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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管理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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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论文如下:安全,是我们在生活中最重要的东西之一,也是我们必不可少的防范意识。本次公共安全开学第一课主要分为四个部分: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拐防。还给我们介绍了一些我们身边平常人的英雄事迹。那么这四部分都有那些内容呢。第一部分以一个小话剧开始,勾起了我的好奇心。之后给我们看了一个出现交通事故的监控录像,让我毛骨悚然。然后又请了一位交警和三位同学一起学习了有关交通安全的相关知识。三位同学答出了自己的观点,交警老师还做了仔细的总结。简短的总结之后,第二部分开始了。它以一个问卷调查中的一题开始消防安全的讲座。同样的请了一位老师和三位同学以互动性极强的活动来一起了解学习消防安全。三位同学都用比较正确的物品来面对种种情况,老师也会纠正不太正确的方法。为了让我们更好的巩固消防安全的知识,开学第一课还特别设置了一个实习演练的场所,一位老师带领四位同学成功逃离现场,最后的总结也是准确精炼。我认为最精彩的是第三部分。它是以四个测试题开始,同学们大概都答对了,似乎看得出来大家的警惕性都很高。但是老师们做了一个测试,表明了同学们在生活作文中的警惕性并不是很高。于是请了一位警官为大家讲解了我们自己独自在外的一些原则。这时有人会说只有小孩子会有这样的问题,大孩子就不会发生被拐的情况了。一个短剧和一位警官为我们解决了这个疑问。短剧里一个学生打游戏通不了关,看到网友那么厉害,就给了他钱,结果了。他的妹妹同样因为想成为明星而险些被拐,还好她及时发现和哥哥一起报警了。我从中可以看出大孩子也有他们的问题。还学到了不要轻易相信网络上的陌生人,在他们善良面具的背后有可能就是邪恶狡诈的面孔。最后开学第一课为我们介绍了几位平常人的英雄事迹。杜老师,为了让两个孩子远离被公交车撞的危险,她的生命永远定格在了22岁。高伯伯,他每天早上都护送孩子们进学校。在孩子们心中,高伯伯就是安全的守护神。马消防员,他曾奔赴汶川,进行了五天五夜的抗震救灾。电影《烈火英雄》就有部分改编自他的事迹中。听了这些英雄所做的事,我不禁想到生命的价值不在与长短。而在于你为这个社会贡献了多少,付出了多少。这些人会被我们铭记。岁月如此静好,是因为有人在背后默默的付出着。但有时却并不安全,这就需要我们了解这方面的知识,避免这些不必要的危险。我想这就是公共安全开学第一课举办的目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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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补”政策实践中的公平与效率问题来源:中国论文下载中心 [ 08-08-28 16:05:00 ] 作者:王雅鹏 编辑:studa0714 -内容摘要:直接补贴是农业支持的世界性通行做法。从2004年起实施的直接补贴是我国农业政策的重大突破。从直接补贴政策实践看,地方政府的补贴负担与其粮食安全不对称,补贴模式存在着农户补贴所得与粮食生产不对称,农户补贴所得与优质品生产不对称等现象。这些现象导致了直接补贴政策的非公平性。补贴政策的非公平降低了直接补贴政策应有的效率。调整补贴政策中的公平与效率关系是直接补贴政策实践中特别迫切的现实问题。本文认为,从补贴资金筹集和使用制度入手,完善直接补贴政策的组织系统、选择与粮食安全高度相关的农户即期粮食生产补贴模式、适度地增加补贴投入和扩大补贴范围是提高直接补贴政策实践中公平和效率的关键。 关键词:直接补贴 公平 效率 受WTO农业协议的约束,直接补贴政策已经成为农业保护政策通行做法。从2004年起,我国农业保护政策重大突破就是在广泛试点的基础上实施直接补贴政策。我国直接补贴政策的预期目标是提高农户种粮收入、维护粮食安全、促进农业结构调整、保护农业资源和生态安全,从而实现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本文拟从实践的角度对直接补贴政策实施中的公平与效率进行尝试性探索。 直接补贴政策实践中公平与效率表现 直接补贴政策公平与效率的含义 直接补贴政策的公平一是指一个生产年度内,凡是符合直接补贴范围的粮食生产都应该获得相应的补贴;二是指地方政府负担的直接补贴资金与其辖区所需要的粮食安全程度成同方向关系。直接补贴政策的效率则是指直接补贴资金能够最大限度地增加农户收入、促进农业结构调整的深化、提高国家粮食安全程度和推动农业资源和环境的保护,实现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 直接补贴政策实践中公平与效率表现 直接补贴政策实践中公平与效率之间关系表现之一是补贴资金发放公平有利于直接补贴政策预期目标的实现。即政策实施公平能够促进政策效率的提高。如果补贴政策实施公平,农户的生产项目只要是符合直接补贴范围,都可以获得相应的补贴收入,不符合直接补贴范围的生产项目就不能够获得补贴收入,为了获得直接补贴收入,农户的生产活动就必须与直接补贴范围高度一致。这样,农户生产项目选择与直接补贴政策的初衷就紧密地结合起来了。农户的生产项目选择与直接补贴范围的一致性首先是稳定粮食生产面积和生产量。生产粮食越多,获得的补贴收入也越多。其次是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深化粮食的“清洁生产”。农户生产的优质品越多,获得的补贴也多。为了获得优质品补贴,农户不仅会自觉地增加优质品生产,减少劣质品生产,而且还会自觉地保护农业资源和环境,实施“清洁生产”。由此可见,直接补贴实施公平,能够提高直接补贴政策的效率,从而有助于直接补贴政策预期目标的实现。如何实现直接补贴政策实施的公平性要引起特别重视。 直接补贴政策中公平与效率关系表现之二是直接补贴政策实施的非公平性,会极大降低直接补贴政策应有的效率,阻碍直接补贴政策预期目标的实现。即政策实施非公平导致政策效率下降。直接补贴政策实践中的非公平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粮食主产区与非主产区的地方政府承担的补贴资金负担与其辖区的粮食安全保证需要“背离”。直接补贴资金来于粮食风险基金。从1994年起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必须建立粮食风险基金。从1999年起,中央和地方政府对粮食风险基金负担比例是1:5,缺口部分按1:1分担。在这样的直接补贴资金负担体制下,地方政府辖区内生产的粮食越多,其承担的补贴资金也越多,地方政府辖区生产的粮食越少,其承担的补贴基金也越少。