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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法文献综述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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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法文献综述题目

环境法文献综述

如果你不知道如何写,但是又急着交。一个非常简便的方法,就是去知网上面找你要写的那方面的硕士论文,上面有完整的文献综述(那最好,你稍稍改动即可),如果是开题报告形式,你就可以找好它上面的内容(其实跟文献综述写的内容差不多,只是格式和形式不太一样)。你按照以下的提纲自己复制粘贴内容即可(我们这学期写了一篇文献综述),也有可能每个学校的要求提纲不太一样,不过都是差不多的不用太担心,主要是内容要找准: 论文题目:一般不超过25个字,要简练准确,副标题统一为“文献综述及研究思路”可分两行书写; 摘要:中文摘要字数应在300字左右,英文摘要与中文摘要内容要相对应; 关键词:关键词以3—5个为宜,应该尽量从《汉语主题词表》中选用,分号隔开; 正文:正文要符合一般学术论文的写作规范,内容层次分明,数据可靠,文字简练,观点正确,能运用现代经济学、管理学的分析方法,并能学会利用计量经济学、统计学等相关工具对所涉及的问题进行分析,文章主体字数为4000字以上。正文基本结构如下: 一、选题背景及选题意义 二、有关国内外研究成果综述 (一)国外研究成果 (二)国内研究成果 (三)对研究成果的评述(这个地方就不要把引用的写出来了,我被我们老师就批了) 三、基本研究思路(最好有图,把你参考的文章所有的提纲画一个简易图即可,不单是自己的文献综述,是你参考的整篇论文的内容) 四、研究方法及创新处 参考文献:参考文献应按文中引用出现的顺序列出,只列出作者直接阅读过、在正文中被引用过的文献资料,一律列在正文的末尾,特别在引用别人的科研成果时,应在引用处加以说明。每篇论文的参考文献一般不应少于五条。 希望对你有用~~

文献综述是对某一方面的专题搜集大量情报资料后经综合分析而写成的一种学术论文, 它是科学文献的一种。 格式与写法 文献综述的格式与一般研究性论文的格式有所不同。这是因为研究性的论文注重研究的方法和结果,特别是阳性结果,而文献综述要求向读者介绍与主题有关的详细资料、动态、进展、展望以及对以上方面的评述。因此文献综述的格式相对多样,但总的来说,一般都包含以下四部分:即前言、主题、总结和参考文献。撰写文献综述时可按这四部分拟写提纲,在根据提纲进行撰写工。 前言部分,主要是说明写作的目的,介绍有关的概念及定义以及综述的范围,扼要说明有关主题的现状或争论焦点,使读者对全文要叙述的问题有一个初步的轮廓。 主题部分,是综述的主体,其写法多样,没有固定的格式。可按年代顺序综述,也可按不同的问题进行综述,还可按不同的观点进行比较综述,不管用那一种格式综述,都要将所搜集到的文献资料归纳、整理及分析比较,阐明有关主题的历史背景、现状和发展方向,以及对这些问题的评述,主题部分应特别注意代表性强、具有科学性和创造性的文献引用和评述。 总结部分,与研究性论文的小结有些类似,将全文主题进行扼要总结,对所综述的主题有研究的作者,最好能提出自己的见解。 参考文献虽然放在文末,但却是文献综述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它不仅表示对被引用文献作者的尊重及引用文献的依据,而且为读者深入探讨有关问题提供了文献查找线索。因此,应认真对待。参考文献的编排应条目清楚,查找方便,内容准确无误。关于参考文献的使用方法,录著项目及格式与研究论文相同,不再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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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法文献综述怎么写

如果你不知道如何写,但是又急着交。一个非常简便的方法,就是去知网上面找你要写的那方面的硕士论文,上面有完整的文献综述(那最好,你稍稍改动即可),如果是开题报告形式,你就可以找好它上面的内容(其实跟文献综述写的内容差不多,只是格式和形式不太一样)。你按照以下的提纲自己复制粘贴内容即可(我们这学期写了一篇文献综述),也有可能每个学校的要求提纲不太一样,不过都是差不多的不用太担心,主要是内容要找准: 论文题目:一般不超过25个字,要简练准确,副标题统一为“文献综述及研究思路”可分两行书写; 摘要:中文摘要字数应在300字左右,英文摘要与中文摘要内容要相对应; 关键词:关键词以3—5个为宜,应该尽量从《汉语主题词表》中选用,分号隔开; 正文:正文要符合一般学术论文的写作规范,内容层次分明,数据可靠,文字简练,观点正确,能运用现代经济学、管理学的分析方法,并能学会利用计量经济学、统计学等相关工具对所涉及的问题进行分析,文章主体字数为4000字以上。正文基本结构如下: 一、选题背景及选题意义 二、有关国内外研究成果综述 (一)国外研究成果 (二)国内研究成果 (三)对研究成果的评述(这个地方就不要把引用的写出来了,我被我们老师就批了) 三、基本研究思路(最好有图,把你参考的文章所有的提纲画一个简易图即可,不单是自己的文献综述,是你参考的整篇论文的内容) 四、研究方法及创新处 参考文献:参考文献应按文中引用出现的顺序列出,只列出作者直接阅读过、在正文中被引用过的文献资料,一律列在正文的末尾,特别在引用别人的科研成果时,应在引用处加以说明。每篇论文的参考文献一般不应少于五条。 希望对你有用~~

