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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治文化历史论文范文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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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治文化历史论文范文初二

中国特色法制现代化道路浅议 实现现代法治是中国有识之士近百年的追求和梦想。但是,作为现代政治文明的法治,难以与自然经济相嫁接,更与集权政体和以宗法伦理为核心的儒家道德观念相抵晤,追求现代法治的努力几经磨难,屡遭挫折。党的十一届三全会开始以理性的眼光审视历史与现实,并将法治植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肥沃土壤,逐步地、分层次地建构现代法治的制度结构与观念体系。认真分析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法制现代化建设所处的历史方位和和特征,有助于认识有中国特色的现代法治建设道路问题。 一、当代中国法制现代化的背景 当代中国的法制现代化开始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当时的中国面临着国内外一系列新情况和新问题,它决定着中国法制现代化的方向和特征。 1.经济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中国法制现代化面临的基础性变革 中国是一个由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经过新民主主义革命和一个时间不长的新民主主义社会而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基础十分薄弱。在1957年以后的近20年的时间内,我们在理论上认为可以跨越商品经济充分发展的阶段,而直接实行产品经济,在实践上则建立了一套权力过分集中的计划管理体制,从而窒息了人们为追求自身利益而焕发出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严重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尤其是遏制了现代社会建立的基础——现代商品经济的发展。而此时的西方国家,则在以计算机技术为核心的新技术革命的推动下,稳步发展。与我国相邻的周边国家或地区也进入了经济腾飞的阶段,从而对我国形成了巨大的压力。实现四个现代化,改变经济落后状况,不仅是当时人民的迫切期望,而且是中华民族自立于民族之林的刻不容缓的任务。 经济的落后和非市场化,必然影响中国法制现代化的进程。现代法治的内核是民主政治,而现代民主政治必然是现代商品经济的产物。因为经济上的商品等价交换原则派生平等观念,反映在政治上就是要求实行民主政治,平等地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反映在法律上就是要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不得享有超越法律的特权。正如马克思所说:“平等和自由不仅在以交换价值为基础的交换中受到尊重,而且交换价值的交换是一切平等和自由产生的现实基础。”⑴以行政命令为特征的计划经济压抑了个体对自身利益的追求,扼制了民主、平等、自由等现代法治观念的形成。同时,以行政指令连接起来的社会生产活动也缺乏对现代法治的社会需求。因此,通过改革推动经济的发展和市场化,既是中华民族生存的迫切需要,也是当代中国法制现代化的基础性条件。 2.改革传统的人治型政治体制的迫切要求。中国有着两千多年封建专制主义传统,“父为家君,君为国父”、“皇权至上”、“法随君出”等已经形成了传统中国的政治文化和法律文化。封建社会的政治理论和法制理论,无论是主张以法治国的法家,还是主张以“礼”治国的儒家,无一例外都主张君权至上,其理论的中心就是论证如何治民,维护封建统治,巩固君主万世一系的家天下。新中国建立后,经过了七年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短暂时期后,就长期按照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是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社会主义道路与资本主义道路的矛盾理论,指导国家的政治生活。因此,在政治体制和法制建设方面,集中批判和否定了资产阶级的自由、平等、法制的理论和制度,而对有着两千多年历史的封建专制主义制度和思想始终未进行有效的清算,使个人专制、权力集中、法外特权等封建残余,在战争年代形成并沿用下来的权力过分集中的领导体制中,以制度的形式生长和蔓延,形成了人治色彩极浓的政治体制。 这种人治型政治体制扭曲了人民的政治参与热情,抑制了民主政治的发展,导致了二十多年来一系列重大决策的失误。诚如邓小平所言:“我们过去所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⑵而法制现代化是一种新的制度设计,这种制度设计的核心就是民主政治,因此,改革高度集中的政治体制,完善一系列民主制度,是法制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意,是从人治走向法治的客观要求。 3.发展与稳定的两难选择。秩序和稳定是任何一个社会实现宏观管理的基础性条件。虽然发展和改革是当今中国面临的最重要的使命,然而这两项任务的实现也都要求有一个安定团结、稳定有序的社会环境。但是,改革是一个新旧体制的交替过程,体制的转换导致了利益结构的重新调整,在原有旧体制下长期相对稳定的利益格局被打破,伴随而来的是利益结构的多元化、复杂化,从而引起各种局部利益的矛盾和冲突。这些矛盾和冲突得不到及时、正确、合理的调节和处理,在一些地区、在一定条件下可能导致激化,破坏社会的稳定。 法制现代化所追求的目标之一就是人人在法制原则下去思考和行为的社会秩序状态,同时,中国的法制现代化也是从制度层面上对我国的政治、经济体制进行重新设计和整合的过程,它既以政治经济体制改革为基础,又促进和保障改革的发展,并以制度的形式反映改革的成果。选择什么样的价值目标,既促进改革,又保持社会的稳定,这是当代中国法制现代化面临的重要课题。 4.浓厚的封建人治法律传统和和几乎空白的现代法建制设。中国封建社会有着两千多年的漫长岁月,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家国一体化的集权体制,“三纲五常”为核心的伦理道德观念构成了封建社会三位一体的超稳定结构。它给我们留下的是各种各样的封建主义文化遗产。在法律制度方面最典型的是,以人治为核心的“德主刑辅”的治国理论,立法、行政、司法合一的专制体制,刑民不分的法律体系,“刑不上大夫”的刑罚制度,以义务为本位的法律观念,惧讼、厌讼的民众法律心理,等等。到了近代,在西方思想影响下,中国也曾出现过呼唤民主和法治的思潮,但是由于缺乏经济基础和社会变革的支持,在中国始终未建立起现代意义的法律制度。 新中国建立后,中国向法制现代化迈开了重要的步伐。但是,随着将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社会主义道路和资本主义道路之间的矛盾规定为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开始了对“法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刑法定”等所谓“资产阶级法治观”的批判,导致了法律虚无主义思潮泛滥。