出现了鹿肉排在火上烤得咝咝响的情景和滋味。他无意识地抓起了那支空枪,瞄好准星,扣了一下扳机。公鹿哼了一下,一跳就跑开了,只听见它奔过山岩时蹄子得得乱响的声音。 这个人骂了一句,扔掉那支空枪。他一面拖着身体站起来,一面大声地哼哼。这是一件很慢、很吃力的事。他的关节都象生了锈的铰链。它们在骨臼里的动作很迟钝,阻力很大,一屈一伸都得咬着牙才能办到。最后,两条腿总算站住了,但又花了一分钟左右的工夫才挺起腰,让他能够象一个人那样站得笔直。 他慢腾腾地登上一个小丘,看了看周围的地形。既没有树木,也没有小树丛,什么都没有,只看到一望无际的灰色苔藓,偶尔有点灰色的岩石,几片灰色的小湖,几条灰色的小溪,算是一点变化点缀。天空是灰色的。没有太阳,也没有太阳的影子。他不知道哪儿是北方,他已经忘掉了昨天晚上他是怎样取道走到这里的。不过他并没有迷失方向。 这他是知道的。不久他就会走到那块“小棍子地”。他觉得它就在左面的什么地方,而且不远——可能翻过下一座小山头就到了。 于是他就回到原地,打好包袱,准备动身。他摸清楚了那三包分别放开的火柴还在,虽然没有停下来再数数。不过,他仍然踌躇了一下,在那儿一个劲地盘算,这次是为了一个厚实的鹿皮口袋。袋子并不大。他可以用两只手把它完全遮没。他知道它有十五磅重——相当于包袱里其他东西的总和——这个口袋使他发愁。最后,他把它放在一边,开始卷包袱。可是,卷了一会,他又停下手,盯着那个鹿皮口袋。他匆忙地把它抓到手里,用一种反抗的眼光瞧瞧周围,仿佛这片荒原要把它抢走似的;等到他站起来,摇摇晃晃地开始这一天的路程的时候,这个口袋仍然包在他背后的包袱里。 他转向左面走着,不时停下来吃沼地上的浆果。扭伤的脚腕子已经僵了,他比以前跛得更明显,但是,比起肚子里的痛苦,脚疼就算不了什么。饥饿的疼痛是剧烈的。它们一阵一阵地发作,好像在啃着他的胃,疼得他不能把思想集中在到“小棍子地”必须走的路线上。沼地上的浆果并不能减轻这种剧痛,那种刺激性的味道反而使他的舌头和口腔热辣辣的。 他走到了一个山谷,那儿有许多松鸡从岩石和沼地里呼呼地拍着翅膀飞起来。它们发出一种“咯儿-咯儿-咯儿”的叫声。他拿石子打它们,但是打不中。他把包袱放在地上,象猫捉麻雀一样地偷偷走过去。锋利的岩石穿过他的裤子,划破了他的腿,直到膝盖流出的血在地面上留下一道血迹;但是在饥饿的痛苦中,这种痛苦也算不了什么。他在潮湿的苔藓上爬着,弄得衣服湿透,身上发冷;可是这些他都没有觉得,因为他想吃东西的念头那么强烈。而那一群松鸡却总是在他面前飞起来,呼呼地转,到后来,它们那种“咯儿-咯儿-咯儿”的叫声简直变成了对他的嘲笑,于是他就咒骂它们,随着它们的叫声对它们大叫起来。 有一次,他爬到了一定是睡着了的一只松鸡旁边。他一直没有瞧见,直到它从岩石的角落里冲着他的脸窜起来,他才发现。他象那只松鸡起飞一样惊慌,抓了一把,只捞到了三根尾巴上的羽毛。当他瞅着它飞走的时候,他心里非常恨它,好像它做了什么对不起他的事。随后他回到原地,背起包袱。 时光渐渐消逝,他走进了连绵的山谷,或者说是沼地,这些地方的野物比较多。一群驯鹿走了过去,大约有二十多头,都呆在可望而不可即的来复枪的射程以内。他心里有一种发狂似的、想追赶它们的念头,而且相信自己一定能追上去捉住它们。一只黑狐狸朝他走了过来,嘴里叼着一只松鸡。这个人喊了一声。这是一种可怕的喊声,那只狐狸吓跑了,可是没有丢下松鸡。 傍晚时,他顺着一条小河走去,由于含着石灰而变成乳白色的河水从稀疏的灯心草丛里流过去。他紧紧抓注这些灯心草的根部,拔起一种好像嫩葱芽,只有木瓦上的钉子那么大的东西。这东西很嫩,他的牙齿咬进去,会发出一种咯吱咯吱的声音,仿佛味道很好。但是它的纤维却不容易嚼。 它是由一丝丝的充满了水份的纤维组成的:跟浆果一样,完全没有养份。他丢开包袱,爬到灯心草丛里,象牛似的大咬大嚼起来。他非常疲倦,总希望能歇一会——躺下来睡个觉;可是他又不得不继续挣扎前进——不过,这并不一定是因为他急于要赶到“小棍子地”,多半还是饥饿在逼着他。他在小水坑里找青蛙,或者用指甲挖土找小虫,虽然他也知道,在这么远的北方,是既没有青蛙也没有小虫的。 他瞧遍了每上个水坑,都没有用,最后,到了漫漫的暮色袭来的时候,他才发现一个水坑里有一条独一无二的、象鲦鱼般的小鱼。他把胳膊伸下水去,一直没到肩头,但是它又溜开了。于是他用双手去捉,把池底的乳白色泥浆全搅浑了。正在紧张的关头,他掉到了坑里,半身都浸湿了。现在,水太浑了,看不清鱼在哪儿,他只好等着,等泥浆沉淀下去。 他又捉起来,直到水又搅浑了。可是他等不及了,便解下身上的白铁罐子,把坑里的水舀出去;起初,他发狂一样地舀着,把水溅到自己身上,同时,固为泼出去的水距离太近,水又流到坑里。