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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cana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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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主要职能:(一)协助社领导处理日常社务工作,协调行政事务。(二)参与社发展有关的重大问题或重要工作的考察研究,提出方案。(三)承担社会议组织及相关事项的督促检查工作。(四)承担人事、劳资及相关规定的制定及贯彻落实。(五)拟制、发布社有关规章制度,起草社年度工作总结、计划、请示、报告。(六)承担编写社月主要工作计划、政务信息及有关上报材料事宜。(七)组织全社政治、文化、体育、娱乐等集体活动等工作。(八)承担与学院机关及有关方面的联络工作。(九)承担社领导日常服务工作。(十)承担文件、接待、办公用品的购置、资产管理、车辆管理、安全保卫。 总编室主要职能:(一)负责制订本社图书出版计划;协调编辑、出版、发行的生产运行业务。(二)汇编全社的年度选题计划;负责本社图书书号、合同、稿酬的管理工作。(三)负责组织召开专题业务会,负责会议记录;督查催办会议决定事项;办理图书在版编目(CIP);跟踪全社出书计划的完成情况。(四)编制《在版图书周报》和各项统计报表;负责版权管理;承办版权贸易。(五)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学术发展动态和图书市场信息;开发支柱图书。(六)负责样书的管理和检查验收、存档登记,发放和陈列工作;按时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赠送样书;负责书稿档案(含书稿电子文件)的收集整理和归档保管。(七)负责出版社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投稿和读者来信的答复工作。(八)承办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编辑部主要职能:(一)拟定中、长期选题规划和年度选题计划。(二)负责图书策划、组稿编辑工作,组织书稿的编辑加工(初审、复审),提出图书版式设计、 印数、材料、定价及稿酬标准意向,核发发排单。(三)了解公务员培训重点和需求,研究相关学科的用书出版信息和市场需求,大力开发畅销书、常销书选题资源,重点策划双效益图书,努力提高编辑人员策划、组稿能力和编辑加工水平。(四)参加社会活动,广泛联系作者、读者、开发选题,建立稳定的、高水平的作者队伍;做好图 书的市场分析,积极宣传本社图书,及时提供书评和图书内容简介。(五)承担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出版部主要职能:(一)负责图书版式和封面设计、制作及装帧要求。(二)负责书稿录排、校对及校样的取送、退改和出片。(三)负责图书生产成本、周期及印刷质量的监控,统计每月图书出版情况。(四)负责采购材料及纸张管理。(五)负责图书印刷胶片的管理。(六)负责提出工价执行标准,并审核结算工价。(七)负责提出图书定价标准并执行定价工作。(八)负责选题策划过程中的成本预测。(十)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发行部主要职能:(一)负责制定和执行设年度图书发行计划、回款计划,控制图书库存和退货率,确保完成年度各项计划指标。(二)负责图书征订单的制定、发送、回收和促销宣传活动。(三)负责图书发行、销售、售后服务及读者服务业务。(四)及时了解图书市场情况,建立图书发行、销售网络,拓展发行、销售渠道。(五)参加全国及区域图书订货会、图书展销活动。(六)负责图书的库房管理、承担打包、发运及送书业务和库房的定期盘点。(七)负责制定并严格执行图书销售折扣和发行策略;(八)定期、准确统计并向社领导和有关人员提供图书销售、汇款、库存、在途等情况。(九)建立和维护图书销售网络。(十)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科主要职能:(一)负责全社财务年度预算、决算工作。(二)负责核实收入、成本、利润,对本社经济运行情况作阶段性分析总结。(三)制作各种财务报告和财务报表,依法照章纳税。(四)负责全社各项财务收支,审核各项开支。(五)统管各类保险和公积金。(六)协助有关部门对产成品进行盘点。(七)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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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的精灵王

1 中国法学 * [北京市西直门南大街6号(100035)] [编辑部电话: 010-66139120] [htty] 2 法学研究 * [北京沙滩北街15号(100720)] [编辑部电话: 010-64035471] [E-mail: Z] 3 中外法学 * [北京市海淀区北京大学四院(100871)] [编辑部电话: 010-62751689] [E-mail: ] 4 政法论坛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100088)] [编辑部电话: 010-62229778] 5 法律科学 [西安市长安南路西北政法学院(710063)] [编辑部电话: 029-5385160] 6 比较法研究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院内(100088)] [编辑部电话: 010-62015577-2728] 7 法学家 *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路175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100872)] [编辑部电话: 010-62511292] 8 法学评论 * [武汉市武昌珞珈山(430072)] [编辑部电话: 027-7882712] 9 现代法学 [重庆市西南政法大学(400031)] [编辑部电话: 023-65861199-256] 10法学 * [上海市万航渡路1575号华东政法学院(200042)] [编辑部电话: 021-62253918] 11政治与法律 * [上海市淮海中路622弄7号(200020)] [编辑部电话: 021-53067220] 12 法商研究 [武汉市洪山区政院路1号(430074)] [编辑部电话: 027-7801620-2355] 13 公安大学学报 [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南里(100038)] [编辑部电话: 010-63404433-2224] 14 犯罪与改造研究 [北京市德外祁家豁子9803信箱(100029)] [编辑部电话: 