到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前,我们所面临的是几乎空白的现代法制建设:法律规范体系不仅数量少而且残缺不全,作为根本大法的宪法充斥着左倾思想的陈词滥调,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等一个国家正常运转的基本法律付诸阙如;司法体制遭到破坏,检察机关被撤销,辩护制度、律师制度被废除。司法机关的职能被简单化为“阶级斗争的工具”和无产阶级专政的“刀把子”;现代法治观念十分淡薄。人们不仅缺乏现代社会应有的公民权利观念和守法意识,甚至对法律的权威性都丧失了信心。 二、法制现代化道路的中国特色 中国法制现代化起步阶段的历史背景,决定了中国的法制现代化有其独特的发展道路和特征,认识这些特征是把握其发展规律的关键。 1.发展方式上的政府主导性。一个国家法制现代化的过程,一般来说是与这个国家整个现代化过程分不开的。当代发达国家的法制现代化起步于自由资本主义时期,是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市民社会的成熟而逐步地、自然而然地实现的,是一种自下而上的,由社会生活领域推动的运动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国家或政府扮演的是一种消极的“守夜人”角色。而当代中国的法制现代化发生于20世纪最后20年,这时的中国社会缺乏商品经济对民主法治意识的启蒙,更面对着政治、经济和法制飞速发展的世界。发达国家的政治影响和经济压力,国内人民要求富裕和民主的渴望,决定了我国法制现代化的任务极为艰巨。这就需要有一个充分行使公共职能的强大国家来推动法制的转型,需要国家和政府自觉地担负起正确引导法治发展的时代责任,从而决定了中国的法制现代化在发展方式上带有政府主导性。三中全会以来,党和政府领导全国人民在法治理论上进行拨乱反正,确立了“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现代法治观念,提出了加强民主法制,实现依法治国的法治现代化任务;面对几乎空白的现代法制建设,领导制定了法制现代化纲领和宏大的立法规划,并在短短20年间,完成了西方国家上百年走过的立法路程,初步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领导了大规模的普法教育,有规划有组织地传播法律知识,肃清封建法制观念,培育现代法治意识。总之,在当代国内外背景下,没有党和政府的领导,希望像西方国家那样通过市民社会的成熟,自下而上地实现现代法治,是一种不切实际的幻想。 我国法制现代化的政府主导性,客观上要求维护政府的权威,但当代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就是要改变党和国家运行机制中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扩大公民的政治参与,实现民主政治。因此,维护政府权威不能走集权、扩大权力的外延的老路,而是要通过建立一个理性化、法治化的政府,使公共权力的运行合法化、合理化来实现。因此,党和政府行为法治化,领导行为法治化,当是中国实现法制现代化的前提。 2.目标的阶段性。中国的法制现代化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面对国内相对落后的经济和薄弱的民主政治,以及来自国外的压力和挑战,其目标的选择必须从中国的国情出发,带有阶段性。 作为一个社会主义民主制国家,国家制度本身就是人民的自我规定,是人民的国家制度,国家制度是人民存在的环节:人不是为法律而存在,而是法律为人而存在;人民不是为国家而存在,而是国家为人民而存在。“国家制度在这里表现出它的本来面目,即人的自由产物。”⑶可见,充分实现公民的权利与自由是法制现代化的根本目标。为此,首先要运用法律机制,确认和实现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尤其是要保障公民的政治参与权,使“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落到实处。其次是形成一套完善的机制,务使一切政治组织和国家机关的权力根据法律的要求来行使,把一切政治组织和国家机关的权力纳入法制轨道,建立和健全政治组织和国家机关权力的法律制约机制,防止国家权力的滥用,防止一切公权力对公民权利的侵犯。 这样一种法治状况,是法制现代化的理想目标。三中全会以来,我国为此而作出了艰辛的努力。但是,经济发展的内部冲动和国际竞争的强大压力,使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的法制现代化无可选择地将社会政治稳定前提下的经济快速发展确定为相当长一个时期内的阶段性目标。首先,当代中国所面临的首要问题是如何尽快发展经济,解决几亿人“吃饭”和“温饱问题。在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环境中,能否迅速地将经济发展起来,使本国人民的生活水平迅速提高,综合国力赶上或接近发达国家的水平,已经成为国家政权最终存在的合法性基础。其次,公民权尤其是公民政治参与权的全面实现和公民权利观念的形成,有赖于市场经济的充分发展和公民生活水平和文化素质的提高。因为,“作为商品交换关系总和的‘市场’,它对法律的最初始、最本能、最基本的要求便是自由、平等和权利保障”。⑷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不足温饱的物质生活水平,不可能产生对现代法治的强烈需求,不可能产生更多的政治参与要求,“权利永远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所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⑸第三,当代中国的现代化进程是一个包括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和观念更新的社会急剧变化过程。经济的发展,利益阶层的分化、价值观念的冲突、民众政治参与期望的提高,对政府的凝聚力是一个严峻的考验。同时,中国的现代化过程还始终面临着西方资产阶级民主政治的影响与渗透,其主要手段就是打着“民主”与“人权”的旗号,瓦解中国党和政府的政治权威。如果一开始就将中国法制现代化的目标定位于全面实现包括政治参与权在内的公民权,则会超出现有政治制度的承受能力,使政治权威分崩离析,经济的赶超计划也会毁于一旦。因此,分阶段实现法制现代化目标,是中国在当今国际国内特殊环境下的一种现实可行的选择,即首先围绕政治稳定和市场经济发展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法律保障体系,在充分保障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基础上,稳步有序和自上而下地推进公民政治权利的实现。 3.价值取向的双重性。事物的价值是事物作为客体对主体的生存、幸福和发展的肯定关系或否定关系。凡是对人有用、有利、有益,能够满足人的某种需要,有助于实现目标的东西,就是有价值的,反之就是无价值的。法制现代化作为一种制度设计,也有一个价值选择的问题。一般说来,法制现代化的价值是多重的,包括正义、公平、平等、效率、秩序、自由、权利等等。