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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年会论文刑法热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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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年会论文刑法热点问题

那你去看下(法学)吧

我知道一个 不知道算不算上海大学生参加立法 交通法规方面的 可以说引起了一定的讨论

康均心是个屁,伪善!

论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当初我们班写这个的基本都是高分。切入点很多、例如我国罪责刑原则的贯彻执行很不到位、究其原因、我国的程序审查和监督漏洞。要体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在我国现今社会背景下、如何认定社会危害程度。罪责刑中的刑事责任并非指犯罪的法律后果的刑事责任、而指的是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对刑事立法和司法的重要意义、和对于解释刑法的制约作用。等等、很多……这个题目、经过查阅资料和归纳总结、还可以让你对整个刑罚体系和精神内涵有进一步的、清晰的了解。一举两得啊~~~~

2021年时事热点问题论文

写作思路:针对现实生活中的重要问题直接发表意见、阐述观点、表明态度的新闻体裁。以与新闻结缘为前提,举凡各类具有新闻价值的论说文,不拘长短。正文:1、综合国内外形势,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同时,也面临着许多复杂的矛盾和问题。社会保障、司法公正、反腐败、个人收入、住房价格控制、医疗改革、价格控制、环境污染、食品安全、教育改革是你最关注的十大热点问题,人民网发布的一项调查显示两个交易日的前夕。2、网民的关注和两会的热议,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重大关切,反映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殷切期待,凸显了科学对待这些热点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大问题是时代的口号。任何社会都不可能没有问题,人类社会就是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进步的。我国当前的社会热点问题,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经济社会的发展和逐步显现并日益突出,是改革进入一个具有现实国情的关键阶段。改革开放已经走过了30多年。3、30多年来,中国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综合国力显著增强,人民生活显著改善,国际地位显著提高。历史告诉我们,没有改革开放,就不会有今天的繁荣发展,就不会有人民生活的蓬勃生机。但是,发展是一个过程,不仅不可能一下子解决所有的问题,而且还会不断产生新的问题。邓小平同志曾深刻指出:“过去,我们是先发展的。”现在我们可以看到,发展会带来和不发展一样多的问题。”4、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些深层次问题和问题不断显现,新问题层出不穷。随着人们思想观念、价值取向、行为风格,深刻的变化和评价标准的民主意识,法律意识、权利意识,对公平的认识,关于这些问题的人带来麻烦,感觉更明显,解决这些问题的影响尽快过上更好的生活,并期待着更强烈。因此,我国当前社会热点问题的凸显具有一定的必然性,是发展到一定程度的相关现象。问题是由于一定的客观条件而存在并随客观条件而变化的现象。当前社会热点问题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特征的具体体现。它是社会的客观现实与人们的主观认识相互作用的直接结果,并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它数量更多,也更复杂,中国走过了发达国家数百年走过的历程。任务的重叠必然导致矛盾和问题的重叠。有些问题是经过多年的发酵逐渐出现的,有些问题是在客观条件形成后自然产生的。特别是在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问题不仅多而多样,表现在各个方面,而且形式多样复杂。现代技术和通讯手段,特别是互联网的广泛使用,极大地强化甚至放大了这些问题,使其更加突出。它关系改革发展大局,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热点问题具有普遍性、综合性、代表性。5、社会热点问题的出现及其新特点,标志着中国改革发展进入了新阶段。难得的机遇和严峻的挑战并存,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并存。科学处理当前社会热点问题,已成为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大问题,也是各级党委和政府面临的突出任务。用科学的方法处理当前社会热点问题,无非是一种正确的认识和有效的解决办法,就是明确“怎么看”和明确“怎么做”。认识是行动的先导,认识清楚才能方向清楚。当前中国社会热点问题十分复杂,要正确理解这些问题并不容易。特别是要坚持正确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只有正确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才能从现象中看到本质,形成正确的认识。错误的立场、观点、方法,不可避免地陷入主观片面,造成认知偏差。面对当前社会热点问题,我们应该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特别是唯物辩证法这一尖锐的思想武器去认识。

