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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江style
黄小仙128
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应按“稿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根据上述规定,企业人员不属于非报刊、杂志等单位的专业人员,在本单位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应按”稿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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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是日常工作,约定按 工资收入 纳税。但是如果记者写了一本书,不管是不是在本出版社出版,都不属于日常工作,不能认定为“任职受雇”的工作,因为他记者不能天天出一本书吧。所以出书要按“稿酬所得 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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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46号)第三条规定,任职、受雇于报刊、杂志等单位的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因在本单位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属于因任职、
1.任职、受雇于报刊、杂志等单位的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因在本单位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属于因任职、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应与其当月工资收入合并,按“工
1、报刊、杂志、出版等单位的职员在本单位的刊物上发表作品、出版图书取得的所得,有关征税规定如下:任职、受雇于报刊、杂志等单位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因在本单位的报
1.任职、受雇于报刊、杂志等单位的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因在本单位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属于因任职、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应与其当月工资收入合并,按“工
(一)任职、受雇于报刊、杂志等单位的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因在本单位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属于因任职、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应与其当月工资收入合并,按“
1、报刊、杂志、出版等单位的职员在本单位的刊物上发表作品、出版图书取得的所得,有关征税规定如下:任职、受雇于报刊、杂志等单位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因在本单位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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