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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报社总编辑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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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报社总编辑是谁

总编办主任在每个报社是不一样,有的报社权力非常大,可能负责人事等行政方面,但有的报社中这个头衔就跟总编秘书差不多。在大部分地方来讲,应该是比部门主任低一点的,因为报社的核心还是各个版面。不过不排除有的地方会权力比较大。编委一般是主编、副主编、分部门主编组成。

社长大。一社之长啊。

《农民日报》、《中国农村经济》、《农业科技报》、《中国乳业》、《甘肃畜牧兽医》、《中国畜牧兽医》、《吉林畜牧兽医》  园艺花卉类  《中国蔬菜》 《蔬菜》 《中国园艺文摘》 《温室园艺》  农学农作物类  《中国农业气象》 《作物学报》 《中国种业》 《云南植物研究》  粮油食品类  《农产品加工》 《绿色食品》 《食品科学》 《中国食物与营养》  林业类  《中国林业教育》 《林业科技开发》 《中国城市林业》 《世界竹藤通讯》  农资农机类  《中国农业文摘--农业工程》 《包装与食品机械》  《农民日报》、《中国农村经济》  水产渔业海洋类  《中国水产文摘》 《中国水产科学》 《中国观赏鱼》 《北京水产》  农业报纸、杂志、农书  报纸  《农学报》  《农学报》创刊于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报社地址在上海。它是反映我国农业的第一份报纸。初为半月刊,翌年改为旬刊,每卷(期)25~30页,用连史纸石印。光绪三十一年终止,共出315卷。该报主持者有罗振玉、蒋伯斧等人。报道内容涉及农、林、牧、渔等,尤以蚕桑和茶叶的篇幅较大。  《沪郊农民报》、《农民日报》  《沪郊农民报》创刊于1950年初,1951年底停刊,1958年初复刊。四开四版,五天一期,后改每周出两期。由中共上海市委郊区工作委员会主办;主编田野。报道内容主要是上海市农村工作及农业生产等。数月后该报改名为《农民日报》,发行量10万份。由中共上海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主办。总编许思潮、副总编田野。1960年上半年停刊,转办内部刊物《农村工作》。  《解放日报市郊版》  《解放日报市郊版》试刊于1978年7月1日,10月1日起正式出版,1987年底停刊。四开四版,周二发行。由解放日报社主办,历届负责人有贾安坤、龚心瀚、宋超等。报道内容有中共中央和中共上海市委关于农村的方针政策;郊区农村贯彻执行方针政策的经验和典型;农民群众的关心热点和农事动态等。  《上海农垦报》  《上海农垦报》创刊于1982年。由中共上海市农场管理局委员会、上海市农场管理局主办。主编纪少华。该报四开四版、周报。主要反映上海农垦系统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成果、信息、经验等。  《上海郊区报》  《上海郊区报》创刊于1988年7月1日。由中共上海市农村工作委员会、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主办,总编朱振天。该报四开四版,每周刊出两次。主要反映郊区农村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成就;发展农村经济的经验;重要农事活动的动态等。1990年7月1日改名为《东方城乡报》。  《上海科技报农村版》  《上海科技报农村版》创办于1987年,由市农业委员会、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市科协联合主办,主编姜聚光。主要内容为传播农业科技信息,报道农业科技新闻。1988年因《上海郊区报》创办而停办。  杂志  《农村改进》  《农村改进》杂志创刊于民国23年(1934年)11月20日,由中华职业教育社附设漕河泾农学团编印。创刊号刊出了《参加第二次乡村工作讨论会的感想》、《沪西农村未来的危机》、《高桥农村改进区实习工作报告》、《沪西园艺场实习工作报告》等文章。只出刊一期。  《土壤肥料与农业》  《土壤肥料与农业》杂志创刊于民国32年(1943年)11月。季刊。该杂志为中国肥料普及会主办的农业学术性刊物,着重登载土壤、肥料方面的科技论文。主编铁明。刊出四期后停办。  《化肥工业》  《化肥工业》杂志初名《化学肥料》,创刊于1958年10月。月刊。1959年改名为《化工研究技术》,1960年又改名为《化学肥料技术指导》。1963~1965年,改名为《化工技术资料化肥专业分册》,双月刊。1966年起,又改名为《化学肥料工业》。1974年,定名为《化肥工业》。该杂志报道氮肥、磷肥、钾肥、复混肥、微肥、叶面肥以及植物生长调节剂的施肥方法和肥料的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新成果,同时介绍国外化肥工业的现代技术水平和发展趋势。由化学工业部上海化工研究所主办。  《上海农业科技》  《上海农业科技》创刊于1971年5月。原名《农业科技简报》,半月刊。1973年3月,改名为《农业科技通讯》,月刊。1977年1月,定名为《上海农业科技》。1980年2月,改为双月刊。该杂志坚持普及与提高、科研与生产相结合的方针,反映上海地区农业科技成果。由上海市农学会、上海市农业科学院联合主办,主编徐开智。  《科学种田》、《当代农业》  《科学种田》,创刊于1972年2月,月刊。是一本集农、林、牧、副、渔各业的综合性科学技术知识的普及刊物。主要介绍上海郊区及长江三角洲农村实行科学种田的新技术、新经验,同时,介绍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动态和基本知识。由上海市科学技术出版社编辑出版。1987年,改名为《当代农业》。历任主编有施正书、黄彰栋、王模。1989年起转给江苏省农林厅编辑出版。  《农药译丛》  《农药译丛》创刊于1979年,双月刊。由上海农药研究所主办。主要介绍国外农药生产和使用的动态和技术。主编王能五。  《食用菌》  《食用菌》创刊于1979年,双月刊。由上海市农业科学院与农业部农业局、中国食用菌技术开发集团联合主办。该杂志着重报道食用菌生产、科研的新经验和新成果。主编张甫安。  《上海农村经济》  《上海农村经济》创刊1979年,季刊。1986年公开发行后改为双月刊。由上海市农村经济学会主办,主编陈锡根。该杂志主要介绍上海农村工作、农业经济的动态和经验。  《上海农学院学报》  《上海农学院学报》创刊于1983年5月,季刊。该刊是由上海农学院在编辑出版《上海农学院科技资料》的基础上办起来的,主要报道上海农业高等教学与生产相结合进行农业科学研究的成果。  《上海农业学报》  《上海农业学报》创刊于1985年2月,季刊。由上海市农业科学院与上海市农学会联合主办。主编徐新春。该杂志着重刊载上海农业科研和生产领域的科技论文,反映农业科研和生产的新成果。  《杂草学报》  《杂草学报》创刊于1987年,季刊。由上海市农业科学院与中国植物保护学会杂草研究会联合主办。主编张泽溥。该杂志主要刊出上海及全国农田杂草的调查、研究的动态和成果、农田杂草的防除经验、化学除草剂新品种介绍等。  《上海蔬菜》  《上海蔬菜》创刊于1987年,季刊。由上海市农业科学院与上海蔬菜经济研究会联合主办。主编陈恩平。该杂志报道上海及长江三角洲地区蔬菜科技和生产流通领域的新经验和新成果,指导蔬菜生产现代化建设。  《上海农业》  《上海农业》创刊于1988年,季刊。由上海市农业局主办。主编先后由王祖德、陈正玄担任。该杂志着重刊载上海农业生产的适用技术研究与推广、农业经营管理与服务体系建设、农业适度规模与农田设施建设、农林业结构调整等方面的新经验,指导郊区农业生产。  国内相关刊物  《大豆科学》   《分子植物育种》   《麦类作物学报》   《棉花学报》《中国棉花》   《农业生物技术学报》   《西北农业学报》   《西南农业学报》   《遗传学报》《遗传》   《玉米科学》   《园艺学报》 /  《杂交水稻》   《植物生理与分子生物学学报》 -/  《植物学报》   《植物遗传资源学报》   《植物营养与肥料学报》   《中国农业科学》   《中国水稻科学》   《中国油料作物学报》

