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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球的球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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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bert872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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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民俗变迁是近代社会变迁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与近代社会转型相始终。近代民俗变迁涉及到社会各个角落、各个层面。以下从礼仪、服饰、婚丧等方面来管窥近代民俗的变迁。 礼仪习俗的变化:在鸦片战争以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传统的社交礼俗和祭典礼俗,包括称谓、见面礼等仍在社会上占据主导地位。人们见面要行作揖、拱手、跑拜、请安等礼。与此相适应还有一套“大人”、“老爷”、“太太”、“老太太”等称谓。开国以后,在沿海通商地区,受西方平等观念影响,先是在新式知识分子内部,逐渐采用握手、鞠躬等见面方式,并且用“先生”、“女士”、“小姐”、“同志”取代了先前的称谓。行鞠躬礼,使用“先生”、“君”的称呼,反映出近代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关系。总之,脱帽、靶躬、握手、鼓掌等新礼俗逐渐成为中国通常的“文明仪式”、“文明礼”,反映出社会礼俗的进步趋向。 服饰习俗的变化:清代中国服饰则多以长袍马褂为主,女子则穿旗袍。服饰具有体现等级森严、褒衣博带特点,这些弊端与近代人的平等要求以及日益加快的生活节奏很不协调。为此,部分中国人开始接受西式服饰。在19世纪50年代,香港、广州即有人模仿洋人打扮,华商更多有穿洋装者。戊戌时期康有为力倡“易服”。20世纪初,当时青年穿西服的人渐多起来。1903年胡汉民任教的广西梧州中学允许学生可以在岁时年节“披洋衣揖孔孟”。当时的出“洋”留学生更多着洋装。清亡后,出现了“洋装热”,在通都大邑,人们“趋改洋服洋帽,其为数不知凡几”,在偏远小城,“文武礼服,冠用毡也,履用革也,完全欧式”。总之,中国服饰中的西方因素不断增加。值得一提的是,中山装则是近代中西服饰合璧的最典型标志。 婚丧习俗的变化:婚礼是标志与庆贺结婚的民俗形式。近代汉族主要的婚姻形态仍然是封建包办买卖婚姻。受男女平等观念以及西方婚俗的影响,19世纪五六十年代,少数与外国人交往密切的士大夫中有用西礼结婚的现象。光绪年间,在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出现了婚姻论财不问门第的现象,西式婚礼渐有影响。19世纪末20世纪初,文明结婚形式在大城市及沿海通商口岸开始流行。文明结婚,除婚礼地点不在教堂,不用牧师主婚外,许多仪式大致从西礼中移植过来,虽然杂有中国传统婚礼的某些内容,但精神和形式上基本上是西方化的。总之,近代在通商口岸及沿海城镇“文明结婚”的流行,毕竟反映出中国婚俗的变化,代表着晚清婚俗变化的正确方向。  中国传统民俗文化 1、腊八节腊月初八吃“杂米粥”的习俗。2、冬至节冬至经过数千年发展,形成了独特的节令食文化。诸如馄饨、饺子、汤圆、赤豆粥、黍米糕等都可作为年节食品。曾较为时兴的“冬至亚岁宴”的名目也很多,如吃冬至肉、献冬至盘、供冬至团、馄饨拜冬等。   冬至是一个内容丰富的节日,据传,冬至在历史上的周代是新年元旦,曾经是个很热闹的日子。 在今天江南一带仍有:吃了冬至夜饭长一岁的说法,俗称“添岁”。3、九九重阳节溯农历九月九日,为传统的重阳节。因为古老的《易经》中把“六”定为阴数,把“九”定为阳数,九月九日,日月并阳,两九相重,故而叫重阳,也叫重九。“重阳节”名称见于记载却在三国时代。据曹丕《九日与钟徭书》中载:“岁往月来,忽复九月九日。九为阳数,而日月并应,俗嘉其名,以为宜于长久,故以享宴高会。”   重阳节是个历史悠久的节日,由于年代久远,节日的形成不易考察明确。因此,关于重阳节的起源,有种种不同的说法:   重阳在民众生活中成为夏冬交接的时间界标。如果说上巳、寒食是人们渡过漫长冬季后出室畅游的春节,那么重阳大约是在秋寒新至、人民即将隐居时的具有仪式意义的秋游,所以民俗有上巳“踏青”,重阳“辞青”。