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答数

    6

  • 浏览数

    103

快乐尚龙
首页 > 学术论文 > 杂志社声明未经同意不得转载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

6个回答 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三鲜豆皮皮

已采纳
结论:如果该作品的作者未声明不得转载、摘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为了让更多人了解著作权法,我详细介绍一下著作权法中规定的三种合法使用他人著作权的形式:A,
173 评论

天蝎兔兔

1、该申明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效力能力较弱,因为很多人是不看报纸的!所以公示力不强!2、申请具有法律效力,当它被有关单位批准后,效力能力很强!3、如果使用者造成重大事故,你提供以上两种证据,

142 评论

|烟、易戒

三、作者在投稿时应声明该作品不得转载、摘编;四、作者在投稿时未作声明的,其他报社、期刊社转载、摘编,应向作者支付报酬。著作权人主动给图书出版人投稿,六个月内没有收到出版人决定采用或不采用的通知,

226 评论

专业的吃货一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条 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第一百零一条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152 评论

脑子已停机

其实也不算是授权,只是以前很多杂志并没有相关的声明;而有的杂志为了销量,采取“拿来主义”,钻了法律的空子。根据著作权法规定,杂志社、报社这种媒体可以转载他人作品,但是要支付权利人报酬。

187 评论

一17777777

有的,一般市级以上的报纸的公告和声明是有法律效果的,如果想找报纸登报的话,可以直接打开支付宝,搜索跑政通,有个自助登报的板块,点击进入,里面有很多市级以上的报纸可供选择,不用一家家报社去找了。

245 评论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