后来,他就更小心地舀着,尽量让自己冷静一点,虽然他的心跳得很厉害,手在发抖。这样过了半小时,坑里的水差不多舀光了。剩下来的连一杯也不到。 可是,并没有什么鱼;他这才发现石头里面有一条暗缝,那条鱼已经从那里钻到了旁边一个相连的大坑——坑里的水他一天一夜也舀不干。如果他早知道有这个暗缝,他一开始就会把它堵死,那条鱼也就归他所有了。他这样想着,四肢无力地倒在潮湿的地上。起初,他只是轻轻地哭,过了一会,他就对着把他团团围住的无情的荒原号陶大哭;后来,他又大声抽噎了好久。 他升起一蓬火,喝了几罐热水让自己暖和暖和、并且照昨天晚上那样在一块岩石上露宿。最后他检查了一下火柴是不是干燥,并且上好表的发条,毯子又湿又冷,脚腕子疼得在悸动。可是他只有饿的感觉,在不安的睡眠里,他梦见了一桌桌酒席和一次次宴会,以及各种各样的摆在桌上的食物。 醒来时,他又冷又不舒服。天上没有太阳。灰蒙蒙的大地和天空变得愈来愈阴沉昏暗。一阵刺骨的寒风刮了起来,初雪铺白了山顶。他周围的空气愈来愈浓,成了白茫茫一片,这时,他已经升起火,又烧了一罐开水。天上下的一半是雨,一半是雪,雪花又大又潮。起初,一落到地面就融化了,但后来越下越多,盖满了地面,淋熄了火,糟蹋了他那些当作燃料的干苔藓。 这是一个警告,他得背起包袱,一瘸一拐地向前走;至于到哪儿去,他可不知道。他既不关心小棍子地,也不关心比尔和狄斯河边那条翻过来的独木舟下的地窖。他完全给“吃”这个词儿管住了。他饿疯了。他根本不管他走的是什么路,只要能走出这个谷底就成。他在湿雪里摸索着,走到湿漉漉的沼地浆果那儿,接着又一面连根拔着灯心草,一面试探着前进。不过这东西既没有味,又不能把肚子填饱。 后来,他发现了一种带酸味的野草,就把找到的都吃了下去,可是找到的并不多,因为它是一种蔓生植物,很容易给几寸深的雪埋没。那天晚上他既没有火,也没有热水,他就钻在毯子里睡觉,而且常常饿醒。这时,雪已经变成了冰冷的雨。他觉得雨落在他仰着的脸上,给淋醒了好多次。天亮了——又是灰蒙蒙的一天,没有太阳。雨已经停了。刀绞一样的饥饿感觉也消失了。他已经丧失了想吃食物的感觉。他只觉得胃里隐隐作痛,但并不使他过分难过。他的脑子已经比较清醒,他又一心一意地想着“小棍子地”和狄斯河边的地窖了。 他把撕剩的那条毯子扯成一条条的,裹好那双鲜血淋淋的脚。同时把受伤的脚腕子重新捆紧,为这一天的旅行做好准备。等到收拾包袱的时候,他对着那个厚实的鹿皮口袋想了很久,但最后还是把它随身带着。 雪已经给雨水淋化了,只有山头还是白的。太阳出来了,他总算能够定出罗盘的方位来了,虽然他知道现在他已经迷了路。在前两天的游荡中,他也许走得过分偏左了。因此,他为了校正,就朝右面走,以便走上正确的路程。 现在,虽然饿的痛苦已经不再那么敏锐,他却感到了虚弱。他在摘那种沼地上的浆果,或者拔灯心草的时候,常常不得不停下来休息一会。他觉得他的舌头很干燥,很大,好像上面长满了细毛,含在嘴里发苦。他的心脏给他添了很多麻烦。他每走几分钟,心里就会猛烈地怦怦地跳一阵,然后变成一种痛苦的一起一落的迅速猛跳,逼得他透不过气,只觉得头昏眼花。 中午时分,他在一个大水坑里发现了两条鲦鱼。把坑里的水舀干是不可能的,但是现在他比较镇静,就想法子用白铁罐子把它们捞起来。它们只有他的小指头那么长,但是他现在并不觉得特别饿。胃里的隐痛已经愈来愈麻木,愈来愈不觉得了。他的胃几乎象睡着了似的。他把鱼生吃下去,费劲地咀嚼着,因为吃东西已成了纯粹出于理智的动作。他虽然并不想吃,但是他知道,为了活下去,他必须吃。 黄昏时候,他又捉到了三条鲦鱼,他吃掉两条,留下一条作第二天的早饭。太阳已经晒干了零星散漫的苔藓,他能够烧点热水让自己暖和暖和了。这一天,他走了不到十哩路;第二天,只要心脏许可,他就往前走,只走了五哩多地。但是胃里却没有一点不舒服的感觉。它已经睡着了。 现在,他到了一个陌生的地带,驯鹿愈来愈多,狼也多起来了。荒原里常常传出狼嗥的声音,有一次,他还瞧见了三只狼在他前面的路上穿过。 又过了一夜;早晨,因为头脑比较清醒,他就解开系着那厚实的鹿皮口袋的皮绳,从袋口倒出一股黄澄澄的粗金沙和金块。他把这些金子分成了大致相等的两堆,一堆包在一块毯子里,在一块突出的岩石上藏好,把另外那堆仍旧装到口袋里。同时,他又从剩下的那条毯子上撕下几条,用来裹脚。他仍然舍不得他的枪,因为狄斯河边的地窖里有子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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