010-62367792] 15 人民检察 [北京市石景山区京原路甲4号(100043)] [编辑部电话: 010-68848807] 16 人民司法 [北京市东交民巷27号(100745)] [编辑部电话: 010-65134293] 17行政法学研究 [北京市海淀区厂洼路11号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100089)] [编辑部电话: 010-62015577-2965] 18 中国监狱学刊 [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东路41号(071000)] [编辑部电话: 0312-5022991-8229] 19 民主与法制 *[北京市西城区兵马司胡同63号(100034)] [编辑部电话: 010-66186234] [; ] [E-mail: mzyfz@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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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wenwenlesley

行政部一般就是上传下达,协助好领导的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负责贯彻公司领导指示。做好上下联络沟通工作,及时向领导反映情况、反馈信息;搞好各部门间相互配合、综合协调工作;对各项工作和计划的督办和检查。2、根据领导意图和公司发展战略,负责起草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和其他重要文稿,牵头或协助公司的规划研究。3、负责全公司日常行政事务管理,协助总经理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总经理的日常活动和外出活动的安排。4、组织安排公司办公会议,或会同有关部门筹备公司其他会议及有关重要活动,做好会议记录和整理会议纪要,根据需要按会议决定发文。5、负责公司来往信函的收发、登记、传阅、批示,做好公文的拟订、审核、印刷、传递、催办和检查,及文书档案资料的归档立卷管理的工作。6、做好公司历年大事记的原始资料收集和编纂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编辑公司简讯、简报或内部发行的刊物。7、负责公司保密工作和法律事务,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公司印章和介绍信。负责前台接待、客人来访迎送等招待工作。8、负责公司办公设施的管理。包括公司办公用品采购、发放、使用登记、保管、维护管理工作,负责传真机、复印机、长途电话、手提电话、计算机、笔记本电脑的管理和使用。9、协助信息部门做好信息系统总体开发工作,提高行政办公效率,重点监控计算机联网后的信息保密。10、负责公司总务工作,做好后勤保障。包括员工膳食、卫生保洁、电话总机服务、安全门卫、宿舍管理工作。11、负责公司车辆调度、管理、维修、保养工作,确保公司领导和职工正常工作用车。定期对司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减少事故和违章,降低油耗。12、为丰富员工文化生活,组织安排各种文体活动和旅游活动。13、兼管公司职代会和工会。14、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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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紫愿吉

行政管理是一种管理职能;而文秘是一个岗位。这是两者的根本区别。文秘这个岗位的岗位职责是企业行政管理工作内容中的一个重要构成部分。这是两者的密切关系。企业行政管理主要通计划、组织、指挥和控制这四个方面发挥作用,而这其中都离不开文秘类的工作。文秘实际上是一种行政文员,是专门从事办公室程序工作,协助领导处理财务及日常事务,并为领导决策及实施服务的人员。 不同等级的文秘也有不同的工作内容,初级文秘也就是接电话、收发、打印复印之类,而高级文秘则有可能接触到合同起草、法律税务事务等等,但无论高级还是初级,他们的工作都统称为行政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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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水居士

法院-机构设置 (1)办公室 其主要职能是: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文秘、文电、档案、保密、保卫及综合性会议组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武器弹药的管理;负责本院的装备和法庭的基本建设工作;负责本院车辆、房屋、设备设施的管理及维修,负责环境卫生和接待等工作。 (2)政工科 其主要职能是:负责本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协助院党组抓好队伍建设;负责本院法官等级的评定与晋升的呈报工作,办理法官考评委员会会议决定事项;负责对本院司法警察的警衔的评定与晋升呈报工作。负责本院的组织人事、劳动工资管理;负责本院的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并实施法官培训计划;负责全院立功创模活动和表彰工作,贯彻实施人民法院奖励条例;负责全院离退休人员、离岗待退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处理机关党委日常工作。 (3)研究室 其主要职能是:负责组织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承办适用法律政策问题的请示或解答;负责本院法制宣传;负责编写《法院简报》、信息报道,起草综合性文件、讲话、报告;负责司法统计与分析及文印工作;指导法庭的信息、调研工作。审判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办理审判委员会会务等工作。 (4)立案庭 其主要职能是:负责对市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的各类案件进行登记、立案、排期、送达和审判流程管理及案件督办工作;依法审理管辖争议案件和公示催告案件;对不服本级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提出各类申诉以及再审申请进行审查;负责司法救助工作;负责信访工作;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和证据保全措施。 (5)刑事审判庭 其主要职能是:依法审判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审理上级人民法院指定受理或其他同级人民法院移送管辖的刑事案件。 (6)民事审判第一庭 其主要职能是:依法审判一审婚姻和家庭、继承案件,损害赔偿案件,人身权案件,债权、债务案件,房地产案件,财产权属及相关合同等纠纷案件,劳动争议等民事纠纷案件;监督、指导法庭的相关民事审判工作。 (7)民事审判第二庭 其主要职能是:依法审判一审买卖、保管、承包等合同纠纷案件,金融纠纷案件,企业破产等商事纠纷案件;监督、指导法庭的相关民事审判工作。 (8)行政审判庭 其主要职能是:负责行政诉讼案件的审查立案,依法审判一审行政案件;审查和执行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案件。 赔偿办公室与行政审判庭合署。赔偿办公室负责执行赔偿委员会决定事项,审查处理赔偿告诉、申诉案件。 (9)审判监督庭 其主要职能是:依法审判各类再审案件;审判检察机关的抗诉案件。督察各类审判案件的裁判质量和卷宗质量。 (10)执行局 其主要职能是:执行市人民法院第一审生效判决、裁定及调解协议中关于财产的决定;执行法律规定的由本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执行局内设执行一庭、执行二庭。 (11)技术室 其主要职能是:负责市人民法院的司法技术鉴定工作;负责涉案财物的评估、审计、鉴定工作。 (12)法警大队 其主要职能是:负责警卫法庭、押解人犯、执行死刑,配合有关审判庭和执行局执行有关事项,维护机关秩序。 (13)财务科 其主要职能是:负责对财务收支、财务收发和增减使用、债权债务、费用、财务成果依法进行核算;负责涉案财物的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年度预算和决算;负责定期进行审计、清产核资,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14)监察室 各级法院是根据行政职能和地域来划分的 我国的法院系统四级 基层人民法院 中级人民法院 高级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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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超风格

基层的法院是各区、县人民法院。 1)办公室 其主要职能是: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文秘、文电、档案、保密、保卫及综合性会议组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武器弹药的管理;负责本院的装备和法庭的基本建设工作;负责本院车辆、房屋、设备设施的管理及维修,负责环境卫生和接待等工作。 (2)政工科 其主要职能是:负责本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协助院党组抓好队伍建设;负责本院法官等级的评定与晋升的呈报工作,办理法官考评委员会会议决定事项;负责对本院司法警察的警衔的评定与晋升呈报工作。负责本院的组织人事、劳动工资管理;负责本院的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并实施法官培训计划;负责全院立功创模活动和表彰工作,贯彻实施人民法院奖励条例;负责全院离退休人员、离岗待退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处理机关党委日常工作。 (3)研究室 其主要职能是:负责组织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承办适用法律政策问题的请示或解答;负责本院法制宣传;负责编写《法院简报》、信息报道,起草综合性文件、讲话、报告;负责司法统计与分析及文印工作;指导法庭的信息、调研工作。审判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办理审判委员会会务等工作。 (4)立案庭 其主要职能是:负责对市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的各类案件进行登记、立案、排期、送达和审判流程管理及案件督办工作;依法审理管辖争议案件和公示催告案件;对不服本级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提出各类申诉以及再审申请进行审查;负责司法救助工作;负责信访工作;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和证据保全措施。 (5)刑事审判庭 其主要职能是:依法审判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审理上级人民法院指定受理或其他同级人民法院移送管辖的刑事案件。 (6)民事审判第一庭 其主要职能是:依法审判一审婚姻和家庭、继承案件,损害赔偿案件,人身权案件,债权、债务案件,房地产案件,财产权属及相关合同等纠纷案件,劳动争议等民事纠纷案件;监督、指导法庭的相关民事审判工作。 (7)民事审判第二庭 其主要职能是:依法审判一审买卖、保管、承包等合同纠纷案件,金融纠纷案件,企业破产等商事纠纷案件;监督、指导法庭的相关民事审判工作。 (8)行政审判庭 其主要职能是:负责行政诉讼案件的审查立案,依法审判一审行政案件;审查和执行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案件。 赔偿办公室与行政审判庭合署。赔偿办公室负责执行赔偿委员会决定事项,审查处理赔偿告诉、申诉案件。 (9)审判监督庭 其主要职能是:依法审判各类再审案件;审判检察机关的抗诉案件。督察各类审判案件的裁判质量和卷宗质量。 (10)执行局 其主要职能是:执行市人民法院第一审生效判决、裁定及调解协议中关于财产的决定;执行法律规定的由本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执行局内设执行一庭、执行二庭。 (11)技术室 其主要职能是:负责市人民法院的司法技术鉴定工作;负责涉案财物的评估、审计、鉴定工作。 (12)法警大队 其主要职能是:负责警卫法庭、押解人犯、执行死刑,配合有关审判庭和执行局执行有关事项,维护机关秩序。 (13)财务科 其主要职能是:负责对财务收支、财务收发和增减使用、债权债务、费用、财务成果依法进行核算;负责涉案财物的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年度预算和决算;负责定期进行审计、清产核资,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14)监察室 各级法院是根据行政职能和地域来划分的 我国的法院系统四级 基层人民法院 中级人民法院 高级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的人民法院的组织体系分为四级,即设基层、中级、高级和最高人民法院,并设军事、铁路、水运等专门人民法院。