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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犯罪案例分析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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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犯罪案例分析论文范文

该怎么写就怎么写

我帮你找了一个新闻,你看看能不能用一下。倡导绿色文明上网 净化校园网络环境  4月23日下午,华阳双语学校学初二年级班的全体同学,认真听取了由网络安全保卫支队主讲的法制道德讲堂:“倡导绿色文明上网 净化校园网络环境”。  讲堂由互联网的应用与发展、当前互联网虚拟社会现状及特点、互联网对青少年发展的影响、网络成瘾类型及对青少年的危害、青少年网络违法犯罪的主要动机及类型及信息网络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内容组成。  针对当前大多数青少年上网的盲目性较大,他们的兴趣主要集中于网络游戏、交友和聊天,真正依靠网络获取知识信息的不是很多,对网络的学习、教育功能明显忽视等状况,讲解有针对性地对同学们的上网行为进行了剖析,用大量案例告诫同学们,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网上违法犯罪活动也在日益增多,要学习信息网络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杜绝随意随性的上网行为,提醒同学们应做到以下几点:  1、不要访问含有不文明、不健康信息的网站,上网时尽可能只浏览大型正规网站信息;  2、不要点击陌生人通过任何渠道发送的链接、邮件附件等,下载文件尽量到大型、信用度高的网站,不要轻信他人;  3、不在网络银行账号存放大笔资金、不在电脑内存放含有隐私信息的文件,遇到不法侵害及时与家人沟通,他们会提供合理建议。  4、不要把姓名、住址、电话号码等与自己身份有关的信息资料作为公开信息提供到网上去。  切记:网上你看不见对方,无法了解对方实际情况、无法确认对方的真实身份和真实目的。  5、不要轻易向别人提供自己的照片,也不要轻易发到网上。  6、网上朋友就狭隘在网上为好,贸然“下网”往往可能给你的学习、生活,安全和温馨的家园带来麻烦和不快。  通过讲堂,同学们认识到,面对网络的巨大诱惑,上网要做到:安全上网、适度上网、文明上网,更要做到:远离不文明网络行为、远离不良网络信息、远离不健康网络游戏。在学习和使用计算机的过程中更应遵守良好的道德规范,做一个网络时代的文明人。