中国报业总编辑是谁

我就在报社上班,楼上说的并不完全对,这要针对每个报社的情况,要看报社是总编负责制还是社长负责制。 一般情况下,都是社长是法人,为一把手,总编二把手。 也有的报社不设社长这个职位,或者虽然有社长但只是挂名而已。这样就是总编一把手的。

《红星报》是中国工农红军军事委员会最早的机关报,第一任总编辑是小平同志。

李宝善总编

周正荣啊,他现在是新华日报的党委书记,总编辑,2008年开始啊,

中国日报社总编辑是谁

陕西人

贵州赤水人。1936年参加北平左联,主编《榴火文艺》。同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并转入中国共产党。西安烃时,任西北抗日联军抗日先衡队政治部股长。曾主编《西北文化日报》文艺副刊。1937年先后入延安抗大、中央党校学习。后任中共陕甘宁边区委员会科长,中共中央西北局文化工作委员会秘书、宣传科科长,中共米脂县委书记。1947年3月任西北野战军前委宣传委员会委员。建国后,历任西北农学院党委书记、中共中央西北局宣传部秘书长,西北军政委员会新闻局局长,中共中央宣传部宣传处处长,1964年后,任中共中央工业交通政治部宣传部部长,副秘书长,1973年后,任北京工业大学党委书记,1977年11月至1982年3月,任《人民日报》核心小组副组长、副总编辑。1982年4月任人民日报社总编辑。1983年11月至1985年12月任人民日报社社长。曾任国际文化出版公司董事长,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第三届副主席。是中共第十二届中央委员、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曾任全国记协第一副主席。2003年1月29日在北京逝世,终年83岁。

《中国日报》最早是1900年1月25日在香港出版的报纸。又名《中国报》。发行人兼总编是陈少白,撰稿人有洪孝充、陆伯周、胡汉民谢英伯李煜堂等。1905年成为中国同盟会报纸。1906年8月,冯自由任社长兼总编辑。主要栏目有论说、评论、国内新闻等。 《中国日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创办的第一份也是目前唯一的一份全国性英文日报,创刊于1981年6月1日。

中国农业报社总编辑

1979-1983年:南京大学气候学专业1983-1986年: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农业气象学专业2002-2004年: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北大国际MBA学习,2004年6月获美国Fordham大学MBA学位1986-1987年:中科院 实习研究员1987-1992年: 《中国经营报》社 历任记者、编辑、总编室主任等职1993-至今 《精品购物指南》报社总编辑 2006-至今兼任《风尚志》杂志社社长2014年-至今兼任《OK!精彩》出版人

