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论文期刊知识库 > 杂志社合作出书

杂志社合作出书

发布时间:

杂志社合作出书

你是与出版社合作出书吧?请补充问题细节,然后再详细回答你。

一般的图书批发,应当是正版、盗版混杂,基本上应当是好赖搭配。图书的类型也基本上是大陆书籍。我只是一个特定领域的一个作者,对这一领域的流转环节不太清楚,谈点自己主观的意见吧。 一、当前的书店大多是以卖杂类属为主,基本上很难形成稳定的客户群。基本上是以流动散客为主。因此,一般经营书店的情况都只能是惨淡经营。 二、当前书店中有特色、专业性的书店基本是空白。这样的书店开始可能比较难于经营,但业务一旦展开会有比较固定的客户群体。但是书源、进货折扣应当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三、现在北京的出版社很多,有很多出版社至今没有读者服务部。不妨可以探讨一下和某一个出版社进行合作开办读者服务部的可能性。这样的话,图书的销量可能会有所下降,但销售群体有可能会相对稳定,因是同一出版社出的,同类的书籍也会更多,这样的话重复性购买的读者也会相对较多。

出书杂志社不管,只有出版社管,如果你的作品被出版社看中而出书,不用你出钱,而且会给你版税或者稿费,如果作品不能到达出版社出版的要求(不一定是质量问题,可能还与发行量预期有关),而你一定要出书的话,可以采取合作出书的方式来出版,可以由出版社发行或你自己发行(全部自己买下来)或者按比例发行,这个需要交钱,除了出版编辑的费用之外,出版社发行也会要钱。具体费用看你选的是什么出版社,图书字数多少,印量多少,一般3-8万元差不多了记得采纳啊