在当代中国,法制现代化的价值选择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制度和其基本国情基础之上的,它集中地表现为对公平与效率关系的合理解决。三中全会以来,我们逐步确立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法制现代化价值取向。 首先,中国的法制化应当把尽快发展经济,提高效率作为其价值取向。在社会主义社会,由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所决定,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邓小平明确指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不发展生产力,不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不能说是符合社会主义要求的”⑹。因此,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应成为评判一切工作的基本标准。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和小平同志一直坚持“两手抓”的思想,即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使法制建设服务于经济:一方面,抓紧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为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使市场主体在经济生活中拥有广泛的选择自由,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利益,促进经济效率的提高,另一方面,打击经济犯罪,维护经济秩序,为经济的发展和效率的提高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其次,中国法制现代化的另一个价值取向乃是实现社会正义。人类社会的法律从其诞生时起,就同正义结下了不解之缘。正义所蕴含的公平、公正、公道、平等、自由、权利等价值内涵,成为政治社会中所有价值体系追求的最高目标。社会正义也就自然构成中国法制现代化的价值理想。在当代中国,社会正义具体表现为:消灭阶级,消除两极分化,实现社会的共同富裕。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不是两极分化。如果我们的政策导致两极分化,我们就失败了”。⑺因此,中国的法制现代化,将关注和解决社会公平或社会正义问题作为自己的根本的价值取向。为此,三中全会以来,我们一方面通过立法确认和保护社会主体在机会和手段选择过程中的平等权利;另一方面,通过制定一系列有关公民社会经济文化权利的法律法规和保护弱者群体的法律法规,如劳动法、工会法、残疾人保护法、教育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社会保险法和最低工资制度等法律法规,强化法律的利益调控职能,促进社会利益需求与实现的平衡发展,解决收入分配不公的现象,在目前经济政治环境允许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实现社会公正。 当然,公平和公正的充分实现有赖于社会资源的极大丰富,在普遍贫穷的社会不会有真正意义上的公正与公平,充其量是自然经济基础上的平均主义。因此,经济的发展和物质的丰富是社会公正的基础。在发展经济成为核心任务的当代中国,公正会带来民心的归附和政治的稳定,但是发展会在更高的基础上实现社会的公正。“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反映了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价值观,因而也是中国法治现代化的价值选择。

民主、法制,通常被人们并举为二事。很多宣传性的口号、标语反映了这一点,诸如:“发扬民主,加强法制”,“法制是民主的保障”,“民主与法制相辅相成”,“讲民主也要讲法制”,“不能脱离法制讲民主”…… 这些说法,听着听着,你会觉得有许多言外之意。似乎是:民主是一回事,法制又是一回事。民主是对自己人的,法制是用来对付一切威胁人民民主的因素的,它是民主的保护神。法制保障民主的途径不外是:一方面是“专政的铁拳”打击各种敌人,一方面对人民规定各种界限或尺度以防滥用民主。 这似乎一直视为“天经地义”的正确观念,其实大可商榷。从这一观念中,我们看不到对民主的正确理解,看到的只是对民主精神的陌生、隔膜及对现代法制的生疏。甚至看到的只是旧时“礼以待君子,刑以威小人”、“德以柔中国,刑以威四夷”、“德主刑辅、礼刑结合”的影子。 现代意义上,特别是社会主义的法制或法治,与民主本为一物。可以说,民主与法制是灵魂和肉体的关系;前者是灵魂,后者是载体。没有民主,法制便是“行尸走肉”;没有法制,民主便是“孤魂野鬼”,无处附着,名有实无。 民主是法制的灵魂,没有脱离法制而独存的民主。即便有,那也不能算真正的民主。法制是民主的载体,或曰体现、实现、寄托。只有良好的法制才能使民主变成事实。使民主变成现实的法制,可以视为民主的保障,但又不仅仅是保障。即便仅就“保障”而言,也绝不仅仅是防范敌人、规定限度而已。我认为法制是这样地承载、实现和保障民主的:第一,它明确宣示人民作为国家主人应该享有的具体权利;第二,它明确宣示人民作为主人应承担的具体义务;第三,它规定了人民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正当途径、程序;第四,它特别规定了防止政府和官吏剥夺人民正当权利的程序、途径(包括事前预防和事后救济的措施和机制);第五,它明确规定了对滥用权力、逃避义务、故意侵害他人权利者的惩罚及惩罚的程序。离开了此五者(特别是前四者),就无所谓社会主义法制,亦无所谓法治。 总之,我们不要脱离法制的空洞民主,也不要没有民主灵魂的法制。弘扬现行法制中的民主之魂乃是当务之急。 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法制的关系,是社会主义民主建设中的一个重要课题。社会主义民主的建设必须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建设经验教训看,民主制度上的缺陷,民主制度在一段时间里不能充分有效地实施。“文化大革命”严重侵犯人民民主权利,都与法制观念淡薄、法制不够完善和法制遭到践踏有直接关系。改革开放以后,邓小平同志多次强调民主与法制的重要性。1980年,他指出“要加强民主就要加强法 制。没有广泛的民主是不行的,没有健全的法制也是不行的”。 一、依法治国方略的提出和制定:1986年,邓小平同志强调“要通过改革,处理好法治和人治的关系”。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运用与发展了小平同志的上述思想。1996年,全国人大通过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条基本方针。1997年,江泽民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 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并且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1999年宪法修正案也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由“法制”改为“法治”,一字之差,意义重大。