书籍稿酬暂行规1990年6月15日,国家版权局第一条为了保障著译者的正当权益,繁荣创作和学术研究,鼓励著译者和提高出版物的水平,特制订本规定。第二条著译一经出版或发表,应根据作品质量的高低,著译的难易,付给适当的稿酬。初版的书按照字数付给著译者基本稿酬,并且按照印数付给著译者印数稿酬;再版时不付基本稿酬,只付印数稿酬。第三条基本稿酬标准:(1)著作稿:每千字10至30元。确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科学著作,包括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及文艺理论的专著,必须从优付酬者,可以适当提高标准,但每千字不超过40元。(2)翻译稿:每千字8至24元。特别难译而质量优秀的译稿,可以适当提高标准,但每千字不超过35元。由外文译成中文,对原著作者不付稿酬;对翻译者,按上述标准付酬。由中文译成外文,对翻译者按本条第(1)款规定的稿酬标准付酬。对原著作者按该著作翻译稿酬的20%至40%付酬。由少数民族文字译成汉文,对原著作者按本条第(1)款规定的稿酬标准定级支付60%的稿酬。对少数民族文字翻译者所付的稿酬,按本款规定的外文译成中文的标准,另加25%至30%付酬。由汉文译成少数民族文字,对原著作者不付稿酬。(3)古籍稿:古籍整理,古籍的今译、笺证、注释、集解,每千字9至18元。对特别繁难,质量又高的,可适当提高,但每千字不得超过30元。古籍资料的辑录、汇编,每千字5至12元(不付印数稿酬)。各种古籍索引,每千字5至10元(不付印数稿酬)。断句、校正错讹,每千字4至8元(不付印数稿酬)。标点加一般校勘,每千字5至10元;难度大的标点加繁重校勘,可适当提高,但每千字不超过15元(均不付印数稿酬)。(4)词书稿:词书条目,照本条第(1)款标准,按版面折合的字数计算,另外增加15%至25%的基本稿酬,不付印数稿酬。百科全书词条编撰,每千字24至30元,另增加20%至30%的基本稿酬,不付印数稿酬。(5)根据他人著作改编和缩写的书稿,按本条第(1)款标准的40%至60%向改编者付酬。并按改编费的20%至40%向原作者付酬;按改编费的10%至20%向原出版者付酬。(6)译文的校订费,每千字4至10元,不付印数稿酬。由译者请他人代为校订者,费用由译者自付;出版社请他人校订者,校订费由出版社支付。(7)索引和图书资料辑录,每千字3至7元,不付印数稿酬。(8)约请社外人员编选的书籍付编选费,按每万字20至30元付酬,不付印数稿酬。约请社外人员编辑加工的书稿,付编辑加工费,按每万字20至30元付酬,不付印数稿酬。(9)约请社外人员审查书稿,付审稿费。一般书籍的审稿费按每万字10至20元付酬;对于繁难的专著,可适当提高,但每万字不超过40元;不付印数稿酬。第四条印数稿酬(一)一般书籍的印数稿酬,按基本稿酬总额的百分比支付:(1)印数在一万册以内的,以一万册计算付基本稿酬的8%;(2)印数超过一万册的,其超过部分以千册为计算单位(不足一千册的,按千册计算),每千册付基本稿酬的0.8%。(二)对确有重要学术理论研究价值而印数较少的专著,印数在一万册以内的,以一万册计算,付基本稿酬的30%;印数超过一万册的,按本条第(一)款之(2)的规定支付。(三)本条(一)、(二)两款规定的印数稿酬,每次重印均应累计过去的印数。不论初版还是重印,出版社均应在版本记录页上如实注明印数。(四)学习用书、临时教材或由于其他客观原因而大量印行的著译,在第一次出版后两年内,印数在10万册以下者按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标准付酬;超过10万册以上,视不同情况按本条第(一)款规定的30%至50%付酬。第五条曾在报刊上发表过的著译,辑成个人专集出版,付给著译者基本稿酬和印数稿酬。编选不同著译者的报刊文章合集出版,对著译者只付基本稿酬,不付印数稿酬。出版社约请多人分章撰写,内容相互有连贯性的专著,付基本稿酬和印数稿酬。出版社约请多人撰写,单篇独立(没有连贯性)的合集,只付基本稿酬,不付印数稿酬。期刊转载其他报刊上已发表过的作品,按第三条第(1)款标准的20%至40%向原作者付酬,并按第三条第(1)款的10%至15%向首次发表该作品的报刊付酬。