撰写文献综述步骤:1、搜索相关文献 在开始搜索文献之前,需要一个明确定义的主题。如果正在写论文或研究论文的文献综述部分,搜索与之相关的研究问题和问题。如果是以独立作业的形式写一篇文献综述,必须选择一个要点,并提出一个中心问题来指导的搜索。2、评价来源 可能无法完全阅读关于这个主题的所有文章,所以必须评估哪些文章与自己的问题最相关。确保使用的来源是可靠的,并确保阅读了自己所研究领域的任何里程碑式的研究和主要理论。可以找到一篇关于谷歌学术的文章,查看被引用了多少次,高引用数意味着这篇文章在该领域有影响力,当然应该被包括在自己的文献综述中。3、识别主题、辩论和差距 组织文献综述的论点和结构,需要理解所阅读的资料之间的联系和关系。根据阅读和笔记,帮助制定文献综述的结构,并展示自己的研究将如何对现有知识做出贡献。4、概述结构 有各种方法来组织文献综述的主体。在开始写作之前,应该对自己的策略有一个大致的了解。根据文献综述的长度,可以结合这些策略。5、写文献综述 文献综述应该有介绍、主体和结论,每篇文章中包含什么内容取决于文献综述的目标。当写完并修改完文献综述后,不要忘记在提交之前进行校对。

这篇文献综述写的还可以,你可以参考下2国内外研究现状1 国内外文献综述(1)关于融资结构理论的文献回顾20世纪初我国开始出现关于我国投融资结构优化理论的研究和探索,这一研究方面国外的学者率先对这一研究领域也开展了许多密切相关的研究,取得了一定的学术研究成果。其中,美国著名经济学者David Durand(1952年)总结了美国的企业资本结构理论,将其资本结构分为净经营收益理论、净收益理论以及美国的折衷经济理论收益法三类。其中,净经营收益理论收益法认为当企业的债务清偿成本和企业权益成本固定保持不变时,企业的负债成本占比越大,其资产附加值越高。而净经营收益理论则持另一个观点,认为企业自身的价值并不直接受企业财务成本杠杆的影响。不久后,美国的学者Modigliani和Miller(1958年)先后提出了著名的MM权衡理论,其观点就是指出在企业资本市场有效且无税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资本结构和其融资方式与企业的市场经济价值基本无关。随后,在MM理论的影响下,企业融资的方式与影响公司经营绩效的理论又一次有了新的研究发展Robichek(1967年)、Rubinmstein(1973年)、Kraus(1973年)、Scott(1976年)、Mayers(1984年)先后提出了权衡的理论。该权衡理论的观点是认为资本市场结构的最理想状态下的平衡应该就是通过税盾的效应与企业的财务费用和企业的代理成本之间达到平衡。我国学者在企业融资的结构理论上的深入研究的主要目的是对国外专家学者研究企业融资情况的成果进行评述或介绍和完善,还没有新融资结构理论的研究成果出现。张维迎(1995年)对国外的激励管理模型、控制模型和国内的信号传递管理模型的研究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吴冲锋、范晓虎和陈很荣(2000年)分三个阶段对国外的企业融资结构理论的形成过程及其成果进行深入的研究和评述。(2)关于企业融资选择理论的研究国外关于企业控制权融资方式选择的控制权理论主要分为融资优序理论和控制权理论。关于控制权的理论,Jensen和外源理论Mcekling(1976年)指出,在上市公司的多数股权在大股东控制的实际情况下,大小股东之间的矛盾和利益冲突更多地表现为代理问题。关于融资优序理论,Myers(1984年)提出了企业融资选择优序控制权理论,即我们认为通过内源企业融资更多地具有降低企业融资的成本,提高企业投资收益和效率的重要作用,因此企业在正确选择融资的方式时,应先内源后选择外源。以企业信息不对称为理论基础,Majluf和Myers(1984年)通过研究构建了企业信息非对称经济条件下的企业投资决策模型,证实了(1)在企业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股东与公司管理层与市场投资者之间相比有更多的机会可以获取更多非公开的直接影响其预期投资收益的外源融资相关数据和信息,从而使股东达到"自利";(2)对比外源融资,内源融资具有成本和风险比较低的优势。我国的学者们在国外专家学者深入研究的宝贵经验基础上,结合了中国实际的情况,提出了以下的结论:程书萍(2001年)指出现在上市公司在融资结构中的比重的不断增加主要是受上市公司的股权偏好的直接影响,且对上市公司股权的融资偏好主要是对低廉的股权融资管理成本、低效的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以及对失衡的股权融资管理体系的一种理性融资选择。(3)关于融资结构影响因素的文献回顾国外已经有许多的学者通过理论和实证的方法对企业融资结构盈利水平影响杠杆率因素的重要性进行了深入研究,Friend、Mehran(1992年)等国家的学者在研究中发现管理者对企业持股的比例与企业债权的多少负是正相关的。zingales与mehrajan(1995年)的研究发现企业盈利杠杆率的水平在很多西方发达国家的企业中是与该国家企业的债权和杠杆比率的多少呈现正负相关。国内一些专家学者在对融资结构理论的研究基础上,结合了我国的国情,主要是运用理论和实证的手段对于我国上市企业公司进行融资结构以及影响融资决策因素的研究展开了深入研究。