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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uluweh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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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藏语系 Sino-Tibetan family 按谱系分类法划分的语系之一。为通用的名称。过去有些学者曾使用过“藏汉语系”或“印支语系”。 分布和分类 此语系包括的语言,主要分布在亚洲。除中国是主要分布区外, 还分布在泰国、缅甸、 不丹、锡金、尼泊尔、印度、孟加拉、越南、老挝、束埔寨等国。此外,世界各地还有不少说汉藏语系语言的侨民和移民。 汉藏语系的分类,历来说法不一。首先,所包括的语言数目不同。范围较广的,除汉语、藏缅语族、苗瑶语族、壮侗语族等语言外,还包括南亚语系诸语言,甚至有人认为还包括西伯利亚北部的叶尼塞-奥斯加克语;范围较窄的,只包括汉语和藏缅语族语言。其次,分类也很不一致。李方桂在《中国的语言与方言》(1937)中就已提出汉藏语系分汉语、 侗台语族、苗瑶语族、 藏缅语族的观点,在1973年发表的同名论文中仍坚持这个分类法。罗常培、傅懋�在《国内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概况》(1954)中提出的汉藏语系分类表,与李氏的分类法大致相同。20世纪50年代以来,中国学者大都采用罗、傅二氏的分类法,认为壮侗语族、苗瑶语族应属汉藏语系,只是某些语言应属何语族或语支尚存在不同的意见。美国学者R谢飞在《汉藏语系语言的分类》(1955)中分为6大语族:汉语族、台语族、藏语族、缅语族、巴尔语族(阿萨姆)、克伦语族。美国学者白保罗(PK本尼迪克特)在《汉藏语概要》中分汉语和藏-克伦语两大类,又在藏-克伦语下面分藏缅语和克伦语两类。他认为苗瑶语和侗台语在发生学上与印尼语有密切的关系,同属澳泰语系。 中国的汉藏语系语言约有30多种。汉语分北方、吴、湘、赣、客家、粤、闽七大方言,分布遍及全国各地。藏缅语族分布在西南、西北和中南地区;苗瑶语族分布在中南、西南和东南地区;壮侗语族分布在中南、西南地区。现以罗、傅二氏的分类表为基础,结合近年来的调查研究的成果,将汉藏语系的分类列表如下: 语音 有声调,即每个音节都有固定的音高。声调主要起区别词汇意义的作用,但在有些语言里还能区别语法意义。如藏语拉萨话的 怱ε:14“睡”——怱ε:55“使睡”,par14“燃烧”——par55“点燃”。 水语的k媅m55“锅盖”——k媅m35“盖”(动词),妱jen13“烟”——妱jen33“熏”。 不同语言之间声调发展不平衡。从数量上看,最少的有2个(如普米语),最多的有12个(如苗语宗地话)。相对地说,藏缅语族的声调较少,多数语言只有3或4个。还有无声调的(如珞巴语和藏语安多方言)。藏语安多方言只有习惯的音高,一般是清声母音节读高些,浊声母音节读低些,如夏河话的hka“困难”读高平调,抰ɡa“高兴”读低平调。总的看来,声调在音节中是个最活跃的成分,同声母、韵母的关系很密切,在发展过程中互相制约、互为条件。声调因声母清浊而分阴阳调在整个语系中具有普遍性。中古汉语的四声到了现代,有的方言(如粤方言)各分阴阳,有的方言(如北方方言)只在部分调上分。苗瑶语族和壮侗语族也都经历过四声分阴阳的过程,许多语言和方言有8个调,其中4个阴调,4个阳调。藏缅语族许多语言也有因清浊分声调的现象,如藏语拉萨话分高低两类调,高调来源于清声母,低调来源于浊声母。许多语言还因韵母是否带塞音韵尾而分舒促,舒声调一般都比促声调多。如壮侗语族和苗瑶语族通常有5~6个舒声调,但促声调则以两个为多,有些地方有因元音长短而分4个的。侗语的单数调还因声母的送气、不送气分为两类。如果也在声调上表示这种对立的话,侗语就有15个调。汉语粤方言部分地方也有这个特点。此外,声母的送气不送气、元音的长短、元音的松紧等特点在有些语言里也能影响声调的分化。变调现象比较丰富,多出现在多音节词内部,少数出现在词与词之间。变调与否不仅同词义有关,还同语法结构有关。 许多语言的元音分长短。以壮侗语族为最普遍,汉语的粤方言、苗瑶语族的勉语和藏缅语族的藏语、珞巴语、独龙语等也有这种对立。长短对立大多出现在带韵尾的主要元音上。藏缅语族语言则主要出现在开音节上。长短元音的分布情况不同,有的语言(如黎语)所有的元音都分长短,而有的语言(如侗语)长短对立只出现在个别元音上。