高校大学毕业生作为人才资源中较高层次的一类,其就业过程是国家高层次人力资源配置最为重要的一个环节。当前,大学毕业生就业已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毕业生难以找到好工作,已成为大学生、高校及家长共同的感受。大学生就业难在何处?就业难是不是国家高校扩招所带来的呢? 一、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的现状与分析 (一)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严峻 随着近年来高校的不断扩招,毕业生人数骤增,2002年毕业生人数为145万人,2003年为212万人,2004年的毕业生达到了大学生就业的历史高峰,人数达到了280万人,比2003年净增了68万,增幅为32%,预计到2005年毕业生将达到340万人。据教育部公布的数字显示,2002年7月份,全国待就业毕业生为50万人,2003年7月份达到70万人。从整个国家来看,正在调整经济结构,优化资源配置,部分国有企业的大量职工下岗待就业,同时,农村富余劳动力正在向非农领域转移,向城市流动的规模不断扩大。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资料显示,2003年我国共有2400万城镇劳动力需安置,其中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共600万人,登记失业人员近800万人。这样一来,给大学生就业带来巨大的压力,形势越来越严峻。 (二)大学毕业生就业结构不合理 毕业生在就业中出现了结构性矛盾,包括地区结构、专业结构等。就业受到经济发展的影响,经济相对较发达的地区,就业形势好,人才非常多,就业渠道也比较畅通,而西部欠发达地区,就业情况比较糟糕,缺乏人才,又流不住人才,造成人才流失,经济发展缓慢。 在专业结构上,存在学校专业设置与市场需求之间的矛盾。中国以前由于处于计划经济之下,在高校里面实行的是“统包统分”,毕业生不愁毕业后没工作,长期以来,高校不注意专业的设置与市场的结合。当国家实行经济体制改革后,实行市场经济,将过去那种“统包统分”改变为“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问题马上暴露出来,寻求市场和信息观念不强,就业指导观念落后等,学校专业设置、教学方式与社会经济发展不相适应。近年来,一种情况有的学校追求短时效应,不顾本校的实力,盲目开办一些热门专业,造成人才供求过剩;另一种情况是,有的高校市场灵敏性不够,对一些冷门专业,社会需求少的专业,不作及时调整,没有及时调整招生人数,改革课程内容、教学过程、教学方式,导致学生毕业未就业就先失业。 (三)大学毕业生就业市场不完善 随着国家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制度的改革,毕业生择业也由“统包统分”到“双向选择”。各个地方,各种形式的人才“供需见面会”也如雨后春笋般多了起来,但是市场机制仍不完善,一些体制性障碍仍存在。目前我国的高校就业工作是由教育部门管理,户口是由公安部门管理,而人才市场的管理又是由人事及劳动部门管理。而这些部门相互之间沟通不够,再加上一些地区还有地方保护主义,对生源是本地的毕业生大开绿灯,而对一些外地毕业生则加上各种条件加以限制。一个真正公平、竞争、择优、有序的就业市场尚未建立,服务保障体系还未健全,体制性障碍还未真正消除。 (四)用人单位的盲目人才高消费 用人单位对人才的高消费,也是造成当前大学生就业难的一个原因。一些用人单位不从实际出发,对本单位的用人标准盲目提高,追求人才高消费,追求高学历,本来专科生可以做的事一定要有本科生做,本科生做的事要硕士生做。这种盲目提高用人标准,造成了人才的浪费,给毕业生就业带来难度。一些用人单位缺乏人才培养机制,希望进一个人才,就马上发挥作用,创造价值,因此,非常看重工作经验,认为应届毕业生只是有书本上理论知识,动手能力差,不太愿意接受应届毕业生,不想把时间花在对毕业生的培训上。 (五)高校就业指导滞后 高校缺乏有效的就业机制,就业指导体制不完善,许多高校的就业指导机构挂靠在学生管理部门,或者是刚从相关部门分离,其管理幅度相对较小,其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欠缺,对毕业生的就业指导质量不高,就业指导课形式单调,有的只是在学生大四阶段开设,没有将就业指导贯穿于大学全过程。 (六)大学生就业观念存在问题 毕业生的就业观念并没有得到根本的转变,就业期望值较高,理想与现实存在较大差距。表现在毕业生对自己估计过高,眼高手低,这山望着那山高;对薪水、福利待遇要求过高,不顾自身的条件,导致用人单位不敢接收;片面追求大城市,对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大城市,不愿去一些小城市发展;对单位选择过高,“学而优则仕”非要去当官,看重国家机关、大单位等,对一些小企业不感兴趣,致使高不成低不就。 (七)大学生本身的素质问题 近年来的高校扩招,大学生人数越来越多,学生的基础也有高有底,加上高校的软件和硬件设施都没有跟上,随之带来了学生质量的下降,有的学生成绩不错,但动手能力差,有的学生动手能力强,适应能力也强,但是学习成绩差,未能通过英语国家四级和计算机国家二级,与用人单位交之失臂。 二、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的对策 大学生就业难问题的原因非常复杂,而且还隐含着深层次的社会问题。