网络犯罪案例分析论文

自己上网查

今年元月,仙桃市龙华山派出所民警在办理第二代身份证时,发现办理第二代身份证所用的计算机已中毒,即使杀了毒,随后也会恢复原貌。紧接着,该局部分办公计算机,也因中了“熊猫烧香”病毒而瘫痪。  与此同时,该市公安局网监大队接到仙桃市江汉热线信息中心报案称,该网站的中心服务器大面积中了“熊猫烧香”病毒。  来势凶猛的计算机病毒,在该市还是首次出现,这引起了该市公安局网监部门高度重视。有关数据显示,自去年12月以来,被“熊猫烧香”病毒感染中毒的电脑,有50万台以上,数百万网民深受其害。  警方还发现,《瑞星2006安全报告》,将“熊猫烧香”列为10大病毒之首,《2006年度中国大陆地区电脑病毒疫情和互联网安全报告》的十大病毒排行中,该病毒一举成为“毒王”。  1月22日,该市公安局网监大队将此案向公安局长余平辉、政委李培刚及副局长叶铁官汇报。1月24日,该局正式立案侦查,定名为“1·22”案件。  侦查  “武汉男孩”被列重大嫌疑人  昨日,仙桃市公安局副局长叶铁官介绍,立案后,该市网监部门上网络搜寻相关资料,对“熊猫烧香”计算机病毒进行分析、调查。  结果发现,“熊猫烧香”病毒是一个感染型蠕虫病毒,能够感染系统中exe、com、pif、src、html、asp等文件,中止大量的反病毒软件和防火墙软件进程,并且会尝试读取特定网站上的下载文件列表,通过网页浏览、局域网共享及U盘等多种途径进行快速传播。  另外,被感染的计算机,会出现蓝屏、频繁重启,以及系统硬盘中数据文件被破坏、GHO文件被删除等现象。被感染的用户系统中所有的exe可执行文件,全部被改成熊猫举着三根香的模样。  根据病毒的感染和传播特性分析,该局网监部门推测:“熊猫烧香”病毒的作者系一个团队或是一个人编写;或是一人编译,多人再传播。  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及网上相关信息显示:“熊猫烧香”计算机病毒程序中,都有“whboy”、“武汉男孩”的签名,且该病毒感染网页文件后,会在网页中加入一段代码,把网页转向特定网址。  该网站注册信息显示,注册人来自武汉。网监部门技术人员胡红义、刘杰分析,拥有全部病毒代码的人,应该是武汉人,很可能与2005年爆发的“武汉男孩”、“QQ尾巴”等木马有很大关联。该市公安局网监部门决定,进行串、并案侦查。  侦查过程中,该局网监部门获得了相关信息———“wh鄄boy”以写“武汉男孩”传奇木马出名,且其作品中通常以“whboy”和“武汉男孩”签名。  因此,该市公安局网监部门将“武汉男孩”列为重大犯罪嫌疑人,开展针对性的调查。  收网  佯购软件钓出“武汉男孩”  1月31日,在省公安厅网监总队的指挥协调下,成立了“1·22”专案组。  2月1日,专案组通过调查走访,查明“武汉男孩”与另2人共同租住在武汉市洪山区。专案侦查员在武汉佯装购买杀毒软件,钓出了一名出售者。  专案民警分析:这名出售者就是“武汉男孩”。后经侦查,“武汉男孩”叫李俊,男,25岁,武汉市新洲区阳逻镇人,对电脑比较精通。  2月2日,民警张良耀、刘杰等人对李俊租居屋,实施24小时监控。当日下午,专案民警研究实施抓捕行动,制定了抓捕方案和审讯方案。  2月3日,专案组通过种种迹象分析,“武汉男孩”有可能要外逃。抓捕行动须提前进行。  3日晚8时40分,守候在出租屋内的仙桃网监大队民警,将回到出租屋取东西的李俊抓获,并对出租屋进行了勘验。  经突审,李俊交代,“熊猫烧香”病毒系他所写,病毒源代码在他与雷磊居住的某宾馆房间的硬盘内,并承认有一份源代码给了雷磊(男,25岁,武汉新洲区阳逻镇长山村人,系李俊的同学)。  专案民警立即出击,将准备外逃的雷磊抓获,并提取了笔记本电脑、硬盘等物品。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对提取的源码进行鉴定,认定为该源码为“熊猫烧香”病毒源码。  审讯  为好玩搞钱销售传播病毒  去年9月,李俊在武汉某电脑学校学习软件开发时,就开始制作“熊猫烧香”病毒。10月,李俊毕业后,在武汉洪山区租了一单间房屋,潜心制作“熊猫烧香”病毒,在写作过程中,不断与雷磊交流写作进度。  11月,李俊将“熊猫烧香”病毒写完,通过QQ群发布出售“熊猫烧香”病毒的消息,先后在网上以每个病毒500—1000元的价格出售约20套。  今年1月24日,雷磊找到李俊,告知其网上炒作“熊猫烧香”很厉害,要其避一避。  当日,李俊与雷磊在武汉某宾馆开一房间,一起研究“熊猫烧香”,由雷磊继续在网上替李俊出售2000只已中毒的“肉机”。  2月4日,仙桃市公安局网监大队对现场再次进行核查后,将李俊、雷磊押回仙桃。公安部组织协调山东、浙江、云南、广东、广西等地网监部门,对涉案人员、服务器实施布控、扣押。  5日晚,仙桃公安局副局叶铁官,在山东威海将王磊抓获。经初审,王磊交代,他是传播“熊猫烧香”病毒最多的一人,日平均进账7000元以上,所得与李俊平分。  王磊还交代了另两个传播者,其中一个叫“X火”。在省厅网监总队的支持下,仙桃警方获悉自称“X火”的就是仙桃人。当晚,警方在“X火”家中将其抓获(此人真名王哲)。另一路追逃专班,在浙江温州将嫌疑人叶培新抓获。  此时,正在南昌收缴服务器的该网监大队队长万正明,接到指挥部的通知后,驱车赶往浙江丽水,3路追捕专班在浙江丽水会合。6日晚,将嫌疑人张顺抓获。  经审讯,李俊为“熊猫烧香”病毒制作者,其他5人为销售传播者,其目的就是好玩搞钱。  李俊交代,“熊猫烧香”病毒是将几种病毒合并在一起,演变成一种新病毒“肉鸡”来控制电脑,在电脑里制造木马程序,盗窃他人电脑里的QQ号、游戏装备等,得手后变卖获利。李俊一天最高收入达万元。  6名嫌疑人落网时,警方现场共收缴10余万元,其中王磊用赃款还购买了一辆吉普车。  至此,从2月3日至10日,仙桃公安局网监大队先后在湖北、山东、浙江等地抓获了涉案的6名主要犯罪嫌疑人。  (综合《楚天都市报》《武汉晨报》)  家人眼中的李俊  李俊的父母一直在家乡一水泥厂上班,前几年双双下岗,他妈妈做了个小推车在街上卖早点,他爸爸则到了一家私人瓦厂打工。52岁的李俊妈妈陈女士说,李俊很小的时候就喜欢玩电脑,没事就到网吧去玩,因为怕他在外面学坏,家里就给他买了台电脑。没想到到头来儿子却是因为“玩电脑”被警察抓走,陈女士感到悔恨不已。  李俊的父亲则说,四五岁时,李俊爱上了玩积木及拆卸家中的小机械,那时候,李俊将家中的收音机、闹钟、手电筒等凡是能拆开的物品,都拆成一个个零部件,歪着脑袋观察每个零部件后,又将零部件重新组装起来,恢复原样。如果闹钟再次走动或收音机能发出声音时,李俊往往会拍手大笑,自顾自庆祝半天。  李俊的弟弟李明比他小三岁,西南民族大学音乐教育专业学生,今年放寒假回家,他偶尔和哥哥提起最近他和同学都中过的“熊猫烧香”电脑病毒。哥哥听说后却一改以往的内向和谦卑,不屑一故地笑说:“这病毒没什么大不了。”当时李明并没有想到,他的哥哥就是“熊猫烧香”的始作俑者。  李明告诉记者,哥哥在上学时数学和英语非常优秀,尽管如此,哥哥还是没能考上高中,而是进了水泥厂里自办的一所技校(现已改名为“娲石职业技术学校”),后于2000年到武汉一家电脑城打工后,自己有了收入,但他很少给家人钱花。在李明的记忆中,哥哥从不找父母要钱花。有人曾对李俊说,李明是他弟弟,他应该给李明点零花钱。李俊总是很严肃地说:“钱要靠自己挣!挣不到钱的人,是无能的人。”

