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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麦舞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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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下:《法学研究》(双月刊)创刊于1979年,是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主管、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主办、法学研究编辑部编辑、法学研究杂志社出版的法学刊物。刊载有关中国法治建设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论文。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办刊方针,坚持学术性、理论性的办刊宗旨。坚持高水平的用稿标准,以展现我国法学理论高水平的研究成果。主要读者为法学教学和理论研究工作者,立法和司法工作者,法学专业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律师、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学理论爱好者。《当代法学》(双月刊)创刊于1987年,由吉林大学主管、主办,吉林大学法学院承办。是法律学术理论刊物。它的办刊宗旨是:繁荣法学学术研究,弘扬法治精神,推动社会法制进程,关注社会热点问题。荟萃学术精品,为宪法、行政法、经济法、民商法、刑法、诉讼法、国际法、环境法、军事法等部门法的法学专家、法学研究工作者搭建学术研究平台,提供对国内外进行学术交流的窗口,让高层次法律研究人才脱颖而出。杂志在办刊中,突出以各部门法学前沿、热点问题研究为重点的办刊定位,突出自己的特色。《现代法学》原名为《西南政法学院学报》(双月刊)创刊于1979年,是由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西南政法大学主办的法学学术期刊。1982年,更名为《法学季刊》,1988年,更为现名《现代法学》(双月刊)。办刊宗旨: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推动法学繁荣发展。目前,本刊的主要栏目有:理论思考、观点回应、专题研究、评论。《中国法学》(双月刊)创刊于1984年,是由中国法学会主管、主办的学术期刊。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关注重大现实问题,坚持刊物的学术性,追求学术创新,严守学术规范。不断推出新人新作,成为我国培养造就法学研究学术带头人的摇篮。主要栏目:有走向法治之路、专题论坛、立法研究、司法改革与司法公证、立法研究、各科专论、讲座与争鸣、判例评析。《法学论坛》本刊以“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为宗旨,遵循“传播新思想、探讨新问题、交流新成果、宣传新法律、介绍新知识”的办刊思路,立足科学前沿,关注法学基础理论为主,侧重法学应用理论和学术研究。普及与提高,以创新为主,着重刊登法学研究的新成果,反映法学进度的新动态,介绍法学领域的新观点,积极为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理论支持和智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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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白黄条条猫

世间画上清晰的分界线,让好多的一切不由分说的轮回着。“看,飘落的花瓣,就像鱼鳞一样”是从哪里传来的一个稚嫩北京的人力资源这么丰富,还问去哪招。招聘网站发招聘信息(51JOB)、大型专场招聘会、还有一些类似于58同城、赶集网的资讯综网发相关相关招聘需求;想招应届生的,可以去相关大学校园开专场招聘会、粘贴类似的招聘海报。写经济类文章,肯定是要懂经济学相关专业的,不然,文笔再好,也无法从经济学的专业角度思考问题。还有,经济也是个大类,人文经济、市场经济、国际经济……也许,你们还可以在一些经济类的杂志、报志上(21世纪经济报道、财经周刊等)刊登相关招聘信息;也可以在电视上发布相关信息(这个不太经济,毕竟不是推广品牌)。 呵呵~这个行业的人才本来就不多,且能当编辑的,更是少得可怜~就是大学里经济方面的教授也不一定能做(但可以请他们做参考的)。只能想方设法挖人或者外聘一些专家先做技术支持及指导,同时从公司内部培养了。可以去北京有名的金融、或经济类研究院所、院校去拜访一下,促进一下友好的合作关系。毕竟,行业内部的人,对行业内部的人才更了解一些。办法总是有的,就是,你们想招个满意的编辑,一时半会可能不太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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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評狂魔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锦天城)是一九九八年初成立的迄今为止上海市最大规模的国内综合性合伙制律师事务所,连续七年在上海市律师事务所规模和业务创收的两项指标排名均位居全市第一。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锦天城")系国内综合性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业务创收年年居上海市第一。