元音的长短往往伴随着舌位上的某些差别,如勉语兴安话的a∶,实际音值为[A∶],a为[奃],la∶i31“萝筐”读[lA∶i31],lai31“菜”读[l奃i31]。长元音往往还带元音性的过渡音,其舌位一般比主要元音低。如黎语黑土话的o∶都带有过渡音奃,读为[o∶奃]。长短往往还影响声调的分化,许多语言的入声因长短不同而分化。如布依语兴义话的第七调, 长元音韵是 13调 (za∶p13“挑”),短元音韵是35调(zap35“小猪笼”)。壮语广南话的入声有4个调,也是长短对立消失后分化而成的。从发展上看,大多数语言的长短对立出现逐渐消失的趋势,所以在有些语言里长短的配对已不整齐。如侗语车江话有a∶、a、媅、e、i、o、u、徲8个元音音位,其中只有a∶和a带韵尾时长短对立。 许多语言的声母有清浊对立,并存在共同的发展趋势。如汉语的吴方言,壮侗语族的壮语、水语、毛南语、黎语,苗瑶语族的勉语,藏缅语族的嘉戎语、彝语、哈尼语等,塞音、塞擦音、擦音都分清浊两类。有些语言如苗语、缅语、彝语、阿昌语等,鼻音、边音还分清化和非清化两类。清浊同声调的关系最为密切,同一调类往往由于清浊的不同而分为两类。清浊由对立到不对立是共同的发展趋势。在塞音、塞擦音、擦音上,一般是浊音清化。汉语除吴方言和湘方言(部分地区)外,大多数地区都发生了这种变化。浊音清化后大多是平声变为送气清音,仄声变为不送气清音,但也有全变为送气清音的(如赣方言、客家方言)。藏语的清浊对立消失后转化为不同的声调。在鼻音边音上,一般是清音浊化,对立消失后有的转化为不同的声调(如彝语支诸语言),有的转为元音松紧的对立(如载瓦语)。 韵尾常见的有-m、-n、-嬜、-p、-t、-k、-妱等 7个(发音只有成阻无除阻)。有个别的语言还有-r、-l、-s等持续音韵尾,如门巴语(错那)的嶃ar“东”、nis“七”,门巴语(墨脱)的嬜ul“银”。个别语言或方言还有复辅音韵尾,如羌语麻窝话有-st、-zd、-rb、-宨p、-尣s、-γl、-惒z等22个复辅音韵尾。 韵尾的发展也很不平衡,存在从繁到简的发展趋势。一般是:塞音韵尾由部分合并(如p并于t)和转化(如k变妱)到全部转化为-妱,然后-妱又脱落;鼻音韵尾与塞音韵尾同发音部位的往往有平行的发展(如p并于t则m并于n),然后转化为元音的鼻化,直至鼻化成分进一步消失。中古汉语有-p、-t、-k、-m、-n、-嬜等韵尾,到了现代方言,有的全部保留(如粤方言),有的局部消失(如吴方言)。藏语的发展也经历过这个过程。7世纪藏语的-b、-d、-g、-m、-n、-嬜等韵尾,到了现代方言有的地方完全保留下来,如阿力克话仍有-p、-t、-k、-m、-n、-嬜;有的地方已丢失一部分,如拉萨话保留了-m、-嬜、-p、-妱,-t转化为-妱,-n和部分-嬜转化为元音的鼻化;有的地方,如德格话塞音韵尾都转化为-妱,鼻音韵尾都转化为元音的鼻化。缅语也经历了多种塞音韵尾转化为-妱、多种鼻音韵尾转化为元音鼻化的过程。苗瑶语族也存在辅音韵尾简化、脱落的趋势。如中国境内的苗语已无塞音韵尾,鼻音韵尾也只保留一个,在后元音后读-嬜,在前元音后读-n。在苗语石门坎话里,辅音韵尾已全部脱落。 一部分语言还保留有复辅音声母。复辅音以二合的为多,还有少量三合的。二合复辅音主要有4种类型:①鼻音加其他辅音的(鼻音与后边的辅音的发音部位相同)。如彝语凉山话的mbu33“饱”,纳西语的nd婖“上(去)”。②喉塞音加其他辅音的。如拉珈语金秀话的妱ba∶n13“村子”,水语三洞话的妱na33“脸”,布依语羊场话的妱va31“傻”。③塞音或鼻音加颤音、边音或浊擦音的,如壮语贵县话prak55“菜”,苗语高坡话的pla24“五”,ml媅嬜22“软”,独龙语的ɡla53“掉”,仫佬语的pγa42“山”,苗语宗地话的pl婖“四”。④擦音加其他辅音的, 如羌语桃坪话的尣t媅55“蛋”,羌语麻窝话的st媅“七”,藏语道孚话的zɡo“门”,藏语阿力克话的γlo“肺”。三合辅音如苗语高坡话的mpl�“耳朵”,拉珈语金秀话的妱bla213“摸”,嘉戎语的∫kra“细筛子”。复辅音以藏缅语族语言为最丰富,有二合辅音的①、③、④类型和三合辅音;其次是苗瑶语族,有二合辅音的①、②、③类型和三合辅音;壮侗语族只有二合辅音②、③类型和三合辅音。其发展存在简化、脱落的趋势。以藏语为例,7世纪的藏语有丰富的复辅音,不仅有二合的,还有三合、四合的,但发展到现在,有的方言(如安多方言)还保存较多的复辅音(最多的有90个左右),有的方言(如卫藏方言)很多地方已无复辅音。其变化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脱落部分辅音,如藏文的dɡu“九”、bsad“杀”,拉萨话读ku12、sε妱53。