网络犯罪案例分析论文题目

案例:17岁少年小新(化名)为了偷钱上网,竟然将奶奶当场砍死,将爷爷砍成重伤。事后,小新投案自首。两年前,小新开始沉浸在网络里,学习成绩陡然下降。初中还没有毕业便辍学。 因担心儿子整天沉迷于网吧,小新的妈妈让他照看家里的台球桌。小新把看台球桌挣的钱拿去上网。后来家里不再提供上网的钱,小新就想到了偷。 后来,小新偷了爸爸2000多元,并在网吧呆了一个星期。之后,父亲对小新一顿打骂,但对小新来说已经起不到任何作用。仅仅几天后,上网的欲望又像虫子一样噬咬着他的心。此时,爸爸月初给奶奶生活费时说的一番话浮现出来。“爸爸说爷爷那儿有4000多块钱,当时听了也没太注意,后来就想去偷爷爷的钱。一天中午我就去爷爷家,晚上,看爷爷奶奶都已经睡了,就去翻,可一想怕把奶奶吵醒了,就想用菜刀把奶奶砍伤了再翻。”睡梦中的奶奶倒在了血泊中,响声惊动了爷爷。不顾一切的小新又将菜刀砍向了他。爷爷受伤后逃出家门。小新翻箱倒柜也没有找到那4000元钱,只在奶奶兜里找到了两元钱。事后,小新的爷爷说,那是奶奶为孙子准备的早点钱。小新捏着两元钱在村口的一个洞里躲了起来。思来想去,还是投案自首了。 小新后来告诉记者,奶奶从小最疼爱他,有什么好吃的都惦记着他。他在看守所里最想念的就是九泉之下的奶奶。“我当时只想着拿到钱后就去网吧,根本没想后果。如果让我在上网和奶奶之间重新选择,我肯定选择奶奶。”说到这里,他痛哭流涕起来。 评析;网络是一个大杂烩,什么都有,所以这里面就有很多问题,网络产生的巨大优势实际是社会的一大进步,而网络的不良因素实质是社会发展的阻碍因素所以要从源头上治理网络犯罪——不仅仅是青少年犯罪,虽然它是最突出的,就一定要创造安定团结的社会氛围和文化浓厚、轻松严肃的校园氛围以及家庭氛围。

