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论文期刊知识库 > 法学论文写作心得

法学论文写作心得

发布时间:

法学论文写作心得

学术写作注意事项:一、结构学术写作与小说或新闻写作不同,其整体结构是正式且有逻辑的。这意味着句子和段落之间应该有叙述性的联系,这样读者才能理解论点。引言应包括对论文其余部分如何组织的描述,以及在整个论文中正确引用的所有来源。二、基调整体基调是指一篇文章所传达的态度。论文中以叙述语气陈述他人的观点是很重要的。当陈述一个你不同意的立场或论点时,准确地描述这个论点,不要使用带有偏见的语言。在学术写作中,应该从正规的角度来研究问题。因此,应该使用中立的语言,而不是对抗或轻蔑的语言。三、措辞 措辞是指使用的词语的选择。因为具有几乎相同字典定义的单词可能有非常不同的内涵(隐含意义)。学术写作中尤其如此,因为词语和术语可以演变出一种微妙的含义。四、语言  使用明确的语言很重要。结构良好的段落和清晰的主题句使读者能够容易地跟随你的思路。你的语言应该简洁、正式,并准确表达你想要表达的意思。不要使用不具体或不够精确的模糊表达。

前一段时间,市委聘请法学专家教授,对全市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了法律法规培训,通过培训,使我自己的法律意识有了明显提高,以前,对法律条文只是从表面理解,现在能够领悟到法律的深层次内涵,有了质的转变。培训结束后,我静下心来,对照笔记,联系交通系统执法工作实际,觉得在法制建设方面,交通系统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还有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 “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问题仍较普遍存在,乱扣滥罚、重费轻管、以权谋私等问题也时有发生。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了交通行政机关的形象,如何从根本上解决交通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就这个问题谈谈我的一点体会。 行政执法是我们交通行政机关最重要的经常性的工作,它关系到交通管理活动是否能有秩序的正常运转,关系到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经济的发展。因此,交通行政执法必须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使交通行政执法活动合法、有效、准确、高效。 合法。合法要求我们交通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必须注意五个环节。首先自身必须合法,即主体资格合法,必须是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规定的行政机关;第二,我们的行政执法行为必须合法,必须严格按法律规定办事,任何人都无凌驾法律之上的特权;第三,行政执法的对象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不能随意给被管理者设置障碍;第四,行政执法活动的依据必须合法,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并须事先公布;第五,行政执法的程序必须合法,手续必须完备,不能随心所欲。 合理。合理性是交通行政执法必不可少的补充。首先,交通行政执法行为必须统一,在适用法律、法规上人人平等,不能忽松忽严,畸轻畸重;第二,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必须公正,不能受不相干的因素影响;第三,行政执法决定必须尊重事实,不能作出无法执行的行政行为;第四,在坚持合法性的原则下应当充分考虑管理对象的意志,使多数管理对象能够接受、理解和支持。 准确。准确是确保案件正确的关键。首先是适用法律必须准确,不能张冠李戴;第二,认定事实必须准确,证据必须确凿,不能有任何脱节、含糊之处;第三,行政执法文书的叙述必须准确,必须能真实地表述交通行政机关的意图,要明确易懂,不能产生歧义。 高效。交通行政执法工作有很强的时效性。首先,国家交通有关实体法和执法程序法都对时间有明确的时间规定,这些必须严格遵守;第二,采取行政强制检查、取证、扣押物品的时间必须紧紧围绕实际执法需要进行,不能无限制地滥用强制扣车和扣证措施权;第三,作出的行政执法(处罚)决定生效后,当事人逾期拒不履行的,必须即时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所以,交通行政机关必须提高效率,克服官僚主义,保证反应灵敏,决策果断,指挥权威,处事迅速。 在加强和完善交通行政立法,严格依法行政的同时,还必须健全以交通行政执法责任为核心的监督检查体系。没有健全的监督检查制度作保证,交通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则难以实现。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相对人采取具体的直接影响其权利和义务的行政行为。这种行政行为的对象,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是行政机关对自身内部。为了确保行政执法行为有准则,好坏有奖惩,在严格执法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两个方面起到保障作用,必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就是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确定的交通行政机关各项执法职责,建立起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执法责任体系,并把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交通行政机关内部各执法单位各层级和各个执法人员岗位,明确责任范围、职责、权限、执法目标,制定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将考核的结果与执法人员的任用结合起来的一种制度。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是行政机关内部对执法活动的直接监督检查,是关系行政执法责任制能否得到全面实施的重要保障措施。鉴于行政执法包括了内外部两个方面入手。那么,交通行政机关如何开展好有效地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呢?我们认为可以采取以下六种方式。 一是由上级交通行政机关组织检查组,对本级和下一级交通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定期检查就是上一级交通行政机关根据需要每年确定一批重点的法律、法规、规章,有计划、有步骤地根据预定的时间进行检查。不定期检查是为了了解某个法规的执法情况,临时组织检查组进行检查。检查一定要深入调查了解,不能走过场、严防流入形式,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严肃处理及时纠正。 二是建立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实施情况报告制度。下级交通行政机关对其负责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定期以书面形式报告上一级交通行政机关,上一级交通行政机关对实施中的问题要组织深入调查,解决存在的问题。这样,有利于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实施,促进行政执法工作的深入进行。 三是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主要是从交通局机关选出几名监督员,监督行政执法活动,这样可以督促交通行政机关及时纠正违法失职的具体行政行为。 四是深入推行执法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建立完善“执法公示” 。在前一阶段的学习中,我主要是从法律的历史渊源以及总体框架入手,了解了中国的法律体系的相关知识,下面我对我这一阶段学习的情况做一个总结,重点说说自己学法的一些心得体会,不当之处请各位领导和同事批评指正。 首先第一点,简单说一下我国法律发展的历史。 我国的法律历史源远流长,最早的一部法律可以追溯到夏朝,距今已有四千多年的历史,由于处于奴隶社会,所以当时的法律神权色彩极为强烈,到后来的封建社会,重刑、严刑思想占了法律体系的主导地位,法律逐步走向残酷,例如我们都知道的中国历史上最严酷的死刑-凌迟,就出现在这一时期的宋朝,到清末变法,标志着中国近代法律的开始,这一阶段的法律主要体现了废除旧法,提倡男女平等的思想。而在我们所处的当代,我们所说的法律,用通俗的话讲就是为了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保障正常的人身权利、自由,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一种约束性的、规范性的、惩戒性的条文。由此可见,法律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是息息相关的。 第二点,简单介绍一下我国现行的法律情况。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与世界交往的日益频繁,加上我国自主择业以及流动人口的激增,矛盾的发生与日俱增,不可避免的出现了各种因矛盾而导致的纠纷、损害和诉讼,要合理的、合程序的、合乎规范的来解决各种各样的的问题,就必须依靠法律手段来实现。 为解决社会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也为了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自九届全国人大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了近60件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其中构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7个法律部门中基本的、主要的法律大多已制定出来。这7个法律部门是: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可以说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主要就是有这七种部门的法律构成,但是在谈到对我国法律体系所应包含的具体内容时,社会上却存在分歧,主要有以下两种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我国的法律体系应该只包括宪法和法律,不包括其它规范性文件,也就是说法律体系只应当是由法律规范所构成的体系。另一种观点认为:我国的法律体系不仅包括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还包括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等规范性文件。 我国的立法法对这个问题作了合理的解释:他的主要意思就是说,法律的制定是为了创设权利义务规范,而行政法规的制定则是为实现法律所创设的规范服务。由此可以看出,我国的法律体系,只能是由法律规范所构成,一般意义上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等规范,不能看作是国家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 第三点说说我的心得体会。通过近期的学习,我收获很多,能够对我国法律制度建设的现状有一个客观清醒的认识。体会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我觉得对法律知识的学习贵在坚持,我们应该注意时时刻刻学习法律,不要等要用法律的时候才意识到自己法律知识不足,出现那种书到用时方恨少的尴尬局面。第二:我们学法的目的是为了懂法,而懂法的目的就是为了学会用法。这就需要我们领会法的实质,理解法的内涵精髓。我觉得在学习法律的时候,完全可以联系自身实际,结合自身体会,加以通读、领会和贯穿。虽然有些法律条文不需要一字不落的背下来,但是个中脉络要领会清楚。同时还需要我们日常生活中多听多看、多观察、多积累。第三,就是:学法重要,普法更重要!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不懂法的人,例如有的人明明自身的权利受到了侵犯,却不懂的用法来保护自己,只得忍气吞声,影响了正常的生活和工作秩序;还有的人意气用事,感情为先,触犯了法律还振振有词;更有甚者,视法律为儿戏,肆意践踏。这就要求我们每一个人应该从自身做起,利用自己学法所拥有的知识向他人宣传,引导他人自觉学习法律,只有人人都懂法,社会主义社会才会沿着和谐社会的道路更快更健康的发展 尤其是今年年底,我市县乡两级人大将面临换届选举,其中就要用到《选举法》、《组织法》等多部法律知识,我觉得这对我们这些工作人员来说是一个契机,也是一次考验,我们应该在干好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空闲时间,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在换届选举工作正式开始之前,最大限度的把准备工作做好,我觉得是不是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去做: 第一,尽快熟悉换届选举工作的程序,这其中最好的办法就是查找并学习往年换届的相关资料,熟悉整套工作的流程,将程序搞明白之后,根据自己的理解画一个流程图,这样就对以后的工作进度一目了然,做到心中有数。 第二,对换届选举工作所涉及的法律,我们不应该仅仅局限于单纯的看,而是应该将法律脉络和所涉及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办法有条理的整理出来,记录到笔记本上,在日后工作中多学多看,这样才可以加深对法律的理解。 第三,在学习法律的时候应该突出重点,例如,今年的换届选举将与往届不完全一样,因为我国在04年对选举法、组织法都作了一定修改,因此,我们在学习的过程中要把重点放在这些法律被修改的地方,把修改前后的法律条文找出来,加以对比,加强理解,加深印象,只要这样才不会出现因为在工作中照搬往年做法而导致工作失误的现象,也只有这样才可以真正成为领导的好助手~!