生产粮食多、对国家的粮食安全做出贡献大的地方政府也是其承担国家粮食安全负担越重的地方政府。生产粮食少、负担补贴资金少的地方政府却享受着与生产粮食多、承担补贴资金也多的地方政府同样程度的粮食安全系数。粮食主产区地方政府补贴资金效益外溢到了非主产区。根据经济学一般原理,如果地方政府补贴资金的外溢性不能获得补偿,那么,地方政府的理性行为是补贴资金不到位或尽量地减少补贴资金支出。在比较利益下,生产粮食农户收入因缺乏补贴收入下降后,农户会自觉地减少粮食生产。最终结果就是国家的粮食数量安全受到威胁。直接补贴的初衷——稳定粮食生产目标难以实现。 二是种植粮食的农户不得补贴,不种植粮食的农户得补贴。直接补贴运行一般是在生产开始前发放给农户。在具体发放补贴办法上,安徽、吉林所代表的模式是或者按照农户申报的粮食种植面积或农户计税土地面积发放、或者是按照农户以往几年交售的粮食数量或计税常产发放,不与农户即期粮食生产数量挂钩的方法。如果按照农户申报种植面积补贴,一种情况是一部分农户的种植面积并没有严格地按照所获得的补贴资金数量种植相应的粮食数量,更有一些农户是获得申报补贴后,根本没有按照补贴范围种植粮食。另一种情况是有的农户由于各种原因,尽管在开始生产前没有申报,在实际生产上种植了符合补贴范围粮食产品没有获得补贴。这样,获得补贴的农户没有完成应该种植的产品,没有获得补贴的农户却种植了符合补贴的产品。补贴并没有补贴给真正应该获得的农户。如果按照计税面积补贴,无论是种植什么项目,农户都可以凭借其使用耕地数量获得相当的补贴。有多少地能获得多少补贴,不管耕地是否种植了粮食作物。补贴获得量完全取决于耕地量,与粮食生产与否、多少无任何关系。 直接补贴的范围是粮食生产。种粮食有补贴,不种粮食就没有补贴。上述补贴模式所选择的补贴方式实施的结果就是补贴发放了,但没有按照直接补贴政策所设定的补贴范围补贴给应该补贴者。补贴并没有让真正的粮食生产农户收入提高。补贴政策的运行对粮食生产农户不公平,也低效率。这时,无论是种粮农户收入的提高、国家的粮食安全、农业结构调整深化,还是农业资源环境保护等预期目标都难以实现。 三是农户的“亲环境”粮食生产补贴缺失。实施“清洁生产”是提高我国粮食国际竞争力的特别重要措施,也是我国粮食安全不可或缺的一个方面——质量安全。而粮食“清洁生产”的实现一般是以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为前提的。农户减少使用化肥、农药自然要减少产量,降低收入。如果农户因“清洁生产”而减少的收入没有获得相应补贴,农户就会终止“清洁生产”。到头来,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产品国际竞争力不可能提高,农业生产环境不可能改善。 直接补贴政策实践中公平与效率关系的整和 直接补贴政策实践中出现的一系列非公平性对直接补贴政策目标实现的效率有相当显著的负面影响。最大限度地克服直接补贴政策设计和运行中所出现的非公平性,力求公平,并尽可能地提高政策运行效率是直接补贴政策实践中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 改革直接补贴基金制度 粮食安全是国家整体概念,而不是局部性地方概念。所以,粮食风险基金就要按照国家整体性原则统一筹集和使用。首先是中央政府把我国的粮食安全总量按照各地方政府辖区人口数量分解到地方政府,由地方政府按照其辖区粮食安全数量所决定的直接补贴资金上交到中央政府。然后,中央政府下拨直接补贴资金到直接补贴政策执行机构,由执行机构根据各地区的粮食生产对国家粮食安全贡献率实际具体地发放补贴资金。生产粮食多的主产区多发放,生产粮食少的非主产区少发放。直接补贴资金制度这样设计,既可以从根本上解决长期以来地方政府粮食风险基金缺口问题,保证粮食风险基金数量安全,并进而彻底地克服直接补贴资金安全问题;也克服了粮食主产区与非主产区直接补贴资金负担不公平问题,充分地体现粮食生产中的公平与效率统一原则,从根本上克服粮食安全贡献率与补贴资金负担责任的不对称性。 完善直接补贴政策组织系统,提高直接补贴政策效率 直接补贴政策组织系统是直接补贴政策实施以及效率的重要组织保障。一般而言,直接补贴政策组织系统包括决策系统、执行系统和信息反馈系统。从2002年以来直接补贴政策实践过程看,到目前为止,我国的直接补贴政策组织系统尚处于不完善状态。直接补贴政策组织系统不完善最突出表现是执行系统和信息反馈系统二个方面。执行系统具体地操作直接补贴政策的实施,直接影响直接补贴政策的效率高低。信息反馈系统负责直接补贴政策实施的效率和所存在问题的及时监测,以便于提高直接补贴决策系统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所以,执行系统的不完善对直接补贴政策效率的影响尤为突出。目前,各地区直接补贴政策的执行系统基本上都是由财政、税收、物价(计划)、农业和粮食等多部门联合、县乡村三级干部全体出动模式。虽然这些部门确实都涉及到直接补贴政策,但涉及到并不一定都要参加。有一些部门是不适合承担直接补贴主体资格的。在具体实践上,由于各参加部门更多地是从本部门利益出发,因此,这种模式运行效率偏低,运行成本十分不经济。所以,建立科学、高效的执行系统是直接补贴政策实践中急待解决的问题。鉴于直接补贴资金的特殊性和我国农业经济发展的实际,建立以农业发展银行为主体,由农村信用社为依托的直接补贴政策执行系统是比较可行而又经济的。信息反馈系统则由目前的统计机构执行则是比较合适的。 范围应该扩大到农户“亲环境”粮食生产项目 直接补贴范围的大小既取决于直接补贴政策的预期目标,也取决于补贴能力。就我国直接补贴政策预期目标而言,直接补贴范围是比较广泛的,但就我国直接补贴能力而言,直接补贴的范围又不可能太大。在这二方面条件约束下,结合我国直接补贴政策预期目标,直接补贴范围还是有扩大空间的。在可扩大的直接补贴范围中,农户“亲环境”粮食生产是应该首先选择的。理由有五:一是对农户“亲环境”粮食生产补贴有利于国家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农业资源环境保护等直接补贴目标的实现。二是直接原因就是农户实施“亲环境”粮食生产必须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量。农户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后,粮食产量也随之减少,农户粮食生产收入因此而降低。如果不对农户“亲环境”粮食生产所减少的收入予以适当补贴,农户就不会继续粮食的清洁生产,国内居民日益增长的粮食质量安全需求就不能满足。三是对农户的粮食清洁生产补贴是国际上直接补贴最新趋势。四是对农户的粮食清洁生产补贴符合农业多功能理论的要求。五是我国粮食生产的土壤资源污染已经相当严重。我国耕地中因工业和化肥农药污染的比重已占全国耕地的20%多。在粮食生产的土壤资源污染中,农业生产自身污染已经占35%-40%。在国际绿色壁垒日益趋升的形式下,粮食继续污染生产,别说是难以提高我国粮食的国际竞争力,就是国内市场上的竞争力也难以维持。