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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药公司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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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药公司的论文

抗生素的不良反应  【摘要】 目的 帮助临床医生了解抗生素的药物不良反应,促进临床合理使用抗生素药物,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合理。方法 复习文献资料,从过敏反应、毒性反应、特异性反应、二重感染、联合用药引起或加重不良反应等几个方面,综述抗生素的药物不良反应及临床危害。结果 抗生素的药物不良反应可以预防和控制,应重视患者用药过程中的临床监护。结论 抗生素的药物不良反应应引起临床医生的高度重视。  【关键词】 抗生素;不良反应  药物的不良反应是临床用药中的常见现象。它不仅指药物的副作用,还包括药物的毒性、特异性反应、过敏反应、继发性反应等〔1〕。抗菌药物是临床上最常用的一类用药,包括抗生素类、抗真菌类、抗结核类及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药制剂类。其中以抗生素类在临床使用的品种和数量最多。目前临床常用抗生素品种有100多种。抗生素挽救了无数生命,但其在临床应用也引发了一些不良反应〔2〕。抗生素药物不良反应的临床危害后果是严重的。在用药后数秒钟至数小时乃至停药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均可发生不良反应。常见的有过敏性休克、固定型药疹、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等过敏性反应、胃肠道反应、再生障碍性贫血等,严重的甚至会引起患者死亡〔3〕。因此,加强临床用药过程中的监督和合理使用抗生素对减少临床不良反应的发生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4〕。  1 过敏反应  抗生素引起的过敏反应最为常见〔5〕,主要原因是药品中可能存在的杂质以及氧化、分解、聚合、降解产物在体内的作用,或患者自身的个体差异。发生过敏反应的患者多有变态反应性疾病,少数为特异高敏体质。  1 过敏性休克 此类反应属Ⅰ型变态反应,所有的给药途径均可引起。如:青霉素类、氨基糖苷类、头孢菌素类等可引起此类反应,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之间还可发生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在使用此类药物前一定要先做皮试。  2 溶血性贫血 属于Ⅱ型变态反应,其表现为各种血细胞减少。如:头孢噻吩和氯霉素可引起血小板减少,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可引起溶血性贫血。  3 血清病、药物热 属于Ⅲ型变态反应,症状为给药第7~14天出现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关节痛伴关节周围水肿及发热、胃肠道黏膜溃疡和肠局部坏死。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林可霉素和链霉素均可引起以上反应。头孢菌素类、氯霉素等抗菌药物还可引起药物热。  4 过敏反应 这是一类属于Ⅳ型变态反应的过敏反应。如:经常接触链霉素或青霉素,常在3~12个月内发生。  5 未分型的过敏反应 有皮疹(常见为荨麻疹)〔6〕、血管神经性水肿、日光性皮炎、红皮病、固定性红斑、多形性渗出性红斑、重症大疱型红斑、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多见于青霉素类、四环素类、链霉素、林可霉素等;内脏病变,包括急慢性间质性肺炎、支气管哮喘、过敏性肝炎、弥漫性过敏性肾炎,常见于青霉素类、链霉素等。复方新诺明还可引起严重的剥脱性皮炎。  2 毒性反应  抗生素药物的毒性反应是药物对人体各器官或组织的直接损害,造成机体生理及生化机能的病理变化,通常与给药剂量及持续时间相关。  1 对神经系统的毒性 如:青霉素G、氨苄西林等可引起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严重者可出现癫痫样发作。青霉素和四环素可引起精神障碍。氨基糖苷类、万古霉素、多粘菌素类和四环素可引起耳和前庭神经的毒性。链霉素、多粘霉素类、氯霉素、利福平、红霉素可造成眼部的调节适应功能障碍,发生视神经炎甚至视神经萎缩。  新的大环内酯类药物克拉霉素可引起精神系统不良反应。