在当前新形势下,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难问题也需要政府,学校及整个社会的努力,要解决这些问题也不能是一蹴而就,只能通过全社会的努力,创新观念,完善制度和改进工作方式,不断深化改革来完成。 (一)政府应不断深化改革,完善就业市场 要解决高校就业问题,政府要加强经济调控手段,对去西部地区和条件艰苦的一些重点单位和行业就业的大学生,在工资、待遇和生活条件上给予较大的优惠,采取措施鼓励大学生去那些地方就业。 在完善就业市场方面,政府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扫除体制性障碍。通过深化改革,对于那些有障于学生就业的政策、制度等要逐步的取消;各级政府要开放毕业生就业过程中的种种政策限制,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与沟通,积极疏通就业渠道,不断完善就业市场。 政府还应加强对高校办学的指导,在宏观上加强人才预测和对专业设置的调整,以及对各类人才培养规模的调控,指导高校的改革,避免高校盲目的专业设置。另外,政府还应发挥自制优势,主动为高校和学生提供必要的信息服务和就业指导。 (二)用人单位要树立科学的人才观 各个用人单位改变自己的人才观,不要盲目追求人才的高消费,让那些博士和硕士来装点门面,而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合理置换冗员。用人单位要从长远考虑,建立人才储备机制。毕业生从高校毕业,缺乏实际经验,而且他们要发挥出价值也需要一个过程,对其进行培训,形成梯队。总之,用人单位改变自己的人才观念,要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 (三)高校要强化内部改革 大学毕业生是高校产出的最终“产品”,其就业率与就业层次的高低,是一所高校办学是否成功的重要标志,关系到学校的社会声誉和生源,也影响着在校学生的学习动力与学习情绪,因此学校要深化自己内部改革。 高校要主动适应市场,适时地调整专业结构,加强基础学科、应用学科的建设,不断更新教学内容,重视教学方式的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出高素质的毕业生;同时还要根据市场需求,开设新专业,灵活地调整专业设置。 高校要建立大学生就业工作的有效机制。理顺就业指导工作的体制,建立相对独立的就业指导机构,并充实人员与配备,充分拓展机构职能。不仅要管理就业工作,还应加强市场调研和就业工作的研究,掌握该工作的特点、规律及发展趋势,制订和实施就业指导工作方案。就业指导机构还应充分了解市场需求,在涉及到学校调整专业结构工作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最终促使学校培养的人才能充分就业。 (四)加强对大学生的就业指导 就业指导工作的目的就是促进毕业生充分合理地就业。将就业指导贯穿于大学生活的全过程,根据学生成长和发展规律,将大学教育过程分为几个阶段,分别确定工作重点,合理安排不同阶段就业工作的内容。根据学生的自身情况,加强对大学生的职业生涯规划设计,让他们知道为实现自己的目标要做好哪些准备。将就业指导渗透到教学中去,强化学生自学成才的意识,也让学生了解所学领域的发展前景,从而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加强就业指导课程建设,在教材选择上,要充分考虑到理论联系实际,在教学形式上,要引入多媒体技术,生动形象,增强对学生的吸引力。同时不要把就业指导课拘泥于课堂,要采用多种形式,如请一些优秀企事业人士做报告,开设模拟招聘活动,还应注意网络资源的利用,组建网上论坛,让师生可以在网上进行探讨。 (五)大学生应提高自身素质,更新就业观念 目前就业市场上的激烈竞争,实际上是能力与素质的竞争,大学生要把就业的主动权掌握在自己的手上。在大学生涯中,要全面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要充分利用高校这一平台,不断地塑造自己,完善自己,在提高自己的学习成绩的同时,还要注意培养自己的动手能力。 随着就业形势的变化,大学生们应更新自己的就业观念,革除那些陈旧的观念,使自己从那些条条框框中解脱出来,把目光由原来的国家机关、重点单位转向那些民营企业和“三资”企业,就业地区由那些经济发展地区转向西部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那些地方更能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另外,大学生们要认清就业形势,主动学习和掌握就业技巧,提高择业能力,对自己要有正确的认识,合理地确定就业期望值。只有这样,才能摆正自己的位置,在就业竞争中处于主动地位。 总之,能否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关系到一所高校的生死存亡,关系到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解决此问题,要在政府的指导下,积极应对市场,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拓宽就业渠道,更新就业观念。