另一是复辅音合并为单辅音,如藏文的ɡru“船”、druɡ“六”,拉萨话读t宨hu12、t宨hu妱12。现代汉语除个别地区外,大都无复辅音。国内外一些学者认为,上古汉语有丰富的复辅音。 藏缅语族有些语言,如彝语、哈尼语、僳僳语、拉祜语、白语、景颇语、载瓦语等,元音分松、紧两类。其对立的作用主要是区别词汇意义,有些语言还能区别语法意义。 如载瓦语:kjo21“听”--kjo21“使听”,mju21“浮”--mju21“使浮”。松紧的差别常常还伴随着声调、舌位等方面的一些差别,如紧元音音节的调值比松元音音节略高,紧元音的舌位比松元音略低。有的紧元音后还带有喉塞音。松紧对立的来源,一种是来自塞音韵尾的脱落,即带塞音韵尾的元音脱落韵尾后转为紧元音,与不带韵尾的松元音形成对立,如彝语支诸语言。一种是由声母的清浊转化而成,浊变松,清变紧,如景颇语、载瓦语。有的语言,如哈尼语的碧卡方言、豪白方言的紧元音存在松化的趋势。 语法 虚词和词序是表达语法意义的主要手段。语序较固定,虚词种类较多。个别语序的变化,大多要靠虚词的帮助。除藏缅语族某些语言(如嘉戎语、羌语)外,大多数语言的形态变化都不大丰富。划分词类的标准主要不是根据形态变化,而是根据词的结合规则和词在句中的功能并参考词的意义。 基本语序有共同点,也有差异。主语都在谓语前,但宾语的位置存在不同的类型。汉语、苗瑶语族、壮侗语族是“主语—谓语—宾语”,藏缅语族是“主语—宾语—谓语”。以“我写字”为例: 藏语(拉萨话):嬜a12(我)ji11ke53(字)堮hi12(写) kij═妱12(正在) 景颇语(盈江话):嬜ai33(我)lai31ka33(字)ka33(写) 嬜a31(在)॑31嬜ai33(句尾词) 彝语(凉山话):嬜a33(我)bu33ma33(字)bu33(写) 苗语(黔东话):vi11(我)嶃ha35(写)tu35(字) 勉语(来宾话):je33(我)fje53(写)扷a∶嬜13(字) 壮语(武鸣话):kau24(我)θi55(写)θa噜24(字) 侗语(榕江话):ja∶u212(我)嶃a13(写)si33(字) 名词作定语时,汉语、藏缅语族、苗瑶语族是“名词定语—名词中心语”,而壮侗语族是“名词中心语—名词定语”。以“哥哥的衣服”为例: 藏语:慯o55慯o妱53(哥哥)ki(的)thu妱11lo妱53(衣服) 景颇语:k╤31phu31(哥哥)a妱31(的)p懳33lo嬜33(衣服) 彝语:v徲55vu33(哥哥)ve55ɡa33(衣服) 苗语:tε22(个)tia22(哥哥)pa॑31(的)pha嬜33(件)u35 (衣服) 勉语:ko24(哥哥)怱ei33(的)lui33hou24(衣服) 壮语:keu24(件)pu33(衣)tak33(个)ko13(哥哥) 侗语:uk323(衣服)慩ai31(哥哥) 形容词作定语时,汉语是“形容词定语—名词中心语”,而藏缅、壮侗、苗瑶等语族一般是“名词中心语—形容词定语”以“白布”为例: 藏语:rε妱12(布)ka55po53(白) 景颇语:pan33(布)ph唗o31(白) 彝语:怰徲s徲(布)a33慯hu33(白) 苗语:怰bu33(布)岶u33(白) 勉语:dje33(布)pε12(白) 壮语:pa嬜21(布)ha∶u24(白) 侗语:ja55(布)pa∶k31(白) 数词或数量词组作定语时,汉语、苗瑶语族是“数量词组定语—名词中心语”,藏缅语族是“名词中心语—数词或数量词组定语”,壮侗语族的数量词组定语有在前的,也有在后的。以“一个人”为例: 藏语:mi12(人)慯i妱53(一) 景颇语:m╤31∫a31(人)l╤55嬜ai51(一) 彝语:堭ho33(人)堭h徲(一)ma33(个) 苗语:i33(一)tε11(个)nε55(人) 勉语:jet12(一)la∶n21(个)mjen21(人) 壮语:pou42(个)vun21(人)妱deu24(一) 侗语:i55(一)mu॑31(个)怱媅n212(人) 有量词。除藏缅语族有些语言如藏语、景颇语等量词还不大发达外,一般都有丰富的量词。量词的作用主要是表示事物和动作行为的量。此外,许多语言的量词还兼表事物的类别、形状、性别、级别等特征。如载瓦语的tu21“只、头、匹、条”用于动物类;kam51“棵”用于植物类;掵ham21“个、粒、丸”用于圆粒形物;khat55“支、根、条”用于长条形物;khji55“块、团”用于成块物或成团物。又如壮语武鸣话的tak42“个”用于男性青少年;koη24“个”用于中年男子;ta33“个”用于女性青少年;me33“个”用于中年女子;je∶p33为“小撮”;ja∶p33为 “大撮”;γe∶k42为“小条”;γa∶k42为“大条”。在壮侗语族语言和苗瑶语族的苗语里,量词还具有标志名词的作用,有些名词在使用时要在前面加量词。