它表明,必须保障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任何人任何组织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而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确立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使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有了根本的保障。这对于团结和动员全国人民,实现中国社会跨世纪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依法治国成为治国方略。 依法治国首先要有法可依,据统计,截止到今年4月底,除宪法和3个宪法修正案外,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了292个法律,通过了121个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制定了920个行政法规;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了7800多个地方性法规;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法定权限制定了17000多个规章。 二、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是我国的根本目标和根本任务之一。 社会主义民主作为国家制度,核心是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这和社会主义法制在本质上有共同性,是完全一致的。有什么样的国家制度就有什么样的法律。不论是从国家的法律和制度的广义上理解,还是从严格依法办事的狭义上理解,都是如此。作为实现人民民主专政工具的社会主义法制,必然会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作为自己的首要任务和基本内容。广大人民群众只有通过法律的手段把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制度化、法律化,才能使人民民主具有现实性和不可抗拒的力量。不论是在革命战争时期根据地政权的建设中,还是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体现无产阶级和革命人民意志的法律对巩固革命政权。实现人民民主都起了巨大的作用。 在我国民主政治的建设上,邓小平同志一贯强调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原则,要同资本主义的民主严格区别开来。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实践说明,中国共产党根据中国的具体情况,正确地运用了无产阶级专政的学说,创造性地解决了社会主义民主建设中许多理论和实践问题,找到了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道路经过40年来正反两方面的检验,这些理论和实践有效地促进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形成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特色。 社会主义民主是建立在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之上并为之服务的。社会主义越发达,社会主义民主也越发达。在未来时期里,中国的四化建设将更加蓬勃发展,这时就更需要一种有效管理国家的形式,必须实行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在这过程中,每个国家,每个地区民主的发展状况及其特点各不相同的。我国要建设有自己特色的社会主义,实现四个现代化。则必须对民主建设更具有实质性的加强巩固。所谓要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一是指巩固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制度;二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和健全各种完善的民主制度,实现高度的民主生活,保证全体人民真正享有通过各有效形式管理国家特别是管理基层地方政权和各项企业事业的权力。 所以“只有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才能使各项事业的发展符合人民的意志、利益和需要。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蓬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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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我们人人都要遵守的。俗话说:‘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任何事物都不能缺少束缚它的规则,否则就会方寸大乱。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为了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ㄍ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希望让未成年人严于律己。在我们的身边,沉迷网络的数不胜数;违法犯罪的人越来越多;而那吸毒的人也更加为所欲为……他们这样做,只是为了满足那一时的欲望。而这样做,只能使学习一落千丈,使自己沉迷不起,因为这就像是个“无底黑洞”,把你吸住了,就不再爬起。下面,我就给你们举几个例子!  节目中,有一个原来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因为父亲的过世而借网络消愁,可谁知,网络使他变了一个人,不仅学习成绩一落千丈,还经常跟母亲吵架,并养成了逃课去网吧的坏习惯。不仅如此,他身边的一个女同学去劝告他时,他不仅没有悔改,还丧心病狂地把那个女同学杀了。美好的少年时代,就因为他没有足够的自制力去把握自己,而变得暗淡无光。  还有一位原生活在幸福家庭中的花季少年,经不法分子的利诱,他认识了毒品,并吸食了,可这一吸却一发不可收拾。渐渐地,他喜欢上了毒品,还经常与不法分子来往,大手大脚地把家里的钱换成了毒品。他为了那不值一提的毒品无情地把自己美好的花样年华给浪费了……而时间,却在一点一滴地飞逝着……  历史上,能在关键时刻把握住自己的人才能有所成就,甚至青史留名,而那些不能及时把握住自己的人却被列入了历史的黑名单。同学们,你们是想百世流芳,还是想遗臭万年呢?虽然我们不是重要的大人物,但在成长的过程中,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不要因为一念之差而耽误了自己的花样年华!同学们,“把握”二字读起来容易,但做起来却很难。同学们,让我们从现在开始,把握好自己的现在,从而更好地把握自己美好的未来!