第六条出版社已接受出版的著译,属于非作者原因未能出书者,出版社应按该书稿基本稿酬的30%至50%付给作者著译费(书稿归作者所有)。出版社主动约稿,但因稿件质量不合格未能出书者,出版社视具体情况,酌付少量的约稿费。第七条解放前出版过的著译重印或校订重印,支付部分或全部基本稿酬(对已故作者著译的付酬办法见第八条)。解放后出版(或再版)的已付过基本稿酬的著译,再版以及辑成个人专集(包括全集、选集、文集等)或和他人著作合集出版,不再支付基本稿酬,只付印数稿酬。著译修订再版,视修订程度支付修订费。修订费按增补部分的实际情况付酬;修订后,质量有显著提高,可重新支付原基本稿酬的部分或全部,但其印数稿酬,仍应累计原来的印数。第八条对已故作者稿酬的继承问题,按以下规定办理:(1)著译者死亡在30年以内者,出版其未曾发表过的遗作,付基本稿酬和印数稿酬;再版只付印数稿酬,不付基本稿酬。(2)著译者死亡超过30年者,重印其作品不再付基本稿酬和印数稿酬。出版其首次发表的遗作,仍付基本稿酬和印数稿酬。第九条一部书稿分别出版不同字体的版本,或以几种装帧形式出版,或改变书名重印,或由一家出版社转移到另一家出版社出版,或编进另一书时,除对首次出版的版本付一次基本稿酬外,对另外的版本不付基本稿酬,但应累计印数,付印数稿酬。出版社将一种书籍分地印造,或经地方出版社租型造货,其印数均应一并累计。印数稿酬由供型的出版社付给。第十条支付基本稿酬以千字为计算单位,不足千字的作千字算。诗词每10行作千字算(曲艺等韵文体行数计算从诗词)。旧体诗词稿酬可酌量提高。乐曲、歌词、画稿、地图等付酬办法,另定。支付稿酬的字数按实有正文字数计算,即以排印的版面每行字数乘以全部实有的行数计算。一般文字的末尾排不足1行的和占行的题目按1行计算。标点排在行外的,字数加1/10计算。出版社编辑部增加的例言、说明、注解、目录、索引或其他附件,书上排印的中缝、书眉、页码和翻译书籍中就原书复制的图表以及附录转载的文件资料,均不计稿酬;但翻译书籍的附录、图表内夹有译文的,译文部分计酬。第十一条封面和图表的设计,以及中外文对照表的编纂等,只付基本稿酬,不付印数稿酬,付酬标准另行拟定。第十二条出版者同著译者应签订约稿合同或出版合同,是否预付稿酬,由合同约定,但书籍出版后,应在一个月内付清全部稿酬,每次重印应在出版后一个月内结付印数稿酬。第十三条书籍出版后,出版社应送给著译者样书,一般性的书籍可送10至20本,情况特殊的可以酌增酌减。对著译者购书应予以优待,在100本以内者,可以按批发折扣售给。情况特殊者,在售书数量上可酌增酌减。第十四条台湾、香港、澳门同胞的著译,按本规定以人民币支付稿酬。外国人(包括中国血统的外籍人)的著译(国外未曾出版过),在我国首次出版者(不含翻译或重印),稿酬参照本规定执行。第十五条各出版社可根据本规定,视具体情况制定本社的稿酬实行办法,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送有关出版行政机关和国家版权局备案。各级出版行政机关和出版社的有关领导部门要加强对稿酬的管理,监督执行。出版社不得任意提高或压低稿酬标准,如有违反者,版权行政机关要予以纠正。各出版社应实行责任编辑、编辑室主任和总编辑三级审查确定稿酬的制度。第十六条本暂行规定的付酬标准,报纸、期刊可参照执行,但不付印数稿酬。第十七条本暂行规定自1990年7月1日起实行,计酬界限以版本记录页上的出版日期为准。初版的书籍以本暂行规定的稿酬标准支付基本稿酬和印数稿酬;再版书的印数稿酬,根据本暂行规定的基本稿酬数额,按第四条的规定付酬。第十八条本规定的解释权属于国家版权局。定地方志编纂稿酬支付标准一、基本稿酬:(一)原创作品:每千字按50~100元支付,以正式出版字数计发。(二)演绎作品:(1)资料汇编:凡按照地方志编纂要求,对所征集到的资料进行归类整理,并打印成册,每千字按10~20元支付。(2)翻译:每千字按30~80元支付。二、审稿费:各级志书编纂领导小组、编纂(审)委员会组织人员对志书进行评审,每万字按50~100元支付。三、总纂费:在志书正式出版前,由“一支笔”进行统稿,达到出版要求,每万字按30~60元支付。四、校对费:每万字按8~15元支付,分三校次计算。五、图片费:普通照片每张60元,历史性照片每张80~100元,带有文物性质照片面议。