另有报道,大环内酯类药物克拉霉素和阿奇霉素可能减少突触前乙酰胆碱释放或加强了突触后受体抑制作用,可诱导肌无力危象。  2 肾脏毒性 许多抗生素均可引起肾脏的损害,如:氨基糖苷类、多粘菌素类、万古霉素。氨基糖苷类的最主要不良反应是耳肾毒性。在肾功能不全患者中,第3代头孢菌素的半衰期均有不同程度延长,应引起临床医生用药时的高度重视。  3 肝脏毒性〔7〕 如:两性霉素B和林可霉素可引起中毒性肝炎,大剂量四环素可引起浸润性重症肝炎,大环内酯类和苯唑青霉素引起胆汁淤滞性肝炎,头孢菌素中的头孢噻吩和头孢噻啶及青霉素中的苯唑西林、羧苄西林、氨苄西林等偶可引起转氨酶升高,链霉素、四环素和两性霉素B可引起肝细胞型黄疸。  4 对血液系统毒性 如:氯霉素可引起再生障碍性贫血和中毒性粒细胞缺乏症,大剂量使用青霉素时偶可致凝血机制异常,第3代头孢菌素类如头孢哌酮、羟羧氧酰胺菌素等由于影响肠道菌群正常合成维生素K可引起出血反应。  5 免疫系统的毒性 如:两性霉素B、头孢噻吩、氯霉素、克林霉素和四环素〔6〕。对机体免疫系统和机制具有毒性作用。  6 胃肠道毒性 胃肠道的不良反应较常见。可引起胃肠道反应的药物如:口服四环素类、青霉素类等,其中大环内酯类、氯霉素类等药物即使注射给药,也可引起胃肠道反应。  7 心脏毒性 大剂量青霉素、氯霉素和链霉素可引起心脏毒性作用,两性霉素B对心肌有损害作用,林可霉素偶见致心律失常。  3 特异性反应  特异性反应是少数患者使用药物后发生与药物作用完全不同的反应。其反应与患者的遗传性酶系统的缺乏有关。氯霉素和两性霉素B进入体内后,可经红细胞膜进入红细胞,使血红蛋白转变为变性血红蛋白,对于该酶系统正常者,使用上述药物时无影响;但对于具有遗传性变性血红蛋白血症者,机体对上述药物的敏感性增强,即使使用小剂量药物,也可导致变性血红蛋白症。  4 二重感染  在正常情况下,人体表面和腔道黏膜表面有许多细菌及真菌寄生。由于它们的存在,使机体微生态系统在相互制约下保持平衡状态。当大剂量或长期使用抗菌药物后,正常寄生敏感菌被杀死,不敏感菌和耐药菌增殖成为优势菌,外来菌也可乘机侵入,当这类菌为致病菌时,即可引起二重感染。常见二重感染的临床症状有消化道感染、肠炎、肺炎、尿路感染和败血症。  5 抗菌药物与其他药物合用时可引发或加重不良反应〔8〕  在临床治疗过程中,多数情况下是需要联合用药的,如一些慢性病(糖尿病、肿瘤等)合并感染,手术预防用药,严重感染时,伴器官反应症状,需要对症治疗等。由于药物的相互作用,可能引发或加重抗菌药物的不良反应。  1 与心血管药物合用 红霉素和四环素能抑制地高辛的代谢,合用时可引起后者血药浓度明显升高,发生地高辛中毒。  2 与抗凝药合用 头孢菌素类、氯霉素可抑制香豆素抗凝药在肝脏的代谢,使后者半衰期延长,作用增强,凝血时间延长。红霉素可使华法林作用增强,凝血时间延长。四环素类可影响肠道菌群合成维生素K,从而增强抗凝药的作用。  3 与茶碱类药物合用 大环内酯类药物也可以抑制肝细胞色素P450酶系统,使茶碱血药浓度增加。红霉素与茶碱合用时,茶碱血药浓度可增加约40%,而茶碱可影响红霉素的吸收,使红霉素的峰浓度降低。  4 与降糖药合用 氯霉素与甲苯磺丁脲及氯磺丙脲合用时,可抑制后者的代谢,使其半衰期延长,血药浓度增加,作用增强,可导致急性低血糖。  5 与利尿剂合用 氨基糖苷类药物庆大霉素与呋喃苯胺酸类合用时,有引起耳毒性增加的报道。头孢噻啶与呋噻米合用时可增加肾毒性,原因可能是合用时前者的清除率降低。环孢菌素与甘露醇合用时,可引起严重的肾坏死性改变,停用甘露醇后,移植肾的功能可得到恢复。  6 与其他药物合用 红霉素、四环素与制酸剂合用时,可使抗生素的吸收降低。大环内酯类红霉素与卡马西平合用时,可引起卡马西平中毒症状。  综上所述,合理使用抗生素,重视患者用药过程中的临床监护对于临床医生安全用药,保证患者生命健康,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有重要的意义。  正确诊断分清是否为细菌感染,如利用标本的培养判断认为是细菌感染,才是应用抗菌药物的适应证。熟悉抗生素的药理作用及不良反应特点,掌握药物的临床药理作用、抗菌谱、适应证、禁忌证、不良反应以及制剂、剂量、给药途径与方法等,做到了解病人用药过敏史,使用药有的放矢,避免不良反应发生。在医、护、药三方加强ADR监测〔9~11〕。  同时对药物监测、临床血液及生化指标检验监测、护理监护等〔12〕。特别是对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药物进行血药浓度监测的同时也应监测肾功能和听力;合并用药时对受影响药物的血药浓度进行监测,如红霉素或四环素与地高辛合用时,对地高辛药物浓度进行监测或避免合用;口服抗凝剂与氯霉素、四环素、红霉素合用时,应监测患者的凝血时间,或避免合用;必须合用时,须调整口服抗凝剂的剂量。  护理人员与患者接触较多,认真细致的护理工作,特别是对儿童及老年患者的周到护理,是对药物不良反应及时发现和处理的重要环节。对护理人员进行临床药理知识的培训,增加他们这方面的知识,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  一旦发现不良反应应采取果断措施,如停药或换药。