哎呀,写了这封信,仕途堪忧,在官场上完蛋了,做不了大官,自取灭亡,身败名裂,永世不得翻身,断送政治前程,前途堪忧啊;天下事无非是戏,世间人何需认真,难得糊涂,何必较真,能忍就忍吧。  写信给中央、国务院,可以从现任领导人中选收信人,要有收信人的职称,职位,任职部门,也可以投寄到各级信访部门;要到其他县市投寄,最好是转北京的亲戚投寄,不管是谁写,都要填写被举报人名字、级别、违法犯罪时间、具体情节经过、涉案金额,举报人的名字,举报人的名字要打印出来,仅仅是打印无效,要举报人亲笔用毛笔、或用蘸取了碳素墨水的钢笔签名,或者加盖印鉴,或者蘸朱砂用右手大拇指按指纹,要有举报人的详细通讯地址,否则不予以受理!特别要注意,举报人的名字嘛?举报材料一但转下来,你这里的机关内部是可以估量到的!!具体怎么办,你自己知道啦。  那你只能到其他省份,向国家领导人投信件,注意要在邮局内柜台递交,保证邮资足够,邮票是真的。  举报细节要有法律依据,  举证就暴露了是谁在举报,自己做好保护自身的措施,怎么写就是艺术,策略,技巧。  要有举报人地址、姓名,一定要签名,否则就不受理。  如果实名举报,一定被报复,具体的变通方法你一定知道,你知道怎么做了*******  举证就暴露了是谁在举报,自己做好保护自身的措施,怎么写就是艺术,策略,技巧。  要有举报人地址、姓名,一定要签名,否则就不受理。  如果实名举报,一定被报复,具体的变通方法你一定知道,你知道怎么做了*******  中纪委举报网站除了龙头铡、虎头铡、狗头铡之外,还有一个——“举报铡”。铡的不是被举报人,铡的是**人。如果铡的是造谣污蔑,诬陷诬告的举报人,那是咎由自取,罪有应得。而现实中**人流泪又流血,遭受各种打击报复,家破人亡,度日维艰。才是“举报铡”厉害动人的功能、功效。  中纪委举报网站,是举报的终点站,就如法院的终审。举报到中纪委的举报网站如果还此路不通,那么歇菜,等死吧。  一位朋友向省委书记举报一位基层副处贪污受贿,省委书记也批示了。但是,一位省委书记就是搞不过一位基层副处。1000封信,1000枚邮票也没用,省委书记又不是吃饱饭整天在举报上搞批示的。一位好心正义的基层办案人员说,您把省里的皇帝都请出来了,都没有办法,其他人还有什么办法?  中纪委举报网站就是举报人的皇帝,中纪委举报都没用,其他就一切免谈了。从这意义,中纪委举报网站是灭火机,消音器,挡箭牌,保护伞,双刃剑。  中纪委举报网站——如临深渊,如履薄冰。  寄语中纪委举报网站,寄语寄希望中纪委举报网站的人们,好自为之。  (凯迪网友:ydc425)  不敢。坚决不敢。  如果了解权力监督机制,就会懂得所谓“**”是一种自杀行为。  网友:南昌黄泰;人生不妨随波逐流,古语曰: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古语曰: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  楼上扔东西扔到底楼(我们住在底楼),脏乱差,我们想给楼上的住户贴纸条,叫他们不要乱扔垃圾,写什么好  通告:1)本人的小舅子在公安厅警犬训练基地,即将定期在本楼道进行基础训练,具体方式是对扔到楼下的物体吸取气味特征,然后向楼上逐层搜索,寻找匹配符合的住户;首先对该住户的门口确认,再对该住户的人体气味特征进行确认。进攻性大型犬类对于人类有威胁,为了你的生命安全,请在验证过程中保持镇定,遏制多余的动作和语言,以保证您的生命安全。每星期有几天,该警犬会在你的门口守候恭候你的到来,你可以有礼貌地回应哟。  2)公安大学物证鉴定专业即将在此进行DNA生物特征识别工作,检材是楼上扔下了的食物、毛发、烟蒂、牙签;因为生物DNA特征是比指纹、住址、家庭电话、生存必须客户资料更高级的私人信息,能预测你的未来疾病、癌症、性格等各种致命的缺陷,在公布前,请楼上用户前来认领为盼,并且要你全额承担检验费用。3)提取到您的指纹也将公开,他人可以在指纹识别装置上模仿你的活体指纹,如有意见,请尽快来访,提出你的申请和要求为盼。4)每隔三层楼安装微波、红外、超声波综合定位测试仪器,对空间移动物体进行实时定位、摄影与记录存档,并且用高压射流、控制爆炸、激光束消灭、烧毁空间移动的杂物,为了您的安全,请主动避让激光束,以免遭到不测。5)定期对楼上扔下来的垃圾,根据污秽程度、各自重量,向所有楼上住户扣除物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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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法学论文选题热点