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锦天城”以先进的合伙制体制和民主管理模式,聚集了一大批高素质的法律人才。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由前华东政法学院院长,中国国际律师培训中心主任史焕章先生任主任,35名高级合伙人及35名合伙人组成管理层。截至到2009年3月底注册律师309名,在注册律师中,具有博士学历的律师25名;具有法学硕士的律师165名;有64名律师曾在美国、英国、德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法国、香港等地留学或具有国外律师从业经历。同时,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还专门聘请了一批曾从事过中国对外贸易经济法规的起草、决策工作和有关国际公约改制的专业人士及证券法方面的权威人士作为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特别顾问。因此,高层次的专业人才资源成为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向社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根本保障。资质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具有的以下多种专业资格成为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可靠的资质保证:司法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证书;司法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从事涉及境内权益的境外公司相关证券业务资格外经贸部批准的外商投资项目咨询代理资格;司法部、国家科委、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颁发的从事集体科技企业产权界定法律业务资格证书上海市司法局批准的涉外见证法律事务资格;具有从事国有资产产权法律服务资格;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的企业登记代理资格等各项专业法律服务资格;司法部、国家计委颁发的从事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招投标法律业务资格。荣誉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多次被司法部、地方司法局、律师协会以及国际知名法律媒体和权威评级机构列为中国最顶尖的法律服务提供者之一,位居全国十大品牌律师事务所前列。锦天城多次获得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颁发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以及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上海市文明单位、上海市司法局集体三等功、浦东新区文明单位、浦东新区司法行政系统政务信息工作一等奖等荣誉。此外,锦天城在杭州、深圳等地的分所也多次获得当地优秀律师事务所和先进集体称号。Asia Pacific Legal 500曾在《中国商业律师事务所指南》中评价锦天城是一家在外商直接投资、公司和商业法律领域顶尖的上海律师事务所,是“其他律师事务所希望成为的公司和商业律师事务所”。《亚洲法律杂志》(ALB) 在其每年举办的"中国法律年度大奖"中多次授予锦天城重大奖项和提名。近几年来,锦天城所获奖项和提名包括“中国律师事务所大奖”、“上海律师事务所大奖”、“年度最佳中国公司法务”等综合性奖项和各主要业务领域奖项。此外,锦天城曾获得“年度管理合伙人奖”提名和多次“中国律师事务所最佳雇主”称号。钱伯斯法律评级机构(Chambers and Partners)近期授予锦天城连续三年“领先中国律师事务所”证书。发展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能够为跨国公司、跨国金融机构、外商投资企业、国家机关和国内外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提供投资、贸易、知识产权、金融(银行、证券、信托、保险、期货、基金)、金融信托产品设计、MBO全程法律设计、资产证券化法律设计、技术转让、房地产、公司筹建、兼并、海商海事、国际融资、股权转让及民事、刑事等各方面的诉讼和非讼法律服务。为了适应世界经济一体化、法律服务国际化的需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加盟了世界律师事务所联盟-Terralex,成为该世界联盟唯一的中国成员。同时,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已同包括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荷兰、比利时、澳大利亚、新西兰、新加坡、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130多家律师事务所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并培训了一批来自国外的律师,他们回国后均从事与中国事务相关的法律方面的工作。此外,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系中国长江律师(业务)联盟上海地区唯一成员,该联盟由大陆、香港、台湾"两岸之地"各大城市二十二家著名律师事务所组成,构成跨地域的法律服务网络。