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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通史》(吕思勉)电子书网盘下载免费在线阅读链接: 提取码:p6mh    书名:中国通史作者:吕思勉豆瓣评分:1出版社:群言出版社出版年份:2016-2-1页数:524内容简介:这部《中国通史》是抗日战争时期上海成为“孤岛”的时候,吕思勉先生为适应当时大学教学的需要而编写的。全书分为上下两册,上册是中国文化史,借鉴古代史书的典制体,按章节分为婚姻、族制、政体、阶级、财产、官制、选举、赋税、兵制、刑法、实业、货币、衣食、住行、教育、语文、学术、宗教等十八个专题,内容之广泛,完全与今“大文化”涵义相合;下册是中国政治史,从民族起源开始,按时序叙述历朝历代史事直至民国开创。浓缩中国五千年历史于一书,仅用了三十八万字。先生主张通史内容大体不离“理乱兴亡”与“典章制度”两大板块,于是上册以“文化现象”为题目;下册“乃依时代加以联结”,以“革命途中的中国”结尾,总计54章。该版本为2016群言出版社出版,为更易于阅读,编者在章节内部加入小标题以间融提示。作者简介:吕思勉(1884 - 1957),中国近代著名史学家,字诚之,江苏武进人。曾任上海光华大学教授、历史系主任。新中国成立后,任华东师范大学教授。吕先生一生致力于中国古代史研究,1923年出版《白话本国史》四册,是较早的一部有系统的中国通史,对当时史学界很有影响,后又著成《吕著中国通史》两册。晚年从事断代史研究,先后出版有《先秦史》、《秦汉史》、《魏晋南北朝史》、《隋唐五代史》等著作,还著有《中国民族史》、《史通评》等书。吕思勉先生与钱穆、陈垣、陈寅恪并称为“现代中国四大史学家”。他曾把二十四史通读数遍,同时参考其他史书以及经、子、集部文献,将辑录的史料加以排比考订、综合分析,一生所写札记总数达100多万字,是史学界公认旧籍读得最多的 一位学者。他特别推崇顾炎武的《日知录》、王鸣盛的《十七史商榷》、赵翼的《廿二史札记》等著作,不为考证而考证,专关心“古今风会之递变”。自先秦至近代,独撰断代史数种、通史多部,一通到底,绝世罕见。爱好下棋,自言所收围棋谱“只缺三种”,曾为“棋王”谢侠逊作《象棋秘诀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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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史》(张晋藩)电子书网盘下载免费在线阅读链接: 提取码: 3385     书名:中国法制史作者:张晋藩豆瓣评分:4出版社:商务印书馆出版年份:2010-01页数:511内容简介:该书收录了中国历史上最完整、最系统以及遗留至今的浩瀚的法律文献与档案资料,雄辩地说明了中华民族对世界法文化宝库的巨大贡献,以及中华法系何以受到各国的尊重,长久地傲然自立于世界法制之林。

《学术训练与学术规范》(荣新江)电子书网盘下载免费在线阅读资源链接:链接:  提取码:00bz      书名:学术训练与学术规范作者:荣新江豆瓣评分:9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年份:2011-4-1页数:261内容简介:对于渴望进入中国古代史研究领域的学子来说,本书几乎是手把手地指明了入门的途径。举凡古籍、石刻、简帛、文书、图像以及今人论著、刊物都有它们的翻检之道,而对版本与校勘的把握、考古新发现的追踪,则有利于学识的积累和更新。更进一步的学术论文写作也有它的一定之规,容不得半点虚假和取巧。学术素养就是在这样持之以恒的训练中养成的。作者简介:荣新江,1960年生,河北人,毕业于北京大学历史系,现为北大历史系暨中国古代史研究中心教授。主要从事隋唐史、西域史、中外关系史、敦煌学研究,著有《归义军史研究》、《敦煌学十八讲》、《中古中国与外来文明》、《中国中古史研究十论》、《于阗史丛考(增订本)》(合著)、《隋唐长安:性别、记忆及其他》、《辨伪与存真——敦煌学论集》及有关敦煌吐鲁番学、中外关系史、西域史、隋唐史论文多篇;主编《唐研究》(1-16卷)、《唐代宗教信仰与社会》、《中外关系史:新史料与新问题》(合编)、《从撒马尔干到长安——粟特人在中国的文化遗迹》(合编)、《粟特人在中国——历史、考古、语言的新探索》(合编)、《吐鲁番文书总目(欧美收藏卷)》、《新获吐鲁番出土文献》、《向达先生敦煌遗墨》等。