若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采取抢救措施。这些做法对抗生素不良反应的预防和补救都是行之有效的。  【参考文献】  1 张克义,赵乃才临床药物不良反应大典沈阳:辽宁科学技术出版社, 2001,  2 杨利平再谈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医学理论与实践,2004,17(2):  3 王正春,李秋,王珊药物不良反应803例分析医药导报,2004,23(9):695-  4 张立新,王秀美抗生素应用中的问题与探讨实用医技杂志,2004,11(8):1498-  5 张紫洞,熊方武药物导致的变态反应、过敏反应抗感染药学,2004,1(2):49-  6 吴文臻,刘建慧药疹220例临床分析现代中西医结合杂志,2004,13(13):  7 刘斌,彭红军药物性肝炎136例分析药物流行病学杂志,2004,13(5):251-  8 程悦联合用药致变态反应探析现代中西医结合杂志,2004,13(13):1793-  9 马冬梅,李净,舒丽伟如何合理使用抗生素黑龙江医学,2004,28(12):  10 吴安华临床医师处方抗菌药物前需思考的几个问题中国医院,2004,8(8):19-  11 高素华抗生素滥用的危害内蒙古医学杂志,2005,37(11):1056-  12 魏健,郦柏平,赵永根,等抗生素合理应用自动监控系统的构建中华医院管理杂志,2004,20(8):479-

作为医药产业价值链上的重要一环,药品营销总是那么令营销人振奋的话题,由于历史因素它“销声匿迹”了几十年,但在获得“解放”后,它的能量终于疯狂释放,以致又步入了“过度”的境地。  远去的时代背影  对于七十年代之后出生的人来说,计划经济的年代或许没有什么印象了,但对于那些曾经在那个代里从事药品购销的人而言,深深打上了时代烙印的药品购销、价格制定、经营模式、调拨方法等等,相信还不会从记忆中抹去,也很难抹去,虽然时光已经过去了二十多年,甚至半个世纪。  计划经济年代的药品销售根本谈不上“营销”,而仅仅是一种“购销”,药品经营企业实行全国统一规划,省以下统一管理,药品计划调拨,经济统一核算,购销实行“三级批发,一级零售”,层层下达指标,层层调拨,药品进口统一掌握,层层分配,医药批发商是贵族,医院是孙子,要送礼才能拿药物。“广西玉林某老牌制药厂销售科只有一个人就撑起了整个企业的药品销售任务”,广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沈兆熊副局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曾经这样形容医药企业的优势地位。  事实上,药品营销的变革与医药商业流通史的演变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仅以安徽医药流通史为例,建国初期,大宗化学药品供应主要由皖北行署卫生处材料科负责,药品均采取单位申报,领导批准,药库直供的办法供应。1952年至1956年,中国医药公司安徽省、市、县三级公司纷纷建立,药品经营网络基本形成,国营医药公司已成为药品供应的主渠道。1957年,省级医药公司按商品流向,先后组建合肥、蚌埠等9个二级站,二级站负责对辖区各县市公司的货源供应和业务指导,形成了以二级站为主体、按商品自然流向调拨的药品供应网络,这种经营形式,延续到1983年。在此期间,所谓的药品营销是不存在的,但那些从事药品购销的人,还是结识了全国各地的同行,这成为了他们在医药行业实行对外开放后进行药品营销的良好资源。1983年后,除国营医药公司外,出现了专门从事药品经营的个体户,主要服务对象是农村及边远山区的消费者,由于药品过剩,为争夺有限市场,药品营销时代才真正来临了。  营销的动荡岁月  8月初,广州某星级宾馆,洋溢的条幅,红色的地毯,柔和的灯光,映着前来参加全国某医疗会议的医生们轻松的笑脸,在会议一角的药品生产厂家展位,成为了议会间医生们光顾的集中地,参会的医药代表就这样结识了医生。会后一位医药代表表示,这次会议效果还不错,但具体还需要跟进,否则对会议的赞助将会“打水漂”,至于如何跟进,那就大可不必宣扬了。  诺贝尔获奖者、对博弈论研究学者纳什曾经说过“当市场上其他竞争者的行为都已经确定下来时,我们已经没有选择的权利”。相信我们今天所看到的中国药品营销的一切,只是许多药品制造商、经销商无奈选择的结果,特别是对处方药推广而言,更是如此。  相信上述这位医药代表讲的是真话。因为这个看似创新的处方药营销方式,事实也是很普通的,并且与带金销售有着千丝万缕的牵连,在整个行业都在那样操作的tine,他已经别无选择。与计划经济时代的“医院推广静悄悄”局面相比,当前的推广更是充斥着一股燥热不安与急功近利的情绪。那么,我们现在所看到的药品医院推广,又是何时开始形成的呢?  在上世纪80年中后期,一些跨国制药企业落脚中国以后,医药代表就开始出现,当时一般以新药推广会的形式出现在医院相关科室,主要是宣传产品,这些大公司没有向医生支付临床费用。