回答 吴学涛网络犯罪的形态多种多样,网络犯罪分子的目的也各不相同的,有的是为了获得某些有价值的信息,也有的是为了取钱财,但直接的受害对象都是信息。进行网络犯罪的行为人必须利用网络专门知识并使用计算机作为作案工具,行为人不论实施何种网络犯罪行为,其侵犯的只能是信息,而且这种信息仅限于存在于网络空间里的信息,它可能是存储于系统中的,也可能是正在被传送的。 在此,我们排斥单机行为及对网络物理设备的侵犯于研究对象之外;这里指的犯罪为犯罪学上的概念,不以刑事法典规定的犯罪为限,而以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和应受惩罚性为充分条件,刑事违法性为非必要条件。一、网络犯罪的现状与特点。网络犯罪带来了极坏的社会影响和破坏作用,它直接危害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的正常秩序。根据美国联邦调查局1999年对《财富》杂志五百大企业所做的调查,高达62%的企业网络曾遭非法侵入。故此,以计算机及网络的滥用为基本手段和特征的网络犯罪已经成为网络时代里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在全球范围内受到各国际组织、各国政府和有关当局、各种商业和非商业机构的高度重视,如何防范网络犯罪不但是各国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及行政机关迫切要解决的问题,而且也是计算机技术领域、法学及犯罪学研究领域中最引人关注的课题。这种在虚拟空间里实施的犯罪与物理空间里实施的犯罪比较有如下一些特点 :1、主体的年轻化。据统计,网络犯罪分子的平均年龄约为24岁。在网络犯罪中,特别是黑客中,青少年的比例相当大。网络犯罪主体的年轻化与使用电子计算机者特别是上网者年轻人占较大的比例及年轻人对网络的情有独钟和特有的心态有很大的关系。据CNNIC2001年1月17日发布的最新《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56%的用户年龄在24岁以下。这些年轻人虽然一般没有成年人网络犯罪的商业动机或者政治目的,但是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系统所造成的社会危害一样严重。2、具有跨国性。网络发展形成了一个虚拟的空间,在这个空间里,既消除了国境线,也打破了社会和阶级的界限,真正实现了“天崖若比邻”,使得双向性、多向性交流传播成为可能。在全球化的计算机网络上,信息传递的速度是以毫秒计时的,你从中国向美国传到一条信息花时不过600毫秒,即使向地球上最远的一个点传送,也不过花时1秒之内。这就意味着,在网络空间里,国内与国外、近与远的概念已变得十分模糊,跨国成为一种十分 首先你需要明白选题了一个所在。 因为你选题了,以后论文一个方向,就只能针对你选题的方向来写了 提问 选题理由 主题思想 ? 回答 首先你要有一个明确的一个方向吧。 更多5条 

网络暴力方面的 天我可以的啊 成下面有号 论联系我啊 文

网络犯罪案例分析论文选题

案例:17岁少年小新(化名)为了偷钱上网,竟然将奶奶当场砍死,将爷爷砍成重伤。事后,小新投案自首。两年前,小新开始沉浸在网络里,学习成绩陡然下降。初中还没有毕业便辍学。 因担心儿子整天沉迷于网吧,小新的妈妈让他照看家里的台球桌。小新把看台球桌挣的钱拿去上网。后来家里不再提供上网的钱,小新就想到了偷。 后来,小新偷了爸爸2000多元,并在网吧呆了一个星期。之后,父亲对小新一顿打骂,但对小新来说已经起不到任何作用。仅仅几天后,上网的欲望又像虫子一样噬咬着他的心。此时,爸爸月初给奶奶生活费时说的一番话浮现出来。“爸爸说爷爷那儿有4000多块钱,当时听了也没太注意,后来就想去偷爷爷的钱。一天中午我就去爷爷家,晚上,看爷爷奶奶都已经睡了,就去翻,可一想怕把奶奶吵醒了,就想用菜刀把奶奶砍伤了再翻。”睡梦中的奶奶倒在了血泊中,响声惊动了爷爷。不顾一切的小新又将菜刀砍向了他。爷爷受伤后逃出家门。小新翻箱倒柜也没有找到那4000元钱,只在奶奶兜里找到了两元钱。事后,小新的爷爷说,那是奶奶为孙子准备的早点钱。小新捏着两元钱在村口的一个洞里躲了起来。思来想去,还是投案自首了。 小新后来告诉记者,奶奶从小最疼爱他,有什么好吃的都惦记着他。他在看守所里最想念的就是九泉之下的奶奶。“我当时只想着拿到钱后就去网吧,根本没想后果。如果让我在上网和奶奶之间重新选择,我肯定选择奶奶。”说到这里,他痛哭流涕起来。 评析;网络是一个大杂烩,什么都有,所以这里面就有很多问题,网络产生的巨大优势实际是社会的一大进步,而网络的不良因素实质是社会发展的阻碍因素所以要从源头上治理网络犯罪——不仅仅是青少年犯罪,虽然它是最突出的,就一定要创造安定团结的社会氛围和文化浓厚、轻松严肃的校园氛围以及家庭氛围。

