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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医药杂志编辑部地址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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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地址: 青海生物科技园经三路18号电话: (0971)-5318162传真: (0971)-5318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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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三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省医药公司99%股权。法定代表人:莫秀年成立时间:1996-01-11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工商注册号:630000100008589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公司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经二路62号4号楼16层1161室

应该是《青海医药杂志》,省级期刊,简介如下:《青海医药杂志》(月刊)创刊于1958年,由青海省医药卫生学会联合办公室主办。 本刊能贯彻党的出版方针政策,实行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以高、中、初三级结合,以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等为组稿重点,面向基层,面向临床的原则,主要刊登地方病、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经验,以及医学基础理论、医疗科研成果,是医务工作者一畦不可缺少的学术园地。主要栏目:论著、临床经验、临床护理、临床检验、健康教育、药品检验、中医中药中西医结合、调查报告。邮寄加盖过单位公章的纸质稿件!论文导航网 小编亲情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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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您好,我是百度咨询的合作律师,已经收到您的问题了,目前咨询的人比较多,请稍等片刻,正在帮您解决问题 提问 公安局不给立案,拖了快一年了 回答 可以向当地检察院控告,由检察机关根据受害人提供的有关材料,再进行必要的调查后依法监督公安机关进行刑事立案处理。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感谢您的咨询,祝您生活愉快! 更多5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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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为主管全国公安工作的国务院组成部门,是全国公安工作的最高领导机关和指挥机关。   公安部地址:北京 东城区 东长安街14号  电话 : 010-65202114  邮编:100741   以上信息来自链接:_yhRmF96ivKNZVE2SSm-h3EmGpYn5YdhlmC-KgwUBBBcoQi3BHHuILXR7zEc8Zd5a98dXTDEK&wd=&eqid=db28a10f0005fc390000000355f033b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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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为主管全国公安工作的国务院组成部门,是全国公安工作的最高领导机关和指挥机关。   公安部地址:北京 东城区 东长安街14号  电话 : 010-65202114  邮编:100741   以上信息来自链接:_yhRmF96ivKNZVE2SSm-h3EmGpYn5YdhlmC-KgwUBBBcoQi3BHHuILXR7zEc8Zd5a98dXTDEK&wd=&eqid=db28a10f0005fc390000000355f033b6

久美不清楚,但我知道金珂藏药集团,是青海省藏医院成立的医药集团,那个可是省级单位哦,久美好像是私人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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