黄泰岩,侯利(2001年)等人认为融资成本、风险和收益的控制权,制度经济环境变量和其他宏观经济环境变量等因素会影响我国企业进行融资和决策。王玉荣(2005年)发现我国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与其主营业务获利的能力、非债权税盾、收入的波动性等因素呈负相关,而与上市公司的规模、成长性、有形资产的比率、非流通股的比率等因素呈正相关。姚琼(2003年)实证验证了企业的规模、经营风险、资产的实质性是影响我国农业上市公司的最主要因素,次要影响因素是则是企业的成长性、盈利性以及对行业发展。在此研究验证上述结论的基础上,田洪红,欧瑞秋(2017年)通过上述实证分析研究进一步证实了:公司法人股比例、国家股比例、董事会会议的出席次数与对股权管理者融资的偏好显著正相关;而第一大股东与法人持股的比例、大股东的投资联盟与对股权融资的偏好显著性呈负相关。(4)关于融资结构现状及优化的文献回顾国内一些专家学者在对融资结构选择理论以及对企业股本和融资结构选择理论的研究基础上,具体分析了近年来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结构的发展现状,并对此提出了一些融资结构优化的建议。孙世敏,徐亮(2004年)和曹卫华(2004年都发现)目前我国大部分上市公司的融资行为与西方现代中国企业管理关于资本结构的理论并不一致,表现出较强的债权和股权融资偏好的现象,这种情况可能直接导致企业资本结构的扭曲。葛永波(2007年)国外学者发现尽管我国的农业中小企业的融资结构选择行为基本吻合西方企业融资啄食构选择理论的"内源融资—债权融资—股权融资"两种偏好的顺序,但是企业融资的偏好与企业融资的结构特征之间仍然存在明显的背离偏好现象。在此次课题的研究基础上,温军,杨斌,李湛(2007年)的研究发现了中国上市公司的融资方式和结构发生了由“股”到“债”的转变,并进一步指出未来中国的银行应进一步加快和发展直接向债券市场,稳步发展企业股票市场,扩大直接融资融资的规模和比重,以有效防范和化解商业银行债权风险,实现中小企业多渠道直接融资。2 文献评述通过以上国内和国外的相关文献对比和综述我们可以清楚地发现,我国较发达国家在对融资结构的研究起步较晚,而发达国家的研究已经步入了成熟期,而实际上我国目前只是进一步借鉴和研究完善国外比较成熟的融资相关研究理论。国内外学者对于融资影响因素方面都运用了实证等研究的方法对其进行验证,并且对结构的宏观影响因素和对企业内部经济影响因素的综合考虑做得比较全面。在对优化融资结构方面,国外的研究学者发现严格遵循对融资优序的理论有利于对企业进一步调整和改善内部融资结构。国内的研究多是探讨如何从股权和债权融资入手优化企业的融资结构。本文以这些丰富的学术文献和资源的综合研究基础,结合近年来关于我国的农业类上市公司的融资方式和结构的发展现状,将为本文深入研究的农业类上市的公司关于企业融资方式和结构如何优化的研究工作开展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科学方法的指导。

文献综述是对某一方面的专题搜集大量情报资料后经综合分析而写成的一种学术论文,它是科学文献的一种。  格式与写法  文献综述的格式与一般研究性论文的格式有所不同。这是因为研究性的论文注重研究的方法和结果,特别是阳性结果,而文献综述要求向读者介绍与主题有关的详细资料、动态、进展、展望以及对以上方面的评述。因此文献综述的格式相对多样,但总的来说,一般都包含以下四部分:即前言、主题、总结和参考文献。撰写文献综述时可按这四部分拟写提纲,在根据提纲进行撰写工。  前言部分,主要是说明写作的目的,介绍有关的概念及定义以及综述的范围,扼要说明有关主题的现状或争论焦点,使读者对全文要叙述的问题有一个初步的轮廓。  主题部分,是综述的主体,其写法多样,没有固定的格式。可按年代顺序综述,也可按不同的问题进行综述,还可按不同的观点进行比较综述,不管用那一种格式综述,都要将所搜集到的文献资料归纳、整理及分析比较,阐明有关主题的历史背景、现状和发展方向,以及对这些问题的评述,主题部分应特别注意代表性强、具有科学性和创造性的文献引用和评述。  总结部分,与研究性论文的小结有些类似,将全文主题进行扼要总结,对所综述的主题有研究的作者,最好能提出自己的见解。参考文献虽然放在文末,但却是文献综述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它不仅表示对被引用文献作者的尊重及引用文献的依据,而且为读者深入探讨有关问题提供了文献查找线索。因此,应认真对待。参考文献的编排应条目清楚,查找方便,内容准确无误。关于参考文献的使用方法,录著项目及格式与研究论文相同,不再重复。

环境化学综述论文题目

这里有一篇论文“关于口香糖污染环境的调查”获西城区1996年西城区科技论文一等奖,作者是高 烨,女,18岁,北京铁路二中高三(7)班学生对口香糖污染环境的调查一 调查的目的如今吃口香糖被某些人认为是一种时尚,不论在大街这公园` 影剧院或是学校里,都经常能见到一些淑女,绅士学生幼儿在"潇洒" "舒适"地嚼着在享受完了之后不经意的一吐,问题也就来了,这些残渣在嘴里粘性十足,吐到地上,墙上也一样粘性很强于是,它们紧紧地贴在地上,再被人踩上几脚,造成了一块块污染 种污染既非大气,水质,噪音那样引起人们的深恶痛绝而引人注目,又非废纸,脏物等垃圾那样显而易见而被清除它是不显眼,但又会在有些时候冒一下头,让你恶心(我曾不小心坐在一个公共椅上, 身上粘了三块口香糖残渣),这的确是一种污染为此,我们对这种人人都有可能吃,又几乎都不注意它的去向的口香糖进行了调查我们想了解口香糖目前在公共场所对环境污染的程度口香糖有哪些性质,探讨解决口香糖污染环境的方法,提出一些切实可行的建议二 