一、在写法学论文时应注意正确使用专业法学术语  法学论文的属于应具有准确性、抽象性、逻辑性和论证性准确性应体现出用词贴切和造句恰当;抽象性应体现在概括、简单精练、深刻;逻辑应体现逻辑合理性、严谨性和有序性;论证应体现在两个方面:正面论述和反面反驳两个方面  二、法学论文起草过程可以采用的两种写作方法  1、论文分块合成法  所谓分块合成法,是指作者先易后难的顺序,将自己考虑的非常详细的内容,按大纲依次组合成一片完整论文的方法使用这种方法,不受提纲中部分与部分之间的次序限制  当对某个部分有一个成熟的理解时,就先写下那个部分然后"养精蓄锐"集中精力"击破"其他相对难度较大部分、初时考虑还未成熟的部分这两种起草方法各有优缺点对于采用哪种方法,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决定  2、一气呵成方法  所谓"一气呵成法"是根据现有素材,按照提纲顺序,从头到尾把全文内容写出来这个时候,无论是在写作过程中发现什么问题,如个人见解不透彻、资料不完整、结构不严谨,甚至有些内容不流畅,一般都不作修改,初稿完成后再考虑通过这种方法,我们可以不间断地思考,集中所有的精力和时间来描绘论文的轮廓,并确保写作过程顺利完成  三、法学论文写作需正确使用引文和加注  一般情况,在写法学论文中都会引用相关的条文、文献,这些内容需要加上引文和加注,这两个问题需要清楚  1、关于引文问题  所谓引文,是指由于论文论证的需要,在法学论文中引用的经典作品或者文献内容、法律条款或者其他内容的原文引文其主要作用是提供强有力的论证  在使用引文时,要注意两点:论文中的引文应尽可能少,要准确,不能盲目追求过多;引用经典、文献、材料,不应脱离主题,各取所需,而应当按原着的本意引用引文有两种:第一种是直接引文,即直接引用经典作品、文献或法律条文中的词、句、段、条、款为论证之根据  2、关于增加脚注问题  所谓的加注,是指注明内容的来源出处它的作用是让读者和编辑知道引文的来源加注有四种方法:段中注,即夹注,将引文用括号标明,脚注即在引文页脚处注明来源;章节,即标注在一章、一节后;尾注,即注释附在全文的末尾(学术堂提供更多论文知识)