对农户“亲环境”生产补贴,从即期看既给农户增加了收入,又有助于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从远期看则有助于保持农业生产潜力,防止未来农产品生产能力和农户收入的下降。 选择体现农户即期生产对国家粮食安全实际贡献率的模式 直接补贴方式的选择对补贴政策的公平和效率具有一定的影响。目前实施的直接补贴方式概括起来基本上是二种模式:一种模式是与农户即期粮食生产量挂钩的补贴,一种是不与农户即期粮食生产量挂钩的补贴。比较这二种补贴模式的结论是:不与农户即期粮食生产量挂钩的补贴方式在实践中出现了一定程度的非公平现象。按农户计税面积补贴的结果是不管耕地是否种植粮食都可以获得补贴。按照只有粮食生产农户才可以获得直接补贴原则,这对粮食生产农户不公平。而按种植面积补贴时,农户即期实际种植粮食面积与所得补贴的面积不一定完全一致。得补贴的不种植粮食,不得补贴的反而种植粮食。这对真正种植粮食的农户也不公平。按以往几年交售粮食量补贴时,农户即期交售的粮食量大于补贴数量得不到直接补贴。补贴获得量与其粮食生产数量不对称,真正生产粮食的农户收入不能提高。这些农户因应得而得不到补贴收入会减少未来的粮食生产,直接补贴政策效率也因此而受到了冲击。而与农户即期粮食生产挂钩的补贴则比较好地实现了直接补贴政策运行中的公平与效率。至于补贴是按农户即期的粮食生产面积,还是按农户实际交售粮食数量则可以视具体情况确定。所以,应该本着公平与效率的原则,尽量选择与农户即期的粮食生产挂钩的直接补贴模式,以便于最大限度地发挥直接补贴政策应有的作用。 在可能的空间内增加直接补贴投入,减少农民 直接补贴改善粮食生产农户比较收入的程度取决于补贴力度的大小。补贴力度越大,粮食生产农户比较收入改善程度也越大。从这个意义上说,补贴力度越大对提高粮食生产农户收入越有利。如果按照1998-2001年我国粮棉油价格补贴平均数3775亿元为补贴资金。设补贴效率为100%。根据国家统计局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02年我国乡村人口78241万计算。这些直接补贴资金能够使农民人均收入增加37元。直接补贴收入占该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如果把“九五”期间农民收入平均增长和直接补贴收入加一起也不如2001年我国城镇居民个人可支配收入5%的增长率。事实上我国每年的直接补贴资金并没有达到3775亿元。要实现城乡收入均衡增长,就直接补贴而言,还需要加大直接补贴投入,提高补贴收入在农民收入中的比例。从我国财政负担能力和财政支出结构看,适度提高直接补贴力度可行也可能。但提高直接补贴的收入效率的根本还在于减少农民。不从根本上减少农民,增加直接补贴支出的收入效率也不会发生根本性变化。值得指出的是,无论是已有或增加的补贴支出都要适应直接补贴范围变化新趋势,尽量地提高农户“亲环境”粮食生产支持力度。 参考文献: 王来保我国粮食生产直接补贴目标模式探讨[J]宏观经济研究,2004 卢良恕,孙君茂从食物安全高度审视粮食问题[N]农业经济导刊,2004 商务部国际贸易合作研究院中国农业国内支持的背景[J]经济研究参考,2003 王晓辉“直补”——我国农业政策的重大突破[J]农业经济导刊,2003 转贴于 中国论文下载中心 论我国实现公平与效率统一的收入分配政策作者:陈享光 来源:66wen 更新时间:2010年04月18日 编 辑:admin内容摘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收入分配过程被分为微观收入分配和宏观收入调节两个相对独立的过程。从我国收入分配实践看,尤其要强调微观收入分配政策的调节需要把对生产条件分配的调节与收入分配的调节相结合。关键词: 公共产品供给 收入分配差距 公平与效率 公平原则 生产条件 实现社会 收入调节 公平分配 三农 收入再分配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收入分配过程被分为微观收入分配和宏观收入调节两个相对独立的过程。这两个过程既相联系,又相对独立,共同作用和影响着收入分配的总过程和收入分配的结果。收入分配政策涉及微观和宏观两个方面,只有把宏观和微观两方面政策有机结合起来,才能促进公平与效率的统一。一、微观收入分配政策:实现生产条件和收入的均衡分配市场经济微观层次上,收入或产品的分配直接取决于生产条件的分配。生产条件包括生产的物质条件即客观生产条件和生产的劳动力条件或主观生产条件。生产条件的分配不仅包括生产条件在社会成员之间的分配,而且包括生产条件在不同生产部门和领域的分配。生产条件这两方面的分配都直接决定和影响着收入分配的结果。因为谁拥有生产条件,谁就能以生产条件所有者的身份参与市场的收入分配过程。在价格既定的条件下,拥有的生产条件多,获取的收入就多,反之就少。生产条件在社会成员之间的分配直接决定和影响着收入在不同社会成员之间的分配状况。生产条件通过市场机制在各部门之间的均衡分配,把生产条件的分配与收入的分配紧密联系在一起。在这一过程中,不仅各种生产要素和资产都有了自己的价格,从而使收入与生产要素价格相联系,而且生产条件在各部门之间分配比例直接影响收入分配的结果。因为只有生产条件在各部门之间均衡配置的情况下,才能实现收入在不同部门之间进而不同部门的社会成员之间的均衡和公平分配。如果在市场机制的作用过程中,存在阻碍各种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制度性障碍和市场垄断,不仅会影响资源配置效率,而且会造成收入分配的严重不均衡,造成收入差距的扩大。由此可见,市场经济中的微观收入分配是由双重意义上的生产条件分配决定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微观收入分配过程与宏观收入调节过程逐渐分离开来,微观收入分配通过市场机制与生产条件的分配直接相连,极大地调动了劳动者和各种要素所有者的积极性,增加要素供给,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然而应当看到,伴随这种变革,我国收入分配差距迅速扩大。我国收入差距扩大,有一些是正常的,合理的,但也不容否认的是,有些收入差距的扩大则是与公平原则不相容的,甚至也不是追求效率的结果,而是生产条件两方面的分配失衡和扭曲所导致的结果,生产条件两方面的分配失衡和扭曲导致或加剧了国民收入在不同生产部门之间、同一生产部门内部、不同要素所有者之间、城乡之间分配的不平衡。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公有客观生产条件通过委托代理制实现市场化分离。公有生产条件采取了公有资本的形式,公有资本又通过不同的委托代理制进行资本化运作,从而获得了独立的资本收入形式。这种分离虽然不同于私有制意义上的分离,但由于劳动者难以成为现实的所有者,从而使其代理者得以控制客观生产条件和客观生产条件带来的收入。一些部门之所以能够持久性地保持高收入,部门之间的收入差距之所以长期居高不下,其原因就在于此。这不仅会造成收入在公有资本代理者与劳动者之间的收入分配不公,而且造成部门之间的收入分配不公。