调查方法 调查时间:1996年5---10月 试验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青少年科技馆 试验方法:(1) 酸对口香糖的作用将口香糖放入试管中,滴3毫升浓度20%硫酸,加热将口香糖放入试管中滴入3毫升浓度98%硫酸,加热(2) 碱对口香糖的作用将口香糖放入试管中,滴入3毫升氢氧化钠,加热将口香糖放入试管中,滴入3毫升氢氧化钠+氨水,加热(3) 四氯化碳对口香糖的作用将口香糖放入试管中,滴入20毫升四氯化碳(4) 丙酮对口香糖的作用将口香糖放入试管中,滴入3毫升丙酮(5) 温度对口香糖的作用夹住一小块口香糖,用火焚烧 问卷调查(1) 问卷设计(2) 调查对象:初中学生(3) 调查人数:100人 拍摄:对公共场所口香糖造成的污染进行拍摄拍摄仪器:富士STX-2相机拍摄胶卷:富士胶卷照片:附后 考察(1) 考察地点:A 学校类:西城区少年科技馆,铁二中,北京三十五中B 商场类:长安商场,新意商场,会成门商场,复兴商场,城乡贸易中心C 车站类:北京西客站D 公园类:玉渊潭公园,月坛公园E 学生家庭(2) 徒步行走2公里,骑车约16公里(3) 测量被调查地点的面积,清点口香糖污迹的个数 查资料:北京晚报,北京青年报,少男少女杂志,电视节目:正大综艺三 调查结果(一) 口香糖的性质嚼过的口香糖是不能咽下去的,这是因为口香糖的原料是一些不能吃的东西120年前,发明家亚当司在墨西哥用糖胶树胶制成了"口香糖一号",然而树胶的来源总是有限的,后来人们用合成树脂代替树胶,再加进一些精制白橡胶,溶剂白蜡等添加剂,就制成了口香糖的"胶基"制口香糖时,在胶基中加入淀粉糖浆,香料和糖粉,经过加工,切片,再加上精美的包装,口香糖就问世了口香糖中的糖浆,香料,糖粉可随人的唾液咽下,剩下的是既嚼不烂又不能吃的胶基胶基具有很强的粘性,当人们随意一吐,胶基就牢牢地粘在地上或其它附着物上,扫帚扫不走,拖布拖不掉,又不溶于水,难以除去,成为污染物 1, 胶基与稀作用(20%H2SO4)1) 在常温小基本不反应,如放置时间较长(例如一 天一夜)则表面略显黄色。2) 给稀酸加热放置胶基,可见到其变软,但见不到剧烈反映,仅溶液由无色变黄变棕红色变黑色。胶基表面微黄,当溶液沸腾后,胶基仍有粘性,仍可拉丝。2, 胶基与浓硫酸作用(98%H2SO4)看不到剧烈反映,但可见胶基外层变红,酸液能溶解胶基,但它本身是有毒物质物质,同样会对自然环境造成污染。但它不耐温度,在高温下可以烧成 灰烬。 (二)初中生对口香糖问题的问卷调查 题目:1. 您认为口香糖是否污染环境?(1) 是(2)否(3)不清楚2. 您对生产销售口香糖所持态度?(1) 不支持(2)支持(3)无所谓3. 您经常买口香糖吗?(1) 经常(2)有时(3)不买4. 您对随便丢弃口香糖的看法?(1) 可以丢(2)不应丢5. 您一次购买几条口香糖?6. 您认为任何使口香糖不污染环境?(三)公共场所地面口香糖污迹统计表(四)100名学生家中:无污染四.分析与讨论1. 很久以前,人们就有一种在嘴里咀嚼无营养物质的习惯。考古学家在瑞典发现了一枚九千年前的人类头盖骨。在这枚头盖骨的牙缝中,有一块已经成为化石的口香糖。可见口香糖之年代久远。北美印第安人的口香糖是一种云杉的树脂;100多年前,墨西哥人的口香糖是糖胶和树胶的混合物;而现代口香糖的主要成分是一种代替树胶的合成树脂加上精制白橡胶、溶剂白蜡等添加剂制成的。口香糖是合成物质与乳胶制品的混合物,在生产过程中先溶化过滤这种混合物,然后再添加一些香料,便制成了口香糖。口香糖 的胶基既耐酸又耐碱,在自然环境中(如土中)难以清除,虽然它可被烧毁,但如果是分散的粘在公共场所,实际上也难以销毁,因此它形成一种特殊污染,清除起来很棘手。经四氯化碳浸泡可以溶解,但四氯化碳是有毒物质,也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同样因口香糖分散的粘在公共场所,清除起来谈何容易。因此,这种方法也是不可取的。另外,口香糖中含有DPOD和BPDG两种增塑剂,都是有毒的物质。如果每天嚼7---8块口香糖,便会达到人体中毒的剂量,影响食欲,危机健康。2。通过对100名学生进行的调查可知(1)77%的人认为口香糖残渣污染环境,他们全都不随口吐在家中地上。99%的人认为不应该随便吐在地上,而且。100%的被试家中无口香糖残渣污染。但只有10%的被试者能基本做到不乱吐,看来认识与实际是有差距的。(2)口香糖的消费是比较大的从口香糖的购买情况来看,23%的人经常买口香糖;64%的人有时买口香糖;只有13%的人不买口香糖。从购买量来看,一次购买一盒或一盒以上的占12%;购买一至五条的占78%。另外,一个接头小摊点一天就能卖出30条以上的口香糖,一个月大约能卖出900多条,那么,一年卖出差不多10800 条,北京这样的摊点何止千万。我们把北京所有的摊点加起来按10000个算,那么,北京一天就有30多万块口香糖残渣被吐到地面或其他地方。这是个什么概念呢?北京城区面积为8710万平方米,每年每平方米土地上都有一块口香糖残渣。另据《北京晚报》96年12月23日报道:全世界的人每天大约要嚼掉十万吨口香糖。如果把粘在人行道上的口香糖残渣收集起来,可以制成一艘大轮船。可见污染是多么严重。(3)4%的人认为不应该买口香糖2. 口香糖已初步引起了人们的重视〈〈北京晚报〉〉在96年7月22日报道,厦门有关方面号召市民爱护环境,不买不吃口香糖。其报道如下:"厦门市人大常委近日号召市民不买不吃口香糖,以保护厦门市优美的环境,由于一些市民吃口香糖,随地抛弃残渣,使厦门市的环境受到不小的影响。如厦门市中山路新铺不久的彩砖被口香糖残渣污染得斑斑点点,高歧国际机场候机厅内也被涂抹得肮脏不堪。"