法学论文写作心得体会

青少年要知法守法用法的人,学会运用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前一段时间,市委聘请法学专家教授,对全市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了法律法规培训,通过培训,使我自己的法律意识有了明显提高,以前,对法律条文只是从表面理解,现在能够领悟到法律的深层次内涵,有了质的转变。培训结束后,我静下心来,对照笔记,联系交通系统执法工作实际,觉得在法制建设方面,交通系统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还有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 “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问题仍较普遍存在,乱扣滥罚、重费轻管、以权谋私等问题也时有发生。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了交通行政机关的形象,如何从根本上解决交通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就这个问题谈谈我的一点体会。 行政执法是我们交通行政机关最重要的经常性的工作,它关系到交通管理活动是否能有秩序的正常运转,关系到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经济的发展。因此,交通行政执法必须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使交通行政执法活动合法、有效、准确、高效。 合法。合法要求我们交通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必须注意五个环节。首先自身必须合法,即主体资格合法,必须是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规定的行政机关;第二,我们的行政执法行为必须合法,必须严格按法律规定办事,任何人都无凌驾法律之上的特权;第三,行政执法的对象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不能随意给被管理者设置障碍;第四,行政执法活动的依据必须合法,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并须事先公布;第五,行政执法的程序必须合法,手续必须完备,不能随心所欲。 合理。合理性是交通行政执法必不可少的补充。首先,交通行政执法行为必须统一,在适用法律、法规上人人平等,不能忽松忽严,畸轻畸重;第二,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必须公正,不能受不相干的因素影响;第三,行政执法决定必须尊重事实,不能作出无法执行的行政行为;第四,在坚持合法性的原则下应当充分考虑管理对象的意志,使多数管理对象能够接受、理解和支持。 准确。准确是确保案件正确的关键。首先是适用法律必须准确,不能张冠李戴;第二,认定事实必须准确,证据必须确凿,不能有任何脱节、含糊之处;第三,行政执法文书的叙述必须准确,必须能真实地表述交通行政机关的意图,要明确易懂,不能产生歧义。 高效。交通行政执法工作有很强的时效性。首先,国家交通有关实体法和执法程序法都对时间有明确的时间规定,这些必须严格遵守;第二,采取行政强制检查、取证、扣押物品的时间必须紧紧围绕实际执法需要进行,不能无限制地滥用强制扣车和扣证措施权;第三,作出的行政执法(处罚)决定生效后,当事人逾期拒不履行的,必须即时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所以,交通行政机关必须提高效率,克服官僚主义,保证反应灵敏,决策果断,指挥权威,处事迅速。 在加强和完善交通行政立法,严格依法行政的同时,还必须健全以交通行政执法责任为核心的监督检查体系。没有健全的监督检查制度作保证,交通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则难以实现。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相对人采取具体的直接影响其权利和义务的行政行为。这种行政行为的对象,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是行政机关对自身内部。为了确保行政执法行为有准则,好坏有奖惩,在严格执法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两个方面起到保障作用,必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就是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确定的交通行政机关各项执法职责,建立起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执法责任体系,并把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交通行政机关内部各执法单位各层级和各个执法人员岗位,明确责任范围、职责、权限、执法目标,制定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将考核的结果与执法人员的任用结合起来的一种制度。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是行政机关内部对执法活动的直接监督检查,是关系行政执法责任制能否得到全面实施的重要保障措施。鉴于行政执法包括了内外部两个方面入手。那么,交通行政机关如何开展好有效地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呢?我们认为可以采取以下六种方式。 一是由上级交通行政机关组织检查组,对本级和下一级交通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定期检查就是上一级交通行政机关根据需要每年确定一批重点的法律、法规、规章,有计划、有步骤地根据预定的时间进行检查。不定期检查是为了了解某个法规的执法情况,临时组织检查组进行检查。检查一定要深入调查了解,不能走过场、严防流入形式,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严肃处理及时纠正。 二是建立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实施情况报告制度。下级交通行政机关对其负责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定期以书面形式报告上一级交通行政机关,上一级交通行政机关对实施中的问题要组织深入调查,解决存在的问题。这样,有利于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实施,促进行政执法工作的深入进行。 三是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主要是从交通局机关选出几名监督员,监督行政执法活动,这样可以督促交通行政机关及时纠正违法失职的具体行政行为。 四是深入推行执法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建立完善“执法公示” 。在前一阶段的学习中,我主要是从法律的历史渊源以及总体框架入手,了解了中国的法律体系的相关知识,下面我对我这一阶段学习的情况做一个总结,重点说说自己学法的一些心得体会,不当之处请各位领导和同事批评指正。 首先第一点,简单说一下我国法律发展的历史。 我国的法律历史源远流长,最早的一部法律可以追溯到夏朝,距今已有四千多年的历史,由于处于奴隶社会,所以当时的法律神权色彩极为强烈,到后来的封建社会,重刑、严刑思想占了法律体系的主导地位,法律逐步走向残酷,例如我们都知道的中国历史上最严酷的死刑-凌迟,就出现在这一时期的宋朝,到清末变法,标志着中国近代法律的开始,这一阶段的法律主要体现了废除旧法,提倡男女平等的思想。而在我们所处的当代,我们所说的法律,用通俗的话讲就是为了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保障正常的人身权利、自由,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一种约束性的、规范性的、惩戒性的条文。由此可见,法律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是息息相关的。 第二点,简单介绍一下我国现行的法律情况。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与世界交往的日益频繁,加上我国自主择业以及流动人口的激增,矛盾的发生与日俱增,不可避免的出现了各种因矛盾而导致的纠纷、损害和诉讼,要合理的、合程序的、合乎规范的来解决各种各样的的问题,就必须依靠法律手段来实现。 为解决社会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也为了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自九届全国人大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了近60件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其中构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7个法律部门中基本的、主要的法律大多已制定出来。这7个法律部门是: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可以说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主要就是有这七种部门的法律构成,但是在谈到对我国法律体系所应包含的具体内容时,社会上却存在分歧,主要有以下两种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我国的法律体系应该只包括宪法和法律,不包括其它规范性文件,也就是说法律体系只应当是由法律规范所构成的体系。另一种观点认为:我国的法律体系不仅包括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还包括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等规范性文件。 我国的立法法对这个问题作了合理的解释:他的主要意思就是说,法律的制定是为了创设权利义务规范,而行政法规的制定则是为实现法律所创设的规范服务。由此可以看出,我国的法律体系,只能是由法律规范所构成,一般意义上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等规范,不能看作是国家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 第三点说说我的心得体会。通过近期的学习,我收获很多,能够对我国法律制度建设的现状有一个客观清醒的认识。体会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我觉得对法律知识的学习贵在坚持,我们应该注意时时刻刻学习法律,不要等要用法律的时候才意识到自己法律知识不足,出现那种书到用时方恨少的尴尬局面。第二:我们学法的目的是为了懂法,而懂法的目的就是为了学会用法。这就需要我们领会法的实质,理解法的内涵精髓。我觉得在学习法律的时候,完全可以联系自身实际,结合自身体会,加以通读、领会和贯穿。虽然有些法律条文不需要一字不落的背下来,但是个中脉络要领会清楚。同时还需要我们日常生活中多听多看、多观察、多积累。第三,就是:学法重要,普法更重要!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不懂法的人,例如有的人明明自身的权利受到了侵犯,却不懂的用法来保护自己,只得忍气吞声,影响了正常的生活和工作秩序;还有的人意气用事,感情为先,触犯了法律还振振有词;更有甚者,视法律为儿戏,肆意践踏。这就要求我们每一个人应该从自身做起,利用自己学法所拥有的知识向他人宣传,引导他人自觉学习法律,只有人人都懂法,社会主义社会才会沿着和谐社会的道路更快更健康的发展 尤其是今年年底,我市县乡两级人大将面临换届选举,其中就要用到《选举法》、《组织法》等多部法律知识,我觉得这对我们这些工作人员来说是一个契机,也是一次考验,我们应该在干好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空闲时间,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在换届选举工作正式开始之前,最大限度的把准备工作做好,我觉得是不是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去做: 第一,尽快熟悉换届选举工作的程序,这其中最好的办法就是查找并学习往年换届的相关资料,熟悉整套工作的流程,将程序搞明白之后,根据自己的理解画一个流程图,这样就对以后的工作进度一目了然,做到心中有数。 第二,对换届选举工作所涉及的法律,我们不应该仅仅局限于单纯的看,而是应该将法律脉络和所涉及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办法有条理的整理出来,记录到笔记本上,在日后工作中多学多看,这样才可以加深对法律的理解。 第三,在学习法律的时候应该突出重点,例如,今年的换届选举将与往届不完全一样,因为我国在04年对选举法、组织法都作了一定修改,因此,我们在学习的过程中要把重点放在这些法律被修改的地方,把修改前后的法律条文找出来,加以对比,加强理解,加深印象,只要这样才不会出现因为在工作中照搬往年做法而导致工作失误的现象,也只有这样才可以真正成为领导的好助手~!