后来成为日本第一制药(北京)有限公司营业首席执行官的吉田昌利在回忆当时学术推广时的表示,1986年他开始尝试在中国进行学术推广,那时国内还笼罩着浓厚的计划经济味道,没有人对医生从药性、疗效、副作用等方面介绍新药,也没有人意识到开学术推广的意义,他当时带着10个组成的团队,从东北的佳木斯、牡丹江、哈尔滨开始,到处召开学术推广会议,他们用大货车装着药品、资料,直接到达会场,3个月里就开了大概13场学术推广会议,所有参会人员都非常认真地听课,医生们也很朴素,发给他们的只是一只小小的电子温度计。  随着更多的跨国企业开展学术推广会议,药品营销的成本也在不断上扬,企业需要花很多钱,包括学术赞助、设备赞助等,甚至在会议当中给每一位参会者“红包”,美其名曰“车马费”“误餐费”。这些举措很快被国内众多企业模仿并加以“发扬光大”,后来厂商发现收效甚微,因为这些活动的实惠手握处方大权的一线医生太远,慢慢地,费用的花销形式发生了改变,一切从医院实际出发,只有按盒按支计算,才能抓住一线医生,此风从此一发不可收拾,越演越烈,成了我们今天看到的一切。  某知名跨国医药公司一位中国医药代表分析了处方药带金销售的原因时表示,很多国外的新产品在国内都有仿制品,而仿制品质量不够高,产品和别人一样的,东西没人好,只好给回扣;很多过了专利期的产品有大量同类仿制品,疗效相近,而且几乎90%以上是国内厂商,为竞争只好带金销售;大量中药虽然临床验证有效,但是没有自然科学的数据,没有权威文献,医生用药是要理由要证据的,只好拿钱变通;医药流通管理制度存在的漏洞让人们有机可剩;大量的私人代理导致无数“药贩子”的出现,他们无力进行学术推广,只好“暗箱操作”;中国医生的低收益与高风险已严重失调,医生也不能像国外一样可以从医院拿到“处方费”。  “过度营销”来临  “手拎仿冒名包,身揣两百零钞,说话点头哈腰,远看像海外归侨,近看像港澳同胞,仔细一看,原来是医药代表”。这句顺口溜基本道出了医药代表这一群体的面貌,他们就像生活在阴影之下,小心翼翼地开展业务,彼此心照不宣地与医院院长、药剂室人员、临床大夫和库管、财务人员维护着一种微妙的关系,生怕得罪了医院的人,生活时刻处于神经高度紧张的状态。正是因为才进入中国十多年的“医药代表”,让药品营销变得新鲜、丰富、多样,乃至过度起来。  药品营销当中的“回扣”“红包”甚至经成为寄生在医疗行业的体内“毒瘤”,国家有关部门虽然历经多次“整风”,但根本无法根除。而走学术路线还是走带金销售路线,其实医药代表是没有太多的选择的,企业的策略决定了他们的工作方式方法。有医药代表向记者表示,目前再单纯的搞学术赞助什么的,已很难引起医生们的兴趣。即便是已经中标进入医院,相近的产品在争夺客户(医生)之时,仍然是把搜索竞争对手的情报放在第一位,以便制定有针对性的推广策略,特别是考虑怎样和医生形成更紧密的关系。 事实上,我们所做的已经是不是正常的营销,而是“人销”,或者叫做“关系营销”。在OTC和保健品营销领域,“过度营销”是目前营销人所关注的话题,但营销手段和方式方法相对简单得多的药品医药推广,事实上“过度”的行为也比比皆是。  处方药的销售与医院分家、医疗体制改革是相辅相成的,事实上医疗改革的落后严重影响了处方药营销的革新,但目前已经有一些企业介入医院药房,他们收购或委托管理医院药房,销售企业本身生产的产品和其它制药商的产品。但这毕竟只是一小部分企业的行为,医疗体制改革难以进行,关键是利益作崇,多年来药品医院推广价值链已经根深蒂固,要打破现行的规则而且树立相应的新规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新规则的确立是迟早的事。

关于公司法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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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不学其他人那样从哪里复制一大堆东西以企图取悬赏分了 直接告诉你 这个就是在各种立志的书上东凑西凑就好

关于司法公正的论文

司法公正是指司法权运作过程中各种因素达到的理想状态,是现代社会政治民主、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现代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它是法律的自身要求,也是依法治国的要求,其基本内涵是要在司法活动的过程和结果中体现公平、平等、正当、正义的精神。其主体是以法官为主的司法人员。司法公正的对象包括各类案件的当本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司法公正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前者是司法公正的根本目标,后者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整体公正与个体公正的关系反映了司法公正的价值定位和取向。望采纳!