如壮语武鸣话:ko24(棵)fai42(树)“树”,keu24(件)pu33(衣服)“衣服”。从来源上看,量词大多来自名词、动词。藏缅语族有些语言,名词称量时用其自身形式当量词(双音节多取后一音节,少数取前一音节)。如哈尼语绿春话:mo31(马)慯hi31(一)mo31(匹)“一匹马”,l婖扷婖(桥)慯hi31(一)扷婖(只)“一座桥”。纳西语:n扷o31(桥)d噜33(一)n扷o31(座)“一座桥”,d懔i31(房子)d噜33(一)d懔i31(所)“一所房子”。量词从少到多、从简单到复杂是汉藏语系语言过去共同的发展趋势,但是现代又有简化的趋势。 有丰富的重叠式, 较普遍的是形容词、 量词重叠。形容词重叠大多表示性质状态的程度加强。如壮语武鸣话:妱dei24“好”——妱dei24妱dei24“好极”,θa噜24“清”——θa噜24θa噜24“很清”。量词重叠大多表示“每”的意思。如侗语榕江话:nan55“个”—nan55nan55“每个”,ta∶u53“次”——ta∶u53ta∶u53“每次”。勉语来宾话:la∶n21“位”——la∶n21la∶n21“每位”,慯a∶n33“斤”——慯a∶n33慯a∶n33“每斤”。有些语言,名词、代词、动词也能重叠。景颇语重叠名词表示多数,如mu嬜55“国家”——mu嬜55mu嬜55"有些国家", phun55“树”——phun55phun55“有些树”。载瓦语重叠疑问代词表示多数。 如o55“谁”——o55o55 "哪些人",xai21"什么"——xai21xai21“一些什么”。彝语凉山话的人称代词重叠后构成反身代词, 如嬜a33“我”——嬜a55嬜a55“我自己”,嬜o31“我们”——嬜o31嬜o44“我们自己”。纳西语的动词重叠后表示"相互"。如s噜33“认识”——s噜33s噜33“相识”,堭ha55“咬”——-堭ha55堭ha55“互相咬”。彝语凉山话的动词重叠后表示疑问。 如la33“来”——la44la33“来吗”,bo33“去”——bo44bo33“去吗”。 有表示句子成分结构关系的助词。此种结构助词中有表示限制、补充关系的,有指明主语、宾语、主动者被动者的,有用在表示处所、时间、工具等状语后面的,等等。如哈尼语绿春话:嬜a31(我)γ(助词)mj婖ɡ婖(东西)“我的东西”,尶a33(扫)γ(助词)so55(干净)“扫得干净”,嬜a55(我)no31(你)尶婖(助词)ba55x婖(帮)“我帮你”,xu33堭a31(老鼠)a55mi55(猫)ne33(助词)ba31(捉)a55(助词)“老鼠被猫捉走了”,da55堭h徲(棍子)ne33(助词)di31(打)“用棍子打”。这类助词使某些语序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如景颇语靠结构助词的作用,形容词定语能移至中心语之前,宾语能移至主语前:phun55(树)k╤31pa31(大)“大树”,也可说k╤31pa31(大)ai33(助词)phun55(树),嬜ai33(我)na嬜33(你)e妱55(助词)ja33(给)te妱31(句尾词)“我给你吧”,也可说成na嬜33(你)e妱55(助词)嬜ai33(我)ja33(给)te妱31(句尾词)。还有用于句末表示各种语气的助词。 如傣语德宏话s噜53(买)ti33saη35(什么)li35(呢)“买什么呢?”ma55(来)thai31(这儿)lε31(吧)“来这儿吧!” 词汇 除藏缅语族有些语言,如景颇语等有较多的多音节单纯词外,大多数语言的词主要由单音节的单纯词和多音节的复合词组成。多音节的单纯词很少,其中有些词在语音上有双声、叠韵的关系。如毛南语:t媅m231t媅η231“螳螂”、tuη213tin213“蜻”、buη213ba24“蝴蝶”、moη231to嬜42“惊慌”。 合成词以复合式为主,派生词较少。复合式一般都有联合、修饰、支配、主谓等格式。如彝语凉山话:o33(头)怰徲(尾)“头尾”、怱u33(牛)峠噜31(月)“(农历)八月”、嬜ɡ噜33(荞)fu33(烧)“荞粑”、m噜33(地)l徲(动)“地震”。 布努语梅珠话:ve43(妻)ka॑31(夫)“夫妻”、n堭e231(鱼)nγ嬜33(蛇)“鳝鱼”、ku21(逃)tu231(火)“失火”、 恄o嬜33(日)ka22(倒)“西方”。傣语西双版纳话:na13(脸)ta55(眼睛)“面子”、nam〃(水)ta55(眼睛)“眼泪”、 m婖n55(垫)ho55(头)“枕头”、fa11(天)h婖η11(叫)“打雷”。 普遍有四音格结构,主要有AABB、ABAB、ABAC、ABCD等格式,音节之间还有双声、叠韵。