重阳节俗就围绕着人们的这一时季感受展开。(《岁时·传统中国民众的时间生活》萧放 著 中华书局) 4、中秋节中秋节有悠久的历史,和其它传统节日一样,也是慢慢发展形成的,古代帝王有春天祭日,秋天祭月的礼制,早在《周礼》一书中,已有“中秋”一词的记载。后来贵族和文人学士也仿效起来,在中秋时节,对着天上又亮又圆一轮皓月,观赏祭拜,寄托情怀,这种习俗就这样传到民间,形成一个传统的活动,一直到了唐代,这种祭月的风俗更为人们重视,中秋节才成为固定的节日,《唐书·太宗记》记载有“八月十五中秋节”,这个节日盛行于宋朝,至明清时,已与元旦齐名,成为我国的主要节日之一。 中秋节的传说是非常丰富的,嫦娥奔月,吴刚伐桂,玉兔捣药之类的神话故事流传甚广。 5、清明节插柳清明插柳戴柳还有一种说法:原来中国人以清明、七月半和十月朔为三大鬼节,是百鬼出没讨索之时。人们为防止鬼的侵扰迫害,而插柳戴柳。柳在人们的心目中有辟邪的功用。受佛教的影响,人们认为柳可以却鬼,而称之为“鬼怖木”,观世音以柳枝沾水济度众生。北魏贾思勰《齐民要术》里说:“取柳枝著户上,百鬼不入家。”清明既是鬼节,值此柳条发芽时节,人们自然纷纷插柳戴柳以辟邪了。   汉人有“折柳赠别”的风俗:灞桥在长安东,跨水作桥,汉人送客至此桥,折柳赠别。李白有词云:“年年柳色,灞陵伤别。”古代长安灞桥两岸,堤长十里,一步一柳,由长安东去的人多到此地惜别,折柳枝赠别亲人,因“柳”与“留”谐音,以表示挽留之意。这种习俗最早起源于《诗经小雅采薇》里“昔我往矣,杨柳依依”。用离别赠柳来表示难分难离,不忍相别,恋恋不舍的心意。杨柳是春天的标志,在春天中摇曳的杨柳,总是给人以欣欣向荣之感。“折柳赠别”就蕴含着“春常在”的祝愿。古人送行折柳相送,也喻意亲人离别去乡正如离枝的柳条,希望他到新的地方,能很快地生根发芽,好像柳枝之随处可活。它是一种对友人的美好祝愿。古人的诗词中也大量提及折柳赠别之事。唐代权德舆诗:“新知折柳赠”,宋代姜白石诗:“别路恐无青柳枝”,明代郭登诗:“年年长自送行人,折尽边城路旁柳。”清代陈维崧词:“柳条今剩几?待折赠。”人们不但见了杨柳会引起别愁,连听到《折杨柳》曲,也会触动离绪。李白《春夜洛城闻笛》:“此夜曲中闻折柳,何人不起故园情。”其实,柳树可以有多方面的象征意义,古人又赋予柳树种种感情,于是借柳寄情便是情理中之事了。 寒食究竟在清明的前几日?有几种说法。南朝梁宗懔《荆楚岁时记》的记载,冬至后一百零五天称寒食节,这样正好是清明节的前二天。唐代元稹的诗云:“初过寒食一百六”,认为清明节前一天为寒食节,清明节与冬至本身所处的日期,就有一天的差异。因为寒食和清明的日子相近,而古人在寒食中的活动又往往延续到清明。久而久之,寒食和清明也就没有严格区分了。   清明前后流传着很多传统的风俗活动。如寒食赐火,清明扫墓,踏青郊游,打马球,放风筝,荡秋千,斗鸡,拔河等。这些活动随着岁月的赓续交替,社会的嬗递变化,有的习俗已被淘汰,有的仍遗留至今并赋予了新的内容。6、端午  据统计端午节的名称在我国所有传统节日中叫法最多,达二十多个,堪称节日别名之最。如有端午节、端五节、端阳节、重五节、重午节、天中节、夏节、五月节、菖节、蒲节、龙舟节、浴兰节、粽子节等等。 7、除夕守岁  除夕守岁是中国人民春节时早就有的一种饶有风趣的习俗,最早是为了驱赶“百鬼”,而随着历史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驱赶百鬼的含意早已荡然无存,而今已成为人们除旧迎新、合家共享天伦之乐的家庭年会了。   古往今来,无数文人雅士对“守岁”这一习俗进行了描绘,为后人留下了脍炙人口的文化遗产。梁朝徐君倩在《共内人夜坐守岁》一诗中写道:   欢多情未极,赏至莫停杯。   酒中喜桃子,粽里觅杨梅。   帘开风入帐,烛尽炭成灰。   勿疑鬓叉重,为待晓光摧。   这就从多个侧面反映了1400多年前人们在除夕之夜欢乐待晓的情景。   冬逐更筹尽,春随斗柄回。   寒喧一夜隔,客鬓两年摧。   则是唐朝诗人李德裕对人们除夕守岁一夜不眠的具体描述。而唐朝的另一位诗人张说的《钦州守岁》一诗,则生动地再现了那些因公务在身或因其他原因而不能与家人团聚的远方游子在除夕之夜守岁不眠的思乡之情:   故岁今宵尽,新年明旦来。   愁心随斗柄,东北望春回。   到了宋代,除夕守岁更是盛行。大文学家苏东坡所写的“儿童强不眠,相守夜喧哗”等著名诗章,则表现了孩子们除夕守岁时的喧闹场面。至于说皇宫之内或一些富贵人家,除夕守岁也自然要比普通人家豪华得多。李世民曾以《守岁》为题写有一诗:   暮景斜芳殿,年华丽绮宫。   寒辞去冬雪,暖带入春风。   阶馥舒梅素,盘花卷烛红。   共欢新故岁,迎送一宵中。   唐朝另一位诗人杜审言也同样写有一首《守岁》诗,把那些达官贵人守岁时谈笑风生、酒绿烛红的景象淋漓尽致地表现了出来:   季冬除夜接新年,帝子王孙捧御筵。   宫阙星河低拂树,殿廷灯烛上薰天。   弹弦奏节梅风入,对局探钩柏酒传。   