学术写作注意事项:一、结构学术写作与小说或新闻写作不同,其整体结构是正式且有逻辑的。这意味着句子和段落之间应该有叙述性的联系,这样读者才能理解论点。引言应包括对论文其余部分如何组织的描述,以及在整个论文中正确引用的所有来源。二、基调整体基调是指一篇文章所传达的态度。论文中以叙述语气陈述他人的观点是很重要的。当陈述一个你不同意的立场或论点时,准确地描述这个论点,不要使用带有偏见的语言。在学术写作中,应该从正规的角度来研究问题。因此,应该使用中立的语言,而不是对抗或轻蔑的语言。三、措辞 措辞是指使用的词语的选择。因为具有几乎相同字典定义的单词可能有非常不同的内涵(隐含意义)。学术写作中尤其如此,因为词语和术语可以演变出一种微妙的含义。四、语言  使用明确的语言很重要。结构良好的段落和清晰的主题句使读者能够容易地跟随你的思路。你的语言应该简洁、正式,并准确表达你想要表达的意思。不要使用不具体或不够精确的模糊表达。

研究方法与论文写作心得

论文写作与学术规范学术论文的规范是课题研究与表达过程中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它是通过对于学术论文特征的全面分析,确立出评价论文质量的一般标准。学术规范包含着多个层面、多个维度的丰富内涵。学术论文的特征表现为学术性、科学性、创造性与理论性四个方面。学术性是指语言的学术性、内容的学术性和问题的学术性。创造性的内涵包括:研究是否推翻前人不正确的定论;有无新发现或提出新理论,或解决新问题;研究虽为老问题,但有无新意,或在继承前人成果的运用中发现不足而予以完善;是否反映在众多观点中独树一帜的见解。科学性指合乎规律、真实、准确的知识与结论,在学术研究中体现出内容准确、思维严密性与论证推理合乎逻辑性。理论性是指在论文撰写过程中,运用理论思维,通过抽象、概括、说理来剖析事物的本质与规律,运用概念、判断、推理所组成的论证方法来解决问题,从而使被解决的问题由一般现象上升到一定的理论高度。 所有这些规范,归纳起来,可以分成三个层面:1、道德层面,即坚守学术道德,要以德治学,主要靠自律;2、精神层面,即严谨的治学态度,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3、技术层面,即应遵守论文当一般编写格式和体例。硕士论文写作应当严格遵循这几个方面的规范性要求,严格接受制度化规范的制约,才能保证写出乎共通标准、具有一定学术价值的学术论文。硕士论文写作是最为基础的专业学术训练,其主要目的在于让学生了解学术论文写作的基本原则与程序,明确学术规范意识,掌握论文写作规律与方法,达到学以致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目的。如果不进行基本的学术规范教育与学术训练,论文写作过程中就可能会出现不必要的抄袭、剽窃、侵占、拼凑等不端行为,必将在学术界造成一种恶性循环。因此,学术规范教育和学术训练理应成为硕士论文写作过程中的核心内容。二、 学术论文写作的意义硕士论文写作是研究生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学习任务之一,也是硕士研究生知识与能力结合、提升理论水准的一项重要环节。进行硕士论文写作,有利于全面训练研究生的教育科学研究能力,有利于引导研究生学会思考、学会发现、学会钻研,培养研究生的创新精神。同时,硕士学位论文是现行高等教育的基本内容,是实现高等教育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在培养硕士研究生的综合运用能力、科学研究能力、实践操作能力等方面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具体而言,硕士论文的作用和意义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硕士论文体现着高等教育的教学目标和要求。学术论文是发表学术成果的基本方式,是现代学术研究的标志,理应成为各级各类学术研究者熟练掌握的一种应用文体。适应学术研究的国际化惯例,能够写出合乎标准和要求的论文成为我国现行高等教育的基本教学目标和要求,也是现代高级专业人才应当具备的一种基本能力。2、硕士论文是高校研究生教学质量的检验方式。研究生论文写作水平是检验高校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研究生生论文的水平往往能够体现出学校的教学水平。对于高速发展的中国高等教育和公立民办的各级各类高等院校而言,学术论文作为行之有效的研究生教学质量和水平的检验方式,仍有其不可替代的价值和意义。3、硕士论文是专业学习的总结,是必需的学术训练。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中,论文写作是一项基本内容。通过论文的撰写,研究生可以有目的、有计划地根据课题研究的需要,梳理、检验和完善自己的知识储备和结构,掌握论文写作的基本方法、规范、规律和标准,培育严谨求实的学术精神。

本次校本培训,我有如下心得。1、课题名称课题名称就是课题的名字。这看起来是个小问题,但实际上很多人写课题名称时,往往写的不准确、不恰当,从而影响整个课题的形象与质量。这就是平常人们所说的只会生孩子,不会起名字。而有些课题名称则起的不是很准确,比如学科教学中德育渗透的研究这个名称,就没有把研究的对象、问题说清楚,你是中学生或者说是小学生、大学生,是所有的学科或者是单指语文、数学等。再比如口语突破这个名称,设想,别人只看题目,就无法看出研究的是什么问题,好像是语文,又好像是英语,是中学或者是小学,是高中或者初中更没办法看出来。能不能改为小学生口语突破英语教学模式研究。总之,课题的名称一定要和研究的内容相一致,不能太大,也不能太小,要准确地把你研究的对象、问题概括出来。规范就是所用的词语、句型要规范、科学,似是而非的词不能用,口号式、结论式的句型不要用。因为我们是在进行科学研究,要用科学的、规范的语言去表述我们的思想和观点。有一个课题名称叫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这个题目如果是一篇经验性论文,或者是一个研究报告,我觉得不错,但作为课题的名称,我认为不是很好,因为课题就是我们要解决的问题,这个问题正在探讨,正开始研究,不能有结论性的口气。(2)名称要简洁,不能太长不管是论文或者课题,名称都不能太长,能不要的字就尽量不要,一般不要超过20个字。这次学校课题申报表中,我看名称都比较简洁、清楚,就不再赘述了。2、课题研究的目的、意义研究的目的、意义也就是为什么要研究、研究它有什么价值。这一般可以先从现实需要方面去论述,指出现实当中存在这个问题,需要去研究,去解决,本课题的研究有什么实际作用,然后,再写课题的理论和学术价值。这些都要写得具体一点,有针对性一点,不能漫无边际地空喊口号。不要都写成是坚持党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一般性的口号。道德情操陶冶和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培养,发展学生的智力潜能,充分发挥学生的个性,以实现叶圣陶先生提出的教是为了不教的最高境界。建立探索性的个体化的主体学习方式,改变一贯由教师讲、学生被动听的局面。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大语文学习活动中去,在广阔的语文教育教学环境中,通过相互协作、探讨、交流,让学生在宽松、民主、平等的教学氛围中,自己发现知识、掌握知识,领悟知识的真缔,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的能力和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创新精神。3、课题研究的基本内容我们有了课题的研究目标,就要根据目标来确定我们这个课题具体要研究的内容,相对研究目标来说,研究内容要更具体、明确。并且一个目标可能要通过几方面的研究内容来实现,他们不一定是一一对应的关系。大家在确定研究内容的时候,往往考虑的不是很具体,写出来的研究内容特别笼统、模糊,把研究的目的、意义当作研究内容,这对我们整个课题研究十分不利。因此,我们要学会把课题进行分解,一点一点地去做。4、课题研究的方法教育研究的方法很多,包括历史研究法、调查研究法、实验研究法、比较研究法、理论研究法等。一个大的课题往往需要多种方法,小的课题可能主要是一种方法,但也要利用其它方法。