如拉祜语:ki31ki31mo33mo33“急急忙忙”、pE31lE31pE31lE31“罗里罗嗦”、sE53qh婖sE53l婖“千山万水”、mu53v婖mi31xi53“天昏地暗”。傣语德宏话:la31sau35tsa噜33ki33“笑逐颜开”、x噜n55x噜n55van55van55“日日夜夜”。 在语言接触中,邻近语言相互吸收借词是丰富词汇的一个重要手段。中国境内由于使用汉语的人口多,分布广,所以汉藏语系中的其他语言普遍借用汉语词来丰富自己。有些语言借用汉语词有很久的历史,在现代口语里还保留一些古汉语词。 如纳西语的 py31ly33“不律(笔)”、pi33li31“佊篥”(笛)等都是较早的汉语借词。有些语言,如白语中汉语借词占词汇总数的一半以上。此外,有些语言还从邻近的民族语言里吸收借词,如景颇语借用傣语词,门巴语借用藏语词,拉珈语借用壮语词等。 汉藏语系语言的研究 单一语言的调查研究很不平衡,其中汉、藏、缅等语言都有悠久的研究历史,并留下许多语文学著作,诸如《尔雅》、《方言》、《广韵》、《授记根本三十颂》、《性入法》等。但真正运用现代语言学的理论和方法进行调查研究,则是从20世纪开始的。已经出版的比较语言学著作如:英国学者GA格里逊的《印度语言调查》(1909);美国学者SN沃尔芬登的《藏缅语言形态学纲要》(1929);美籍华人语言学家李方桂的《台语比较手册》(1977);美国学者谢飞的《汉藏语导论》(1966);美国学者白保罗的《汉藏语概要》(1972)等。中国现代语言学家从本世纪二、三十年代起就开始调查中国境内的汉藏语系语言,但大规模的调查研究是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50年代开始的。现已基本弄清中国汉藏语系语言的面貌,《中国少数民族语言简志丛书》(见民族问题五种丛书)反映了这一时期调查研究的成果。 在语言现状描写方面,对大部分语言都已作过调查,并已有不少专题研究成果。其中汉语、藏语、壮语、苗语等许多语言的描写研究已进入比较深入、全面的阶段,摸索出一些适合此语系语言特点的描写研究方法,如音系归纳法、声调分析法等。但也有一些语言,至今仍研究不够,甚至有的尚未开始研究。 在语言历史研究方面,对某些有历史文献的语言,如汉语、藏语等的历史研究受到较多学者的重视,已取得较好的成果。对无历史文献的语言,历史研究主要依赖于语言和方言的比较,还局限在某些较小的范围和某些专题上,如研究苗瑶语的调类、声类,研究汉藏语系的长短元音、 松紧元音等。 汉语和其他语言的比较研究,将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对于探索汉语史以及整个语系的发展规律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语言系属的研究,是许多学者所关心的也是较难解决的一个问题。当前存在着种种意见分歧,有的是由于对语言事实研究不够,真相尚未认清,有的是由于缺乏统一的分类标准。要解决这个问题,除继续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外,还需要进行语言分类的理论研究。有些学者提出壮侗语和苗瑶语的基本词中存在同南岛语系语言同源的词,这个见解值得重视,不管将来结论如何,都将有助于汉藏语系的研究。 参考书目 罗常培、傅懋�:“国内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概况”,《中国语文》1954年第2期。 Robert Shafer, Introduction to Sino-Tibetan, Otto Harrassowitz Wiesbaden, --------------------------------------------------------------------------------汉藏语系 Sino-Tibetan family 用汉语和藏语的名称概括与其有亲属关系的语言群。这两种语言文献最丰富,使用人口也较多。"汉藏语系"为通用的名称,有的著作中也曾用过“藏汉语系”和“印支语系”。 分类与分布 汉藏语系的语种及分类历来说法不一,比较通行的有两种分类法。一种是分为汉语、藏缅语族、苗瑶语族、壮侗语族(或称侗台语族、侗泰语族、台语族等)。最早提出这一分类法的是李方桂。他在《中国的语言与方言》(1937)中提出汉藏语系分汉语、侗台语族、苗瑶语族、藏缅语族,在1973年发表的同名论文中仍坚持这个分类法。中国学者罗常培、傅懋�在《国内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概况》(1954)中提出的汉藏语系分类表,与李方桂的分类法大致相同。