欲向正元歌万寿,暂留欢赏寄春前。   在江苏省苏州市的寒山寺,有一种“击钟分岁”的守岁习俗,除夕之夜的夜半时分,敲钟108下,意在消除人世间的108种烦恼。唐朝诗人张继在《枫桥夜泊》一诗中对此进行了生动的描述:   月落乌啼霜满天,江枫渔火对愁眠。   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   而今天,人们在除夕之夜守岁之时,听着那寒山寺钟声的袅袅余音,无不思念起自己的亲人和远方的朋友,无不沉浸在幸福和欢乐的海洋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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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抹熙云

试论民间文学艺术的知识产权保护序 言 人类创造了历史,历史也抚育了不同肤色、不同信仰的各个民族。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进程中,人类不仅创造了优秀灿烂的民族文化,而且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民风民俗。民间文学艺术,是世界各国人民民俗文化和传统习俗的重要表现形式,是维系各民族生存发展的充足动力和不竭源泉。民间文学艺术已成为区分世界不同民族的重要标志之一。然而,面对民间文学艺术被任意使用、破坏甚至失传的危机,民间文学艺术亟待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但民间文学艺术的法律保护是许多国家都认为必要却又倍感棘手的问题。从20世纪50年代起至今,已有众多国际组织先后关注此问题,并试图给出大家能够接受的解决方案,但结果却并非令人满意。由于在权利主体、权利内容等诸多问题上的复杂性,目前只有少数国家在法律上对民间文学艺术予以保护。在我国,民间文学艺术流派纷呈,千姿百态。无论是透着喜庆和吉祥的大红剪纸、灵韵别致的传统泥塑,还是清新简洁的蓝印花布、古老神秘的纳西族“东巴”,都从不同侧面体现着文明古国深厚的文化底蕴,也在时时刻刻传承着古老的华夏文明。民间文学艺术不仅是前人留给我们的珍贵文化遗产,更是祖先赐予我们的宝贵精神财富。在我国,民间文学艺术在5000多年历史沉淀的中国文化玫瑰中,就像一只艺术奇葩,显得格外绚丽多彩和引人注目。然而 ,在我国学术界和立法界对于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的研究,基本是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一直持续至今,并在近几年形成一个研究高潮,出现不少以此为主题的研究论文。但我国在传统知识保护领域内的立法却并没有显著进步。已经出台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包括《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1997)、《云南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2000)和《贵州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2002)。我国著作权法第六条规定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理论界关于如何对民间文学艺术提供保护,有两种互相冲突的代表性观点。一种观点反对用任何形式的知识产权保护传统知识,建议通过公法权利来提供保护;另一种观点则认为,知识产权能在传统知识保护中发挥作用,或至少对进一步检验这种可能性抱有兴趣。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最近的调查表明,越来越多的传统知识持有人开始寻求运用知识产权制度来保护传统知识。本文认为对民间文学艺术应该以传统的知识产权保护为基础,同时加强特殊立法保护,主要分为五个部分加以阐述。第一部分,笔者主要对民间文学艺术保护进行概述。首先对民间文学艺术的界定加以重点阐述,因为无论从国际立法、区域立法、国内立法,还是我国的现今理论界,对于民间文学艺术的称呼不一。有的学者将其等同于民俗,有的学者将其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划等号等等。