因此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能够协调众多国内外专业机构和人士,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多领域的法律服务。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办公场所分设花旗集团大厦、金茂大厦二处,总面积达三千余平方米。事务所内部计算机全部通过局域网络相互联接,拥有先进的文印系统、信息资料系统和网络通讯系统,并且在国际互联网上拥有自己的顶级网站。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拥有中、英、日三种文字的《中国法律政策动态》、《金融律师》、《经法周刊》、《房地产沙龙》、《知识产权论坛》等内部刊物七份,定期免费提供给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客户。现代化的办公场所和一流硬件设施为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带来完善的物质保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是一家能够为广大客户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的综合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尊重及接受来自不同语言、文化及政治背景的客户,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的律师能以世界各主要语种,如英语、德语、法语、韩语、俄语、日语等,竭诚为您和您的公司提供各项法律服务。我们的服务宗旨是"优质、高效,诚信、敬业"。在处理新的及复杂的法律问题方面,我们一定会做得更完善。案例精选1、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陈乃蔚律师代理荷兰皇家菲利浦电子有限公司诉温州日电电器有限公司专利侵权纠纷获胜 2008-4-292、世界糖果巨头遭遇"克隆"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邵鸣律师代理维权 2007-10-243、李培良律师代理东亚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再次赢得胜利 2007-10-244、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陈乃蔚律师代理荷兰皇家飞利浦电子诉上海台格电器有限公司商标侵权案件获胜 2007-10-245、邵鸣律师、黄知斌律师代理百事可乐案件入选杭州市2006年度保护知识产权十大案例专业领域公司商事与并购。部分公司、收购兼并和外商直接投资的项目包括:代表上海复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并购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代表美国Railpartner公司在华与中国铁路部门成立合资企业,开展高档列车的运营;代表复兴基金和一个日本战略投资方对久之游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进行B轮和B1轮融资;代表上海新黄浦房产有限公司对外滩源项目的发展建设投资;代表上海电气集团进行重组和改组等。证券与资本市场。代表性的资本市场和基金交易包括:代表上海张江集团高科园区有限公司发行A股;代表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A股;代表上海交大慧谷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新生企业市场上市;代表欧盟在中国集资美元1亿元生物科学基金;代表普通合伙人和初始投资者在中国集资5亿元私募基金等。银行与金融。部分银行和金融项目包括:代表东方明珠电视塔的企业银团信贷;代表嘉里不夜城为一个城市项目进行银团信贷等。私募基金、产业基金和风险投资。房地产与项目建设。争议解决(诉讼与仲裁)。代表性诉讼案件包括:成功代表交通银行(上海分行)与农业银行(上海分行)对存款凭证争议之上诉案;成功代表Westpac(澳大利亚第一银行)与中国建设银行江苏分行融资证券纠纷一案;成功代表港陆广场总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建设合同的项目纠纷;成功代表上海电气集团与江苏黄桥电力站之间的合同纠纷;代表泰伯顺天(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等。国际贸易。知识产权保护。高级合伙人史焕章个人简介:史焕章律师,研究员,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曾任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上海政法管理干部学院院长、华东政法学院院长、中国国际律师培训中心主任、上海市十届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副主任。现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兼任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国家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法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市犯罪学会会长、上海市法学会副会长、上海法学家企业家联谊会会长、《上海法学研究》主编、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浦东新区政府法律顾问团副团长等。