顺叙指记叙的时候按照事情发生、发展、和结局的顺序来写,前因后果、条理很清楚。如《一面》;倒叙,指记叙的时候把后发生的事情写在前面,把先发生的事情写在后面。先把结局说出来,吸引读者了解其起因和过程

关于公司治理的论文

世界公司治理模式趋同对中国公司的启示世界各国公司治理模式可以分为:英美的市场监控模式、德日的股东监控模式、东南亚国家的家族控制模式以及前苏联和东欧国家“内部人控制”模式。实际上,东南亚国家的家族控制模式与德日的股东监控模式有相似之处,两者的共同特点均表现为大股东的直接监控,只不过在德国 和日本,大股东主要表现为银行或大财团,而在东亚国家,大股东主要为控股家族。前苏联和东欧国家“内部人控制”的公司治理模式的出现是因为在国家经济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特殊阶段,由于市场机制发育滞后、有关公司治理的法律法规不完善引起的。因此,公司治理模式实质上可以分为两种:英美的市场监控型和德日式的股东监控型。20世纪80年代,由于德国和日本的公司后来居上,在全球市场上对英美的公司造成巨大威胁,引起了公司治理专家对英美的外部监控模式进行反思。一些专家认为,德国和日本公司竞争力的提高得益于其有效的内部监控模式,因此,在这一时期,以内部监控为主的公司治理模式倍受推崇。然而,90年代以后,随着以内部监控为主的公司所发生的一系列损害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内幕交易不断曝光,人们又认识到了德日内部控制模式的不足。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更使人们强化了这种认识,英美公司治理模式在全球范围内进一步受到推崇。然而,近年来,英美的市场监控模式也暴露出不少的问题,如:安然公司倒闭、安达信公司解体和世界通信公司造假等事件。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随着资本市场全球化步伐的加快,各种不同的公司治理模式都在逐步暴露出各自的不足:以美国为代表的公司治理模式是在传统的自由市场经济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是以外部监督为主的模式。美国公司受到企业外部主体如政府、中介机构等和市场的监督约束,但因股权过于分散,股权结构不稳定,一般股东不可能联合起来对公司实施有效的影响,使股东对高级管理人员的监控力度大为减弱,形成了“弱股东,强管理层”的现象。以德、日为代表的公司治理是一种典型的内部监控模式。虽然它们也有发达的股票市场,但对于公司筹资以及监控而言,发挥的作用极其有限。其主要原因在于,公司的资本负债率较高,股权相对集中。特别是法人之间相互稳定持股,以及银行对公司的持股和干预,使公司内部的各相关利益主体监控公司成为可能。但是这种公司治理模式存在市场治理机制薄弱的缺陷。以东南亚国家和地区为代表的家族治理模式,是建立在以家族为主要控股股东基础上的以血缘为纽带的家族成员内的权力分配和制衡。其特征是:一方面,董事会成员、经理人员具有一定的排外性;另一方面则表现为企业决策方式的“家长化”。而出现在前苏联和东欧等转轨经济国家的内部人控制模式本身是一种不健全、不完善的模式,这种模式既缺乏股东的内部控制,又缺乏公司外部治理市场及有关法规的监控,从而导致公司的经理层和职工成为企业实际控制人,导致经理层利用计划经济解体后留下的真空,对企业实行强有力的控制,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企业的实际所有者。可见,各类治理模式都面临着新的挑战。采用外部监控模式的企业开始怀疑完全依赖市场监控的有效性,从而把目光转向公司内部,要求独立董事发挥更有效的内部监督作用;采用内部监控模式的企业开始重视市场因素对公司治理的有效作用;以东南亚国家和地区为代表的采用家族模式的企业也开始借鉴良好公司治理的成功经验,着手进行公司治理的系列改革,包括加强法律法规等制度建设、制定公司治理规范、强调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和监管、引入独立董事制度、加强对中小股东的保护等等,而以前苏联和东欧为代表的内部人控制模式存在更多的弊端,更需改进。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认识到,单纯以某种监控方式为主的公司治理模式都不是最佳的,只有综合各种模式的优点建立的公司治理机制,才能最有效地保护股东权益,实现公司价值的最大化。近年来,英美等国开始对其公司治理模式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包括制定公司治理的各种原则、指引、章程、鼓励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要求公司增强董事会的独立性、在董事会内引入一定数量的独立董事等,希望通过这些措施,增强公司的内部监控力度,以弥补外部监控不足的缺陷。而德日企业也效仿英美的公司治理模式。目前,东南亚采用家族控制模式的企业正在学习英美国家的公司治理模式,其家族特色逐步弱化;而前苏联和东欧等转轨经济国家的内部人控制模式,也在随着其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逐渐向国际标准靠拢。由此看来,虽然世界各国都根据自己的文化背景,建立了具有本国(地区)特征的公司治理模式,但是各种公司治理模式正在相互渗透、交融和趋同。为什么世界各国公司治理模式正在趋同呢?这主要是因为随着社会的进步、科技的发展,世界各国之间的交流越来越多,交流的范围越来越广泛,交流的程度越来越深入,交流的频率越来高,全球化已经反映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逐步形成了政治一体化、经济一体化、文化一体化等等。这使得我们的地球“变小了”,成为了“地球村落”,世界上各个国家的人们已经成为“地球村”中的一个村民。既然都生活在“地球村”这一个村落里,那么各个国家就应该遵循一些相同的东西,而不能老是强调自己的特点,搞些例外,这样既不利于整个社会的发展,实际上也不利于自己的发展。这种现象反映在公司治理模式上就是公司治理模式的趋同化。世界公司治理模式趋同化对改善中国公司治理模式的启示随着世界各国文化的交融和趋同,各种公司治理模式也在趋同,因此中国公司的治理模式就不能过分强调自己的特殊性、过分强调中国特色,而应该顺应时代和世界的潮流,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要求、能够与国际接轨的公司治理模式。