一、学术论文写作的意义  硕士论文写作是研究生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学习任务之一,也是硕士研究生知识与能力结合、提升理论水准的一项重要环节。进行硕士论文写作,有利于全面训练研究生的教育科学研究能力,有利于引导研究生学会思考、学会发现、学会钻研,培养研究生的创新精神。同时,硕士学位论文是现行高等教育的基本内容,是实现高等教育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在培养硕士研究生的综合运用能力、科学研究能力、实践操作能力等方面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具体而言,硕士论文的作用和意义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硕士论文体现着高等教育的教学目标和要求。  学术论文是发表学术成果的基本方式,是现代学术研究的标志,理应成为各级各类学术研究者熟练掌握的一种应用文体。适应学术研究的国际化惯例,能够写出合乎标准和要求的论文成为我国现行高等教育的基本教学目标和要求,也是现代高级专业人才应当具备的一种基本能力。  2、硕士论文是高校研究生教学质量的检验方式。  研究生论文写作水平是检验高校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研究生生论文的水平往往能够体现出学校的教学水平。对于高速发展的中国高等教育和公立民办的各级各类高等院校而言,学术论文作为行之有效的研究生教学质量和水平的检验方式,仍有其不可替代的价值和意义。  3、硕士论文是专业学习的总结,是必需的学术训练。  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中,论文写作是一项基本内容。通过论文的撰写,研究生可以有目的、有计划地根据课题研究的需要,梳理、检验和完善自己的知识储备和结构,掌握论文写作的基本方法、规范、规律和标准,培育严谨求实的学术精神。  二、论文写作与学术规范  学术论文的规范是课题研究与表达过程中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它是通过对于学术论文特征的全面分析,确立出评价论文质量的一般标准。  学术规范包含着多个层面、多个维度的丰富内涵。学术论文的特征表现为学术性、科学性、创造性与理论性四个方面。学术性是指语言的学术性、内容的学术性和问题的学术性。  创造性的内涵包括:研究是否推翻前人不正确的定论;有无新发现或提出新理论,或解决新问题;研究虽为老问题,但有无新意,或在继承前人成果的运用中发现不足而予以完善;是否反映在众多观点中独树一帜的见解。科学性指合乎规律、真实、准确的知识与结论,在学术研究中体现出内容准确、思维严密性与论证推理合乎逻辑性。理论性是指在论文撰写过程中,运用理论思维,通过抽象、概括、说理来剖析事物的本质与规律,运用概念、判断、推理所组成的论证方法来解决问题,从而使被解决的问题由一般现象上升到一定的理论高度。 所有这些规范,归纳起来,可以分成三个层面: 1、道德层面,即坚守学术道德,要以德治学,主要靠自律;2、精神层面,即严谨的治学态度,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3、技术层面,即应遵守论文当一般编写格式和体例。  硕士论文写作应当严格遵循这几个方面的规范性要求,严格接受制度化规范的制约,才能保证写出乎共通标准、具有一定学术价值的学术论文。硕士论文写作是最为基础的专业学术训练,其主要目的在于让学生了解学术论文写作的基本原则与程序,明确学术规范意识,掌握论文写作规律与方法,达到学以致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目的。如果不进行基本的学术规范教育与学术训练,论文写作过程中就可能会出现不必要的抄袭、剽窃、侵占、拼凑等不端行为,必将在学术界造成一种恶性循环。因此,学术规范教育和学术训练理应成为硕士论文写作过程中的核心内容。

最好找专门写作的人,自己写太烧脑啦

经验与心得:法学论文指导与写作

一、在写法学论文时应注意正确使用专业法学术语  法学论文的属于应具有准确性、抽象性、逻辑性和论证性准确性应体现出用词贴切和造句恰当;抽象性应体现在概括、简单精练、深刻;逻辑应体现逻辑合理性、严谨性和有序性;论证应体现在两个方面:正面论述和反面反驳两个方面  二、法学论文起草过程可以采用的两种写作方法  1、论文分块合成法  所谓分块合成法,是指作者先易后难的顺序,将自己考虑的非常详细的内容,按大纲依次组合成一片完整论文的方法使用这种方法,不受提纲中部分与部分之间的次序限制  当对某个部分有一个成熟的理解时,就先写下那个部分然后"养精蓄锐"集中精力"击破"其他相对难度较大部分、初时考虑还未成熟的部分这两种起草方法各有优缺点对于采用哪种方法,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决定  2、一气呵成方法  所谓"一气呵成法"是根据现有素材,按照提纲顺序,从头到尾把全文内容写出来这个时候,无论是在写作过程中发现什么问题,如个人见解不透彻、资料不完整、结构不严谨,甚至有些内容不流畅,一般都不作修改,初稿完成后再考虑通过这种方法,我们可以不间断地思考,集中所有的精力和时间来描绘论文的轮廓,并确保写作过程顺利完成  三、法学论文写作需正确使用引文和加注  一般情况,在写法学论文中都会引用相关的条文、文献,这些内容需要加上引文和加注,这两个问题需要清楚  1、关于引文问题  所谓引文,是指由于论文论证的需要,在法学论文中引用的经典作品或者文献内容、法律条款或者其他内容的原文引文其主要作用是提供强有力的论证  在使用引文时,要注意两点:论文中的引文应尽可能少,要准确,不能盲目追求过多;引用经典、文献、材料,不应脱离主题,各取所需,而应当按原着的本意引用引文有两种:第一种是直接引文,即直接引用经典作品、文献或法律条文中的词、句、段、条、款为论证之根据  2、关于增加脚注问题  所谓的加注,是指注明内容的来源出处它的作用是让读者和编辑知道引文的来源加注有四种方法:段中注,即夹注,将引文用括号标明,脚注即在引文页脚处注明来源;章节,即标注在一章、一节后;尾注,即注释附在全文的末尾(学术堂提供更多论文知识)

减少论文中的assumption(假设),一般来说,所有的假设都是约束条件,去除约束条件就是形成新的方法的过程。我周围朋友很多都是找小柯毕业论文写的,效果不错。还有另外一种情况 会让你被迫换题的 就是你的同届同学或者上届同学 刚巧写完了这个题目

学术写作注意事项:一、结构学术写作与小说或新闻写作不同,其整体结构是正式且有逻辑的。这意味着句子和段落之间应该有叙述性的联系,这样读者才能理解论点。引言应包括对论文其余部分如何组织的描述,以及在整个论文中正确引用的所有来源。二、基调整体基调是指一篇文章所传达的态度。论文中以叙述语气陈述他人的观点是很重要的。当陈述一个你不同意的立场或论点时,准确地描述这个论点,不要使用带有偏见的语言。在学术写作中,应该从正规的角度来研究问题。因此,应该使用中立的语言,而不是对抗或轻蔑的语言。三、措辞 措辞是指使用的词语的选择。因为具有几乎相同字典定义的单词可能有非常不同的内涵(隐含意义)。学术写作中尤其如此,因为词语和术语可以演变出一种微妙的含义。四、语言  使用明确的语言很重要。结构良好的段落和清晰的主题句使读者能够容易地跟随你的思路。你的语言应该简洁、正式,并准确表达你想要表达的意思。不要使用不具体或不够精确的模糊表达。