在新加坡因为口香糖的胶基经常卡住地铁车门,并严重污染环境,使新加坡政府下决心严令禁止出售和咀嚼口香糖,如果违反规定,要处以很重的罚款。4.通过实地考察与观察,公共场所明显污迹最多的是火车站、商场,原因是这些场所比较繁华,并且流动人口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污染较少的是文化管理部门和学校。原因是学校学生大部分时间上课,另外,课下学校也要求不吃口香糖。5.代替口香糖有效的方法代替口香糖有效可行的方法是叩齿和推广雾化口香糖。通过叩齿可以锻炼脸部肌肉,坚固牙齿;雾化口香糖则可以去除口腔异味。五建议与设想由于我国有960万平方公里的国土,面积很大,人口众多,一下禁止口香糖有些困难,但可以通过多种方法逐渐杜绝吃口香糖所造成的危害。1 通过教育部门对中小学生进行宣传和教育,使中小学生了解并认识到口香糖残渣对环境的污染。2 通过众多媒体(如广播、电视、报纸等)在国内广泛宣传口香糖残渣的污染,使人们意识到其危害性。3 逐渐停止口香糖的生产与买卖,例新加坡作出了新加坡境内禁止生产和买卖口香糖的决定,如果在新加坡境内,被发现携带了一小口香糖,就会被处以一美金的罚款。这是我们可以借鉴的。4 大力推广雾化口香糖,雾化口香糖改变了以往用胶基、香料、糖分组合的方法,而是将其完全雾化到口里,既清除了口腔异味,又没有污染。5 如果一定要吃口香糖,嚼过的残渣千万不要乱吐,最好把它用纸包起来再仍到垃圾箱里。六 小结我们选择了一个看起来很小的一件事,即口香糖是否污染环境的问题,其实经过分析与讨论,我们认为事也不小,因为它不光造成一定的环境污染,同时也是反映了人们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通过以上讨论与分析,我们希望能够提醒人们,尽量少吃和不吃口香糖或改用雾化口香糖。不要让口香糖成为破坏和污染环境的罪魁祸首。保护环境是我们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让我们携起手来,为建设文明清洁的国家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环境污染民事责任之我见 目 录   前言……………………………………………………………………………………1   民法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1  1环境污染概论……………………………………………………………………1  2民法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1  环境污染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和构成要件………………………………………2  1环境污染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3  2我国环境污染民事责任归责原则…………………………………………3  3制定《公害防治法》促进可持续发展……………………………………5  4环境污染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5  1违法性与否作为构成要件的不合理性………………………………………5  2污染环境的损害事实作为构成要件的不合理性……………………………7  3因果关系………………………………………………………………………8  1环境污染民事责任的举证责任转移、因果关系推定……………………8  环境污染民事责任的方式………………………………………………10  1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10  1三种民事责任方式在环境案件中的适用………………………………11  2赔偿损失………………………………………………………………………12  3恢复原状………………………………………………………………………12  结 论………………………………………………………………………………14  注释…………………………………………………………………………………21  参考文献……………………………………………………………………………21  摘 要  环境污染民事责任是指因人(公民、法人)的活动,致使生活环境或生态环境受到污染,从而损害一定区域人们的生活权益、环境权益或其他权益的行为人所应承受的民事上的法律后果。环境污染民事责任属于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在我国古代就有萌芽,国外许多国家法律中都有详细规定。本文通过比较中外环境污染民事责任,提出我国环境污染民事责任应坚持“二要件说”,即“行为违法性”不作为构成要件之一。指出我国环境污染民事责任归责原则的弊端,建议完善无过失责任原则。针对我国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提出制定《公害防治法》,明确规定举证责任转移和因果关系推定原则。另外,将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作为《公害防治法》的几种主要民事责任方式,并提出对污染受害者进行救济的几种途径。旨在预防和防止环境污染,实现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环境污染民事责任;无过失责任原则;举证责任转移;因果关系推定原则  前 言  环境问题己成为全社会普遍关注的大问题,环境污染民事责任与环境污染行政责任,环境污染刑事责任并称为当代三大环境法律责任体制,其中环境污染民事责任是最薄弱的体制。