出版社,杂志社都招代理的,就是合作的,你去找一下。

和杂志社合作出版图书

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新闻出版事业和著作权的直属机构,在著作权管理上,以国家版权局名义单独行使职权。新闻出版工作在建设、传播和发展先进文化,增强国家的综合实力和民族凝聚力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1949年11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出版总署正式成立。建国初期的出版总署遵循"为人民大众的利益服务"的基本方针,集中力量统一管理全国的出版事业,形成了以国营出版为主体,编印发合理分工,法规制度统一的出版体系。1954年11月出版总署撤消,所有出版行政业务归文化部管理,文化部设置出版事业管理局;1973年7月国家出版事业管理局(国家出版局)成立;1987年1月成立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新闻出版署先后颁布了《出版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印刷业务管理条例》等一整套政策法规,明确了出版者、印刷者、发行者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了各级出版管理机关的权力和职责,使新闻出版业呈现出健康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出版了一大批弘扬时代主旋律,反映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成就,有利于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的优秀出版物。尤其是重点图书、重点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全国百家期刊、优秀报纸的评选反响强烈,中国的新闻出版事业有力地促进了中国生产力和发展,积极体现了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进一步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2000年,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更名为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升格为正部级,并在职能上进行了调整,加强了两项职能:1、全国扫除"黄色"出版物,打击非法出版活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出版物市场的执法监管,2、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管理方面的法制建设工作;增加了一项职能:审核互联网从事出版信息服务的报批,对互联网出版信息内容实施监督管理;转变了一项职能:与直接管理的出版、印刷、发行企事业单位脱钩。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内设11个职能司(厅局),主要职能是对图书、报纸、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市场等进行总量、结构、布局的总体规划和组织实施;审批出版社、报社、期刊社、印刷、发行等单位的成立、分工、变更等事项;对新闻出版市场实施监督管理;草拟新闻出版、著作权方面的法律、法规草案;参与起草与著作权保护有关的法律、法规草案;检查著作权法律、法规的实施和我国加入的国际版权公约在国内的执行情况;承办新闻出版和著作权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办政府间文化协定中有关新闻出版、著作权项目的执行工作等。 当前中国新闻出版业的改革已进入整体推进的新阶段,以集团化建设为龙头,进一步加大结构调整力度。2002年正式组建了中国出版集团,中国印刷集团也已成立,中国发行集团即将成立。全国已组建试点出版集团7家,发行集团5家,期刊集团1家,报业集团38家。在不断强化监管的基础上,大力推行依法行政,《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等法规的相继颁布实施,有效地净化了文化市场,加强了知识产权保护和对外交流与合作,使版权贸易有了更大的发展。中国政府和中国新闻出版界在加入WTO以后必将充分发挥中国东方文化和巨大市场的诸多优势,与国外新闻出版界进行广泛的交流与合作,努力实现中国新闻出版事业的跨越式发展,推动中国由出版大国向出版强国迈进。 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主要职责 (一) 起草新闻出版、著作权方面的法律、法规草案;研究拟定新闻出版业的方针政策;制订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的规章和重要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 制定新闻出版业的发展规划、宏观调控目标和产业政策并指导实施;制定全国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单位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定新闻出版业的经济政策和有关的经济性宏观调控措施;指导、推进新闻出版业的改革。 (三) 审批新建出版单位(包括图书出版社、报社、期刊社、音像出版社、电子出版物出版社等,下同)和出版物(包括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下同)总发行单位;审批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审批著作权集体管理和涉外代理等机构;核准新闻出版外商投资企业和出版物进出口单位及其在境外设立的类似机构。 (四) 对新闻出版活动(包括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进出口贸易等)实施监督管理;查处或组织查处违禁出版物和出版、印刷、复制、发行、进出口单位的违规活动。 (五) 审核互联网从事出版信息服务的申请,对互联网出版信息内容实施监督管理。 (六) 拟定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的方针、政策和计划并指导实施;查处或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地方的"扫黄打非"工作;组织、协调、指导"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七) 拟定出版物市场的宏观调控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对出版物市场实施监督管理。 (八) 负责音像制品出版、复制管理和电子出版物出版、复制、发行管理。 (九) 负责全国印刷业(包括出版物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及其他印刷品的印刷)的监督管理。 (十) 组织、指导党和国家重要文件、文献以及教科书和其他重点出版物的出版发行工作。 (十一) 管理著作权工作,查处或组织查处有重大影响的著作权侵权案件和涉外侵权案件;代表国家处理涉外著作权关系,组织参加著作权的双边或多边条约、协议的谈判、签约和国内履约活动。 (十二) 负责新闻出版和著作权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有关工作;承办政府间文化协定中有关新闻出版、著作权项目的执行工作;管理、协调图书、报纸、期刊和电子出版物的进口贸易;组织、推动出版物的出国(境)展览、展销和出口贸易。 (十三) 负责国家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工作。 (十四) 编制新闻出版业科技发展规划和信息化、网络化、标准化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协调新闻出版业的科技进步工作。 (十五) 编制新闻出版业和著作权管理队伍建设、人才培养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新闻出版业和著作权管理工作全国性评奖和表彰活动。 (十六) 承办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文 号:新闻出版总署令第31号 标 题: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 颁布日期:2005年9月30日 实施日期:2005年12月1日 终止日期: 类 别: 颁布单位:新闻出版总署 内 容: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 (新闻出版总署令第31号)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已经2005年9月20日新闻出版总署第1次署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 新闻出版总署署长:石言源 二00五年九月三十日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我国期刊业的繁荣和发展,规范期刊出版活动,加强期刊出版管理,根据国务院《出版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期刊出版活动,适用本规定。 期刊由依法设立的期刊出版单位出版。期刊出版单位出版期刊,必须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持有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领取《期刊出版许可证》。 本规定所称期刊又称杂志,是指有固定名称,用卷、期或者年、季、月顺序编号,按照一定周期出版的成册连续出版物。 本规定所称期刊出版单位,是指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并履行登记注册手续的期刊社。法人出版期刊不设立期刊社的,其设立的期刊编辑部视为期刊出版单位。 