《中国古代文化常识》(王力)电子书网盘下载免费在线阅读链接:-gEGbDTeARpSgUWA_o3Q 提取码:g9hu     书名:中国古代文化常识作者:王力豆瓣评分:0出版社:世界图书出版公司出版年份:2008-1页数:261内容简介:《中国古代文化常识》(插图修订第4版)是北京大学王力教授主持并召集众多专家共同编写的关于中国古代文化常识的简明读本,出版46年来前后历经4次重要修订。到今天仍然是大众认识中国古代文化面貌最重要、最全面的基础参考书。全书分礼俗、宗法、饮食、衣饰等十四个方面。本书曾在港台地区出版.并被译成日、韩等语言流行于海内外。第四次修订版特聘请在美国任教的汉学专家刘乐园(LewisEden)。以中国考古学黄金时代的成果为出发点.精选图片.改谬补漏.从考古学和人类学的角度增补最新文化研究成果,通过近世考古发现与传统文献相结合的“古史新证”,勾勒出情趣盎然的中国古代文化生活图景。作者简介:王力(1900~1986),字了一,广西博白人。北京大学中文系一级教授,中国现代语言学的奠基人之一,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委员。早年就读于清华大学国学研究院,师从梁启超、王国维、赵元任、陈寅恪等。后留学法国,获巴黎大学文学博士学位。回国后历任清华大学、西南联合大学、中山大学、北京大学等校教授。著有《汉语诗律学》《汉语史稿》《中国语言学史》《同源字典》等四十余部,主编有《古代汉语》《王力古汉语字典》等,•译有波德莱尔的《恶之花》(诗集)等三十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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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史》(张晋藩)电子书网盘下载免费在线阅读链接: 提取码: 3385     书名:中国法制史作者:张晋藩豆瓣评分:4出版社:商务印书馆出版年份:2010-01页数:511内容简介:该书收录了中国历史上最完整、最系统以及遗留至今的浩瀚的法律文献与档案资料,雄辩地说明了中华民族对世界法文化宝库的巨大贡献,以及中华法系何以受到各国的尊重,长久地傲然自立于世界法制之林。

《中国古代乐律学概论》(陈其射)电子书网盘下载免费在线阅读链接:-Pj6Q_RJQ 密码:529h书名:中国古代乐律学概论作者:陈其射豆瓣评分:3出版年份:2011-5页数:640内容简介:《中国古代乐律学概论》主要内容包括:中国古代乐律学基础理论、中国古代乐律学的造律听算期、中国古代乐律学的计算生律期、中国古代乐律学的变革发展期、中国古代乐律学的实践活跃期、中国古代乐律学的整理高峰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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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文化常识》(王力 主编)电子书网盘下载免费在线阅读链接: 提取码: ha2y    书名:中国古代文化常识作者:王力 主编豆瓣评分:4出版社:北京联合出版公司出版年份:2014-11页数:272内容简介:◎编辑推荐你知道武王克商的繁复真相么?你知道我们所能见到的有关猫的最早实物么?你知道知名的司母戊鼎有一个假耳朵么?你知道孟姜女姓姜不姓孟么?你知道汉代穿深衣的人所穿的裤子是露屁股的开裆袴么?你知道最古老的同心结是什么样子么?你知道黄帝战蚩尤的真相么?你知道最古老的酒瓶出现在6000年前么?你知道猪肉的“腥”字本来是什么意思么?你知道中国近3500年来经历过何等让人匪夷所思的三次大规模变冷么?精彩内文:全彩版在黑白版的基础之上,精勘精校,完善并增补了与中国古代文化相关的考古新知,而且进一步提高了图片解析力。精良印刷:内文选用优质日本进口纸张,用顶尖级德国海德堡四色印刷机印刷,并根据文物实物对印刷颜色做了校正,以期对文物影像做到高度还原。◎内容简介本书是王力教授主持并召集众多专家共同编写的关于中国古代文化常识的简明读本,出版50余年来前后历经4次重要修订,到今天仍然是大众认识中国古代文化面貌最重要、最全面的基础参考书。全书分礼俗、宗法、饮食、衣饰等十四个方面。本书曾在港台地区出版并被译成日、韩等语言流行于海内外。本次修订突破了以往的模式,特聘请在美国任教的汉学专家刘乐园(Lewis Eden),以中国考古学黄金时代的成果为出发点,通过近世考古发现与传统文献相结合的“古史新证”,从考古学和人类学的角度增补最新文化研究成果。