新闻单位的领导体制:是新闻单位内部领导层的职责分工,权利划分,机构设置等的制度和规定的总称。新闻单位的领导体制分为(1)一长制(2)委员会制(3)双轨制决策分为一般决策和重大决策;一般决策由最高行政领导人负责,类似于一长制;重大战略性决策由作为领导集团的委员会讨论决定。总编辑负责制:编委会领导下的总编辑负责制。编委会是新闻单位的最高决策机构,全面领导和监督新闻单位的编辑、经营、行政、后勤部门的工作,总编辑是最高行政首长。新闻单位组织机构设置1、 组织机构的设置就是把为实现组织目标而需要完成的工作,不断划分为若干性质不同的业务工作,然后再根据这些各不相同的业务工作设置相应的部门,并同时确定各部门的职责与职权的过程。2、 设置组织机构的作用(1)有利于维护组织目标的统一性 (2)有利于组织内部的分工与协调 (3)有利于保证组织机构的权责一致 (4)有利于统一指挥 (5)有利于保证组织的精干高效运转3、 组织机构设置部门化原则的作用(1) 明确责任和权利(2) 有利于内部的沟通交流和控制(3) 有利于不同部门规定不同政策4、 划分部门的方法(1) 根据职能原则划分(2) 根据产品原则划分(3) 根据位置原则划分5、 我国新闻单位内部组织机构的划分(1) 编辑部门(2)经营部门(3)行政党务部门第三节我国新闻单位领导体制和组织机构的发展趋势与改革方向1、 现有组织机构的不足之处(1) 浓厚的行政机关特征(2) 等级森严、层次过多(3) 单一型媒体格局:媒体品种单一,经营单一2、 领导体制的发展趋势:逐步实行社台长领导下的总编辑、总经理分工负责制3、 组织机构的改革方向:逐步加大按产品原则组建部门的数量,以适应新闻单位的新闻集团发展的趋势。