第三条 期刊出版必须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出版方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传播和积累有益于提高民族素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促进国际文化交流,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第四条 期刊发行分公开发行和内部发行。 内部发行的期刊只能在境内按指定范围发行,不得在社会上公开发行、陈列。 第五条 新闻出版总署负责全国期刊出版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并实施全国期刊出版的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建立健全期刊出版质量评估制度、期刊年度核验制度以及期刊出版退出机制等监督管理制度。 地方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期刊出版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 期刊出版单位负责期刊的编辑、出版等期刊出版活动。 期刊出版单位合法的出版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扰、阻止、破坏期刊的出版。 第七条 新闻出版总署对为我国期刊业繁荣和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期刊出版单位及个人实施奖励。 第八条 期刊出版行业的社会团体按照其章程,在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实行自律管理。 第二章 期刊创办和期刊出版单位设立 第九条 创办期刊、设立期刊出版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确定的、不与已有期刊重复的名称; (二)有期刊出版单位的名称、章程; (三)有符合新闻出版总署认定条件的主管、主办单位; (四)有确定的期刊出版业务范围; (五)有3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 (六)有适应期刊出版活动需要的组织机构和符合国家规定资格条件的编辑专业人员; (七)有与主办单位在同一行政区域的固定的工作场所; (八)有确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必须是在境内长久居住的中国公民;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除前款所列条件外,还须符合国家对期刊及期刊出版单位总量、结构、布局的总体规划。 第十条 中央在京单位创办期刊并设立期刊出版单位,经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后,由主办单位报新闻出版总署审批。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系统创办期刊并设立期刊出版单位,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新闻出版局审核同意后报新闻出版总署审批。 其他单位创办期刊并设立期刊出版单位,经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后,由主办单位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新闻出版总署审批。 第十一条 两个以上主办单位合办期刊,须确定一个主要主办单位,并由主要主办单位提出申请。 期刊的主要主办单位应为其主管单位的隶属单位。期刊出版单位和主要主办单位须在同一行政区域。 第十二条 创办期刊、设立期刊出版单位,由期刊出版单位的主办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按要求填写的《期刊出版申请表》; (二)主管单位、主办单位的有关资质证明材料; (三)拟任出版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简历、身份证明文件及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四)编辑出版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 (五)办刊资金来源、数额及相关的证明文件; (六)期刊出版单位的章程; (七)工作场所使用证明; (八)期刊出版可行性论证报告。 第十三条 新闻出版总署应当自收到创办期刊、设立期刊出版单位的申请之日起9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直接或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书面通知主办单位;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十四条 期刊主办单位应当自收到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决定之日起60日内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一)持批准文件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领取《期刊出版登记表》,填写一式五份,经期刊主管单位审核签章后,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应在15日内,将《期刊出版登记表》报送新闻出版总署备案; (二)公开发行的期刊,可以向ISSN中国国家中心申领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并向新闻出版总署条码中心申领条型码;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对《期刊出版登记表》审核无误后,在10日内向主办单位发放《期刊出版许可证》; (四)期刊出版单位持《期刊出版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依法领取营业执照。 《期刊出版登记表》由期刊出版单位、主办单位、主管单位及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各留存一份。 第十五条 期刊主办单位自收到新闻出版总署的批准文件之日起60日内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批准文件自行失效,登记机关不再受理登记,期刊主办单位须把有关批准文件缴回新闻出版总署。 期刊出版单位自登记之日起满90日未出版期刊的,由新闻出版总署撤销《期刊出版许可证》,并由原登记的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注销登记。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发生前款所列情形的,期刊出版单位可以向原登记的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申请延期。 第十六条 期刊社应当具备法人条件,经核准登记后,取得法人资格,以其全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本规定所称期刊业务范围包括办刊宗旨、文种。 各省市新闻出版署 省别 通讯地址 邮编 区号 电话 传真 北京市 朝阳区和平街11区甲24号 100013 010 84253627 84251823 天津市 河西区尖山路82号 300211 022 28335388 28308463 河北省 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330号 050061 0311 8641046 7773777 山西省 太原市建设南路15号出版大厦 030012 0351 4922105 4922213 内蒙古 呼和浩特市老缸房街15号 010010 0471 4935490 4913873 辽宁省 沈阳市北一马路108号 110001 024 2366788 2325549 吉林省 长春市区人民大街124号 150010 0431 5644763 5642914 黑龙江 哈尔滨市道里区森林街68号 150010 0451 4617319 4614852 上海市 上海市绍兴路5号 200020 021 64339117 64332452 江苏省 南京市高云岭56号 210009 025 6638657 3364921 浙江省 杭州市庆春路标225号西湖时代广场 310006 0571 87163127 87263126 安徽省 合肥市回龙桥路1号 230063 0551 2826708 2822677 福建省 福州市东水路76号 350001 0591 7532008 7559325 江西省 南昌市阳明316号 330008 0791 6895193 6895217 山东省 济南市省府前街1号综合楼 250011 0531 6061707 6061795 河南省 长沙市展览馆路11号 450002 0371 5721316 5730425 湖北省 武汉市黄鹂路75号 430077 027 86780585 86792613 湖南省 长春市区人民大街124号 410005 0731 4302568 4302566 广东省 广州市东水阴路11号 510075 020 3607420 广 西 南宁市金水湖路53号 530021 0771 5516030 5516031 海南省 海口市海路59号 570204 0898 65373395 65339391 重庆市 重庆观因桥建新东路3号百夜兴大厦17楼 400020 023 67708100 67708123 四川省 成都市大石西路36号 610015 028 87026768 87028958 贵州省 贵阳市中华北路289号 550001 0851 6828624 6800761 云南省 昆明市环城西路36号 650034 0871 4198048 4129428 西 藏 拉萨市林廊北路20号码 850000 0891 6829432 6833591 陕西省 西安市北打街131号 710003 029 7205025 7205004 甘肃省 兰州市庆阳路230号 730030 0931 8455382 84566777 青海省 西宁市同仁路10号 810000 0971 6143402 6141890 宁 夏 银川市解放西街47号 750001 0951 5045582 5046836 新 疆 乌鲁木齐市解放南路15号 830001 0991 2823648 2815715