目前,国企改革已进入最后的攻坚阶段,即制度创新阶段,这一阶段最重要的任务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也就是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机制。而要规范,就不应强调所谓的“中国特色”,如果在公司治理模式问题上过于强调中国特色,所建立的公司治理机制就不会完善,所建立的现代企业制度也会是假的,名似而实不是。这样,中国公司日深的种种沉疴就难以根除,当然更不能保证公司健康稳步地发展。1997年爆发的东南亚金融危机实际上就是因为这些国家的公司治理机制不完善而造成的,而不完善的原因就在于其治理机制过分有特色。亚洲金融危机暴露了亚洲公司治理的薄弱环节,亚洲金融危机也表明,如果不具备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一个国家的经济将可能在全球化的过程中暴露出严重缺陷,甚至丧失已经取得的经济发展成果。对于中国来说,公司治理制度的完善程度直接关系到中国吸引外资和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直接关系到中国经济改革的成败。中国已经成为世贸组织成员,中国正在进一步融入国际社会并发挥更大的作用,中国要想不重蹈东南亚国家的覆辙,就必须按照国际标准进行公司治理结构的改革,按照国际标准建立和完善我国的公司治理制度。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现有公司中的大部分是由原国有企业或其他政府部门控制的实体重组改制而成。在改制过程中,有些公司的运作比较规范,然而在很多情况下,尚未真正实现向公司制的转变。公司治理结构存在不少问题,这实际上就是中国公司治理的“特色”。其最主要的表现就是:股权结构不合理,“超级股东”控制一切,并导致了种种问题。因此,这个问题的解决是改善我国公司治理机制的首要问题。为了实现股权结构的合理与优化,最根本的措施就是国有股减持,并在减持的过程中引入机构投资者和战略投资者,改变国有股一股独大的状况,形成几个大股东持股比例相当的格局。改善和优化股权结构,可以通过出让国家股、国有法人股或者资产重组等方式,降低国有股权的集中程度;另一方面可借鉴日本法人相互持股的经验,尝试发展法人持股和机构持股,特别是法人交叉持股模式,构造稳定的大股东。国有股独大问题的解决只是为建立和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奠定了基础,还需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形成一个规范、标准的公司治理准则。这个准则应该分显示出我国公司治理制度的规范性、标准性,要充分体现出平等对待所有股东,保护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强化董事的诚信与勤勉义务;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建立健全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保障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利;强化信息披露,增加公司透明度。

五、对提高我国国有大中型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对策和建议1.企业技术创新的战略定位首先要正确处理引进和创新的关系。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装备的目标可分为以下几个层次:一是在最短的时间内,缩小与发达国家的技术装备水平差距;二是对引入的技术装备做全面的消化和吸收,进行模仿创新,避免重复引进;三是在消化吸收的基础上进行自主创新,从局部开始突破, 逐渐形成独有的专有技术。根据我国国有大中型企业技术创新的实际状况,企业技术创新的战略可以定位如下:合理适量地引入先进技术和装备,重点消化、吸收已引进的技术,逐步建设和完善有利于企业自主创新的制度。2.企业技术创新模式的选择企业可以选择自主创新模式,也可以选择模仿创新模式。自主创新模式是指创新主体以自身的研究开发为基础,实现科技成果的商品化、产业化和国际化,获取商业利益的创新活动。但自主创新模式也有缺点。一是需要巨额的投入,不仅要投巨资于研究与开发,还必须拥有实力雄厚的研发队伍,具备一流的研发水平。二是高风险性,其开发的成功率相当低,如美国基础性研究的成功率仅为5% , 在应用研究中有5O% 能获得技术上的成功、30%f~获得商业上的成功,只有12%能给企业带来利润。三是时间长,不确定性大。四是市场开发难度大、资金投入多、时滞性强,市场开发投入收益较易被跟随者无偿占有。五是在一些法律不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不力的地方,自主创新成果有可能面临被侵犯的危险。模仿创新模式是指创新主体通过学习模仿率先创新者的方法,引进、购买或破译率先创新者的核心技术和技术秘密,并以此为基础进行改进的做法。模仿创新模式的主要缺点是被动性,在技术开发方面缺乏超前性。如果技术创新主要依靠模仿模式,从长期来看,这会进一步拉大同先进水平之间的差距,并最终形成技术依赖。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国有大中型企业技术创新模式的选择应该“有所为、有所不为”,少数有实力的企业可以在某些有优势的领域选择自主创新,而在相对劣势的领域选择模仿创新。3.充分重视人力资本的作用 企业之间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对科技人员的管理要真正做到以人为本的原则,充分尊重员工个人发展的需要,加强针对技术人员自我发展的晋升台阶和制度的建设,应给技术能力达到新一台阶的技术人员以相应的施展能力的舞台和空间。4.建立民主气氛浓厚的创新文化 “官本位”和民主气氛不浓的问题对国有企业亦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这涉及到管理体制、历史观念及企业文化等方面。解决的思路还是要从制度安排上着手,最简单有效的办法就是权力下放到集体决策部门,从制度上削弱个人的权力。