笔者在把民间文学艺术与民俗和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区分的基础上,认为民间文学艺术是指一个社会群体,如一个民族、一个部落、一个地区的若干民族等,在长期的共同生活和劳动中集体创作或者由集体中的某个个体创作并得到集体认同,在世代相传的过程中不断修改、加工、完善,反映该群体生活历史、风俗习惯、心理特征、宗教信仰的文学和艺术形式。认为民间文学艺术是民俗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民间文学艺术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也是包含关系,即民间文学艺术包括了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其次;对民间文学艺术的特点、范围及其保护的必要性加以阐述。第二部分,阐述民间文学艺术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渊源与发展历程。主要从对其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背景谈起,同时对其国际条约、区域立法加以考察分析和对比。第三部分是本文的重点,第一点主要对民间文学艺术与知识产权联系与区别加以澄清,首先民间文学艺术与知识产权的联系包括他们都有非物质性、可复制性和法定性 。对于民间文学艺术与知识产权的区别有他们的权利性质不同、客体范围不同、创新的标准不同、权利主体的确定性不同以及他们的时间性不同,从这五个方面全面加以分析。第二点是对利用著作权保护民间文学艺术的反思加以探讨。第四部分,从中央到地方立法两个方面,对我国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的现状加以阐述。 第五部分,是如何对我国民间文学艺术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的构想。在关于对民间文学艺术的立法保护方面,在我国理论界有两种观点,一种是民间文学艺术不同于传统的知识产权客体,其属于新型的知识产权客体,应该利用特殊立法保护;另一种观点认为应该利用现有的知识产权制度,特别是著作权制度加以保护。本文认为,由于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的特殊性,在我国理论界的研究还不深,理论的储备还不够。为了更加及时地对民间文学艺术加以保护,必须完善现有的知识产权制度。本文试从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保护三个方面加以分析,希望对未来的知识产权立法方面有所帮助。同时建议国家立法部门尽快出台对民间文学艺术的特殊立法保护,形成以传统的知识产权保护为主,以特殊立法为辅的新型立法机制,以期对我国的民间文学艺术保护作出应有的贡献。第一部分 民间文学艺术知识产权保护概述一、民间文学艺术的概念和特征 (一)民间文学艺术的概念和内涵 对于民间文学艺术这一术语的概念内涵,我们应当做狭义和广义的区分。 狭义地看,民间文学艺术这一概念等同于我们在民间文艺学上所说的民间文艺,包括民间文学(神话、传说、故事、歌谣、叙事诗、史诗、谚语、民间说唱、民间小说)、民间音乐、美术、舞蹈和民间工艺等方面。就此而言,狭义的民间文学艺术指的是“全体的产生于民间,口头的流传于民间”的文学艺术,它是与主流社会中所谓“纯粹的”或“精英化的”文学艺术创作相对应的一种原生的艺术表现形式。在英语中,与之大体对应的说法是“Traditional Literary and artistic productions”。[1] 广义地看,民间文学艺术的概念内涵并不限于民间文艺学上的审美意味,而是扩展到民俗生活的方方面面。在现实社会中,那些在生产、生活、组织制度、精神信仰等各个领域以具体形态体现的民俗,有着某种程度的审美性而具有文化和商业价值,均有可能被认为是“民间文学艺术”。例如,位于深圳华侨城的中国民俗文化村,不仅将我国各民族地区的标志景观原样或微缩复制,而且从来源地雇请少数民族艺员再现生产生活场景、表演特色文体节目、组织节日庆典和祭祀仪式等。这是将整体的民俗作为审美形态设为旅游项目加以商业利用的经典案例。在英文中,与此内涵大体对应的说法是“Folklore”。 应当说,“Traditional Literary and Artistic productions”是被涵盖于“Folklore”之中的,理解民间文学艺术这一概念的关键在于厘清“Folklore”的涵义。Folklore一词是英国学者汤姆斯(W JThoms)于1846年将Folk(民众)和Lore(知识)合二为一创造的,最早由日本学者将其翻译为“民俗”,后来也为我国民俗学界所采用[2]。Folklore植根于群体意识和精神在社会中的口头和非文字化传承活动,它可以泛指基于一定自然和社会条件(如种族、血缘、地域、文化水平、生活状况)所结成的某一群体在长期共同的社会生活中所创造、维系并且形成为传统的一切风俗习惯,即民俗,也可以特指其中可作为这种口头和非文字化传承活动典型表现的民间文学或口承文艺。