可以多参加图书订货会,每年都有很多次,你在网上多关注一下这方面的信息。另外,多跟这两家出版社保持关系,应该没有错的~降折扣的话,量大一些就可以了

“七颗虫牙”的回答挺好。我觉得这个需要多用心,多跑腿,多打电话,祝你成功。

杂志社只是一个杂志出版、书籍出版的团体,类似于公司组织,就是一个简称。你想办杂志,首先得有出版许可证、得有出版刊号等一系列的批示文件,然后组成你的杂志出版团队,那这样的就是杂志社。至于合作的问题,一般有刊号的机构,你都可以合作。出版社是出版单位,未必有杂志出版刊号。刊号现在基本上批不下来。

重庆有哪些出版社和杂志社合作

很多的 自己去看看啊

最出名的有:重庆出版社 打电话114就可以查到重庆出版社的号码

人事文摘杂志社,其他的我就不知道了

网上收收就知道了我知道的有重庆西南师范大学重庆大学出版社可以参考一下网址:还有出版一部书一般费用在3万一个书号如果到其他出版社几千元可以出版的也有

和杂志社合作

杂志社只是一个杂志出版、书籍出版的团体,类似于公司组织,就是一个简称。你想办杂志,首先得有出版许可证、得有出版刊号等一系列的批示文件,然后组成你的杂志出版团队,那这样的就是杂志社。至于合作的问题,一般有刊号的机构,你都可以合作。出版社是出版单位,未必有杂志出版刊号。刊号现在基本上批不下来。

你是与出版社合作出书吧?请补充问题细节,然后再详细回答你。

可以自己募集资金,或者文学社内部凑钱出书。想要跟杂志社合作的话是很困难的,文学社要发展真是难于上青天

学术科普:五大国际权威学术期刊出版商盘点关注我 为学术期刊点赞!! Elsevier,译名爱思唯尔,它的历史比较悠久,大概可以追溯到十六世纪,荷兰出版商爱思唯尔创办了一家小型出版公司。300 年后,一个名叫罗伯茨的继承他的学术出版 vier,译名爱思唯尔,它的历史比较悠久,大概可以追溯到十六世纪,荷兰出版商爱思唯尔创办了一家小型出版公司。300年后,一个名叫罗伯茨的继承他的学术出版传统,从事学术作品出版和国际传播工作,并用爱思唯尔的名字给公司命名。就能找到这张照片了 这几年互联网冲击的厉害,单位在行业内也不景气,年龄长、皱纹长、不见工资长,所以辞职创业了,自己开办了公司,跟杂志社合作,也创办了杂志,在找符合新闻出版总署认定条件的主管、主办的时候,接触英文学术期刊(月刊)于2008年7月创刊,于2010年1月被SCI-E收录(收录的文章被追溯到2008年的创刊号), 2017-2018 IF=994。期刊由国际著名学术出版集团Springer和清华大学出版社联合出版发行。期刊采用国际通行的主编负责