20世纪50年代以来,中国学者大都采用罗、傅二人的分类法,认为壮侗语族、苗瑶语族同汉语、藏缅语族不仅在现状上有许多共同的特点,而且存在发生学上的关系,应属同一语系。另一种分类法以美国学者白保罗为代表。他在《汉藏语概要》(1972)一书中,把汉藏语系分为汉语和藏-克伦语两大类,又在藏-克伦语下面分藏缅语和克伦语两类。他认为苗瑶语、壮侗语同汉语不存在发生学上的关系,其相同或相似之处或来自相互借用,或来自类型学上的一致。他还认为苗瑶语和壮侗语在发生学上同印度尼西亚语有密切关系,应属同一语系,称澳泰语系。并举出一些壮侗语同汉语不同源但同印尼语同源的词,以此证明其论点。早在1942年,白保罗在《台语,加岱语和印度尼西亚语:东南亚的一种新联盟》一文中就已提出台语同印尼语的亲属关系。后来他的观点又进一步发展,于1965年提出了建立澳泰语系的主张。以上两种不同分类法分歧的焦点在于:苗瑶语、壮侗语同汉语之间相同或相似之处是发生学上的同源关系,还是类型学上的一致或是借用关系。 我们采用上述第一种分类法,即苗瑶语、壮侗语属汉藏语系。按这种分类法,汉藏语系的分布地区主要在中国、泰国、缅甸、不丹、锡金、尼泊尔、印度、孟加拉、越南、老挝、柬埔寨等亚洲各地,此外,在世界其他各地也还有不少汉藏语系语言的使用者。以汉藏语系中的某一语言为国语或主要语言的国家,有中国(汉语)、泰国(泰语)、缅甸(缅甸语)、不丹(宗卡不丹语)、老挝(老挝语)等。由于汉藏语系语言和方言的界限不易划清,对语言数目也有各种不同的估计。美国学者R谢飞认为大约有300种语言和方言,日本学者西田龙雄估计约有400种语言和方言。使用人口在10亿以上,约占世界人口的1/4,仅少于印欧语系。 中国是使用汉藏语系语言的人口最多,语种也最多的国家。到目前为止,已确定的语言有30多种,分属不同的语族、语支。其中汉语分布遍及全国各地,下分官话、吴、湘、赣、客家、粤、闽等7大方言。藏缅语族分布在西南、西北和中南地区。苗瑶语族分布在中南、西南和东南地区;壮侗语族分布在中南、西南地区。现以罗常培、傅懋�的分类法为基础,结合近年来的调查研究成果,将中国境内的汉藏语系语言分类列表如:有些语言的分类问题,目前还存在不同意见。如:有人认为应立羌语支,包括羌语、普米语、嘉戎语等;有人则认为这些语言应属藏语支。过去许多人认为白语应属彝语支,而后来有人又认为应分属另一语支。有人认为独龙语应属景颇语支,怒语应属彝语支。对畲语的系属也有两种意见:一些人认为属苗语支,另一些人认为属瑶语支。仡佬语的系属,中国学者一般认为应属壮侗语族,国外有的学者认为应属澳泰语系。在藏缅、苗瑶、壮侗3个语族中,藏缅语族悬而未决的问题最多,反映出这一语族分类上的复杂性。此外,京族语言的系属尚有争论:有人认为属汉藏语系,而有人认为属南亚语系。 由于社会和语言发展过程中的种种因素,在语言和民族的关系上出现许多复杂的情况。多数情况是一个民族使用一种语言,但也有一个民族使用两种或3种语言的。如瑶族使用3种语言:瑶语支的勉语,苗语支的布努语和壮侗语族侗水语支的拉珈语。景颇族使用两种分属不同语支的语言:景颇语支的景颇语和缅语支的载瓦语。藏族除使用藏语外,有一部分使用嘉戎语,等等。还有一种特殊现象:居住在海南岛的苗族,不说苗语而说瑶语。 除了以上已确定的30多种语言外,还有一些"话"是不是独立的语言有待进一步确定。如佯僙话、村话、临高话、木雅话、尔苏话、尔龚话等。随着汉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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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保亚,1990,《语言演变结构基础》,载《缀玉集》第一集,北京大学出版社。陈保亚,1993,《汉藏语言联盟说》,载《文化、历史、民俗》,云南大学出版社。陈保亚,3,《羌夏-澳越语言文化联盟论》,《云南民族学院学报》陈保亚,1995,《核心关系词的分布与语源关系的判定》,载《当代中国语言学》第1卷,新加坡。陈保亚,1995,On the original relationship between Chinese and Kam-Tai,Linguistics of the Tibeto-Burman area V 18:1-Spring,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at Berkeley 陈保亚,5,《从核心词分布看汉语和侗台语的语源关系》,《民族语文》陈保亚,1996,《相对阶曲线与汉-越发生关系》,《中国博士后论文集》,学苑出版社。