史焕章史律师主要专业领域为犯罪学、中国司法制度及诉讼。在国内外发表学术论文数十篇,主编《司法伦理学》、《中国司法制度》、《犯罪学概论》等专著已公开出版。曾应邀赴美国、比利时、日本和台湾等地出席法学学术讨论会和演讲。先后被聘为美国伊利诺伊大学刑事司法研究所客座教授、华盛顿大学亚太法律研究院顾问。陈乃蔚个人简介:陈乃蔚陈乃蔚律师,法学博士研究生。曾任上海交通大学法律系主任、教授,上海交通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等职务。1993年至1994年赴美国华盛顿大学法学院任高级访问学者;2001年至2002年再度赴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法学院任富布莱特研究学者。回国后现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高级律师。陈律师还兼任中国科技法学会理事,上海市律师协会电子商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域名争议解决中心专家,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复旦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等。陈律师擅长知识产权、技术转让、电子商务、IT产业法律保护、公司重组与兼并、投资业务、各类合同、诉讼与仲裁代理等。曾先后办理各类案件400余件,尤其在知识产权法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理论与实务经验,具有相当社会知名度。陈律师曾先后为美国微软公司、美国奥多比公司、美国电影协会、美国耐克公司、美国西部银行、美国赛摩斯特公司、中外合资通用电器嘉宝照明公司、美国百事可乐中国投资公司、德国摩泽公司、德国达极公司、德国双立人亨克斯公司、德国积架公司、荷兰飞利浦公司、韩国现代公司、韩国可来运公司、韩国高丽亚那公司、日本朝日公司、日本NSK、新加坡封面造型公司等数十家中外著名公司有关投资、公司重组、合同争议、知识产权保护等诸多领域提供法律服务,并受聘担任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及几十家中外企业的法律顾问,具有丰富的律师执业经验。陈律师已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出版学术著作10余部,其中包括:《公司法新论》、《科技仲裁及诉讼》、《科技法教程》、《投资浦东法律导航》、《知识经济与知识产权》、《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企业孵化与企业创新的法律保障》、《数字技术知识产权保护》、《中国KNOW-HOW法律保护研究》、《平行进口货物中的商标侵权问题研究》、《涉外经济犯罪及其防治》、《实用公司法手册》、《环境法学》等。曾多次参加美国、欧洲、台湾、香港等地召开的法律专题国际学术讨论会,并在会上宣读学术论文。举行多次学术讲座,还应邀参加了中国一些重要法律、法规的起草、修订工作,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陈律师能熟练应用英语。丁启伟个人简介:教育背景:丁启伟1、1981年9月-1985年7月,华东政法学院国际法专业本科, 获法学学士学位;丁启伟2、1985年9月-1988年7月,华东政法学院国际法专业研究生,获法学硕士学位。工作经历:1、1988年7月-1992年2月,上海外国语大学讲师,任法律教研室主任;2、1992年2月-1994年3月,在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控股)总公司从事投资服务工作,任投资服务中心主任;3、1994年3月-2002年7月,上海市明鸿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4、2002年7月-2005年7月,上海市汇达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职律师;5、2005年7月-至今,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1992年取得律师资格、上海市法学会会员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专业特长:丁启伟律师长期担任证券公司及投资银行等机构的法律顾问, 在执业期间曾全面、深入参与了波导股份、浙江天然科技股份、宁波成功信息产业股份、百大集团股份等上市公司的上市、配股、增资扩股、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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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某某007luffy

论文编辑格式  一、作者名称写在篇名下面,用脚注注明作者身份,作者名称用五号字宋体加粗居中。  二、标题:  (一)标题一(篇名)样式:小三号+宋体+加粗+居中  副标题用小四号字,右对齐  姓名如果是两个字的,中间空两格  (二)标题二样式:四号+宋体+加粗+首行缩进2字符,标题二用“一、二、三……”表示。  (三)标题三样式:小四+宋体+加粗+首行缩进2字符,标题三用“(一)、(二)、(三)……”表示。  (四)标题三以下的标题:五号+宋体+首行缩进2字符,标题四用“ ”,标题五用“(1) (2) (3)”。  三、正文格式:五号+宋体+首行缩进2字符+单倍行距  四、论文摘要及关键词格式:  无缩进,名称统一为“摘要”和“关键词”,小四号+楷体+加粗,用【】括起来,摘要内容和关键词用五号+楷体+单倍行距  五、脚注及参考书目:  1.全文脚注用小五号字;  2.参考书目不写(除确与文章有关的书目外)  《法学研究》注释体例  (一)一般规定  1.采用脚注(法律史文章之古文献可采加括号之文内注)。  