中国信息报社总编编辑是谁

当然会发展起来了。这个书记非常的牛逼,一定会有所作为的。

会的,王清县的实力有目共睹,相信安徽省在他的带领下一定可以发展得很好。

中文名称:中国国情国力外文名称:China National Conditions and Strength主管单位:国家统计局主办单位:中国信息报社编辑单位:《中国国情国力》杂志社创刊时间:1992年期刊类型:国家级出版周期:月刊开本:16开语言:中文类别:综合国内统一刊号:CN11-2840/C国际标准刊号:ISSN1004-2008国内邮发代号:82-460国内总发行:北京市报刊发行局国外发行代号:1339M国外总发行:中国国际图书贸易总公司(北京399信箱)出版地:北京市编委会成员:马建堂、刘鹤、金碚、林毅夫、郑新立、郑京平、姚景源、黄守宏、谢伏瞻、樊纲编委会秘书处:万东华、叶青、叶植材、李孟刚、施子海、徐国祥、钟伟、盛来运社长:叶植材 总编:万东华执行总编:云霞编辑:蔺丽莉、张涵、张沛国美术设计:原永红发行联通中心:李雅群国情调研中心:冯承平广告经营中心:张亦弛订阅指南:1、邮局订阅全国各地邮局2、邮局汇款北京市月坛南街75号国家统计局《中国国情国力》杂志社(100826)3、银行汇款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六里桥支行户名:《中国国情国力》杂志社定价:每期15元 全年180元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甲6号国统宾馆东楼四层(100073)邮政地址:北京市月坛南街75号国家统计局《中国国情国力》杂志社(10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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