不能指望一个从制度上被赋了大量权力的“官”会自觉地克制自己的权力欲望, 因此权力下放必须是制度上的权力下放。这才是确确实实的权力下放,有利于调动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实践已证明技术人员的创新活动在民主气氛下更容易得到发挥。建议由技术人员、部分营销生产人员和相应管理人员投票选出职工代表组成技术创新员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大会提出并审议重大技术创新项目和重大员工培训项目等;并选出技术创新执行委员会成员,负责组织一切重大创新活动和日常的员工培训活动。5.企业内部充分引入竞争机制,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 当前,我国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技术创新体系中竞争和激励机制效率不高,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在所有从事技术岗位的科技人员中,高收入者和低收入者只占非常少数,而中间的大部分技术人员收入相差并不大,因此,激励的深度和广度都还不够,未充分拉开勤奋者与懒惰者、高能力者与低能力者的差距。第二,未建立竞争中失败者的惩罚和淘汰机制。竞争的本质和目的就是鉴别优劣并分别加以对待,而我国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技术人员,很少有人因竞争失败而被转岗或下岗。以上两个方面的原因导致良莠不分,其结果导致优者也会因为感觉与劣者差别不大而失去勤奋努力的动力。针对此,应进一步拉开激励差距,实行优胜劣汰;同时,针对科技人员回避高难度的理论研究课题的现象,应加大这方面的激励强度。6.充分利用外部资源,分散创新风险,进一步加强合作创新力度 合作创新是指企业间或企业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之间联合开展创新的做法。由于全球技术创新的加快和技术竞争的日趋激烈,企业技术问题的复杂性、综合性和系统性日益突出,依靠单个企业的力量越来越难以完成技At~,J新的任务。因此,利用外部力量和创新资源,实现优势互补、成果共享,已成为进行技At ~,J新日益重要的趋势。从实际调研情况来看,我国国有大中型企业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之间的合作短期化行为明显;而企业与学校、研究院所之间缺乏长期共同的利益是导致产学研短期行为的主要原因。解决的思路是建立企业与学校、研究院所长期的共同利益。具体建议如下:企业可长期聘用某些学校与研究院所的技术专家、长期资助其实验活动,而受聘的技术人员本身并不离开原单位,这样企业就等于长期租用了院校及研究院所的技术和设备,就费用而言比企业自己出资建立实验室和招聘专职技术人员要省得多;另外由于企业和院校、研究院所有了长期合作契约,将更有利于对研究项目的长期深入研究,从而克服短期化合作的弊端。参考文献[1]王其藩,杨文斌.论创造力的文化基础和“天人和合,以人为本”【J】.科技导报,2001(4),16—19[2]傅家骥等.技术创新学【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1998[3]许庆瑞主编.研究、发展和技术创新管理[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4]王学鸿.技术创新理论与技术生产力的实现【J].当代经济研究,2000(10),51~54[5]陈琪等.企业技术创新的环境与对策研究【J】.工业技术经济,2001(3),19—21[6]国家发布全国R&D资源清查情况【J】.科技管理,2002(5),21—24[7]王其藩.高级系统动力学【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1995 -[8]卢长利。唐元虎.浅析企业创新机制【J】.软科学,2001(1),75—78

三、我国国有大中型企业技术创新的现状1.企业技术创新资金投入严重不足一般来讲,R&D投入占销售额的1% ,企业就难以在竞争中生存; 占销售额的2% ,企业可勉强在竞争中维持;占销售额的5% ,企业才有竞争力。而1999年,我国大中型国有企业R&D经费投人仅为40.6亿美元,占产品销售收人的1.1% 。近年来发达国家的平均R&D投人占GDP的比例一直稳定在2% 以8 Science and Technology Review 1 2/2002上。2000年全世界R&D经费投人约5 870亿美元,其中,美、日、德、英、法等7个发达国家约占5 280亿美元,占了90% 。而同期我国全部R&D经费支出约896亿元(约108.3亿美元),占GDP的1.0%。2.企业技术创新机构不健全 目前我国2 400多家国有大中型企业中,有近2/3的企业没有自己的R&D机构,在国家512家重点企业中,约有1/3的企业R&D机构研究开发职能不健全。3.企业技术创新起点低,产品结构不合理,技术含量低 以我国钢铁行业为例。从钢铁的产品结构上看,一方面,线材、螺纹钢、中小型材、普通中板、焊管等严重供过于求;另一方面,钢板类、石油管、不绣钢、工具钢等13类品种钢材每年又需进口700万吨以上。我国现有钢铁产品中,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产品所占比例明显比国外大型钢铁企业低,在出口产品中钢铁初级产品占了很大一部分。四、企业创新机制的内涵及当前我国国有大中型企业技术创新机制存在的几个问题1.企业创新机制的内涵企业的创新机制。应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决策机制、组织构架、激励机制、R&D机制和企业文化。(1)决策机制是企业进行技术创新的指挥系统,负责将企业的各种决策信息传递到企业的各个部门。对于企业的技术创新,决策机制首先要解决的就是企业技术创新的战略问题。(2)组织构架任何一个企业技术创新的能力很大程度上依赖企业技术创新的组织构架。高效的组织结构可以使各种创新资源配置得到优化,各种职能界面的交流和整合得到完善,信息流通、企业员工间的交流和自我学习的渠道、质量 效率得到提高。技术创新组织架构是各种政策执行 项目实施、管理、监督的载体。(3)激励机制人才激励是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环节,是激活人力资本存量和吸引增量的关键。