2.连续注码。  3.注码放标点符号后(对句中词语加注者除外)。  4.文中及页脚注码符号为六角型括号。引文资料作者为外国人者,其姓名前加方括号注明国籍。  5.作者注仅注明作者单位(不含院系)及职称或者职务。  6.一般的感谢语可酌情删去。如系项目成果,可保留项目名称。  7.非引用原文者,注释前加"参见"。  8.非引自原始出处的,注释前加"转引自"。  9.数个资料引自同一出处的,注释采用:"前引〔2〕,某某书,第×页。"  或者"前引〔2〕,某某文。"两个注释相邻的,可采"上引某某书(文)"。  10.引文出自同一资料相邻页者,只注明首页;相邻数页者,注为"第×页以下。"  11.出版日期仅标明年份。通常不要"第×版"、"修订版"等。  12.引文出自杂志的,不要"载"、"载于"字样。  13.原则上要求所引用的资料出自公开发表物。未公开发表的,采"××××年印行"。  14.原则上不可引用网上资料。  (二)注释例  1.著作类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6页。  〔2〕周鲠生:《国际法》上册,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第156页。  2.论文类  〔3〕王家福、刘海年、李步云:《论法制改革》,《法学研究》1989年第2期。  3.文集、教材类  〔4〕龚祥瑞:《比较宪法学的研究方法》,载《比较宪法研究文集》第1册,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  〔5〕佟柔主编:《民法》,法律出版社1980年版,第123页。  4.译作类  〔6〕〔英〕梅因:《古代法》,沈景一译,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69页。  5.报纸类  〔7〕王启东:《法制与法治》,《法制日报》1989年3月2日。  6.古籍类  〔8〕《宋会要辑稿?食贷》卷三。  〔9〕[清〕沈家本:《沈寄簃先生遗书》甲编,第43卷。  7.辞书类  〔10〕《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年版,第932页。  8.港台著作  〔11〕戴炎辉:《中国法制史》,台湾三民书局1966年版,第45页。  〔12〕史尚宽:《民法总论》,台湾1988年版,第230页。  9.外文类  从该文种注释习惯。著作或者文章名使用斜体。尽可能避免中外文混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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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晓晓你知晓

大概排名是:华东政法大学,上海交大,复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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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millemcc

金杜:优势:金杜号称是世界上唯一一家能够同时在中国、香港、澳大利亚及英国执业的律师事务所,也是一家在亚洲极大地打开了新兴市场的全球性律师事务所,其人员配备和业务量都是顶尖的,可谓是名气响当当的一家律所。第一,案子高大上。金杜律师事务所最敢启用年轻的律师去参与负责影响较大的案件,很多人从实习生开始就已经开始接触较大的项目,也能够接触到公司的高层,比如说之前的王老吉加多宝案、好声音案等等,接触这种家喻户晓的案件除了增加工作的动力,更能够不仅从专业领域去学习,还能从其他方方面面去学习如何解决案件。第二,氛围浓郁,精英众多。精英众多,周围都是工作能力很强的人,所以沟通方便,有问题也不会跟你乱七八糟乱扯一通的。大家都目的明确,都是为了自己的发展,勾心斗角也少,毕竟大家都是拼实力的。第三,学习性强,具有较好的发展前途。工作业务多且质量高,周围的同事乃至高层都愿意“传道受业解惑”,自然可以学到很多东西。有的时候其实看这点就好,不管律所本身如何,工资待遇是否上乘,但是能学到东西的,绝对是家好律所,特别是对于实习生而言,就更为重要了。劣势:第一,工资偏低。其实这个争议挺大的,有的人说工资高,有的人说工资低,但是跟其他红圈所来比可能工资确实是属于中等偏低的水平的。主要是上升空间比较低,也就是涨薪幅度不大,但是对于实习生来讲,我认为还是个不错的选择,毕竟其实好一点的工作单位由于根本不缺乏实习生,实习工资都不会高的,像大部分投行根本没实习工资。第二,工作强度和工作压力大。这个我相信不用说了,金杜接触的业务量优质且大量,自然对工作的要求就会更高,所以工作强度和工作压力更大,时常会出现这周刚接到一个项目,下周就出DDL的情况的出现,正因为如此,人员流动量也会比较大,很多人呆了不到一个月就待不下去了,所以能坚持下来的也是能人!第三,部门职能区分细致,程序流程较繁复。因为金杜属于大型的律师事务所,所以部门众多,职能分工也比较细致明确,申请一项事项可能会比较麻烦,不过这个没什么,实属小事。君合:优势:君合律师事务所是中国最早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发展至今,是国际公认的、最优秀的中国大型综合律师事务所之一。“以提供精品服务为立所之本,以坚持独立审慎为成长之源,以海纳四方人才为发展之道,以秉持创新不辍为常青之方,以倡导强强联合为纵横之策”是他们的工作信条,足以看出其服务上乘且严谨的态度。一般提君合都比较爱和金杜作比较,早年还有“北有君合金杜,南有锦天城”的说法。而君合和金杜都是顶尖高手,实力相近,只是风格不同。近年金杜发展迅猛,君合也一直稳扎稳打,大家风范。第一,业务实力雄厚。君合的业务范围非常广泛,在各个行业的业务线上都有极强的实力,基本上跳不出毛病,同时君合在资本市场、公司并购、能源及基础设施这几个领域相比较其他红圈所而言较为突出,TMT行业的小米、京东等都是君合的老客户了。第二,管理体系规范,强调协作。