法外情,是个论点希望能帮上你的忙。也就是道德!先社会的人们对法的意识还是不够。懂法人估计只占13分之1。总体我认为:普及教育法,学习法律知识。对小学生未来心里道德教育很主要。现在的教育都属死板教育。书上照念,老师水平不够,误认子弟太多。学校应把社会,道德,事业,和犯罪。紧密联系在一起编辑课程。为今后的社会慢慢的走向另一个层次做准备。

1、网约车违约的法律问题研究  2、论家庭暴力的法律对策研究  3、我国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探讨  4、论环境污染侵权责任制度的完善---以XX县为例  5、校园暴力的成因及法律预防  6、论我国持有型犯罪的立法缺陷与完善  7、论大学生兼职的劳动权益保护  8、论法律行为和情谊行为的区分  9、小额贷款公司法律问题研究  10、论劳动合同法中的竞业限制制度  11、论共同犯罪中刑事责任的扩散  12、论合同罪  13、论网络时代的隐私权保护  14、企业高管人员适用劳动法问题研究  15、网络交易平台消费者保护法律责任  以上论文题目由学术堂整理提供

学术堂整理了十五个新颖并好写的毕业论文题目:  1、非全日制劳动者权益保护问题研究  2、论行政法比例原则的适用  3、论行政事实行为  4、论《英雄烈士保护法》的立法意义与完善路径  5、论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完善  6、论劳务派遣中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障  7、“当场击毙”正当化研究  8、我国偷渡犯罪刑法立法研究  9、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刑法立法研究  10、论刑法中的犯罪的社会危害性  11、论刑法在反恐中的作用与局限  12、我国环境犯罪刑法立法研究  13、人体器官犯罪研究  14、我国宪法指导下的刑法理念研究  15、论民间文学艺术的知识产权保护