因而,它在民俗学上的使用同样是有层次的,可以指作为一级学科的“民俗学”,也可以指作为二级学科的“民间文学”或“民俗文艺”。[3] 就Folklore的语源来说,据费孝通先生的解释,Folk并不是普遍意义上的全体人民,而是具有亲切乡土关系的人们,在中文里,近于“老乡”、“乡下土里土气的人们”,作为一个形容词近于“民间”、“土风”的意思:Lore作知识或学问讲也不确切,近于“天方夜谭”中的“谭”字,夏天乘凉时孩子们喜欢听的“逸文、传说”。所以如果直译,“民间传说”四字比较接近[4]。日本的民俗学者亦承认,迄今被译为民俗或民俗学的Folklore,本来意义是传承的精神文化或口承文艺。[5] 值得注意的是,Folklore意义上所涵盖的“民间传说”现在已经远远不限于语源上的解释或是我们中文习惯上所理解的某种民间文学创作形式。与其倘有一线联系的话,恐怕在于现在的Folklore已经包括了任何一种能够被群体“传说”的文化现象。在《不列颠百科全书》(国际中文版)中,Folk加lore就被翻译为“民间传说”,并把民间传说的形式分成说和唱的口头文学、物质和文化(包括民间建筑、民间艺术、民间手工艺术)、习俗和节日(包括宗教意识、节庆、儿童游戏、民间戏剧、民间舞蹈)三大类。[6] 澳大利亚昆士兰法学院教授卡马尔普里博士认为:所谓“民间 (Folk)”,指的是至少具有某一公共特性的一群人。至于这一共同特性是什么并不重要,比如它可以是一个共同的职业、共同的语言或共同的宗教信仰,重要的是,无论以何种目的结成的这一群人必须具有某些自己的传统;“传说(Lore)”一词指的是与诸如教义、戒律或习俗有关的传统事实或信仰本身,传统意味着代代相传下来的文化的各个方面,它既包括文化的观念方面(如习惯、习俗、仪式),也包括文化的创造方面(如音乐、舞蹈、戏曲、文学、观赏艺术),因此,文化可以被视为由一群人保留下来的传统。[7] 该观点代表了国际社会上较为主流的认识倾向,即Folklore是一种属于群体的文化传统。就国际知识产权保护而言,Folklore总是与传统知识(Traditional knowledge)相提并论的。由于在字面上,Folklore(民众的知识)与Traditional Knowledge(传统的知识)谈不上有明确的差别,这种区分很大程度上是为了便于实际的操作而从技术上加以考虑的结果。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专家格雷厄姆、杜特菲尔德在其相关研究报告中指出:“传统知识一般是指与自然环境相联系的知识,而并不涉及如艺术作品、手工艺品和其他文化创作和表现形式(这些东西倾向于被认为是Folklore的元素)。依据一位专家的观点,传统知识(或其称之“传统环境知识”)是“一个群体通过一代又一代与自然息息相关的生活建立起来的大量知识。它包括一个分类体系、一整套对于本地环境的经验积累和一个控制资源使用的自管理系统。” 至于Folklore,值得注意的是,它作为国际社会的议题被加以讨论是先于传统知识的,最早可回溯至20世纪70年代,当时是作为与版权相关的问题提出的。依米歇尔布莱克尼所言:“传统知识的表述……是顺应那些批评Folklore之狭隘性的观察家们提出来的。然而,它意味深刻地改变了讨论的话语。Folklore以在版权中或以版权为附加条件加以讨论为特色。传统知识的范围则被拓宽到足以包含诸如在药物治疗和作为食物方面的动植物知识。就此而言,问题的讨论就将从版权的左近转至专利权和生物多样性。”UNESCO(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WIPO(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是开展Folklore保护的两家机构。UNESCO因其在文化上的取向而当然地涉足其中。该组织对于Folklore的定义如下:“Folklore(传统大众文化)是一个文化社群基于传统的创造的总和,经由一群个人加以表达,且被承认反映其文化和社会身份:其标准和价值通过模仿或其他方式口头传承。它的形式是与其他的,如语言、文学、音乐、舞蹈、游戏、神话、礼仪、习惯、手工艺、建筑等等艺术融在一起的。”[8] “因而,Folklore在传统社群中可以有多种多样的形式表现,包括(I) 音乐、舞蹈和其他表演艺术;(ii)历史和神话传说;( iii)设计和符号;和(iv)传统技术、手工艺和艺术作品。美国人类学和民俗学者Ellen Mchale认为,无论受过教育还是未受过教育,在农村还是在城市,每个连接在一起的群体,或是有共同的利益和目的的群体,都拥有一种传统,这种传统叫做民俗。民俗包含许多个体的、大众的和“文学的”因素,这些因素通过反复流传和变异被群体评价和延续,并以这种方式被群体吸收和同化。