同学你也太抠了把!!!!!!!五个悬赏分!!!自己辅助粘贴都懒得?? ? 简直没看懂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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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我的祖国,在这片神圣的土地,她正在演绎着翻天覆地的变化飞快发展的建设和日益强大的步伐。听爷爷说以前,人们住的都是土窑洞。没有床人们只好躺地上,半夜寒风呼呼的吹进来,都快把人冻死了。连吃个白馒头都是奢侈。后来,人们住上了平房,但是,家里只有一个破旧的煤炉和几张摇摇晃晃的铺板床,吃的是白水煮面。现在,随着新农村的出现,人们住上了新房,而且家里的陈设特别多:沙发、彩电、电磁炉、空调等等……而屋子外部的墙刷得比雪还要白,窗户边上镶着一道金光闪闪的边,一眼望去,就像一座豪华别墅,又像一座梦幻王宫。这住的环境和以前相比可谓天壤之别。前几天是奶奶的生日,我们全家到酒楼吃了一顿异常丰盛的晚饭。在宴会上,听奶奶转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孙女,现在的生活是多么好啊!想当年,物资是多么贫乏啊,人们吃不饱、穿不暖,更别说这么丰盛的生日宴了。你要好好珍惜现在幸福的生活,好好学习。”我听了奶奶的话,深深地体会到了:我们国家从贫穷到富有,科技从落后到超前,人们从步行到出入小轿车,这些的变化是多么大呀!如今我国的发展越来越快,变化也是非常的大,祖国的未来是靠我们来发展的,让我们好好学习。把我们的祖国变得更加美丽吧!

700万人是一家,大家各有生活,各有忙碌,未必有相同际遇,但可一同梦想,一齐分享努力成果。诚望大家齐心为这个家发声,共建一个安乐的窝,唱一阙开心的歌。

战争背景:日本在明治维新以后,大量发展资本主义,日本统治集团急需从对外侵略扩张中寻求出路,为此制定了以侵略中国为中心的“大陆政策”。 导火线:1894年,朝鲜爆发东学党起义。 过程:7 日本袭击中国运兵船。8月,清政府被迫对日宣战,历史上称这次战争为甲午中日战争。 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7~9月,主要战役:平壤战役和黄海战役 第二阶段,10~4,主要战役:辽东战役和威海战役 【马关条约】 4 清政府代表李鸿章和日本政府代表伊藤博文 内容:割辽东半岛,台湾及其附属岛屿,澎湖列岛给日本; 赔偿日本军费白银二亿两; 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日本轮船可沿内河驶入以上各口 允许日本在中国的通商口岸开设工厂,产品运销中国内地免受内地税。 【三国干涉还辽】 {马关条约}的签订,损害了俄,德,法三国在华的侵略权益。日本被迫同意将辽东半岛归还中国,单向清政府勒索白银3000万两作为交换条件。

中国外交历史小论文初二

曾经的那头雄狮已经苏醒了。我国在不是那种弱国无外交的年代了。也不是那种落后就挨打的年代了,我们已经屹立在世界之巅。

一、新时期外交政策调整的背景  外交政策调整的内部原因: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把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制定了对内搞活、对外开放的战略方针。1982年党的十二大进一步明确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宏伟蓝图和80年代的三大任务。外交是内政的延续。外交政策必须服从国家总的形势和需要,服从于现代化建设这个大局。对外工作应为中国现代化建设争取到一个有利的国际环境。  外交政策调整的外部原因:进入80年代,国际形势有了很大变化,在国际上和平与发展成为世界各国人民的普遍愿望和迫切要求,战争的威胁在日趋减小,和平的力量在不断扩大。  和平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和平的保障。发展离不开一个和平的国际环境,发展本身又有利于世界和平的维护。中国根据变化了的国际形势,适时调整自己的对外政策.以更好地适应和平与发展的世界潮流。  中国80年代外交政策的调整是在对过去30多年外交实践总结与反思的基础上提出来的。  二、新时期外交政策的主要内容  1、提出独立自主的不结盟外交政策  20世纪50年代,中国实行“一边倒”的联苏抗美外交政策。中苏关系破裂后,中国开始实行“一条线、一大片”的联美反苏政策。中国的内政外交受到多方面的局限。80年代以后,与超越意识形态的全方位外交战略调整相适应,独立自主的不结盟外交政策成为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外交政策调整的重要内容。邓小平说:“中国的对外政策是独立自主的,是真正的不结盟。中国不打美国牌,也不打苏联牌,中国也不允许别人打中国牌。”即中国不同任何大国结盟或建立战略关系,在国际事务中,中国不依附于任何一个大国,也不屈服于任何一个国家的压力,在任何情况下都坚持独立自主的原则。  正是由于实行了独立自主不结盟的外交新战略,开创了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外交工作新局面。中国不再喊“打倒帝、修、反”的口号,不再将建立反帝统一战线作为外交工作的重要内容,也不再以对某一国家的态度划线决定亲疏。