研究环境污染民事责任的立法目的、归责原则、构成要件、责任方式、救济途径等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通过比较中外环境污染民事责任,指出我国环境污染民事责任中存在的缺陷,本文将对环境污染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抗辩事由、举证责任转移、因果关系推定等进行理论上的探讨。  民法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  1环境污染概论  环境,按照《环境保护法》第2条规定:“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动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环境污染,则是指由于人为的原因致使环境发生化学、物理、生物等特征上的不良变化,从而影响人类健康和生产活动,影响生物生存和发展的现象。随着经济的增长,环境污染越来越成为全球问题。治理污染,保护环境,实现人类代内公平和代际公平及社会可持续发展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  2民法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  环境污染涉及面广,危害十分严重。大气、水、固体废弃物、海洋、噪声等污染,严重危害了当代人的健康权、生命权、环境权、财产权等,同时还会影响胎儿发育、动植物生长,造成基因突变,直接威胁着后代人的生存。  本文认为,环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它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要完成这一系统工程,需要运用政治、经济、科技、伦理、法律等多种手段来对生态环境、自然资源进行综合保护。其中,法律无疑是保护环境的重要手段之一,环境保护工作应纳入制度化、法治化的轨道。而保护环境的法律手段也是综合的,需要运用全部法律手段对环境资源进行综合保护。刑法、行政法在治理污染,保护环境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仅靠刑法与行政法来保护环境是不够的,因为刑法和行政法在防治污染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的同时,存在着各自的局限性。刑法只是保护环境的辅助手段,它既不能消灭危害环境的根源,也不能补偿受害者的损失。环境法中有关环境行政方面的法律规范其着眼点是环境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应依法行政,主要执行政府的社会公共职能,在侵权受害时,无法回复和填补受害人被损害的权益,民法在防治环境污染中可以弥补刑法与行政法在环境保护中存在的局限性。  民法在环境保护中有其独特的作用,主要表现为:(1)在环境保护方面,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因污染致害而引起的民事关系,解决一部分人污染环境导致另一部分受到损害这一社会问题,通过追究加害人的民事责任,实现社会公正。(2)通过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使污染行为得到及时制止,污染危害被停止,排除,受污染的环境尽快得到恢复。(3)通过对侵权者进行惩罚增强企业事业单位的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广大群众,使全体公民更加自觉地保护环境,使环境保护真正成为公民的一项义务,从总体上促进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4)通过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既可以排除环境污染危害,又弥补了受害人的损失,实现代内公平、代际公平及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我国民法在调整因污染致害而引起的民事关系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经济的增长,环境问题日益严重,民法中某些规定在司法实践的处理环境污染案件中难以把握尺度,其中对环境污染民事责任常用过错责任原则代替无过错责任原则处理事件,使污染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很难得到保障。本文将从环境污染民事责任入手进行研究,借鉴国外经验,对我国环境污染民事责任提出完善性建议,期望有益于我国的环境保护事业。  环境污染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和构成要件  环境污染民事责任,是指因人(公民,法人)的活动,致使生活环境或生态环境受污染,从而损害一定区域人们的生活权益、环境权益或其他权益的行为人所应承受的民事上的法律后果。  民法理论将民事责任分为两大类,一是违约责任,二是侵权责任。