民俗,其范围包括传统艺术,信仰、工作和休闲的传统方式、装饰和庆典等,是一个群体保持和传承一种生活方式的传统形式。在任何情况下,民俗都存在于群体之中,并在群体中代代相传,民俗是群体在相互交往中产生的具有意义的共同经验。通过表演或示范,手把手的或在小范围内的相互交流,群体以这种非正规的方式掌握了这些知识的传统形式。根据我国民俗学者的观点,民俗可以区分为:(一)生产习俗:渔猎、农业、畜牧业、手工业、建筑、商业等方面的习俗;(二)生活习俗:衣、食、住、行、医、用、语言、产育、婚姻、丧葬、寿诞、礼仪、节日等方面的习俗;(三)文化习俗:民间口头文学、美术、舞蹈、音乐、游艺、竞技等方面的习俗;(四)组织制度:村落、家族、姓氏、社团等方面的习俗;(五)精神信仰:图腾崇拜、神灵信仰、祝咒、禁忌、预兆和占卜等方面的习俗。可见,“民俗”是一个囊括群体生活方方面面的宽泛概念,不能体现出群体文化创造的内涵。而从民俗学的角度看,国际社会所致力于保护的Folklore只限于民俗文化中属于感性范畴的审美创造形态。 在我国,民间文学艺术的概念在法学界尽管也常常有很多争论,但是至少在研究民间文学艺术的学者之间基本是一致的,即认为民间文学艺术只占民俗(Folklore)中的一类。“民间文学是劳动人民的口头创作。它在广大人民群众当中流传,主要反映人民大众的生活和思想感情,表现他们的审美观念和意识情趣,具有自己的艺术特色。”[9]一些发展中国家不切实际地将民间文学艺术保护范围扩大化。比如1972年由非洲知识产权组织制定并于1982年生效的地区性公约《班吉协定》,就将其保护范围规定为“一切由非洲的居民团体所创作的、构成非洲文化遗产基础的、代代相传的文学、艺术、科学、宗教、技术等领域的传统表现形式与产品”,这就显得过于宽泛因而也不很妥当。 笔者认为,我们在为民间文学艺术立法时,应该吸取国内外学者们在艰辛探索中己经取得的有益成果,从他们对民间文学艺术的一般的、通常的、公认的知识中去界定民间文学艺术。把民间文学艺术同民俗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区别开来,民间文学艺术是民俗的下位概念,而民间文学艺术又是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上位概念,为了更加完善民间文学艺术的知识产权保护,对于属于以作品形式显现并且符合著作权保护客体条件的,应该由著作权保护。这样才能使我们的立法立足于现实世界,才能使我们的法律有效的规范现实生活。基于以上笔者的讨论,我认为“民间文学艺术”这一概念应该做如下界定:民间文学艺术是一个社会群体,如一个民族、一个部落、一个地区的若干民族等,在长期的共同生活和劳动中集体创作或者由集体中的某个个体创作并得到集体认同,在世代相传的过程中不断修改、加工、完善、反映该群体生活历史、风俗习惯、心理特征、宗教信仰的文学和艺术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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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节日――春节 每年农历的正月初一,是中国农历的新年。在中国的传统节日中,这是一个最重要、最热闹的节日。因为过农历新年的时候,正是冬末春初,所以人们也把这个节日叫“春节”。 中国人过春节有很多传统习俗。从腊月二十三起,人们就开始准备过年了。在这段时间里,家家户户要大扫除,买年货,贴窗花,挂年画,写春联,蒸年糕,做好各种食品,准备辞旧迎新。 春节的前夜叫“除夕”。除夕之夜,是家人团聚的时候。一家人围坐在一起,吃一顿丰盛的年夜饭,说说笑笑,直到天亮,这叫守岁。除夕零点的钟声一响,人们还要吃饺子。古时候叫零点为“子时”,除夕的子时正是新旧年交替的时候,人们在这时吃饺子,是取“更岁交子”的意思。这也是“饺子”名称的由来。 过了除夕就是大年初一。从初一开始,人们要走亲戚、看朋友,互相拜年。拜年,是春节的重要习俗。拜年时,大家都要说一些祝愿幸福、健康的吉祥话。 春节习俗——放爆竹 当午夜交正子时,新年钟声敲响,整个中华大地上空,爆竹声震响天宇。在这“岁之元、月之元、时之元”的“三元”时刻,有的地方还在庭院里垒“旺火”,以示旺气通天,兴隆繁盛。在熊熊燃烧的旺火周围,孩子们放爆竹,高兴地活蹦乱跳,这时,屋内是通明的灯火,庭前是灿烂的火花,屋外是震天的响声,把除夕的热闹气氛推向了最高潮。 爆竹声响是辞旧迎新的标志、喜庆心情的流露。经商人家。放爆竹还有另一番意义:他们在除夕之夜大放炮仗是为了新的一年大发大利。不过,据旧习认为,敬财神要争先,放爆竹要殿后。传说,要想发大财者,炮仗要响到最后才算心诚。旧时,从春节子夜开财门起,就有送财神的,手拿着一张纸印的财神在门外嚷着:“送财神爷的来啦!”