回答 吴学涛网络犯罪的形态多种多样,网络犯罪分子的目的也各不相同的,有的是为了获得某些有价值的信息,也有的是为了取钱财,但直接的受害对象都是信息。进行网络犯罪的行为人必须利用网络专门知识并使用计算机作为作案工具,行为人不论实施何种网络犯罪行为,其侵犯的只能是信息,而且这种信息仅限于存在于网络空间里的信息,它可能是存储于系统中的,也可能是正在被传送的。 在此,我们排斥单机行为及对网络物理设备的侵犯于研究对象之外;这里指的犯罪为犯罪学上的概念,不以刑事法典规定的犯罪为限,而以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和应受惩罚性为充分条件,刑事违法性为非必要条件。一、网络犯罪的现状与特点。网络犯罪带来了极坏的社会影响和破坏作用,它直接危害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的正常秩序。根据美国联邦调查局1999年对《财富》杂志五百大企业所做的调查,高达62%的企业网络曾遭非法侵入。故此,以计算机及网络的滥用为基本手段和特征的网络犯罪已经成为网络时代里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在全球范围内受到各国际组织、各国政府和有关当局、各种商业和非商业机构的高度重视,如何防范网络犯罪不但是各国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及行政机关迫切要解决的问题,而且也是计算机技术领域、法学及犯罪学研究领域中最引人关注的课题。这种在虚拟空间里实施的犯罪与物理空间里实施的犯罪比较有如下一些特点 :1、主体的年轻化。据统计,网络犯罪分子的平均年龄约为24岁。在网络犯罪中,特别是黑客中,青少年的比例相当大。网络犯罪主体的年轻化与使用电子计算机者特别是上网者年轻人占较大的比例及年轻人对网络的情有独钟和特有的心态有很大的关系。据CNNIC2001年1月17日发布的最新《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56%的用户年龄在24岁以下。这些年轻人虽然一般没有成年人网络犯罪的商业动机或者政治目的,但是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系统所造成的社会危害一样严重。2、具有跨国性。网络发展形成了一个虚拟的空间,在这个空间里,既消除了国境线,也打破了社会和阶级的界限,真正实现了“天崖若比邻”,使得双向性、多向性交流传播成为可能。在全球化的计算机网络上,信息传递的速度是以毫秒计时的,你从中国向美国传到一条信息花时不过600毫秒,即使向地球上最远的一个点传送,也不过花时1秒之内。这就意味着,在网络空间里,国内与国外、近与远的概念已变得十分模糊,跨国成为一种十分 首先你需要明白选题了一个所在。 因为你选题了,以后论文一个方向,就只能针对你选题的方向来写了 提问 选题理由 主题思想 ? 回答 首先你要有一个明确的一个方向吧。 更多5条 