我知道一个 不知道算不算上海大学生参加立法 交通法规方面的 可以说引起了一定的讨论

2021年税法热点论文题目

浅析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完善

殷 武西北政法学院 西安 710063【摘要】税法基本原则是一定社会关系在税收法制建设中的反映,对税收立法、税收守法、税收司法和税法法学研究具有根本性指导作用。它通常是在一定的理论指导下构建,有其形成和发展的基础与依据,其核心是使税收法律关系适应一定生产关系的要求。【关键词】税法基本原则 理论基础 现实根据 历史依据 法律原则是一个部门法存在的根本,任何部门法如不能归纳、总结出若干自己的法律原则,而只依赖于某种价值取向,则难以构造出一套严密、周全的理论和相应的体系。税法基本原则是一定社会关系在税收法制建设中的反映,其核心是如何税收法律关系适应一定生产关系的要求。 税法基本原则是税法建设中的主要理论问题,对此问题的研究不但有重要的理论意义,而且对我国的税收法制建设还有着重要的意义。本文试图对我国税法基本原则的形成与发展的基础和依据作以探讨。一、关于我国税法基本原则的各种观点关于税法基本原则的定义,有人认为“税法基本原则是指一国调整税收关系的基本规律的抽象和概括,亦是一国一切社会组织和个人,包括(征税)双方应普遍遵循的法律准则 。”也有人认为“税法的基本原则是规定或寓意于法律之中,对税收立法、税收守法、税收司法和税法法学研究具有指导和适用解释的根本指导思想和规则 。”对于税法的基本原则的内容,我国学者观点不一,论述颇多。1986年刘隆亨教授最早提出“税法制度建立的六大基本原则”。进入九十年代以来,一些学者开始借鉴和参考西方税法基本理论,将西方税法的四大基本原则,即税收法定原则、税收公平原则、社会政策原则和社会效率原则介绍到我国,研究如何确立我国税法的基本原则,到目前为止,仅从数量上看,我国学者对税法基本原则的概括就有三原则说、四原则说、五原则说、六原则说等四种,即使所主张的原则数目相等,不同的学者对各原则的表述、概括又不仅相同 。徐孟洲教授根据价值取向将税法基本原则区分为税法公德性原则和税法政策性原则。税法公德性原则涵盖以下内容:(1)保障财政收入原则、(2)无偿征收原则、(3)公平征收原则、(4)法定征收原则、(5)维护国家主权原则。税法政策性原则包括税法效率原则、税法宏观调控原则。而刘剑文教授将税法基本原则界定为税收法定原则、税收公平原则、税收效率原则 。还有学者认为税法基本原则包括税收法定主义原则、税收公平主义原则、税收民主主义原则 。税法学界对税法基本原则的研究意见归纳起来有十几项之多:(1)财政原则、(2)税收法定原则、(3)税收公平原则、(4)税收效率原则、(5)社会政策原则、(6)实质征税原则、(7)合理征税原则、(8)平等征税原则、(9)普遍纳税原则、(10)简便征税原则、(11)税收重型原则、(12)宏观调控原则、(13)无偿财政收入原则、(14)保障国家主权和经济利益原则、(15)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原则、(16)税收民主主义原则、(17)税收公开原则、(18)保障财政收入原则等等 。我国学者以上税法基本原则的理论难免存在以下嫌疑:(1)以偏盖全,将某一具体法律制度当成税法的基本原则;(2)未能正确界定税法基本原则之定义,将税法或税收的某些职能作为税法的基本原则;(3)混淆了税法原则和税收原则之概念。二、我国税法基本原则的内容那么,到底那些原则可以作为税法的基本原则呢?我认为,我国税法的基本原则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1、税收法定原则。税收法定原则,又称税收法定主义、租税法定主义、合法性原则等等,它是税法中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原则 。日本学者金子宏认为,税收法定主义是指“没有法律的根据,国家就不能课赋和征收税收,国民也不得被要求交纳税款 。我国学者认为,是指一切税收的课征都必须有法律依据,没有相应的法律依据,纳税人有权拒绝。税收法定是税法的最高法定原则,它是民主和法治等现代宪法原则在税法上的体现,对保障人权、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益举足轻重 。它强调征税权的行使,必须限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确定征税双方的权利义务必须以法律规定的税法构成要素为依据,任何主体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均不得超越法律的规定,从而使当代通行的税收法定主义具有了宪法原则的位阶 。税收法定原则的内容一般包括以下方面:(1)课税要件法定原则 。课税要件是指纳税义务成立所必须要满足的条件,即通常所说的税制要求,包括纳税人(纳税主体),课税对象(课税客体),税率、计税方法、纳税期限、缴纳方法、减免税的条件和标准、违章处理等。课税要件法定原则是指课税要件的全部内容都必须由法律来加以规定,而不能由行政机关或当事人随意认定。(2)课税要素明确原则 。这一原则是指对课税要件法定原则的补充。它要求课税要素、征税程序不仅要由法律做出专门规定,而且还必须尽量明确,以避免出现漏洞和歧义。(3)课税合法、正当原则。它要求税收稽征机关必须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征税、核查;税务征纳从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应纳税额的确定,税款缴纳到纳税检查都必须有严格而明确的法定程序,税收稽征机关无权变动法定征收程序,无权开征、停征、减免、退补税收。这就是课税合法正当原则。包括课税有法律依椐、课税须在法定的权限内、课税程序合法。即要作到“实体合法,程序正当”。(4)禁止溯及既往和类推适用原则。禁止溯及既往和类推适用原则是指税法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在司法上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禁止类推适用。在税法域,溯及既往条款将会破坏人民生活的安全性和可预测性,而类推可能导致税务机关以次为由而超越税法规定的课税界限,在根本上阻滞税收法律主义内在机能的实现,因而不为现代税收法律主义所吸收。(5)禁止赋税协议原则,即税法是强行法,命令法 。税法禁止征税机关和纳税义务人之间进行税额和解或协议。 2、公平原则。指纳税人的地位在法律上必须平等,税收负担在纳税人之间进行,公平分配,对此可参照西方有“利益说”与“能力说”。“利益说”依据“社会契约论”,认为纳税人应纳多少税,则依据每个人从政府提供的服务中所享受的利益即得到的社会公共产品来确定,没有受益就不纳税。而“能力说”则认为征税应以纳税能力为依据,能力大者多征税,能力小者少征税,无能力者不征税。而能力的标准又主要界定为财富,即收入。我国实际中通常用的是“能力说”,按纳税人的收入多少来征税。税收公平原则应包括两个方面 :(1)税收立法公平原则。它是公平原则的起点,它确定了税收分配的法定模式,没有税法之公平(还有其它的自己上去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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