这时屋里的主人,为了表示欢迎财神,便拿赏钱给来人,送财神的口中,当然总免不了要说些吉利话。例如:“金银财宝滚进来”啦!“左边有对金狮子,右边有对金凤凰”啦!等等之类的口彩。另外还有一种就是装扮成财神爷的模样,身穿红袍,头戴纱帽,嘴上挂着假胡子,身上背着一个收钱的黄布袋,后面跟着几个敲锣打鼓的,挨家挨户地去散发财神爷像,以便讨赏钱。每到人家门口,就唱起:“左厢堆满金银库,右边财宝满屋堆。”一大堆讨吉利的话,不绝于口,直到主人欢喜地接过那张红纸财神爷像,给他们些钱,扮财神的这些人,连声道谢之后,就起劲地敲打一阵,在咚咚锵锵的锣鼓声中,转到别家去了。 大家放完爆竹回到屋里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拜天地、迎神、祭祀祖先。古时,这种礼俗很盛。因各地礼俗的不同,祭祖形式也各异,有的到野外瞻拜祖墓,有的到宗祠拜祖,而大多在家中将祖先牌位依次摆在正厅,陈列供品,然后祭拜者按长幼的顺序上香跪拜。南方人还在祭祖之后,查看历书上所载今年的吉利方向,燃灯笼火把,提壶挈酒,奉香鸣爆竹,开门出行,迎接喜神,称“出天方”或“出行”,浙江叫“出寻”,上海叫“兜喜神方”。此俗为趋吉、祈求神灵保佑一年百事顺遂。除夕守岁是整夜不睡、通宵达旦的。是夜,主妇们忙着挂灯结彩,张贴春联,剪窗花,贴年画,红红绿绿把房子装饰得花团锦簇,为节日增添了浓郁的气氛。孩子们最盼望的事也许就是压岁钱了。压岁钱是由长辈发给晚辈的,有的家里是吃完年夜饭后,人人坐在桌旁不许走,等大家都吃完了,由长辈发给晚辈,并勉励儿孙在在新的一年里学习长进,好好做人。有的人家是父母在夜晚待子女睡熟后,放在他们的枕头下,更多的人家是小孩子们齐集正厅,高呼爷爷奶奶、爸爸妈妈新年快乐,列队跪拜;而后伸手要红包。甚而追讨到爷爷妈妈的卧房,一齐跑到床沿,大嚷特嚷:“压岁钱,压岁钱!”老人家还嫌不够热闹,故作小气,由讨价还价到围攻摸索,最后把老祖宗的红包挖掘出来,大家抢掠一空,才呼啸而散。老人家逢此情景却乐不可支,认为这是新年事事顺利的好兆头。 人们的传统观念,总是喜欢在过年时,多讨些好彩头,希望一切顺利,这其中有许多旧习俗。如各地都有禁止使用扫帚之俗,以为新年使用扫帚将会把运气扫走,扫去财运,新的一年会难交好运。假使非要扫地不可,须从外头扫到里边。为使此俗流行,还定正月初一为“扫帚生日”。新年也不可骂孩子,说话必须特别留意。如果小孩子粗心大意砸碎了饭碗,大家也绝不骂他,反而说他“岁岁平安”,因“碎”“岁”谐音冲一冲不祥的气氛。新年里,大人最怕小孩子说溜了嘴,开年讲些不太吉利的话,除了横关照竖关照,有的地方还用块红布或草纸向孩子们口上揩抹,其意思是把嘴当作屁股,即使说出不吉利的话来,也等于放屁。还有的人把橘子、荔枝置于枕边,叫做“压岁果子”。橘子、荔枝谐音“吉利”,以求来年大吉大利。有的地区还有一种习俗,就是偷财神爷像,而且偷到后要把它藏在裤裆里,以取“财神入库(裤)”这句成语的意思。在这些异想天开的趣俗之中,埋藏着历代多少劳苦百姓献媚命运之神的良苦用心。 春节早晨,开门大吉,先放爆竹,叫做“开门炮仗”。爆竹声后,碎红满地,灿若云锦,称为“满堂红”。这时满街瑞气,喜气洋洋。 春节习俗——贴窗花 新春佳节时,许多地区的人们喜欢在窗户上贴上各种剪纸一一一窗花。窗花不仅烘托了喜庆的节日气氛,而且也为人们带来了美的享受,集装饰性、欣赏性和实用性于一体。 剪纸是一种非常普及的民间艺术,千百年来深受人们的喜爱,因它大多是贴在窗户上的,所以人们一般称其为"窗花"。 剪纸是一种非常普及的民间艺术,千百年来深受人们的喜爱,因它大多是贴在窗户上的,所以人们一般称其为"窗花"。窗花以其特有的概括和夸张手法将吉事祥物、美好愿望表现得淋漓尽致,将节日装点得红火富丽、喜气洋洋。 春节习俗——贴福字 每逢新春佳节,家家户户都要在屋门上、墙壁上、门楣上贴上大大小小的“福”字。春节贴“福”字,是我国民间由来已久的风俗。据《梦梁录》记载:“岁旦在迩,席铺百货,画门神桃符,迎春牌儿……”;“士庶家不论大小,俱洒扫门闾,去尘秽,净庭户,换门神,挂钟旭,钉桃符,贴春牌,祭把祖宗”。文中的“贴春牌”即是写在红纸上的“福”字 “福”字现在的解释是“幸福”,而在过去则指“福气”、“福运”。春节贴“福”字,无论是现在还是过去,都寄托了人们对幸福生活的向往,也是对美好未来的祝愿。民间为了更充分地体现这种向往和祝愿,干脆将"福"字倒过来贴,表示"幸福已倒""福气已到"。"福"字倒贴在民间还有一则传说。明太祖朱璋当年用"福"字作暗记准备杀人。好心的马皇后为消除这场灾祸,令全城大小人家必须在天明之前在自家门上贴上一个“福”字。马皇后的旨意自然没人敢违抗,于是家家门上都贴了“福”字。其中有户人家不识字,竟把"福"字贴倒了。第二天,皇帝派人上街查看,发现家家都贴了"福"字,还有一家把“福”字贴倒了。皇帝听了禀报大怒,立即命令御林军把那家满门抄斩。马皇后一看事情不好,忙对朱元漳说:“那家人知道您今日来访,故意把福字贴倒了,这不是"福到"的意思吗?”