陈保亚,1996,What original relationship between Mon-Khmer and Kam-Thai,Mon-Khmer Studies XXV,Thailand陈保亚,1996,《关系词相对有阶分析与汉越语言联盟》,北京大学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藏北京大学图书馆,北京图书馆陈保亚,1,《核心关系词的分布与语源关系的判定》,《中国语言学论丛》,北京语言文化大学出版社陈保亚,1,《台佤关系词的相对有阶分析》,《语言研究》陈保亚,2,《侗台语和南亚语的语源关系 》,《云南民族学院学报》陈保亚,2b,《汉台关系词的相对有阶分析》,《民族语文》陈保亚,5,《再论核心关系词的有阶分布》,《民族语文》陈保亚,1998,《百年来汉藏语系谱系研究的理论进展》,《语言学论丛》第21集 徐通锵、陈保亚,1998,《20世纪的中国历史语言学》,《20世纪的中国语言学》,北京大学出版社陈保亚,1998,《汉台关系词双向相对有阶分析》,第30届国际汉藏语论文,《语言研究》2陈保亚,1999,《汉台关系词声母有序对应规则表》,《语言学论丛》第二十二集 陈保亚,4,《汉越(侗台黎)六畜词聚文化有阶分析》,《民族语文》陈保亚,4,《汉台内核关系词相对有阶分析》,《中国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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羌族  羌族是我国56个少数民族之一,主要聚居于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及其附近地区,以茂汶羌族自治县最为集中,少数人与汉、藏、回等民族人杂居。使用羌语,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羌语支,但今天大多数羌族人通汉语,羌族没有本民族的文字,长期使用汉字。本文通过对羌族礼仪(主要讲婚礼和葬礼)、婚姻家庭来分析羌族的伦理思想。  一、 羌族礼仪反映出来的伦理思想  (一) 羌族婚礼反映出来的伦理思想  羌族注重订婚仪式  订婚时经三道程序,首先“开口酒”,即许口酒。当男女还未成年时,男方请媒人到心目中的女方说亲,如同意则由家长提出一定时间,男方到女方家办酒席宴请,名“开口酒”。酒席上女方提出聘金数目,双方议定,表示订婚初步成功。数月后,男家去女家备酒席招待近亲,称“小定酒”,此时要送上些彩礼,置于神台之上,以示庄重。“大订酒”上,两家具体商定结婚日期,男方要大宴宾客,款待女方亲朋,此时男方根据议定交清聘礼,特别要备一分银子奉送岳母,在整个订婚过程中,姑娘不得露面,藏于房内或亲友家中。  羌族婚礼隆重而且热闹  结婚又有“女花夜”、“正宴”及“谢客”三道仪式。“女花夜”,由女方备咂酒两坛招待前来庆贺、送礼的客人,男女各一坛,大家跳舞、唱歌庆贺。“正宴”即娶媳妇,男方备三匹马前来迎亲,一匹新娘乘骑,另二匹伴娘骑,伴娘系内亲闺女。新娘穿着特制的红嫁衣,脚穿由家嫂做的红绣花鞋,由其亲兄弟背出大门上马,新娘手蒙脸而大哭,有的哭得悲悲切切,有的仅是走走过场。父母将平日为新郎做的鞋、袜等塞进背兜,让女儿带到男家。拾掇停当,乐队吹起唢呐相送,送亲者背起箱子,抬起柜子,热热闹闹送新娘出嫁。  送亲途中,如经过亲戚家门口,便由亲戚摆设茶席、备糕点水果等招待送亲队伍,炮手放三声明火枪以示到达,男方亲戚手捧面条上前敬献,伴娘同送亲的即入茶席。到男家村寨,全寨人齐集寨头,迎接新娘。到了男家,要给伴娘和牵马人少量下马钱,否则不下马。下马后新郎在门口撒把米于地下,厨师提只雄鸡,宰杀后洒鸡血于大门上,以避邪煞之意,新娘新郎即刻进门抢坐上席。  新郎新娘入洞房后,设在露天坝子的盛大宴会便开始了。贵客们边吃边喝、边歌边舞,先唱“赞新娘”的酒歌,歌词内容是赞颂新娘的美貌,从头唱到脚下,后唱“赞新郎”,称颂新郎人品端庄、精明能干。人们一直歌舞到深夜,甚至天明。第二天,主人再备两席“谢客”,整个仪式才结束。婚后第三天,新郎同弟兄背酒肉送新娘回娘家,新郎住一两日,新娘得住数日甚至数月,也有的住l~3年后,才由丈夫接回。  羌族中女人地位低,没有拒绝婚姻的权利  过去羌区还有抢婚的习俗。当男方求婚遭拒绝对,乘女子在外劳动或外出时将她抢回家,第二天由男子背猪膘及酒到女家再次求婚,由于生米已煮成熟饭,女方也就答应。女子不愿者,可于次日偷跑回家,男方一般不追究。抢婚时可抢姑娘,也可抢寡妇。  (二) 羌族葬礼反映出来的伦理思想  羌族人重视孝道,能坦然接受自然规律  “重死”是羌族的文化情结,在羌人看来“人有生错的,没有死错的”。