期刊出版社合作电话

ISBN代码 名称 地址 省市 80030 宝文堂书店 北京市东四八条52号 北京 200 北京出版社 北京市东兴隆街51号 北京 301 北京大学出版社 北京市海淀区北京大学内 北京 5639 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 北京东效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 5300 北京古籍出版社 北京市东兴隆街51号 北京 81004 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 北京市北京广播学院内 北京 81012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出版社 海淀区学院路37号,原名北京航空学院 北京 5303 北京教育出版社 北京市东兴隆街51号 北京 5304 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 北京市西直门外大街140号 北京 81013 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 北京阜成门外花园村(原北京工业学院 北京 80500 北京旅游出版社 北京市东兴隆街51号 北京 80501 北京美术摄影出版社 北京市东兴隆街51号 北京 81002 北京农业大学出版社 北京市北京农业大学内 北京 80502 北京日报出版社 北京市西裱褙胡同34号 北京 5301 北京少年儿童出版社 北京市东兴隆街51号 北京 303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北京市北太平庄北京师范大学内 北京 81014 北京师范学院出版社 北京市花园村学院路 北京 5302 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 北京市东兴隆街51号 北京 81003 北京体育学院出版社 北京市海淀区 北京 5402 北京燕山出版社 北京市 北京 5619 北京语言学院出版社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 北京 5030 测绘出版社 北京市三里河路50号 北京 80017 长城出版社 北京市三里河路40号 北京 80015 长征出版社 北京市阜外大街34号 北京 5056 朝花美术出版社 北京市北总部胡同32号 北京 5054 朝华出版社 北京市车公庄西路21号 北京 80068 大地出版社(前身为红旗出版社 北京沙滩北街2号 北京 80019 档案出版社 北京市丰盛胡同21号 北京 5028 地震出版社 北京市复兴路63号 北京 116 地质出版社 北京市羊市大街64号 北京 5053 电子工业出版社 北京市万寿路 北京 5060 东方出版社 北京朝阳门内大街166号 北京 81000 对外贸易教育出版社 北京市对外贸易学院内 北京 5036 法律出版社 北京市白广路1号 北京 5064 纺织工业出版社 北京市东长安街12号 北京 04 高等教育出版社 北京市沙滩后街55号 北京 5008 工人出版社 北京市六铺炕 北京 80012 工商出版社 北京市三里河东路10号 北京 80014 光明日报出版社 北京市永安路106号 北京 118 国防工业出版社 北京市2819信箱 北京 80049 国际文化出版公司 北京市夏外燕京饭店内 北京 5027 海洋出版社 北京市北礼士路 北京 80046 航空工业出版社 北京市北苑 北京 5051 红旗出版社(更名大地出版社) 北京市沙滩北街2号 北京 5025 化学工业出版社 北京市和平里七区16号 北京 111 机械工业出版社 北京市百万庄南街1号 北京 5041 教育科学出版社 北京市北太平庄北环西路10号 北京 5033 解放军文艺出版社 北京市西什库茅屋胡同甲3号 北京 80022 金盾出版社 北京市翠微路22号 北京 80025 经济管理出版社 北京市月坛北小街2号 北京 5058 经济科学出版社 北京市西安门外刘兰塑胡同8号 北京 80021 军事科学出版社 北京市颐明园军事科学院内 北京 80027 军事译文出版社 北京市66信箱 北京 03 科学出版社 北京市朝内大街137号 北京 5023 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北京市和平里北口化工学院内 北京 110 科学普及出版社 北京市白石桥路32号 北京 80040 昆仑出版社 北京市西什库茅屋胡同甲3号 北京 5045 劳动人事出版社 北京市和平里中街12号 北京 5020 煤炭工业出版社 北京市和平里北路16号 北京 105 民族出版社 北京市和平里东路 北京 80018 能源出版社 北京市阜成路桥西 北京 5048 农村读物出版社 北京市复兴路61号 北京 109 农业出版社 北京市朝阳区枣营路 北京 80001 企业管理出版社 北京市阜外三里河国家经委内 北京 5029 气象出版社 北京市白石桥路46号 北京 5019 轻工业出版社 北京市阜成路3号 北京 302 清华大学出版社 北京市清华大学内 北京 80033 求实出版社 北京市海淀区中央党校内 北京 5014 群众出版社 北京市东长安街14号 北京 01 人民出版社 北京市朝内大街166号 北京 114 人民交通出版社 北京市和平里东街 北京 107 人民教育出版社 北京市沙淮后街55号 北京 80020 人民军医出版社 北京市复兴路22号甲3号 北京 102 人民美术出版社 北京市北总布胡同32号 北京 80002 人民日报出版社 北京市金台西路人民日报社 北京 5009 人民体育出版社 北京市体育馆路8号 北京 117 人民卫生出版社 北京市天坛西里10号 北京 02 人民文学出版社 北京市朝内大街166号 北京

真的啊??你太厉害了```` ``你出书啊?太好````````呵````祝愿你能找到一个好的出版社呵```````

关于你的问题,实际上就是出版过程中经常提到的常规出版。所谓常规由出版方负责出版、印刷、发行整个过程,作者可以获得稿酬、版税的一种出版方式。而出版方对于这种方式出版的图书要求非常严格,一般而言会有两个原则:1、作者为名家,有市场;2、经过市场调查,可以保证3万元以上的盈利。如果没有符合以上要求,一般情况下都不会得到常规出版。关于联系出版社的问题,一方面可以自己上门去出版社投稿,另外可以委托专业的出版代理机构来进行运作。

看书的封皮一定有联系电话和地址什么的

  • 索引序列
  • 杂志社合作出书
  • 和杂志社合作出版图书
  • 重庆有哪些出版社和杂志社合作
  • 和杂志社合作
  • 期刊出版社合作电话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