初次分配建立在市场交易的基础上,这种交易可能是劳动交换,如不同使用价值之间的交换,也可能是非劳动形式交换,如产权或生产条件拥有者之间进行的产权或权利交换。虽然两种交换形式上都遵循等价交换的原则,但非劳动形式的交换对收入分配结果产生不同于劳动交换的结果,非劳动形式的交换对收入分配结果的影响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不同交换主体拥有的权利,二是不同社会力量的对比。显然,在非劳动形式交换的情况下,即便交易双方的权利是平等的,如果没有形成均衡的社会力量,国民收入分配将会发生倾斜,我国近些年来,工资在国民收入中份额下降,就是这种情况的反映。由于通过市场进行的微观收入分配和生产条件的分配是联系在一起的,生产条件的分配决定和影响着收入分配,而收入的分配也影响生产条件的分配,并通过生产条件的分配再反过来影响收入分配。例如城乡之间,由于农业和农民的相对收入低以及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存在,市场化分配必然造成生产条件不利于“三农”分配,造成资源配置的“脱农”现象,即各种资源配置过程中脱离农民、农村和农业的现象,包括土地资源、人力资源、财政资源、金融资源等等在市场化配置过程中都在向城市、非农产业倾斜,进一步加剧了生产条件在城乡之间分配的不平衡,这种不平衡无疑会加剧城乡收入分配的不平衡。上述情况表明,市场机制虽然具有合理配置资源的功能,但建立在市场机制基础上的微观收入分配不仅不能有效协调和平衡收入不同要素所有者之间、公有资本代理者与劳动者之间、不同生产部门之间的分配,而且会不可避免地导致收入分配失衡和扭曲。而避免和防止这种收入分配失衡,是微观收入分配政策的要旨之所在。二、宏观收入调节政策:调控收入分配差距,实现社会公平微观收入分配过程只是收入分配总过程的一个组成部分,收入分配总过程还需要宏观的收入调节政策。微观层次的收入分配过程和宏观层次的收入调节过程是既相互联系又相对独立的两个过程。宏观收入调节过程是建立在微观收入分配过程基础上并独立于这一分配过程的再分配过程,既是收入分配过程的继续,同时也是对微观收入分配过程的补充和纠正。宏观收入调节,要考虑社会各个方面的利益的平衡和社会整体、长远发展需要,对不同部门(包括不同生产部门之间、生产部门与非生产部门之间)、不同领域、不同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分配关系进行调节,避免微观收入分配造成的收入分配过分悬殊,把社会成员的收入分配差别,特别是把由劳动者自身条件差别以外差别引起的收入差距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促进社会公平和社会和谐,促进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宏观收入分配的调节一般从两个方面来进行:一是从收入方面进行调节,主要是通过税收等形式进行调节;一是从支出方面进行调节。在宏观收入调节过程中,所得税居于重要地位。一般而论,所得税的设置既要能体现社会公平,满足低收入者基本的生活需要,避免形成低收入者对再分配收入的依赖,又要体现效率的要求,避免影响纳税人的积极性,造成无效替代。因此,在收入调节过程中,要建立兼顾公平与效率的税收制度。从支出方面进行的调节,最为直接的是转移性支付、社会保障支出等。通过转移性支付、社会保障支出,在社会范围内进行直接的收入再分配,发挥着平衡社会成员实际可支配收入差别的作用。不过,政府从支出方面进行的调节远不止这些,政府公共产品的提供、政府投资支出等,事实上都具有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和作用。从公共产品来看,政府能否按照公平原则提供公共产品,不仅影响不同社会成员的实际收入和福利水平,而且影响他们的生产条件和经济环境。无论从理论上还是从实践来看,要有效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政府应按均等化原则,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这包括就业服务和基本生活保障等“基本民生性服务”、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公共文化等“公共事业性服务”、公益性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公益基础性服务”、生产安全、消费安全、社会安全、国防安全等“公共安全性服务”方面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主要是指全体公民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机会均等、结果大体相等,同时尊重社会成员的自由选择权。实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弥补市场失灵、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制度安排,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就政府投资来看,虽然不属于收入调节的范畴,但这种投资直接影响部门、地区的产业发展,直接影响不同地区和部门生产条件的改善,从而对不同部门、地区社会成员的收入分配产生影响。因此,政府投资也具有收入调节的功能。 论文论我国实现公平与效率统一的收入分配政策来自66WENCOM免费论文网O -vob2Fw82hSi; b@RciPdZ|AD=ehE'w}[,P:g'*P`T4=CJDnA我国目前无论是收入方面的调节还是支出方面的调节都存在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情况,难以对市场化的微观收入分配进行有效的调节。这一方面是因为体制或制度安排上的缺陷,如城乡税制不统一和差别性国民待遇体制,造成社会范围内进行公平再分配的限制,甚至导致收入分配的逆调节;另一方面是因为收入再分配过程中权力缺乏制衡和监督,导致再分配收入向强势部门、利益集团或阶层倾斜,同时一些权力主体或官员利用掌握的再分配权力进行损公肥私的交易,贪污腐败,不仅严重影响国家通过收入的集中和支出对收入分配进行有效调节,而且使再分配本身成为社会分配不公的原因。显然,不根本改变这种情况,宏观收入调节很难达到预期目的,我国的收入分配状况将难以进一步改善。三、把收入分配的微观政策和宏观政策结合起来收入分配涉及微观收入分配和宏观收入调节,收入分配政策因此应包括微观和宏观两个层面。不考虑微观收入分配层面,仅仅把收入分配调节局限于政府收入再分配,难以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因而,我们需要把收入分配的微观政策和宏观政策结合起来。