修订的文稿和图片注释无一句空话,深入浅出,新意连连,水平之高为数十年来同类出版物中之翘楚。修订的内容中增加了一部分与文稿相配合的图片,某些关键文物的照片解析力之高也是惊人的。完成后的修订版文稿,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和趣味性,修订委员会还专门为有兴趣的中学生阅读本书扫清了字词和基本概念上的障碍。作者简介:◎主编简介王力(1900~1986),字了一,广西博白人。北京大学中文系一级教授,中国现代语言学的奠基人之一,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委员。早年就读于清华大学国学研究院,师从梁启超、王国维、赵元任、陈寅恪等。后留学法国,获巴黎大学文学博士学位。回国后历任清华大学、西南联合大学、中山大学、北京大学等校教授。著有《汉语诗律学》《汉语史稿》《中国语言学史》《同源字典》等四十余部,主编有《古代汉语》《王力古汉语字典》等,翻译有波德莱尔的《恶之花》(诗集)等三十余部。◎执笔者简介(部分)马汉麟(1919~1978),毕业于西南联合大学,师从王力等先生,先后执教于清华大学中文系、南开大学中文系。1961年,马汉麟先生应邀参加王力先生主编的《古代汉语》的编写工作,为这一学科的教学与教材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审校者简介(部分)姜亮夫(1902~1995),国学大师。著有《楚辞书目五种》《古文字学》《敦煌学概论》等。叶圣陶(1894~1988),著名作家、教育家。曾主编《小说月报》。著有《倪焕之》《稻草人》《古代英雄的石像》等。

《古代中国文化讲义》(葛兆光)电子书网盘下载免费在线阅读链接: 提取码: xwv8     书名:古代中国文化讲义作者:葛兆光豆瓣评分:4出版社:复旦大学出版社出版年份:2006-06-01页数:214内容简介:在这本书里面,作者不想把“古代中国”和“现代中国”泾渭分明地划开,也不想特别偏重“精英文化”或者“一般文化”,作者只是想让阅读者了解并且感受“古代中国文化世界”。所以,这里的内容,有古代中国观察世界的方式,它影响了一直到今天的中国人面对外部世界的立场和态度,也有古代的婚礼丧仪,因为它可以了解到中国的家族制度,甚至了解到儒家和政治,作者想这是古代与现代中国文化最重要的方面,它构造着中国人对内部世界的秩序感。佛教可能是西洋文明来到中国之前,对中国冲击最大的外来文化,需要追问的是,到底它如何影响了中国古代和现代的生活世界?而道教呢,则是土生土长的中国宗教,至今中国人的生死观念和幸福观念,好像还在古代道教的延长线上。尽管前面儒、释、道都有了,但是,为了让阅读者了解一个更真实更普遍的古代中国,作者也在书中勉力去谈普通民众的宗教信仰,特别是专门讲了一下流行于中国的风水,因为,在风水背后是影响整个汉族中国人思维的阴阳五行知识。作者简介:葛兆光,原籍福建,1950年生于上海。初中毕来以后,曾经在贵州苗族山区插队。1977年考入北京大学中文系古典文献专业,1984年研究生毕业。曾经在江苏扬州师范学辽历史系任教。1992年起,任清华大学教授。现为清华大学校务委员会委员、教授提名委员会委员,博士生导师。兼任北京大学古文献研究中心、东方文学研究中心〕复旦大学中国古代文学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佛教与宗教学研究中心的学术委员与兼职教授。并曾应邀先后担任香港浸会大学、日本京都大学、香港城市大学、比利时鲁汶大学、台湾大学历史系客座教授。为清华大学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开设过《中国文化名著导读》、《中国宗教与文学》、《中国古代社会与文化》、《中国思想史》、《中国宗教史研究》、《历史与文化理论》、《中国学术经典选读与研究》、《宗教文献概论》、《思想史经典著作研读》等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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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和律自古以来就不同。 夏商西周直至春秋时期的奴隶制时代,一般称法律为刑。 春秋战国之际,改称法律为法,这样,法就不仅仅是刑杀惩罚的意思,而有刑罚的标准与常行的规范的内涵。 商鞅变法时进一步改法为律,从此以后,自秦汉至明清,除宋朝律典称刑统,元朝称通制、条格等外,其他各个朝代基本都称法律为律。 