20世纪80年代初,中国同美国拉开距离,同苏联松动关系。在党的十二大上进一步放弃了集中反苏。  2、科学判断战争与和平形势  80年代,中国对国际形势进行了冷静的分析,得出了下述结论;和平力量的增长超过了战争力量的增长,世界和平可以维护较长的时间,世界战争是可以避免的。这是符合国际社会现实的判断。广大第三世界国家是世界和平的支柱,是制约战争的重要力量。占世界人口3/4的广大第三世界国家,面临着发展经济的艰巨任务,它们迫切需要一个和平的国际环境。同时,它们也是反对霸权主义的主力军,对维护世界和平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中国一贯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是维护世界和平的一支重要力量。西欧、日本等国深知和平来之不易,也是要反对战争、维护世界和平的。就是美苏两个超级大国的人民也是要和平的.不支持战争。核武器的出现和发展对战争也产生了不可低估的影响。一方面核武器极大地提高了战争的毁灭能力和成为进行政治讹诈的重要手段,另一方面由于核武器具有空前的破坏能力,在核战争中没有胜利者,带给人类的只有毁灭性的损失,在这个意义上,核武器本身也变成了抑制战争的重要因素。  和平因素的增长超过了战争因素的增长、世界和平可以维护较长时期这一科学结论,无论是对世界,还是对中国都有积极的意义和作用。没有这一看法,中国的现代化建设无法进行。  3、实行全方位对外开放  当今世界,任何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都离不开世界。因此,要发展经济就要实行对外开放,同世界各国平等互利地进行经济合作,利用国际和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中国的对外开放是全方位的,多层次的,既对资本主义国家开放,也对社会主义国家开放;既向发达国家开放,也向发展中国家开放;既在物质文明建设方面对外开放,也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对外开放。中国的对外开放先后走了三大步:第一步,学习西方的先进技术;第二步,学习西方先进的管理经验;第三步,学习西方的一切先进的东西。经过这三大步,中国的对外开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中国的国际地位日益提高。  4、以“一国两制”促进祖国统一  用和平方式实现祖国统一是中国在解决台湾、香港、澳门问题上的一贯立场。  80年代,实现祖国统一成为中国人民的三件大事之一。为促进祖国和平统一,邓小平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提出了“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一国两制”也叫一个国家、两种制度,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祖国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台湾实行资本主义制度。“一国两制”的构想首先是从解决台湾问题提出来的。1982年9月,邓小平会见撒切尔夫人的谈话,标志着”一国两制”构想的正式形成。1984年5月,在中国六届人大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正式提出了“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构想,获得了会议的通过。这表明,由中国领导人提出的“一国两制”构想,已成为一项具有法律效力的重大国策。  “一国两制”是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的产物。在此思想路线的基础上,邓小平将列宁的和平共处思想运用到解决国内问题中,提出了“一国两制”的构想,这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和平共处。“一国两制”突破了单一制和复合制的传统国家结构,是在单一的国家结构中,允许一些地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  用“一国两制”方针解决港澳问题的主要意义有三点:①有利于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②有利于这些地区的稳定和繁荣。③“一国两制”方针对解决国际上历史遗留的问题创造了良好的范例。  中国80年代外交政策的调整,充实和发展了中国的独立自主和平外交,使中国外交处于一个更加主动的地位,为中国的改革开放创造了一个有利的国际和平环境。中国外交从此进入了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新时期。  三、 新时期中国外交政策的主要特点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外交政策的调整,使中国外交步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并表现出了鲜明的特点。  (—)交往范围不断扩大  80年代以前,意识形态曾在国际政治演变中起过重要作用。由于受当时国际环境的影响,中国外交存在比较分明的敌友观,往往将交往对象划分为敌友两种。