从我国收入分配实践看,尤其要强调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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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共安全管理专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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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城管执法工作存在问题的思考措施 城市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与广大市民日常生活联系紧密,在服务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当前,城市化进程加快的形势下,城管执法工作所面临的问题越来越多,存在的矛盾和困难也呈上升趋势。这些问题,都是社会转型时期不可避免出现的问题,是新时期形势下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和积极解决的问题。   一、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在适应城市的发展方面还有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还有很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  (一)齐抓共管机制尚未形成。  1、综合整治靠突击。城市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协同作战。在城市创建的目标下,遇有重大活动时,往往习惯用“运动式”的方法搞城市管理,在一定时间内集中力量进行突击整治,短期内能取得立杆见影的效果。这期间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推诿扯皮少,市领导及相关单位也大力支持,一旦阶段性创建任务完成,各职能部门各自为政,缺乏统揽机构来组织落实长效管理,形成治理—反弹—再治理—再反弹的局面。  2、基层政府管理城市的作用未得到有效发挥。城市管理点多面广,尤其在现场、现行方面,管理重心太高,往往出现“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问题。作为城市管理主要责任人之一的区(街办)、社区、城中村(组),没有管理城市的具体责任和压力,因而不能很好地发挥自身的重要作用,投入到基层城市管理工作中,致使管理脱节、断链,城市管理网络不健全。从我们调查的情况看,很多违章占道现象背后,都有街办、村组、驻街单位的背景。如我市某街道办事处和村组的干部,有的还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了个人或小团体利益,带头违规“种房”、违章占道经营,甚至带头向政府提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有关部门查处时,他们一面以照顾困难名义为违章者说情开脱,私下又支持违章者与职能部门对抗,使城市管理工作处于十分尴尬的位置。  (二)执法难度大。  1、执法手段单一。根据《行政处罚法》和部分行政法规的规定,违章者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以依法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从我国目前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看,具有上述行政强制措施权的只能由法律设定,而且只有司法机关和工商、税务、海关等少数行政机关可以实施。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设定了各类行政处罚,但对违章者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后续监管措施,没有赋予城管行政执法部门任何有效手段。某年5月26日,某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在审议《某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建议表决稿)》时,专门就是否取消有关“暂扣物品”的相关条款进行单项表决,最终删除了建议表决稿中“可以暂扣其经营的物品和装盛器具”内容;而对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仅设置了实施罚款和责令清理、改正的行政处罚措施。  现实的执法情况是,违章者对执法人员的管理根本就不理睬,罚款没钱,责令清理、改正我不干。执法人员没有什么办法强制其交罚款或强制其清理,也不能暂时限制其自由带回机关处理。这样一来,除了做工作之外,根本就没有任何办法加以管理。  2、执法效果不佳。目前,我市违反市容环境、秩序的违法行为出现以下特点。第一,普遍性。违法违章现象大量存在,具有点多线长面广的特征。第二,动态性。表现在时间上、空间上和性质上的不确定,没有规律可以掌握,随时随地都有可能发生。第三,反复性。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违法行为呈现出多发性、反复性和经常性,被纠正或教育后,又重新开始,始终得不到彻底解决。这些情况,使得我们的执法人员穷与应付,疲于奔命。  3、执法人员安全无保障。近年来,我们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教育,要求执法人员决不能与群众发生冲突,决不允许发生打架等暴力事件,起到了较好效果。但是,不法商贩、“钉子户”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据不完全统计,20xx年以来,我市就发生情节严重的暴力抗法15起。实际上全省乃至全国各大中城市和鄂州市的情况大同小异,甚至更严重。由于城管执法机关自身缺乏强有力的强制手段,发生暴力抗法时,只能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由于多种原因,一般都是按普通民事纠纷处理,很多都不了了之。在实践中,一些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遭受威胁,有的甚至殃及家庭;有的受伤的队员几乎都没有得到任何赔偿,给其身心带来了极大创伤,造成在日常执法过程产生了畏难情绪,而违法行为者却越来越目无法纪,无视执法人员,从而形成了“加大执法力度,就造成暴力抗法,一暴力抗法执法人员就松懈,一松懈就乱,一乱就紧”的怪圈。这种情况下,城管执法人员只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少一事不如不出事,执法效果可想而知。  (三)执法环境差。  1、违章行为当事人认识上有误区。