中国的基层人民法院包括县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法院、自治县人民法院和市辖区的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包括:省、自治区内按地区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直辖市内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省、自治区辖市的中级人民法院和自治州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包括省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和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 第二章 人民法院的组织和职权 第十八条 基层人民法院包括: (一)县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法院; (二)自治县人民法院; (三)市辖区人民法院。 第十九条 基层人民法院由院长一人,副院长和审判员若干人组成。 基层人民法院可以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和经济审判庭,庭设庭长、副庭长。(1983年9月2日修改) 第二十条 基层人民法院根据地区、人口和案件情况可以设立若干人民法庭。人民法庭是基层人民法院的组成部分,它的判决和裁定就是基层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 第二十一条 基层人民法院审判刑事和民事的第一审案件,但是法律、法令另有规定的案件除外。 基层人民法院对它所受理的刑事和民事案件,认为案情重大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时候,可以请求移送上级人民法院审判。 第二十二条 基层人民法院除审判案件外,并且办理下列事项: (一)处理不需要开庭审判的民事纠纷和轻微的刑事案件; (二)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 第二十三条 中级人民法院包括: (一)在省、自治区内按地区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 (二)在直辖市内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 (三)省、自治区辖市的中级人民法院; (四)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第二十四条 中级人民法院由院长一人,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若干人组成。 中级人民法院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庭,根据需要可以设其他审判庭。(1983年9月2日修改) (1983年9月2日删去第三款) 第二十五条 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下列案件: (一)法律、法令规定由它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二)基层人民法院移送审判的第一审案件; (三)对基层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和抗诉案件; (四)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对它所受理的刑事和民事案件,认为案情重大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时候,可以请求移送上级人民法院审判。 第二十六条 高级人民法院包括: (一)省高级人民法院; (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三)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 第二十七条 高级人民法院由院长一人,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若干人组成。 高级人民法院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庭,根据需要可以设其他审判庭。 第二十八条 高级人民法院审判下列案件: (一)法律、法令规定由它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二)下级人民法院移送审判的第一审案件; (三)对下级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和抗诉案件; (四)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第二十九条 专门人民法院的组织和职权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另行规定。 第三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是国家最高审判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第三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由院长一人,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若干人组成。 最高人民法院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庭和其他需要设的审判庭。 第三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下列案件: (一)法律、法令规定由它管辖的和它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第一审案件; (二)对高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和抗诉案件; (三)最高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第三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在审判过程中如何具体应用法律、法令的问题,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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