王泽鉴老师有一篇《人格权保护的课题与展望--人格权的性质及构造:精神利益与财产利益的保护》,里面专门论述了隐私权与公开权的问题。以下是节选,因为太长了,不可能全部粘过来,你可以到图书馆借《人大法律评论(2009,第七辑)》看一下。但是,请注意学术道德,不要照抄!贰、美国法上的个人公开权(Right of Publicity)一、公开权的诞生及发展(一)公开权与隐私权1、隐私权的意义及性质美国法上的个人公开权(以下称为公开权),系从隐私权发展出来的一种权利,因此应首先就隐私权加以说明。隐私权系由Warren及Brandeis二是所倡导,累积长期实务案件,经Prosser教授体系化为四个侵害类型:侵入原告幽居独处或其私人事务(intrusion)。公开揭露令原告难堪的私人事实(disclosure)。公开某种事实,致扭曲原告形象,为公众所误解(false light)。被告为自己利益,擅自利用原告的姓名或肖像(Appropriation, for the defendant’s advantage, of the name and likeness of the plaintiff, appropriation)。关于隐私权的基本问题,前已详论,应说明者四:侵害隐私权的四种态样,系四个独立的侵权行为(four torts),各有其要件,其统一的理论基础系“让我独处,不受干扰”(let me alone)。隐私权主要在于保护精神利益,即个人的情绪、思想及感觉(sentiment, thoughts and feelings of an individual)。隐私权专属于个人(personal right),不得让与或继承。第四种侵害隐私的侵权行为(appropriation)实务上最常见,诉讼上胜诉率最高(因其较不涉及言论自由)。前开 第四种侵害隐私的侵权行为(appropriation),与本文所要讨论的公开权具密切关系。Warren及Brandeis二氏发表隐私权论文(1890)后的第十三年(1902),第一个重要诉讼即涉及肖像的侵害问题。在Roberson Rochester Folding Box C案 ,被告未得原告的同意,在面粉广告上使用原告的照片,原告因遭友人认出而导致精神紧张,诉请被告赔偿。纽约州上诉法院(Court of Appeals,此为纽约州终审法院)认为,习惯法判例中未见有隐私权的存在,法院不得自行创设。若有保障的必要,亦应由立法机关加以规范。此判决招致许多争议,纽约州议会乃在第二年修正“纽约州权利法案”(New York Civil Rights Act),加入了对隐私权保护的条文,规定未得同意于广告上或因商业目的使用他人姓名或肖像者,构成轻罪,并准许被害人请求精神上损害赔偿及禁制令。本件判决具有二点重要意义:A否认普通法(common law)上有受保障的隐私权。B对隐私权采取立法的保护方式。由于纽约州在美国商业经济的重要性,发生甚多关于隐私权的诉讼,而适用前开纽约州权利法案的规定。2、隐私权不足以保护人格上的财产利益隐私权亦保护个人的肖像、姓名等不被他人作商业上使用,Prosser教授亦认识到此类侵害涉及财产利益,不尽同于其他三种侵害隐私权的类型,但仍将之纳入隐私权体系之内,不另创一种专以保护肖像等人格特征上财产利益为内容的权利。隐私权的性质及救济方法,对肖像等人格特征所具有的财产利益,不能提供合理、必要的保护,其主要理由有三:首先,隐私权是一种个人性权利,不得让与或继承。其次,隐私权主要在于保护人的尊严及精神感情,而非财产利益。再次,隐私权在于保障个人独处、不受干扰。被害人若属所谓名人,因已将个人姓名、肖像公开于外,并因此获得一定经济上利益,法院多认其实已抛弃隐私权(所谓Waiver理论),而无主张隐私权受侵害的余地。隐私权依其法律性质、保护内容及成立要件,既然不足以保护肖像、姓名等人格特征所体现的财产价值,必须有所突破。美国法院所采取的方法系另外创造一个独立于隐私权以外、以保护人格特征的经济利益为内容,具财产权性质的个人公开权,使个人得享有得对自己肖像、姓名等人格特征为控制、利用,尤其是作商业上用途的权利。3、Frank法官与公开权的创设:Haelan Laboratories Topps Chewing Gum, I(1953) 美国法上公开权诞生于Jerome Frank法官 于一九五三年Haelan Laboratories Topps Chewing Gum, I案所作具历史性的判决。本案原告Haelan Laboratories为一家口香糖制造公司,拥有某职业棒球选手所授予使用其姓名及肖像于一种名为trading card(交易卡)的卡片上的专属权利,以促进销售其口香糖。该棒球选手其后又将此项权利授予其经纪人,该经纪人复将此项使用权让与被告Topp Chewing Gum公司。被告系原告的竞争对手,亦使用该棒球选手的姓名及肖像于商品之上。原告主张其基于第一次授权取得了一个绝对性的法律地位,得禁止被告继续使用该棒球选手的姓名肖像。本件系在纽约州起诉,应适用纽约州权利法案的规定(§50, 51 New York Civil Rights Law)。被告主张,该法规定的隐私权并不保护商业上利益,该棒球选手授予原告契约上的排他性使用权,乃抛弃隐私权的行使,原告并未因第一次授权而取得一种绝对的法律地位,而得对被告有所主张。Frank法官亦赞同被告的见解,即依纽约州权利法案的解释及相关实务,商业上的利益并不受保护。惟Frank法官又强调,在隐私权之外,尚存有一种得保护此种商业利益的法律基础:We think that in addition to and independent of that right of privacy (which in New York derive from statute), a man has a right in the public value of his photograph, , the right to grant the exclusive privilege of publishing his picture …… This right might be called a ‘right of ’(吾人认为,在隐私权(此在纽约州系源自制定法的规定)之外,并独立于隐私权,个人对其肖像有一种公开的价值,即得授权他人有排他地公布其肖像的特权。此种权利得称为公开权。)McCarthy教授系美国研究公开权的权威,对此公开权的诞生,引用圣经创世纪的话语,认为犹如耶和华从亚当的肋骨建造夏娃,Frank法官从一般隐私权塑造出了公开权 。Frank法官因创设了个人公开权,而在美国法历史上永垂不朽。4、Nimmer氏关于公开权的论文Frank法官创设了以保护人格特征上财产价值为内容的公开权之后,即有人撰文指出此为一种理论上的创新 。公开权之所以能够存活,继续成长,则应归功于Melville Nimmer氏于一九五四年所发表的“公开权”论文 ,其对“公开权”发展的重要性,犹如Prosser论文对Warren及Brandeis二氏所创隐私权一样,具关键性的影响力。Nimmer氏当时为好莱坞派特蒙电影公司(Paramount Pictures Corporation)法律部门的律师,立即认识到Haelan案判决对娱乐界的重要性,乃在该篇划时代的论文,提出四项论点,肯定Frank法官所创设的公开权:不可让与的隐私权不足保护人格特征上的财产利益。不正当竞争(unfair competition)亦难以保护此种财产利益,因其欠缺竞争的要件(competition requirement)。公开权的创设,使法律更能符合社会需要。肖像、姓名等人格特征所体现的商业上利用价值,系来自个人耗费心力的投资及努力,使其取得对此商业上使用利益,实符合普通法的基本理论及洛克(Locke)劳力说理论。Nimmer氏提出了一句常常被引用的名言:“But although the concept of privacy which Brandeis and Warren evolved fulfilled the demands of Beacon Street in 1890, it may seriously be doubted that application of this concept satisfactorily meets the needs of Broadway and Hollywood in ” 〔Warren及Brandeis所开展的隐私权概念虽然符合Beacon街在一八九○年代的要求(注:Beacon街系Warren及Brandeis等所居住波士顿上流阶级的住宅区),但其此项概念的适用能否满足百老汇及好莱坞的需要,诚有疑问。〕(二)公开权的发展及现况1、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判决:Zacchini Scripps-Howard Broadcasting C(1977) 在Haelan案创设公开权之后,美国各州法赞成者有之,不采纳者亦有之,意见分歧。对公开权的发展发生关键性影响的是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一九七七年Zacchini Scripps-Howard Broadcasting C案的判决。本件原告于俄亥俄州的一个博览会作所谓“human cannonball”(人体炮弹)的表演,即将自己从炮弹车中射出,而掉落于前面200尺的网中,整个表演过程约15秒。原告事先表示禁止任何录影或传播。被告认其表演系博览会新闻的一部分而加以播放。被告主张该电视台非法侵占其职业上的财产(an unlawful appropriation of professional property),应负损害赔偿责任。本件上诉到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此系该院对公开权第一次做成判决,其裁判要旨有三:首先,肯定一个被确认的法律原则,应区别一个以保护个人感情、思想等的隐私权,以及一个以保护个人特征财产价值为内容的公开权。其次,公开权之所以应受保障,乃在激励个人从事投资,得收取其努力的报酬,与个人感情的保护,实少关联,乃独立于隐私权外的一种类似于专利权或著作权的权利。再次,本件所涉及的是一种现场表演,攸关个人职业生计,仍应受公开权的保障。2、发展现况在Zacchini案公开权获得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首肯之后,更为许多州法所采取,迄至目前,在普通法上承认公开权的,有11州(包括如乔治亚、密西根、纽泽西等),立法加以承认的,有19州(包括加利福尼亚、纽约、华盛顿等) 。在学说方面,关于公开权的论著,数以百计,其中最具权威的著作系J Thomas McCarthy的巨著The Right of Publicity and Privacy(New York,初版,1999;第三版,2000),上下两册,集判例学说资料的大成,可供参照。关于公开权的保护内容,各州法院的见解未尽相同,以下论述系参照具代表性的法院判决及学者通说而为说明 。。。。