皇帝一听有道理,便下令放人,一场大祸终于消除了。从此人们便将福字倒贴起来,一求吉利,二为纪念马皇后。 民间还有将“福”字精描细做成各种图案的,图案有寿星、寿桃、鲤鱼跳龙门、五谷丰登、龙凤呈祥等。过去民间有“腊月二十四,家家写大字”的说法,“福”字以前多为手写,现在市场、商店中均中出售。 春节习俗——守岁 我国民间在除夕有守岁的习惯。守岁从吃年夜饭开始,这顿年夜饭要慢慢地吃,从掌灯时分入席,有的人家一直要吃到深夜。根据宗懔《荆楚岁时记》的记载,至少在南北朝时已有吃年夜饭的习俗。 年三十守岁,俗名“熬年”。为什么称作“熬年”呢?民间世世代代流传着这么一个有趣的故事:相传,在远古的洪荒时代,有一种凶恶的怪兽,人们叫他"年"。每到大年三十晚上,年兽就要从海里爬出来伤害人畜,毁坏田园,降灾于辛苦了一年的人们。人们为了躲避年兽,腊月三十晚上,天不黑就早早关紧大门,不敢睡觉,坐等天亮,为消磨时光,也为壮胆,他们就喝酒。等年初一早晨年兽不再出来,才敢出门。人们见面互相拱手作揖,祝贺道喜,庆幸没被年兽吃掉,这样过了好多年,没出什么事情,人们对年兽放松了警惕。就在有一年三十晚上,年兽突然窜到江南的一个村子里,一村子人几乎被年兽吃光了,只有一家挂红布帘、穿红衣的新婚小两口平安无事。还有几个童稚,在院里点了一堆竹子在玩耍,火光通红,竹子燃烧后"啪啪"地爆响,年兽转到此处,看见火光吓得掉头逃窜。此后,人们知道年兽怕红、怕光、怕响声,每至年末岁首,家家户户就贴红纸、穿红袍、挂红灯、敲锣打鼓、燃放爆竹,这样年兽就不敢再来了。古人把竹竿燃烧后,竹节里的空气膨胀,竹腔爆裂,发出噼噼啪啪的响声,这也即是"爆竹"的由来。可是有的地方,村民不知年兽怕红,常常被年兽吃掉。这事后来传到天上的紫微星那儿,他为了拯救人们,决心消灭年兽。有一年,他待年兽出来时,就用火球将它击倒,再用粗铁链将它锁在石柱上。从此,每到过年,人们总要烧香,请紫微星下界来保平安。 在这“一夜连双岁,五更分二年”的晚上,家人团圆,欢聚一堂。全家人围坐在一起,茶点瓜果放满一桌。大年摆供,苹果一大盘是少不了的,这叫作“平平安安”。在北方,有的人家还要供一盆饭,年前烧好,要供过年,叫作“隔年饭”,是年年有剩饭,一年到头吃不完,今年还吃昔年粮的意思。这盆隔年饭一般用大米和小米混合起来煮,北京俗话叫“二米子饭”,是为了有黄有白,这叫作“有金有银,金银满盆”的“金银饭”。不少地方在守岁时所备的糕点瓜果,都是想讨个吉利的口彩:吃枣(春来早),吃柿饼(事事如意)吃杏仁(幸福人),吃长生果(长生不老),吃年糕(一年比一年高)。除夕之夜,一家老小,边吃边乐,谈笑畅叙。也有的俗户人家推牌九,掷骰子,赌梭哈,打麻将,喧哗笑闹之声汇成了除夕欢乐的高潮。 春节习俗——拜年 拜年是中国民间的传统习俗,是人们辞旧迎新、相互表达美好祝愿的一种方式。古时“拜年”一词原有的含义是为长者拜贺新年,包括向长者叩头施礼、祝贺新年如意、问候生活安好等内容。遇有同辈亲友,也要施礼道贺。 拜年一般从家里开始。初一早晨,晚辈起床后,要先向长辈拜年,祝福长辈健康长寿,万事如意。长辈受拜以后,要将事先准备好的“压岁钱”分给晚辈。在给家中长辈拜完年以后,人们外出相遇时也要笑容满面地恭贺新年,互道“恭喜发财”、“四季如意”、“新年快乐”等吉祥的话语,左右邻居或亲朋好友亦相互登门拜年或相邀饮酒娱乐。 古时,倘或坊邻亲朋太多,难以登门遍访,就使遣仆人带名片去拜年,称为“飞帖”,各家门前贴一红纸袋,上写“接福”两字,即为盛放飞帖之用。至今的春节赠送贺年片、贺年卡,便是这种古代互送飞帖的遗风。 随着时代的发展,拜年的习俗亦不断增添新的内容和形式。现在人们除了沿袭以往的拜年方式外,又兴起了礼仪电报拜年和电话拜年等。 中国传统节日――元宵节 农历正月十五,是中国民间传统的元宵节。因为正月又叫元月,正月十五的晚上是一年里的第一个月圆之夜,“宵”是“夜晚”的意思,所以,正月十五晚上的这个节日就叫元宵节。 元宵节,中国人有赏灯和吃元宵的习俗。俗话说“正月十五闹花灯”,因此,元宵节也叫灯节。 元宵节赏灯的习俗到现在已经有2000多年的历史。元宵节这天,到处张灯结彩,热闹非常。夜晚一到,人们就成群结队地去观赏花灯。五光十色的宫灯、壁灯、人物灯、花卉灯、走马灯、动物灯、玩具灯……汇成一片灯海。有的花灯上还写有谜语,引得观灯人争先恐后地去猜。 元宵节吃元宵是中国人的传统习俗。早在1000多年前的宋朝,就有这种食品了。元宵是一种用糯米粉做成的小圆球,里面包着用糖和各种果仁做成的馅,煮熟后,吃起来香甜可口。因为这种食品是在元宵节这天吃,后来人们就把它叫做元宵了。中国人希望诸事圆满,在一年开始的第一个月圆之夜吃元宵,就是希望家人团圆、和睦、幸福、圆圆满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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