激励机制不仅仅指报酬分配问题, 也包括声誉激励、竞争激励和控制权激励。(4)R&D机制 是企业x,/开展R&D活动的项目小组的管理系统,包括R&D项目的审批、过程的监控以及R&D成果的鉴定等内容。R&D机制是执行企业技术创新战略的具体环节。(5)企业文化企业文化体系是支持技术创新的一整套“软件”系统。它作为一种无形的精神内聚力,体现于企业组织内的方方面面,其作用是无法估量的。任何成功的企业必然有其独特的企业文化。2.当前我国国有大中型企业技术创新机制存在的几个问题 目前我国国有大中型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薄弱,有许多人将其归咎于资金投人不足、基础研究薄弱等方面的原因。但笔者认为,资金投入不足、基础研究薄弱是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不足的结果,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薄弱主要的原因在于企业技术创新系统内部反馈机制和运行机制的滞后。以研究技术发展而闻名于世的美国经济学家罗森堡和小伯尔泽在其名著《西方致富之路— — 工业化国家的经济演变》中指出,就科学技术而言,直到15世纪中国和阿拉伯国家显然领先于西欧,但西方国家很快就后来居上,在经济上大大超过了东方国家,原因就在于西欧在中世纪后期建立了一种有利于不断创新的社会机制。再看美国高新技术的发展,美国的高新技术产业最先在环波士顿的128公路地区和硅谷发展起来的,美国学者安纳利�6�1萨克森在《硅谷和128公路地区的文化与竞争》一书中,对两地的高新技术发展作了深刻的比较分析。她认为,20世纪80年代后期,128公路地区的高新技术发展开始走下坡路,而硅谷地区却方兴未艾,不断走向新的高涨。其主要原因在于:决定一个地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主因不在于新技术发明的多少,而在于它的制度安排、社会环境和文化氛围是否有利于发挥专业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实际调查情况来看,我国国有大中型企业技术创新机制不完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技术人员所从事的研究课题大部分是“短平快” 的小型项目 技术人员偏向于选择高成功率的项目,研究开发活动的短期行为非常严重,刻意.回避高层次的理论研究,其结果就是“低水平、高成功率” 的研究项目得以大量铺开,低水平和简单重复的成果屡见不鲜;而另一方面市场化意识不强,导致科技成果的低市场转化率。(2)企业内部的民主气氛不够技术人员在技术问题上往往不轻易发表意见,一是担心说了也没用,二是不敢说。技术人员在课题的审批过程中发言权少;审批过程中民主化、透明化程度低。(3)年轻人不满于自身工作现状的比例相当高不少年轻的技术人员不安心本职工作,跳槽的也不少,尤其是热门专业的人才跳槽比例比较高。笔者采访了一些跳槽或者已离职的技术人员,问及跳槽原因时,他们的回答几乎都是:钱不是主要原因,最主要的是感觉到自己的发展机会少、空间少。(4)科技人员在技术上的“藏私”现象非常普遍科技人员之间的学术交流非常有限,无论是内部的还是与外部的交流都非常少,甚至有不少科技人员不愿与人交流自己的研究成果与心得。正如一位被采访者说的“我会的,人家都会了,那我也快下岗了”。同时,技术人员普遍缺乏再学习的动力,经常主动地查阅相关领域文献的技术人员不多,对本学科前沿技术有所了解的科技人员也不多。另外有些技术人员反映,许多人在参加各种各样的培训班时,表现为被动地吸收知识,这样的培训对提高技术人员的理论与实践水平实际上益处不是很大。科技人员靠“吃老本”做研究的比例相当高。(5)大部分的领导和职工承担创新风险的能力差,不愿承担创新风险决策层在处理一些重大项目的创新时,往往采用最保守的方法,顾虑重重。有相当一部分技术人员认为,许多技术创新机会就这样被决策层的迟疑而耽搁了,他们还抱怨领导情愿花钱引进设备和技术, 也不愿冒大的创新风险。有技术人员反映,研究项目所需的实验材料统一到采购部申请采购,手续繁多、时间太长,-延误研究进展,希望上级部门能够将采购权下放,但上级考虑到采购权下放后带来的财务风险,迟迟不批。(6)“官本位”思想影响严重相当比例的科技人员认为科研岗位的提升和管理岗位的提升机会不均等, 管理岗位更容易得到提升和获得好的待遇,造成许多科技人员不安于本职研究工作,希望转向行政岗位。另外一些科技人员在研究岗位干得很出色,上级往往将其提拔到管理岗位上工作,本人也很愿意从事管理工作,结果造成了科技人员从科研岗位向管理岗位的流失,削弱了研发工作。(7)企业与外部研究单位、高校的合作研究大多属于短期行为 企业与外单位之间的合作缺乏长远的考虑,合作方式限于企业出钱、外单位出成果,项目完成后合作则结束。这种临时的课题制的合作方式,一定程度上阻碍了项目进一步的研究和发展,对企业技术的长期发展不利。

关于司法的论文公正

第一,明确什么司法公正的内涵。第二,司法公正的意义。第三,司法现存在的问题及不足。最后,如何才能构建司法公正,可以从司法程序入手。

公正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中庸主要是体现程序上的处理案件的方式,有着程序上的独立的价值,能保证实体公正。

司法公正是指司法权运作过程中各种因素达到的理想状态,是现代社会政治民主、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现代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它是法律的自身要求,也是依法治国的要求,其基本内涵是要在司法活动的过程和结果中体现公平、平等、正当、正义的精神。其主体是以法官为主的司法人员。司法公正的对象包括各类案件的当本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司法公正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前者是司法公正的根本目标,后者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整体公正与个体公正的关系反映了司法公正的价值定位和取向。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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