法院学术论文选题写作心得体会

学术写作注意事项:一、结构学术写作与小说或新闻写作不同,其整体结构是正式且有逻辑的。这意味着句子和段落之间应该有叙述性的联系,这样读者才能理解论点。引言应包括对论文其余部分如何组织的描述,以及在整个论文中正确引用的所有来源。二、基调整体基调是指一篇文章所传达的态度。论文中以叙述语气陈述他人的观点是很重要的。当陈述一个你不同意的立场或论点时,准确地描述这个论点,不要使用带有偏见的语言。在学术写作中,应该从正规的角度来研究问题。因此,应该使用中立的语言,而不是对抗或轻蔑的语言。三、措辞 措辞是指使用的词语的选择。因为具有几乎相同字典定义的单词可能有非常不同的内涵(隐含意义)。学术写作中尤其如此,因为词语和术语可以演变出一种微妙的含义。四、语言  使用明确的语言很重要。结构良好的段落和清晰的主题句使读者能够容易地跟随你的思路。你的语言应该简洁、正式,并准确表达你想要表达的意思。不要使用不具体或不够精确的模糊表达。

前一段时间,市委聘请法学专家教授,对全市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了法律法规培训,通过培训,使我自己的法律意识有了明显提高,以前,对法律条文只是从表面理解,现在能够领悟到法律的深层次内涵,有了质的转变。培训结束后,我静下心来,对照笔记,联系交通系统执法工作实际,觉得在法制建设方面,交通系统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还有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 “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问题仍较普遍存在,乱扣滥罚、重费轻管、以权谋私等问题也时有发生。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了交通行政机关的形象,如何从根本上解决交通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就这个问题谈谈我的一点体会。 行政执法是我们交通行政机关最重要的经常性的工作,它关系到交通管理活动是否能有秩序的正常运转,关系到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经济的发展。因此,交通行政执法必须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使交通行政执法活动合法、有效、准确、高效。 合法。合法要求我们交通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必须注意五个环节。首先自身必须合法,即主体资格合法,必须是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规定的行政机关;第二,我们的行政执法行为必须合法,必须严格按法律规定办事,任何人都无凌驾法律之上的特权;第三,行政执法的对象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不能随意给被管理者设置障碍;第四,行政执法活动的依据必须合法,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并须事先公布;第五,行政执法的程序必须合法,手续必须完备,不能随心所欲。 合理。合理性是交通行政执法必不可少的补充。首先,交通行政执法行为必须统一,在适用法律、法规上人人平等,不能忽松忽严,畸轻畸重;第二,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必须公正,不能受不相干的因素影响;第三,行政执法决定必须尊重事实,不能作出无法执行的行政行为;第四,在坚持合法性的原则下应当充分考虑管理对象的意志,使多数管理对象能够接受、理解和支持。 准确。准确是确保案件正确的关键。首先是适用法律必须准确,不能张冠李戴;第二,认定事实必须准确,证据必须确凿,不能有任何脱节、含糊之处;第三,行政执法文书的叙述必须准确,必须能真实地表述交通行政机关的意图,要明确易懂,不能产生歧义。 高效。交通行政执法工作有很强的时效性。首先,国家交通有关实体法和执法程序法都对时间有明确的时间规定,这些必须严格遵守;第二,采取行政强制检查、取证、扣押物品的时间必须紧紧围绕实际执法需要进行,不能无限制地滥用强制扣车和扣证措施权;第三,作出的行政执法(处罚)决定生效后,当事人逾期拒不履行的,必须即时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所以,交通行政机关必须提高效率,克服官僚主义,保证反应灵敏,决策果断,指挥权威,处事迅速。 在加强和完善交通行政立法,严格依法行政的同时,还必须健全以交通行政执法责任为核心的监督检查体系。没有健全的监督检查制度作保证,交通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则难以实现。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相对人采取具体的直接影响其权利和义务的行政行为。这种行政行为的对象,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是行政机关对自身内部。为了确保行政执法行为有准则,好坏有奖惩,在严格执法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两个方面起到保障作用,必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就是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确定的交通行政机关各项执法职责,建立起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执法责任体系,并把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交通行政机关内部各执法单位各层级和各个执法人员岗位,明确责任范围、职责、权限、执法目标,制定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将考核的结果与执法人员的任用结合起来的一种制度。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是行政机关内部对执法活动的直接监督检查,是关系行政执法责任制能否得到全面实施的重要保障措施。鉴于行政执法包括了内外部两个方面入手。那么,交通行政机关如何开展好有效地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呢?我们认为可以采取以下六种方式。 一是由上级交通行政机关组织检查组,对本级和下一级交通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定期检查就是上一级交通行政机关根据需要每年确定一批重点的法律、法规、规章,有计划、有步骤地根据预定的时间进行检查。不定期检查是为了了解某个法规的执法情况,临时组织检查组进行检查。检查一定要深入调查了解,不能走过场、严防流入形式,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严肃处理及时纠正。 二是建立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实施情况报告制度。下级交通行政机关对其负责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定期以书面形式报告上一级交通行政机关,上一级交通行政机关对实施中的问题要组织深入调查,解决存在的问题。这样,有利于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实施,促进行政执法工作的深入进行。 三是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主要是从交通局机关选出几名监督员,监督行政执法活动,这样可以督促交通行政机关及时纠正违法失职的具体行政行为。 四是深入推行执法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建立完善“执法公示” 。在前一阶段的学习中,我主要是从法律的历史渊源以及总体框架入手,了解了中国的法律体系的相关知识,下面我对我这一阶段学习的情况做一个总结,重点说说自己学法的一些心得体会,不当之处请各位领导和同事批评指正。 