他们没有意识到城市管理法规也是行政法规体系的组成内容,与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一样,违反了要承担法律责任。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中碰到最多的申辩理由是:“我又不偷不抢,在街边摆东西谋生,犯什么法!”他们在内心深处没有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导致不主动配合执法,有时纠缠、拒绝、阻碍甚至少数“钉子户”暴力抗法的事件不断发生。  2、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不理解。部分市民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不理解,不配合。当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实施必要的处罚时,经常有一大帮围观群众,出于“ 同情弱者”的简单心理,乱“打抱不平”,乱起哄,喝倒彩,甚至还指责执法人员欺侮老百姓,彻底否定城管执法人员的执法行动,助长了违法行为人的底气,形成了不利于城管执法的社会氛围。给城管执法部门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3、市民的整体文明素质不高。一些市民的环境卫生习惯较差,社会公德意识薄弱,讲文明、树新风的观念还十分淡薄。一些干部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的热情不高,不少人只抱怨不参与,只指责不自责,袖手旁观而不身体力行。  二、对策建议  (一)积极探索城市管理长效机制。  1、成立城市管理委员会。有必要按照“统一指挥,条块结合,部门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成立政府的非常设机构——城市管理委员会,具有更广泛的包容性、协调性和动员性,是创建指挥部的常态化。由市长担任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委员。在区、街道两级参照市模式,街道城管委还吸收驻街较大单位分管负责人参加。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市、区城管局和街道城管科。委员会虚实结合,通过相应的规定,厘清各方面城市管理职责,将部门之间、行业之间、条块之间、上下之间与城市管理相关的横向关系全面贯通;制定城市管理的目标计划,决策城市管理中带共性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城市管理法规的覆盖范围;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工作案件移交制度,信息反馈制度,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运作高效、配合密切的城管执法联动机制,从宏观上、源头上解决城管执法职责不明、配合不好、保障不力的问题,为“大城管”提供一个有效的平台。  2、组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网络”的模式,以及“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区街负责,交叉任职,双重领导”的原则,市级设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与市城市管理局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相对集中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归并相关行政管理职能,使之具有统筹全市城市管理和执法的能力。  3、发挥街道、社区基层城市管理的重要作用。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推进城市管理工作重心下移,明确城区各街道办事处为城市管理的主要责任单位,促使他们将工作的重心放在日常城市管理上来,负责本辖区城市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社区(居委会)、城中村村委会在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组建工作专班,切实负责本辖区的日常城市管理工作。各驻街单位也应按照确定的范围和职责,承担相应的城市管理任务。同时,将城市管理的责任履行情况,纳入各区、街办和市直各部门的年度工作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发挥“人民城市人民管”的作用。  (二)建立执法保障机制。借鉴长沙、宜春等城市做法,在公安局内整合成立城市管理警察支队,专门配合支持城管执法。其主要任务是把维护治安秩序与预防和处理暴力抗法结合进行,他们并不直接参与日常的城管执法,而是根据执法需要,派警察跟随执法,发生暴力抗法时,由警察根据情况或当场处理,或带离现场,或依法采取其他强制措施,以有效制止暴力抗法事件发生,震慑违法者,既提高执法效率,保障文明执法的效果,同时又能保证经营户平等竞争,守法经营。在审判工作方面,城管执法机关有不少需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能否迅速有效的执行,直接关系行政处罚的权威与效果。同时,随着城管执法工作的加强,所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也呈上升之势,这些都需要法院的支持。可以建立一个协调机构,法院行政庭、执行局为主,统筹安排,简化手续,加强城管执法案件的强制执行力度,并对城管执法机关进行执法指导,减少因执法行为不规范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保障城管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坚持疏堵结合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需求必然有供给,像修鞋,修自行车、缝补衣服、卖早点等,很难根本杜绝。从事此类经营活动的人员和接受服务的对象,主要是进城务工农民、下岗工人和收入不高的普通市民。这就要求管理者要从现阶段城市发展水平及人们的经济状况出发,研究疏堵结合的长效管理办法。可采取“三不”和“三分”的原则来处理,即在不影响交通,不影响市容,不影响群众生活秩序和治安的前提下,区分行业,区分区域和地点,区分时间进行规范管理和疏导。  1、区分行业:如将修鞋、擦鞋、修自行车、缝补衣服等群众生活需要的服务项目,开展“送市场、送方便”等活动,纳入社区服务体系,由社区进行管理。对非法食品加工设摊,占道卖盒饭等则坚取缔。  