因此,由刑到法的演变,是由单纯强调刑杀惩罚,到公平、正直地用刑罚罪的转化,由法到律的演变,则又进一步上升为以法律规范人们的行为,它既强调法律的调节与调整作用,又要求法律作为一种人们行为的准则而普遍适用及贯彻执行。从这种意义上说,由刑到法再到律的演变,并不只是一个名称或文字上的简单变化,而是法律概念与法律制度方面的一大发展。 在我国古代,法一字写作“灋”,据《说文解字》记载:“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 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 去。”意思是说,法就是刑罚,要象水一样公平,所以法字是三点水旁(从水);因为 (古代传说的一种神兽,可以判断是非善恶)能够用角去触有罪的人,所以法字的另一边是 和去(从 去)。律,《说文解字》中记载:“律,均布也。”所谓均布,就是“范天下之不一而归于一”,即天下应该一致遵循的格式、准则。因此,法和律最初是分开使用的,含义也有所不同,后来发展为同义词,合称为法律。可见,最早法和律是有一定区别的。 到了秦汉,法和律二字已同义,《尔雅》将法和律都解释为“常也”。《唐律疏义》中记载,战国李悝收集各国的刑法,编纂了《法经》,“商鞅传授,改法为律”。在这时,也出现了将法、律合用的“法律”一词。西汉晁错说:“今法律贱商人,商人已富贵矣;尊农夫,农夫已贫贱矣。”《唐律疏义》更明确地指出,“法亦律也,故谓之律。”虽然自秦汉以来,法和律可解为同义,但其含义仍是有区别的。一般地说,法的范围较广,通常指整个制度,比如宋代王安石变法,清代戊戌变法中的法就不仅限于刑法;而律则是指具体的行为规范,尤指刑律。而把法和律连用作为独立的合成词,却是在清末民初时由日本输入。 到了近现代,随着西方法学的传入,汉语中的法律一词的含义又有所发展,逐渐成为法学的专用术语。在法学理论和现代汉语中,法律既可以指法律的整体,即广义的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里的法律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等。法律也可以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即狭义的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等。虽然法律一词已成为法学专用术语,但是在汉语中,法和律的含义却不仅限于此。法还可以作方法、方式、法术等解,律还可以用于纪律、规律等。 在英语中,law(法律)一词与汉语中法律一词用法相似,具体含义要通过数的变化和上下文联系理解。在欧洲大陆,广义和狭义的法律用两个词表达,如拉丁文中的jus和 lex等。

《中国古代文化常识》(王力 主编)电子书网盘下载免费在线阅读资源链接:链接: 提取码: 9wp9书名:中国古代文化常识作者:王力 主编豆瓣评分:4出版社:北京联合出版公司出版年份:2014-11页数:272内容简介:编辑推荐你知道武王克商的繁复真相么?你知道我们所能见到的有关猫的最早实物么?你知道知名的司母戊鼎有一个假耳朵么?你知道孟姜女姓姜不姓孟么?你知道汉代穿深衣的人所穿的裤子是露屁股的开裆袴么?你知道最古老的同心结是什么样子么?你知道黄帝战蚩尤的真相么?你知道最古老的酒瓶出现在6000年前么?你知道猪肉的“腥”字本来是什么意思么?你知道中国近3500年来经历过何等让人匪夷所思的三次大规模变冷么?精彩内文:全彩版在黑白版的基础之上,精勘精校,完善并增补了与中国古代文化相关的考古新知,而且进一步提高了图片解析力。精良印刷:内文选用优质日本进口纸张,用顶尖级德国海德堡四色印刷机印刷,并根据文物实物对印刷颜色做了校正,以期对文物影像做到高度还原。内容简介本书是王力教授主持并召集众多专家共同编写的关于中国古代文化常识的简明读本,出版50余年来前后历经4次重要修订,到今天仍然是大众认识中国古代文化面貌最重要、最全面的基础参考书。全书分礼俗、宗法、饮食、衣饰等十四个方面。本书曾在港台地区出版并被译成日、韩等语言流行于海内外。本次修订突破了以往的模式,特聘请在美国任教的汉学专家刘乐园(Lewis Eden),以中国考古学黄金时代的成果为出发点,通过近世考古发现与传统文献相结合的“古史新证”,从考古学和人类学的角度增补最新文化研究成果。修订的文稿和图片注释无一句空话,深入浅出,新意连连,水平之高为数十年来同类出版物中之翘楚。修订的内容中增加了一部分与文稿相配合的图片,某些关键文物的照片解析力之高也是惊人的。