首先第一点,简单说一下我国法律发展的历史。 我国的法律历史源远流长,最早的一部法律可以追溯到夏朝,距今已有四千多年的历史,由于处于奴隶社会,所以当时的法律神权色彩极为强烈,到后来的封建社会,重刑、严刑思想占了法律体系的主导地位,法律逐步走向残酷,例如我们都知道的中国历史上最严酷的死刑-凌迟,就出现在这一时期的宋朝,到清末变法,标志着中国近代法律的开始,这一阶段的法律主要体现了废除旧法,提倡男女平等的思想。而在我们所处的当代,我们所说的法律,用通俗的话讲就是为了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保障正常的人身权利、自由,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一种约束性的、规范性的、惩戒性的条文。由此可见,法律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是息息相关的。 第二点,简单介绍一下我国现行的法律情况。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与世界交往的日益频繁,加上我国自主择业以及流动人口的激增,矛盾的发生与日俱增,不可避免的出现了各种因矛盾而导致的纠纷、损害和诉讼,要合理的、合程序的、合乎规范的来解决各种各样的的问题,就必须依靠法律手段来实现。 为解决社会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也为了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自九届全国人大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了近60件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其中构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7个法律部门中基本的、主要的法律大多已制定出来。这7个法律部门是: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可以说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主要就是有这七种部门的法律构成,但是在谈到对我国法律体系所应包含的具体内容时,社会上却存在分歧,主要有以下两种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我国的法律体系应该只包括宪法和法律,不包括其它规范性文件,也就是说法律体系只应当是由法律规范所构成的体系。另一种观点认为:我国的法律体系不仅包括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还包括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等规范性文件。 我国的立法法对这个问题作了合理的解释:他的主要意思就是说,法律的制定是为了创设权利义务规范,而行政法规的制定则是为实现法律所创设的规范服务。由此可以看出,我国的法律体系,只能是由法律规范所构成,一般意义上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等规范,不能看作是国家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 第三点说说我的心得体会。通过近期的学习,我收获很多,能够对我国法律制度建设的现状有一个客观清醒的认识。体会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我觉得对法律知识的学习贵在坚持,我们应该注意时时刻刻学习法律,不要等要用法律的时候才意识到自己法律知识不足,出现那种书到用时方恨少的尴尬局面。第二:我们学法的目的是为了懂法,而懂法的目的就是为了学会用法。这就需要我们领会法的实质,理解法的内涵精髓。我觉得在学习法律的时候,完全可以联系自身实际,结合自身体会,加以通读、领会和贯穿。虽然有些法律条文不需要一字不落的背下来,但是个中脉络要领会清楚。同时还需要我们日常生活中多听多看、多观察、多积累。第三,就是:学法重要,普法更重要!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不懂法的人,例如有的人明明自身的权利受到了侵犯,却不懂的用法来保护自己,只得忍气吞声,影响了正常的生活和工作秩序;还有的人意气用事,感情为先,触犯了法律还振振有词;更有甚者,视法律为儿戏,肆意践踏。这就要求我们每一个人应该从自身做起,利用自己学法所拥有的知识向他人宣传,引导他人自觉学习法律,只有人人都懂法,社会主义社会才会沿着和谐社会的道路更快更健康的发展 尤其是今年年底,我市县乡两级人大将面临换届选举,其中就要用到《选举法》、《组织法》等多部法律知识,我觉得这对我们这些工作人员来说是一个契机,也是一次考验,我们应该在干好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空闲时间,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在换届选举工作正式开始之前,最大限度的把准备工作做好,我觉得是不是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去做: 第一,尽快熟悉换届选举工作的程序,这其中最好的办法就是查找并学习往年换届的相关资料,熟悉整套工作的流程,将程序搞明白之后,根据自己的理解画一个流程图,这样就对以后的工作进度一目了然,做到心中有数。 第二,对换届选举工作所涉及的法律,我们不应该仅仅局限于单纯的看,而是应该将法律脉络和所涉及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办法有条理的整理出来,记录到笔记本上,在日后工作中多学多看,这样才可以加深对法律的理解。 第三,在学习法律的时候应该突出重点,例如,今年的换届选举将与往届不完全一样,因为我国在04年对选举法、组织法都作了一定修改,因此,我们在学习的过程中要把重点放在这些法律被修改的地方,把修改前后的法律条文找出来,加以对比,加强理解,加深印象,只要这样才不会出现因为在工作中照搬往年做法而导致工作失误的现象,也只有这样才可以真正成为领导的好助手~!

《如何写学术论文》读后感(一):“谨以此(中文简体字版)书献给我的挚爱陈万水,生生世世……”宋楚瑜先生亲民之风深受爱戴,然而2012年夫人陈万水的离世让他悲痛万分,此后便较少公开露面。宋楚瑜先生与夫人陈万水在美国读书时相识相恋,陈万水比他大,有“万水姐姐”之昵称,在宋楚瑜先生的仕途高低起伏时,万水姐姐永远相持相扶。宋楚瑜先生在夫人陈万水逝世周年出版《如瑜得水》,纪念爱妻,他说︰“我无法面对万水的辞世,伤痛得难以承受,没有了生命的伴侣,什么都感到是空的。”他午夜梦回常梦见妻子,“梦境中的万水,有美国柏克莱读书的青春,有华府驻外代表的繁忙,有中兴新村省长夫人的婉约,记忆中的她健康灿烂欢笑如昔”。而本次《如何写学术论文》中文简体字版在大陆的出版,宋楚瑜先生更是亲自对书稿进行修改审定,并在扉页上写下了,“谨以此(中文简体字版)书献给我的挚爱陈万水,生生世世……”,其中深情,可见一斑。《如何写学术论文》读后感(二):期待更符合现代情况的论文写作方式看完这本书感觉是如何用纸笔写学术论文,看了一下还真的是1978年第一次出版,怪不得感觉还是和用计算机写论文有点区别。那个时候做笔记还是得用纸,写论文还是用纸,所以书上花了很大篇章来写怎么用小方块纸片写每个论文的关键叙述,要在每行留够间距方便改写。虽然是方法感觉还是很陈旧,但是核心思想肯定是没有问题的,比如要在相关性文章读到一半的时候写大纲,写好大纲之后再往里面填写材料,以及论文题目的缩小方法之类的还是很实用。但是看完了之后最大的感受还是要更加严谨,和平时写论文的方式出入也不是太大,只是更加系统了而已。看到那个笔记整理方法的时候,到是真的想要去买一些小纸条来做一下试试呢。个人认为这本书最大的缺点就是有点过于严谨了,参考文献的写法和图书分类方法以及资料库等方面的解释太多,这些东西现在直接导出参考文献不就好了吗?而在这本书里面直接有占据三分之一的篇幅,论述过多。还是希望能看到更符合现代的论文写作方式和方法。

  • 索引序列
  • 法学论文写作心得
  • 法学论文写作心得体会
  • 研究方法与论文写作心得
  • 经验与心得:法学论文指导与写作
  • 法院学术论文选题写作心得体会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