《民法通则》第三节侵权民事责任第124条规定:“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治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可见,环境污染民事责任属于侵权责任中的一种,但与一般民事责任比较,它属于特殊侵权民事责任。  与国外相比,我国在司法实践中,经常出现以过错责任原则代替无过失责任原则处理环境污染案件,使受害人的损失无法得到赔偿,也不能很好的预防污染的发生。对于我国环境污染防治法中的民事责任归责原则和构成要件,民法学者多有论述,本文也将着重论述这二个方面问题。  1环境污染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归责的涵义,是指行为人因其污染行为致人损害的事实发生之后,应依据何种标准确认和追究污染行为人的民事责任。这种法律价值判断因素,即是法律应以行为人的过失还是应以已发生的损害结果作为价值判断标准,从而使行为人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使受害人的损失得到填补。  归责原则在整个侵权法中居于重要地位。侵权法的重要功能之一在于对受害人所受损失的填补,因而如何解决损失的分担问题是整个侵权法的重要问题,而归责原则是确定行为人的侵权民事责任根据和标准,是侵权责任的核心,决定着侵权行为的分类、构成要件、举证责任的负担、免责条件、损害赔偿的原则和方法、减轻责任的根据等等,可以说,侵权行为法的全部规范都基于归责原则之上。[1]环境污染民事责任是侵权责任的一种,因此,确定合理的归责原则,建立统一的归责原则体系,对确认环境污染民事责任十分重要。  2我国环境污染民事责任归责的弊端  环境污染民事责任以环境侵权行为为前提,而这种侵权行为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行为。在民法上,侵权行为有一般侵权行为与特殊侵权行为之分。一般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因过错实施某种行为致人损害时,适用民法上的一般责任条款,主要是过错责任原则;在举证责任上,通常采用“谁主张,谁举证”的方式。[2]而特殊侵权行为是指当事人基于与自己有关的行为、事件或其他特殊原因致人损害,依据民法上的特别规定或特别法的规定而应负民事责任,特殊侵权行为适用民法上特别的责任条款或特别法的规定,主要是无过失责任原则:在举证责任上,采取“举证责任倒置”方式[3];在免除责任方面,有着严格的限制。  这是因为过错责任原则坚持“无过错即无责任”的原则,要求受害人必须举证,证明加害人有过错,方能获得补偿,是以制裁加害人为目的的一种责任原则。这种措施常常使无辜的受害人难以寻求补偿,因而显得对受害人极不公平。而环境污染民事责任是以消除污染危险、排除污染行为,对污染受害人进行补偿为目的。  我国环境污染民事责任是以这种特殊侵权行为为前提,在民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中对没有过错,造成污染环境的致害人应承担什么责任也有规定,但存在不足。尽管多数学者认为,我国环境侵权行为在归责原则上采取无过失责任主义,无论《民法通则》还是环境保护法都有所体现,但内容过于简单,而且在程序法中也缺乏相应的配套性条文。例如,我国《民法通则》第106条的第2款和第3款“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和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124条规定“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可见环境污染致人损害适用无过失责任原则,但这种无过失责任是以“行为违法性”为前提的,国内大多数学者都把“行为违法性”作为环境污染侵权的构成要件之一,这就容易在司法实践中造成用过错责任原则代替无过失责任原则,给司法实践带来诸多的不便。因此,实践中存在着名为无过失责任,但实质上是按过错责任来操作的情况,无法实现无过失责任的法律目的,这是我国环境污染民事责任归责原则的弊端。下面本文将就“何仕秀诉邓大友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4]来说明。  此案中邓大友经镇政府批准建农副产品加工房,该加工房内产生的噪声、废气、粉尘等严重影响了何仕秀等邻居的休息。四川省间中市人民法院审理中要求被告何仕秀负责举证。因被告对粉尘、废气等污染是否超过了国家标准缺乏有利证据而不予支持。本案争论的焦点集中于环境污染致人损害责任的性质究竟为过错归责还是无过失归责。  《环境保护法》第41条第1款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以此规定可判定环境污染致人损害适用于无过失责任原则没有异议。  此案中邓大友的加工房开工后,其噪声、废气、粉尘、震动已影响了何仕秀及其他村民的正常生活,应认定其行为已构成环境污染并且造成了损害后果。这时候,应由邓大友举证证明(即被告负责举证)根本不存在污染损害,或者该污染损害后果是由不可抗力,受害人自身过错或第三人的过错造成的。否则,邓大友应当承担环境污染损害的民事责任。本案中由原告何仕秀负举证责任,这是与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无过失责任原则相悖的,是不正确的。分析造成这种不正确判断的原因:  (1)我国无过失责任原则虽然在《民法通则》、《环境保护法》等实体法中有规定,但大多以行为违法作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前提。  (2)在司法实践中容易造成用过错原则处理案件,或者名为无过失责任原则,实际仍是过错责任原则,例如本案中间中市法院仍按过错责任原则实行“谁主 张,谁举证”。  3制定《公害防治法》促进可持续发展  我国近年来公害事件增多,酸雨、大气、河流等污染严重威胁人们的健康,但以往的环境保护法在司法实践中容易出现按过错责任原则处理事件,使受害人损失无法得到补偿。为了更好地防止污染行为的发生,弥补受害人的损失,进一步实现代内与代际公平,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我国需要制定一部《公害防治法》,将无过失责任归责原则体现于这部法律之中,更好地实现防止污染、治理公害,清洁环境的目标。本文中所指的公害是指“以由于日常的人为活动带来的环境污染或破坏为媒介而发生的人和物的损害”这一概念包含二层意思:(1)公害是人反复进行的日常活动所产生的损害。(2)公害必须是以地域性的环境污染和破坏为媒介而产生的损害。  4环境污染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  由于环境污染属于环境侵权行为,环境污染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又可称为环境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也就是指构成具体侵权行为必须具备的条件。  1违法性与否作为构成要件的不合理性  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的主要代表为二要件说和三要件说,两者的分歧是应否以行为的违法性为其构成要件。三要件说大致可以表述如下: (1)污染环境的行为具有违法性;(2)有污染环境造成的损害事实;(3)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与污染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5]而主张二要件说的学者认为,环境污染侵权的构成要件是:(1)须有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事实;(2)须损害与污染环境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6]  国内大多数学者都赞成三要件说,但本文认为二要件说更合理。在工业社会,人们的行为更多的受到标准,特别是强制性标准的约束。违反了强制性标准就是违法,符合标准的行为就是不违法,但是没有违反标准造成损害的情况也很常见,特别是在环境污染方面。如果多家企业向同一条河流排污水,尽管每家企业排污都不违反标准,但可能导致该河流污染,也同样造成了环境污染的事实。并且损害事实与排污行为存在因果关系,因此,尽管排放污水行为不违法,也要承担环境污染民事责任。  我国《民法通则》第124条规定:“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该条规定似乎认为承担民事责任必须行为要违法,这与“二要件说”不相符,建议修订《民法通则》时将此条进行修改。  首先,将行为违法性作为独立的责任构成要件的观点,不符合我国现行的民法观点。根据《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的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此可见,我国民法并没有仿造德国民法的规定,将“不法”、“违法”作为侵权行为责任构成要件;其次,由于污染防治法不可能像刑法那样采取法定主义,对各种侵权行为做出集中的举例规定,尤其是因为侵权行为涉及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在法律上不可能全面列举各种侵权行为,特别是因为民事侵权行为大多为过失行为,许多损害是因为人缺乏注意和足够的技术等原因造成的,对这些过失行为很难判定其是否具有违法性;再次,由于环境污染侵权纠纷错综复杂,各种致人损害的行为难以用违法性标准进行判断,若把行为的违法性作为责任构成要件,极易使许多致人损害的行为人因其行为的违法性难以确定,而使其被免除责任,这时对于保护受害人利益,充分实现环境污染的补偿职能是不利的。所以本文认为,行为违法可不作为环境污染致害的要件之一。  对于大多数学者提出的二要件说中的“污染环境造成的损害事实”,本文也有不同看法。提出将“污染环境的损害事实”用“污染环境的危害”来表述。环境污染具有复杂,潜伏时间长等特点,“污染环境的危害”既可以包括污染行为发生之初潜在的危险又可以指己经造成的损害事实。所以二要件说可以表述如下:  (1)污染环境的危害,这里的危害指潜伏的危险和造成的损害事实两方面  (2)污染环境的危害与环境污染的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下面针对环境污染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分别进行论述。  2污染环境的损害事实作为构成要件的不合理性 还有呢,先看看大概行的话加我HI给你发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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