苏联和美国都作过中国的朋友,也都作过中国的敌人。这种敌我界线分明的立场,始终贯穿在改革开放以前的中国外交之中,使中国外交的交往范围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  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客观现实表明,在世界范围内单凭意识形态已无法处理错综复杂的国际关系。在国家关系中,国家利益是第一位的,意识形态利益处于次要地位。因此,实行超越意识形态的全方位外交成为中国外交政策调整的主要内容。中国外交的突出特色是建立超越意识形态的国家关系,外交为国家现代化的大战略服务。超越意识形态,就是在对外交往中不以意识形态划线,不以意识形态的异同来决定国家关系的亲疏、远近,不以意识形态划分敌、我、友。超越意识形态有利于中国同各国发展正常的关系,有利于中国在国际事务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外交的敌友观念逐渐淡化,交往对象不断拓展,中国外交不再有固定的对手或敌人,而是广交朋友,由以前侧重与第三世界国家发展关系转变为与不同发展水平、不同意识形态的国家普遍发展友好关系。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多元化外交”还有一个重要表现就是日益重视多边外交,不断加强与国际组织的关系。80年代以来,中国几乎进入了政府间的一切重要的国际组织、国际条约和会议,形成了多边外交极为活跃的时期。在多边外交活动中,中国坚持发联合国的作用,坚持大小国家都有平等参与国际事务的权利,同时,既承担义务,也享受权利。  中国外交交往范围的扩大和加深,表明中国不再脱离国际社会,而是融人到国际社会之中,为实现一个繁荣、稳定、安全和均衡的世界而努力。  (二)强调和平的交往方式  改革开放以前,中国外交的目标一度曾是支持世界革命。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对外政策的目标就一直被确定为争取世界和平,中国更加强调和平的交往方式,把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上升为中国外交的基本准则,并称其为处理国际关系的“最好的方式”。  在具体做法上,一方面,对第三世界国家不称霸,不当头,不输出革命,同这些国家建立良好的关系;另一方面,对西方发达国家和世界大国不树敌,不对抗。中国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来处理一切国际事务,在国际上讲公道话、办公道事,积极推进建立国际新秩序。在对外关系的实践中,中国尽力避免战事发生。80年代以来,中国只是在中越边界上被迫进行自卫还击和在1988年年初同越南发生过小规模的炮击和海战,此后再也没有发生双边战争。80年代以来,中国在更加强调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现实矛盾。中国同俄国、哈萨克斯坦、印度和越南等达成了新的谅解协议;把南沙群岛、钓鱼岛等问题控制在不引发军事冲突的程度上。中国采取的这些政策和做法,使那些曾将中国当成‘好战”国家的人.也不得不承认现在的中国是一个和平友好的国家。  (三)重视经济外交  建国初期,中国外交以维护国家安全利益为主要内容。50年代后朗,受国内外形势的影响,特别是党的八届二中全会后,中国外交则突出了意识形态的斗争。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强调经济建设的核心地位,明确外交要为现代化建设服务。中国外交始终强调发展问题,而在冷战结束后这一点表现得更为明显。中国进入了经济外交时期,这突出表现在外交政策和外交关系的变化上。  (四)外交风格灵活务实  改革开放以前,特别是在1958年到1978年的20年里,中国外交重视强调意识形态而忽视国家利益,对形势估计过于乐观,有些外交政策在某种程度上脱离了实际,具体表现在:第一,对国际形势的判断过于偏激。第二,对自身的实力估计过高,定位与实力不相符,外交定位偏高。第三、在外交政策上,对世界事务投入和参与过多,尤其是强调斗争过多,在国际上一度以世界革命中心自居,四面出击,超出了自身国力的范围。第四,以世界革命而不是以国家利益为外交目标。第五,在外交方法上意识形态色彩浓,对抗性强,缺乏灵活性,经济手段不受重视。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对国际国内形势作出了切合实际的判断,明确外交目标是为了维护和增进国家利益。中国的外交风格有了切实的变化,更具务实性。第一,对国际形势的判断实事求是。第二,对中国自身的定位比较客观。客观估价中国在世界历史发展中的坐标和国际格局中的位置,既不妄自尊大,又不妄自菲薄。第三,国家利益成为对外政策的出发点。第四,经过对外交实践的深刻总结.并在对中国国情和现实条件全面把握的基础上,在国际事务中中国采取了“韬光养晦”的外交策略。在80年代,这主要表现在中国外交采取了不结盟、不称霸、不当头的策赂。90年代,中国外交采取了“冷静观察,稳住阵脚,沉着应付,韬光养晦,善于守拙,决不当头,有所作为”的方针,将“韬光养晦”的外交策略更加系统化。“韬光养晦”并不是为了将来一击,而是为了在建立国际新秩序中有所作为。灵活务实的外交风格,使中国外交收到了良好的、现实的效果。  总之,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外交的特点主要表现为无敌国外交、独立自主外交、和平外交、经济外交和务实外交。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外交的这一系列特点既表明了它的一贯性,也表明了中国外交日益成熟和发展。随着中国的崛起,这些特点将会体现得更加突出、更加鲜明。