2、区分区域和地点:如在人口众多,农贸市场不能满足居民生活需要的地方,由街道利用空置土地设置临时性的农贸市场,引导游动摊贩进场经营。在小区里适当设置一些小型公共广告栏,疏导小广告,减少管理工作量。  3、区分时间:针对早点、夜市等饮食摊群卫生状况差、出摊占道、油烟噪音扰民等问题,我们正在研究疏导管理的办法,按照统一开市、闭市时间等“8个统一”的要求,对城区早点、夜市进行定点规范,既可兼顾困难群众就业需求,方便市民生活,又可缓解执法人员与个体经营者的矛盾。  (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一个国家法律化程度不仅取决于依法执法的力度,更主要通过国民的法律素质及守法自觉性来体现出来,两者相辅相成。  1、树立良好的城管执法形象。需要城管执法人员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倡导文明执法,不断加大执法宣传力度,树立城管执法新形象。  2、加大对城管工作的宣传力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从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有利于文明城市建设,有利于城管执法出发,善于把城管执法的重点难点转化为百姓关注的热点和新闻媒体的卖点,客观、真实、准确地报道城管动态,增强城管执法的影响力和公信力。  3、强化市民教育。要在群众中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文明城市的教育活动,在全社会宣传“城市管理,人人有责;管好城市,人人受益”的观念,促使广大群众增强自律意识,自觉遵守、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爱护城市环境,理解城管,重视城管,实现全民参与、齐抓共管。

公共管理毕业论文

(一)确定论文提要,再加进材料,形成全文的概要  论文提要是内容提纲的雏型。一般书、教学参考书都有反映全书内容的提要,以便读者一翻提要就知道书的大概内容。我们写论文也需要先写出论文提要。在执笔前把论文的题目和大标题、小标题列出来,再把选用的材料插进去,就形成了论文内容的提要。(二)原稿纸页数的分配  写好毕业论文的提要之后,要根据论文的内容考虑篇幅的长短,文章的各个部分,大体上要写多少字。如计划写20页原稿纸(每页300字)的论文,考虑序论用1页,本论用17页,结论用1—2页。本论部分再进行分配,如本论共有四项,可以第一项3—4页,第二项用4—5页,第三项3—4页,第四项6—7页。有这样的分配,便于资料的配备和安排,写作能更有计划。毕业论文的长短一般规定为5000—6000字,因为过短,问题很难讲透,而作为毕业论文也不宜过长,这是一般大专、本科学生的理论基础、实践经验所决定的。(三)编写提纲  论文提纲可分为简单提纲和详细提纲两种。简单提纲是高度概括的,只提示论文的要点,如何展开则不涉及。这种提纲虽然简单,但由于它是经过深思熟虑构成的,写作时能顺利进行。没有这种准备,边想边写很难顺利地写下去。   编写要点  编写毕业论文提纲有两种方法:  一、标题式写法。即用简要的文字写成标题,把这部分的内容概括出来。这种写法简明扼要,一目了然,但只有作者自己明白。毕业论文提纲一般不能采用这种方法编写。  二、句子式写法。即以一个能表达完整意思的句子形式把该部分内容概括出来。这种写法具体而明确,别人看了也能明了,但费时费力。毕业论文的提纲编写要交与指导教师阅读,所以,要求采用这种编写方法。详细提纲举例详细提纲,是把论文的主要论点和展开部分较为详细地列出来。如果在写作之前准备了详细提纲,那么,执笔时就能更顺利。下面仍以《关于培育和完善建筑劳动力市场的思考》为例,介绍详细提纲的写法:  上面所说的简单提纲和详细提纲都是论文的骨架和要点,选择哪一种,要根据作者的需要。如果考虑周到,调查详细,用简单提纲问题不是很大;但如果考虑粗疏,调查不周,则必须用详细提纲,否则,很难写出合格的毕业论文。总之,在动手撰写毕业论文之前拟好提纲,写起来就会方便得多。

公共管理专业毕业论文参考题目:一、绩效考核与管理(丰俊功)1、政府绩效管理平衡记分卡在地方政府绩效管理中的应用研究平衡记分卡在XX市政府XX部门绩效管理中的应用研究平衡记分卡在党政部门绩效管理中的应用研究平衡记分卡在XX市政府XX部门党政管理部门中的应用研究2、公务员绩效考核基于胜任力模型的公务员绩效考核研究基于胜任力模型的党政领导干部考核研究XX市基于胜任力模型的公务员绩效考核研究XX市基于胜任力模型的党政领导干部考核研究XX部门基于胜任力模型的公务员绩效考核研究XX部门基于胜任力模型的党政领导干部考核研究XX市基于平衡记分卡的公务员绩效考核研究XX部门基于平衡记分卡的公务员绩效考核研究XX部门基于平衡记分卡的党政领导干部考核研究XX市XX部门公务员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研究XX市XX部门公务员量化绩效考核研究XX市公务员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研究XX市公务员量化绩效考核研究XX市公务员分类分等绩效考核研究XX市XX部门公务员分类分等绩效考核研究XX市公务员分类分等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研究XX市XX部门公务员分类分等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研究XX市政府公务员绩效考核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中国综合管理类公务员绩效考核研究中国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绩效考核研究中国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绩效考核研究3、市政学XX市户籍制度改革研究(选取有户籍制度改革有特色的城市)XX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模式研究4、电子政务XX市政府网站绩效考核研究电子政务在XX市XX部门中的应用研究政府采购在电子政务中的应用研究二、行政与政策(于海艳)1、危机管理突发公共事件的政府预警机制研究突发公共危机事件的政府应急管理机制2、户籍制度改革3、行政垄断4、行政机构改革地方政府与市场化改革当代中国地方政府改革第三部门发展与政府改革我国城市基层管理体制的变革地方政府制度创新行为研究5、行政职能转变 中国入世与中国政府职能转变服务型政府乡镇政府经济职能探讨全球化背景下的政府职能研究6、公共政策执行研究7、当代中国公民参政研究互联网在公共政策中的作用8、中国国有企业改革与公共政策选择三、政治、制度、社区、非政府(韩丽雯)1、 中国行政体制改革问题2、 中国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建设问题3、 