1、电子商务中的法律问题;2、网络直播与庭审

选题理由,你就说你选课题的发展历史,对社会的贡献,需要掌握的知识。

青少年犯罪案例和分析论文

家庭因素与青少年犯罪探析内容摘要:当今世界,青少年犯罪已成为继环境污染、毒品传播之后的“第三大公害”,已经成为困扰社会治安的一个突出问题。究其原因,关键在家庭,家庭是青少年成长的“第一课堂”。文章从家庭结构、家庭教育方式、家庭环境等因素入手,分析了青少年犯罪的诸多家庭因素。与此同时,从宏观和微观两方面提出了一些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有效途径。关键词:青少年犯罪;社会治安;家庭因素;家庭结构;家庭教育;家庭环境从社会学和犯罪学的学理角度来看,青少年犯罪是指已满14周岁到25周岁的青少年,实施了《刑法》和其他有关刑事法律所规定的犯罪行为①。当今世界,青少年犯罪已经成为继环境污染、毒品传播之后的“第三大公害”,已经成为困扰社会治安的一个突出问题,已经成为最受关注的社会问题之一。有关资料表明,青少年犯罪人数已经占到全部刑事犯罪人数的70%以上②,并且呈现出犯罪低龄化、性质暴力化、手段成人化、类型多元化、组织形式团伙化等特点。那么,青少年犯罪的根源究竟在哪里?怎样才能从根本上预防和矫治?这是摆在我们面前不容忽视和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虽然青少年犯罪与不良的社会环境、与学校教育方式不当等因素有关系,但根本原因还在家庭,青少年犯罪与家庭因素有着密切的关系。家庭是一个人成长和生活的首要场所,是青少年成长的“第一课堂”。众所周知,人的社会化从家庭开始,每个人价值观的形成、生活目标的确立、行为习惯的养成、社会角色的培养,最初都是在家庭完成的。世界上没有天生的英雄,也不会有天生的罪犯。良好的家庭环境,可以形成一个人健康的心态和健全的人格,可以抚育其健康的成长。反之,不良的家庭环境则会导致一个人人格的缺陷和行为的偏差,也往往是导致其走上犯罪道路的重要因素。在家庭里,青少年从父母身上学到了最初的行为习惯和道德标准,在父母那里学会了如何做人、如何处理与他人的矛盾冲突等。不可忽视的是,家庭的负面因素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产生极其深远的影响。正如美国犯罪社会学家戈夫(WGove)指出的,“家庭在青少年犯罪中扮演关键角色是在对越轨行为研究中最瞩目和最经常重复的发现”③。最近这几年,国内外针对青少年犯罪与家庭的关系展开了很多研究,比如家庭成员关系研究、家庭教育方式研究、家庭成员榜样作用研究、家庭结构不健全研究等。这些研究,共同揭示出这样的问题:缺陷的家庭结构、缺陷的家庭环境、缺陷的家庭教育方式,是青少年犯罪最为重要的因素。一、结构缺陷型家庭与青少年犯罪家庭结构是反映家庭成员组成的家庭模式④。在健全的家庭结构中,父母、子女的角色和功能是完整的,为教育、培养子女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条件。相反,在缺陷型家庭结构中,父母教育角色欠缺,家庭功能得不到正常发挥,子女的成长也就会脱离了正常的轨道,潜伏着走向犯罪的危机。(一)破碎、重组型家庭与青少年犯罪破碎家庭,是指因为死亡或者因父母感情破裂导致离异、分居、遗弃等原因使父母一方或双方不存在,从而使原来的家庭完整性、稳定性遭到破坏的一种家庭⑤。这种家庭,自然结构被严重破坏,家庭的功能也就不能得以健康发挥,失去父母双方悉心的照顾和正确的引导,孩子就有可能生活在一个被遗忘和麻木的环境里。他们无所适从,不知究竟该相信谁、依靠谁,不知该如何面对自己破碎的家,在这种情况下,极有可能造成内心痛苦,心理失衡,一旦受到社会上不良因素的引诱,便会走上犯罪的不归路,难以自拔。破碎家庭的子女,在父母亡故或是离异的残酷现实面前,势必在心灵上遭受无法弥补的创伤,倍感痛苦,情绪低落。在目睹同龄孩子幸福家庭生活的同时,会产生强烈的自卑心理,甚至是怨恨。其次,缺少父母双方共同的教育和监督,子女得不到来自家庭的有效帮助。在生活和精神上遇到问题时,没有父亲或母亲的指导关心,没有可依靠的支柱。感情上得不到应有的沟通,精神抑郁得不到疏解,感到压抑。再次,父母离异后,对子女丧失了责任感,甚至将子女视为自己追求幸福,寻找“第二春”的障碍,常常表现为对子女的放任自流,让子女感觉自己仿佛是父亲或母亲的一个包袱,这使青少年子女心灵受到严重打击。最后,单亲家庭的父亲或母亲,由于担心离异对子女心理上造成的创伤,一味地想要弥补,于是就采取放纵、迁就,易让青少年子女产生骄纵、蛮横的性格特点。以上这些家庭功能的失衡,加上青少年不成熟的心理状况,很容易使青少年心理结构中的消极方面得到强化,这些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的概率比正常家庭的子女要高