我看中国外交文化——以“和谐世界”为例【内容摘要】本文以“和谐世界”的分析为重点,论述了中国外交文化的民族风格,阐述了中国外交文化中体现的中华传统文化特征。【关键词】中国外交 外交文化 中华传统文化 和谐世界 “和”文化【正文】外交文化外交文化是最近几年出现的词汇,如何对它进行定义?严格的说,要先考察什么是文化,然后可能对外交文化就能比较清楚了。然而文化概念很难界定,其内涵宽泛而模糊,在此仅采取他人的研究成果“文化是人类改变环境、适应生存的能力和方式,是人类精神风貌的集中反映”① 。由此文化的定义出发,笔者认为“外交文化指在外交实践过程中的精神生产能力和精神财富”② 这一狭义的外交文化定义是比较恰当的。从以上定义可见,一国的外交文化的特征从根本上说来源于其民族文化,确切地说来源于独特的民族文化与外交实践的结合。正是由于各国在外交实践中均自觉或不自觉地带有民族文化的影响或印迹,因此尽管外交实践与外交理论在各国都大同小异,但仍然呈现出不同的民族风格。例如俄罗斯的外交文化就因其独特的文明而具有西方化和东方情结,不安全感和扩张主义等特征③ ;又如美国的外交文化因 “美国例外论”等独特文化则具有普世主义、道德主义等特征④ 。中国作为四大文明古国之一,蕴藏着丰富的外交文化资源。中国外交文化体现在中国外交理论和中国外交实践两个方面,如“和平共处”、“和平发展”、“和平崛起”等理论,又如中国不附带政治条件的对外经济援助等实践。中国外交文化内容庞大,涉及面广,笔者因能力与时间所限不可能一一涉及。本文仅取中国外交理论的最新成果即“和谐世界”作为重点,探讨中国外交文化的特征,着重于探讨中国外交文化与中华民族文化的联系与渊源。和谐世界和谐世界的理念是“和谐社会”在外交领域的延伸,是中国提出的具有创造性的外交理论,它区别于任何西方的外交理论,体现了中国外交文化的民族风格,它的思想可以追溯到中国古代的“和”文化、“天下”文化等,是中华传统文化在外交领域的硕果,也是对世界外交理论的贡献。和谐世界最早见于2005年4月22日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在亚非峰会上的讲话,其中提到“文化上,我们亚非国家要成为相互借鉴、取长补短的合作伙伴。要发扬亚非会议求同存异的优良传统,倡导开放包容精神,尊重文明、宗教、价值观的多样性,尊重各国选择社会制 任 火(1991)什么是文化——兼谈文化与文明的关系渤海学刊,(2),76-张宏喜(2006)打造外交文化世界知识,(16),54-③ 赵淑芳(2004)俄罗斯外交文化的特点及影响东北亚论坛,13(4),50-④ 刘丽云&张惟英&李庆四(2004)美国政治经济与外交概论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①②1/4度和发展模式的自主权,推动不同文明友好相处、平等对话、发展繁荣,共同构建一个和谐世界。”⑤ 可见当时提及的和谐世界仅应用于文化领域,相对于“文明的冲突”而言,主张各国文化的和谐共存和发展。时隔不久,2005年9月15日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在联合国成立60周年首脑会议上的讲话“努力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中丰富了和谐世界的内涵。此时的和谐世界不再局限于文化领域,涵盖了政治、经济、文化、安全等多个方面。它的具体内涵则包括:坚持多边主义,实现共同安全;坚持互利合作,实现共同繁荣;坚持包容精神,共建和谐世界。⑥ 此后,和谐世界不断发展完善,成为中国外交场合频繁使用的标志性词汇,它作为中国外交新理念的地位得以确立。作为中国外交的最新理念,又时值中国迅速崛起之时,和谐世界理念受到学界的热议和国际社会的高度评价。据笔者调查,在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搜索“和谐世界”得到的论文总数多达万余篇,在百度新闻中搜索“和谐世界”得到的新闻多达百万余条。和谐世界理念获得世人的认可,并且被认为极具中华传统文化特色。和谐世界与“和”文化中华传统文化具有丰富的“和”文化,追求和谐是中华文明重要的价值观。《周易·乾卦·彖》即有“保贞大和,乃利贞”,《尚书·皋陶谟》中也有“同寅协恭,和衷哉!”。在中华传统文化中关于“和”的词语诸如“和衷共济”、“和和美美”、“家和万事兴”等都包含着美好的愿望。⑦ “和”是中华文化最具代表性的文化之一,“和”被张艺谋导演选为在北京奥运会开幕式上向世界展现中华传统文化的唯一汉字。“和”文化内涵丰富,它既包括人与自然的和谐,也就是地球甚至于宇宙的整体和谐;又包括群体与群体之间的和谐;还包括人与人之间的和谐。⑧ 其中前两者是和谐世界理念的直接来源和基础。人与自然的和谐可以说是“和”文化的最高层次,也是最高目标,包括了“天下”、“天人合一”等思想。在西方视野中,以人类中心主义为代表,强调人的主体性,自然成为人索取资源和财富的对象,这在一定程度上曾经促进了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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