完成后的修订版文稿,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和趣味性,修订委员会还专门为有兴趣的中学生阅读本书扫清了字词和基本概念上的障碍。作者简介:主编简介王力(1900~1986),字了一,广西博白人。北京大学中文系一级教授,中国现代语言学的奠基人之一,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委员。早年就读于清华大学国学研究院,师从梁启超、王国维、赵元任、陈寅恪等。后留学法国,获巴黎大学文学博士学位。回国后历任清华大学、西南联合大学、中山大学、北京大学等校教授。著有《汉语诗律学》《汉语史稿》《中国语言学史》《同源字典》等四十余部,主编有《古代汉语》《王力古汉语字典》等,翻译有波德莱尔的《恶之花》(诗集)等三十余部。执笔者简介(部分)马汉麟(1919~1978),毕业于西南联合大学,师从王力等先生,先后执教于清华大学中文系、南开大学中文系。1961年,马汉麟先生应邀参加王力先生主编的《古代汉语》的编写工作,为这一学科的教学与教材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审校者简介(部分)姜亮夫(1902~1995),国学大师。著有《楚辞书目五种》《古文字学》《敦煌学概论》等。叶圣陶(1894~1988),著名作家、教育家。曾主编《小说月报》。著有《倪焕之》《稻草人》《古代英雄的石像》等。修订者简介刘乐园,北京大学教师。

中国古代的法律形式很多,不象现代法律只有法、法规、条例等少数几种。古代法律形式总结起来有如下几种:刑、法、律、令、典、式、格、诏、诰、科、比、例。在一个朝代,经常有几种法律形式同时使用,组成该朝代的法律体系。不同的法律形式的使用范围也不一样,效力高低也有很大区别。  刑  在夏、商、西周和春秋时期通用。其含义和法相同,基本指刑律,不指刑罚。后来,刑称为法或律,战国以后常指肉刑或刑罚。  法  这是商鞅变法之前的常用法律形式,春秋战国时期,各国变法时都以法为名称,如魏国的《法经》,晋国的《被庐之法》。到商鞅变法将法改为律后,法仅仅在广义上使用。  律  这是商鞅变法后中国古代常用的法律形式,应用广泛,如秦的《田律》,汉朝《九章律》,魏晋之后,有《魏律》、《晋律》、《北齐律》、《隋律》、《唐律》、《大明律》、《大清律》。  令  统治者就某一具体事务颁布的命令。是律的辅助性法律,在隋唐时期有专门法典,如《开皇令》和《贞观令》。  典  最早出现于唐朝的《唐六典》,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行政法典。后来的宋和元明清都有此类法典。  式  这是关于官吏具体行为的专门法律,范围非常广泛。式在唐朝还有一定地位,是唐朝律令格式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到了元明清时期,地位下降了很多,不再起主要作用。  格  格也是一种行政法规。格作为独立的法律形式,最早出现于东魏的《麟趾格》。明清时将格的内容归入了会典和其他形式的法规,不再独立。  科  汉朝到南北朝时期的法律形式,科意思是断,所以依法断罪叫做科罪。在隋唐以后,敕的地位重要,科被敕和格所代替。  比  比是两汉到南北朝时期的法律形式,也是一种审判原则。如果律中没有明确规定,可以用相似的律条定罪,这叫做比。因为这样类推断案,出现了司法腐败现象。到汉朝以后,比不存在,内容被吸收进其他法律形式里边。但是类推形式在古代一直存在。  例  和比一样,例也是一种断罪原则,也是汉、唐、宋、明、清时期的法律形式,但名称不同。秦称“廷行事”,即法庭成例。汉朝称为“故事”,即以《春秋》中已有的故事作为断罪的依据。到了明清时,例和律并行,日益重要,在清朝时,其效力甚至高过了律。  诏  是古代皇帝发布的命令,也是很重要的一种法律形式,又叫诏令。皇帝的诏令经常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既可以认可、公布法律,也可以改变、废除法律。  除了以上的法律形式之外,还有敕、诰、命、制、程等等。值得注意的是,中国古代是专制集权社会,皇帝的权力是至高无上的,所以,他可以用诏、敕、诰等法律形式来发布新的命令,任意破坏现存的法律。这就构成了中国古代法律的最重要的一个特点:法自君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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