君合成立比较早,1989年就成立了。经过多年的经验积累,管理体系已经很完善规范了。与金杜一样,君合的部门职能分工明确且众多,给予律师提供耳朵支持还是比较全面的。给律师提供的支持还是比较全面的,不仅如此,君合还会给实习生配备秘书,但是“此秘书非彼秘书”,自然是一个秘书带领一群实习生。除了是后台给前台的支持比较足以外,君合也比较强调不同业务线上的律师之间的协作,整体氛围比较好,大家除了在忙着自我提升外,也会注重跟其他人的交流和合作。第三,低调,重视培训。君合比较重视培训,经常会有合伙人和律师组织的知识分享会,甚至君合还对内部知识整理除了两本书,有兴趣的同学可以看一看,分别是《律师之道:新律师的必修课》和《律师之道:资深律师的11堂课》。另外君合真的很低调,上网查阅君合的信息也是不多,但是影响力却依旧,典型的“闷声发大财”。第四,工资待遇好,福利高。君合涨薪的事情相信大家都略有耳闻,涨薪涨到上了新闻,可想而知涨的肯定不少呢,所以这点可以作为君合的绝对加分项哦。劣势:工作强度大,君合的工作强度是出了名的,在每个律师记录工作时,意味着每个律师的工作考评、升级考评、内部协作、大数据分析等参数均已同时产生。君合有一个“1500小时”的工作制度,也就是说每个律师至少每年要工作1500小时,才能符合基本要求和标准,当然,这些都是要在排除工作效率低的那部分时间的前提下计算的。因此,大家也可以通过这些记录来确定一位律师的忙闲程度,从而选择最匹配自己的那位律师。(这一点也像是优势嘛!)中伦:优势:中伦律师事务所创立于1993年,是中国司法部最早批准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为中国规模最大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之一。不仅如此,中伦及中伦律师经常得到钱伯斯(Chambers & Partners)、国际金融法律评论(International Financial Law Review)、英国律师杂志(The Lawyer)、法律500强(The Legal 500) 、亚洲法律杂志(Asian Legal Business)、中国法律商务(China Law & Practice)等著名法律媒体的推荐。劣势:从规模、业务、专业上看,中伦似乎和金杜、君合是不相伯仲的,上述的数据也能看出来,中伦的实力。在某些领域还是一枝独秀,比如房地产领域,中伦确实是毋容置疑的老大。但论及这几家顶尖大所的时候,总感觉中伦比起金杜君合还是差了点什么,许多人认为中伦可能缺乏了一种气质。在业界对中伦的评价比较复杂,一方面承认其能力的强劲,另一方面觉得对于人才培养、重视程度比起金杜君合还有比较大的差距,尤其是君合。因此,中伦需要改善的还有很多。同时,与君合一样,大家也可以根据一些书去了解中伦本身,即《中伦的秘密》,可以从这本书了解一下中伦的发展脉络。方达:优势与劣势:对于方达的第一印象就是“洋气”,不得不吐槽的是方达首页点进去都是全英文的,实属高大上,从这里就可以看出方达对于英文的要求水平很高,同时也,这也与方达极强的涉外业务能力相匹配,可谓最为接近外资所的精英范儿。团队成员的背景都很厉害,业务做得也是无可挑剔。规模虽然相对前面几家来说要小,但是也实为一家质量上乘的精品律师事务所。不仅如此,方达也与君合一样,提高了包括律师助理等职位在内的薪酬,工资待遇也是很不错的哟。海问:优势与劣势:海问律师事务所创立于1992年5月,是一家领先的合伙制的中国律师事务所。海问在广泛的法律服务领域积累了为人称道的经验与专长。基于其在诸多规模巨大、结构复杂和涉及跨境的交易中所体现出的创造性和专业经验,海问已成为一家在证券发行、兼并与收购、私募股权投资及商事争议解决等领域最受欢迎的中国律师事务所。简言之,属于在证券和兼并购领域的顶尖高手。估计也是跟高西庆作为海问的创始人有关,海问一直比较亲睐对外经贸的学生。据说这两年北大、清华和法大的也多了些。普遍招聘要求:1、国内名校应届生。毕业于法学名校,而且很少有本科生。君合、金杜、海问、方达、中伦等一线所会有特定的目标院校,以某所为例,北京地区的目标院校为:清华、北大、人大、中国政法、对外经贸。当然也有少数来自外交学院、北师大。武大、复旦、华政乃至中山也有,但在北京一线所较为少见。2、国外留学归来者。多数为美国LLM归国,毕业院校多为TOP20的法学院。也有部分英国归来,毕业院校除LSE、UCL等学校外,华威、杜伦也有。JD毕业入职者相对较少。这类求职者去外所有很大优势。3、其他律所投奔者。有些入职者已经在其他准一线所有一定的工作经验,然后通过推荐或其他招聘方式进入一线所。具体要求:1、教育背景。你可能需要一个名校研究生的title,国内名校研究生足矣,而且研究生期间就可以多花时间去实习,或者是考试,例如司法考试、CPA或是外语类证书。2、司法考试。基本通过即可,毕竟如果没有通过司法考试,很多事情做不了,而且每年可能还要因为备考请假,这是律所不愿意看到的。3、英文表达。一线所基本都有对英文的要求,周围同事很少六级低于600分的。有雅思、托福成绩的最好。4、处世之道。资深律师对于不善表达、不够进取、不懂一般礼仪的人无好感,面试过关很困难。而且非诉律师很多时候需要跟人打交道,你的言谈举止、待人接物很重要。可能存在的不利情势:1、性别。相对女生而言,很多律师更喜欢录用男生,因为受婚孕影响小、出差方便。2、非应届生。衍生出来的另一个问题就是年龄无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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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龙木木 5人参与回答 2024-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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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贝baby996 4人参与回答 2024-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