青少年犯罪论文的论点根据要求选用恰当的排列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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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提高青年的法律素质? 党的十五大提出要加强法制建设,依法制国,要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增强全民的法制意识。青少年法制教育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是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需要。 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在广大青少年中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提高我国青少年法律素质,保障和促进他们健康成长成才。对于广大少年儿童,主要是帮助他们学法、守法,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增强他们分辨是非的能力;对于广大青年主要是培养和教育他们树立公民意识和法制观念,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提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和运用法律武器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自觉性。 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要突出青少年的特点,从青少年实际出发,依据由易到难、由浅人深、由启蒙教育到系统教育的原则,教育引导青少年从根本大法学起,逐步扩大学习范围,包括基本法律和其它有关的法律法规。在青少年中继续开展宪法知识和其它青少年行为规范及与青少年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的教育活动。要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充分发挥共青团、少先队组织的作用,通过有针对性的、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使他们初步了解一些基本法律常识,学会分辨是非;对于广大青年,要注意区分不同地区、不同职业、不同文化层次青年群体的特点,采取灵活的有针对性的方法和措施,使广大青年了解我国宪法和基本法律的主要精神和内容,增强民主法制观念,懂得与自己工作和生活有关的法律,树立依法享有公民权利、依法履行公民义务的法制观念,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增强社会责任感,善于运用法律武器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要注意抓好五个重点环节。一是要把对青少年进行教育同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有机结合,与教育人、培养人紧密结合起来,为创造优良的社会环境发挥作用。二是要把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同公民素质教育有机结合,提高青少年的法制素质,使他们能够正确行使公民权利,自觉履行公民义务,成为跨世纪的社会主义合格公民。三是要把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同维护青少年权益工作有机结合,为青少年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通过法律途径反映青少年的呼声,解决他们的困难,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四是要把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同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机结合,组织团员青年运用法律武器,继续开展青年志愿者净化市场监督活动,配合有关部门扫“黄”打“非”,净化文化环境,积极做好失足青少年的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五是要把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同加强对务工青年的教育管理服务有机结合,采取走读夜校、民工学校、函授咨询等形式,对务工青年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和文化、法制教育,帮助他们提高法律素质。 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要运用有形的手段和方法案例一 福建五少年杀死同学勒索20万 警方缴获军用手枪 2002年10月9日,福建省福清市警方破获一起在校中学生杀害在校生案,抓获陈某等五名犯罪嫌疑人,缴获作案工具两轮摩托车1部、六四式军用手枪子弹3发等物品。 7日下午2时30分许,福清市警方接到受害者家属报案:当日下午2时23分,他家突然接到歹徒打来电话称:“陈某(男,13岁,某中学初一学生)被其绑架要求家属准备20万元人民币赎金,并称不准报案,否则后果自负。” 接到报警后,福清市公安局马上组织警力开展侦破工作。根据现场调查,走访群众,获悉受害者陈某于2002年9月29日晚9时许,从福清市新厝镇某中学晚自习回家途中失踪。其家属经过几天几夜寻找未果,直至10月7日下午突然接到绑匪勒索电话。 警方在大量调查取证的基础上,获悉某中学初三年级学生陈某母亲与受害者家积怨较深,且陈某近期表现十分反常,有重大作案嫌疑,同时查明陈某近期来经常与同学郭某、黄某等人在一起打电脑、玩游戏,行动诡秘。10月8日下午警方决定对陈某等5位涉嫌人员采取收捕审查。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陈某(男,1987年12月出生,某中学初三学生),郭某(男,1987年5月出生,系陈某的同班同学),黄某(男,1988年1月出生,系陈某的同班同学),李某(男,1987年6月出生,系某中学初三学生),杨某(男,1988年2月出生,系某中学初三学生)供认,他们因长期在一起玩电子游戏机而结为朋友,因陈某母亲与受害者陈某母亲有积怨经常吵架陈某怀恨在心,伺机报复,于是犯罪嫌疑人陈某便召集郭某、黄某、杨某进行密谋寻求报复。 9月29日晚9时许,陈某、郭某、黄某三人在受害者回家的途中等候,将受害者陈某殴打杀害后,用两轮摩托车将其尸体载到某水库,用石头绳子捆绑投入水库,然后潜回家中,并于10月7日通过李某打勒索电话到受害者家中索要2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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