死亡意味着人离开了现实世界进入了祖先居住的“鬼寨”,因此死亡也有“回老家”的意思,说羌人的死具有“视死如归”的意味也不过分。可见羌族对死亡有着客观的认识,对年老死亡并不恐惧,而是认识到“死”是任何人不可逃避的自然法则。羌族以年满六十岁后死为喜事,有“白喜事”之说。正如将新生成员隆重迎入一样,也要将离世人隆重送走。以大、小母舅为代表的宗族监督力量要来检验死者是否属于正常死亡,然后对死者家属进行抚慰,表彰孝道,通过对死者的悼念,达到整合社会的现实目的。  羌族人重视丧葬礼仪,并且母舅在家族中的地位高  人死后,立即找来专门负责收敛的人,趁尸体尚未僵硬,给死者穿上早就准备好的“老衣”。从头到脚,一应俱全,一般为六件衣,衣服的质地视家庭条件而定。然后将尸体停放在棺材中,德高望重者的棺材要讲究一些,要挑选当地最好的柏木做棺材,棺木底板上绘有日月星辰、山川湖海、百鸟百兽,撒有五谷杂粮,而且在棺材中设有木床。尸体旁殉以死者生前喜爱之物,如拐杖、烟袋等。盖棺时不扣严,一般留有缝隙,又要将石锤插入铧头一起放入火塘中,为死者改罪。接着将死者睡过的床铺草褥搬出焚烧,鸣枪三响,以示礼送死者的灵魂,同时也是给村中邻里报丧。接着竖起扎有白色仙鹤的杉杆,仙鹤的头要朝向西方,一般高九米,有“驾鹤西游”之意。在棺材前放上祭桌,摆上酒肉,点上清油长明灯,用红纸写灵牌,开始停丧。一切全部安排妥当后,由死者的儿子,一般为长子带礼物去请端公(“释比”),端公(“释比”)来后先掐算一番,然后选出两个吉日让主家选择。丧家按照端公(“释比”)的测算结果,召开家族会议,各家家长和寨中老人都会主动来丧家帮忙,一致商定葬期,并对具体事物进行安排,落实到人。同时通知远方子弟奔丧。死者儿女即开始到亲戚家报丧,其中最重要的是到母舅家报丧。接着向晚辈发放孝帕,赶制花圈,丧家开始接待邻居吊唁,组织相帮弟兄,安排各自执事,商借家什,全村人都自发地以丧事为工作中心。  羌族人重视家庭的平衡,关注下一代的成长  人的死亡,特别是一位家长的死亡,既打破了羌族家庭的平衡,也使羌寨的社会分层失去了平衡。如何通过一种传统的文化安顿死者,恢复失去的家庭和社区平衡就成为羌族葬俗的主要社会功能。羌族葬俗的许多程序属于社会性的宗教体验,而这种宗教体验只是针对成年人的,即满十六岁的青年。却把小孩子排除在外,起到了保护下一代,使之不受惊吓,不被鬼魂抓去的作用。  自成一格的羌族火葬习俗具有鲜明的规范性,构成了一个约定俗成的风俗系统,也相应地折射出了羌族的社会文化形态。在国家推行火葬,提出“死人不与活人争地”口号的前提下,羌族的火葬习俗也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二、 羌族婚姻家庭反映出来的伦理思想  羌族的婚姻形式,基本是一夫一妻制。解放前,男女青年无恋爱自由,视自由恋爱为有损家风,婚姻不能自由,封建买卖婚姻盛行,儿女婚事均听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羌族每个家庭就是一个生产和生活单位。一般家庭是直系亲属同居,家庭成员多是祖孙三代。以父母、子女两代居多。平均每家3至5口人,除独子外,多子家庭在儿子长大成婚后,分家独立门户。父母身边留一子作养老送终的依靠和传宗接代的苗子,所留以最年幼儿子居多。  家庭中以男性年长者为一家之主,皆由父亲担任,如父去世儿子可当家。如绝嗣,家产由父亲亲属继承。家庭中男性始终处于主导地位,可支配家庭收支、安排生产、决定婚嫁和财产继承,主持祖先祭祀及参加重大社会活动等。而女性则处于支配地位,不仅无财产继承权,也不能参加重大祭祀活动,还不能随便与男子谈笑。由于羌族妇女在生产劳动中,占据重要地位,除不犁地外,从种到收的农活及家务都由她们操持,并受母权制残余影响,她们在家庭中也拥有较大的权力和地位。如儿女的婚事须征询她们的意见,无儿时财产可由女婿继承家业等。另在家庭中母舅权力较大,诸如婚丧嫁娶、分家、继承家业等大事,皆须母舅允诺并由他们主持办理。  由此可见,羌族是以父权、男权为主的社会,以家庭为主要单位从事经济活动。女性在这个群体中有一定的地位,但是地位不高、权力不大。母舅在家庭中有很大的权力,这一点是很多少数民族伦理思想共有的。  羌族是我们55个少数民族之一,羌族的文化是我们中华文明宝库的一个瑰宝,羌族礼仪、宗教信仰、禁忌、婚姻家庭、饮食等方面反映的民族伦理思想是值得我们分析和研究的。在面对羌族的民族伦理思想时,我们要看到它好的一面,也要看到其消极的一面,做到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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