服务型政府的监督机制问题4、 中国政府职能转变问题5、 中国政府的危机管理6、 当代中国的党政关系7、 当代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探讨8、 当代中国中央与地方的关系问题9、 当代中国“条条”与“块块”的关系问题10、 当代中国政府的大部体制的问题11、 当前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问题12、 政治民主建设问题13、 当前中国的政治文化建设问题14、 非政府组织的法规建设探讨15、 非政府组织存在的理论基础探讨16、 非政府组织的社会功能探讨17、 非政府组织的内部管理探讨18、 非政府组织对中国政治权力结构的影响19、 城市社区管理的理论基础20、 城市社区管理的模式探讨21、 城市社区管理的法律保障问题22、 非政府组织与社区发展问题23、 建立和完善我国NGO组织监督机制(以汶川地震为例)24、 简析非政府组织(NGO)在突发性公共事件中的作用四、社会学、社保、社会调查、社会工作(王静)1、社会保障类:理论类---公平还是效率:当代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理性选择与思考中国古代社会福利制度研究农村类---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研究当代中国的农村养老问题农民工社会保险(养老、工伤、医疗等)问题研究我国农村与城市社区社会保障政策的反差分析农民工就业与劳动力市场建设(可运用社会排斥理论)农民工就业的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研究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研究我国农村“五保”制度的改革与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研究农村扶贫问题研究城市类-当代中国城市贫困问题与社会救助政策研究当前中国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分析完善我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对策建议城市化进程中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衔接问题研究城镇人口结构性失业的突出矛盾及治理体系我国城市“低保”制度建设的实证分析就业失业类-应届大学毕业生就业社会保障促进研究建立大学生失业保障的制度选择非全日制就业(或灵活就业、自谋职业)的社会保险政策建议国外失业保障制度对我国的启示国际社会治理失业的经验及其对中国的借鉴意义我国失业预警系统与就业对策研究转型时期结构性失业的救济及职业培训政策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与失业保险制度并轨对我国就业形势的影响其他-- 银色浪潮的冲击下的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养老保险的制度转制成本及其化解对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架构的思考我国军人的社会保险制度建设灾害救助研究(以汶川地震为例)商业保险消费心理研究商业保险需求群体的实证分析2、社会现象类:基于网络社会下的青少年“文化反哺”现象研究探析和谐社会理念下的社会流动机制建设网络民意与公共治理模式的转型论我国网络公共领域的现代生长3、社区类:社区矫正中的政府角色与社会力量社区矫正在矫正青少年罪犯方面的理论与实践社区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落实及有关对策从建设市民社会的载体看社区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中社区的角色地位4、应用实务类: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问题;当前大学生网络素养实证研究;民办高校学生多元评价体系的实施;民办高校贫困大学生群体状况调查民办高校贫困生救助体系状况调查广告对当代大学生消费结构观的影响;大学生宿舍文化(或流行文化)现象调查;人力资本与大学生职业地位获得研究大学生就业中的歧视(性别、地区、学校等)及其应对问题当代大学生的就业压力及其相关因素分析养老院老人生活状况调查我国社会志愿者制度的现状分析某社会问题的现状,原因,对策分析某城市社会中介组织的现状与对策研究我国政府对民间组织管理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城中村:农村城市化的困境与出路转型期城市社区自治:理念、问题及建议试论和谐社区理念下政府与社区关系的重构 中国社会分层研究中国社会流动问题研究中国社会控制问题研究5、社会理论研究当代中国城乡二元化结构分析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的形成和分化当代中国弱势群体分析社会舆论与社会风向对当代中国社会政策选择的影响传统孝文化与家庭代际和谐五、 (多俊岗)六、(刘亮、黄春梅、陈国杰、蔡敏)1、行政伦理2、行政文化3、社会信用研究(包括信用理论、信用机制、信用制度、信用评价内容)七、行政法、公务员(胡海春)1、 论我国公务员的考试选拔机制2、 公务员监督面临的问题及对策研究3、 国家公务员保障机制研究4、 论我国公务员保险制度发展的方向5、 对完善公务员廉政制度建设的思考6、 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完善7、 公务员聘用制度研究8、 中国公务员职务晋升制度的不足和对策9、 公务员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10、 西方文官制度研究11、 我国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基本特点研究12、 公务员保障机制研究13、 公务员制度与行政效率14、 论国家公务员收入的规范化15、 建立健全公务员培训机制16、 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的意义17、 论中国公务员考核制度所存在的问题18、 论中国公务员的退出机制19、 论公务员回避制度研究20、 完善我国公务员的选任制度21、 健全国家公务员的监督制度22、 中西公务员制度比较研究23、 试比较中国古代官僚制度与近代公务员制度之异同24、 公务员管理研究25、 浅析公务员的高薪养廉问题26、 行政法制27、 依法行政

可以的,公共管理毕业论文也可以以历史为基础去进行论文的一个撰写以及进行论文的一个文献引入的。在写这种论文的时候,可以以历史为基点去进行编写,并且在参考文献里面可以找一些历史相关的参考文献然后放进去。然后在论文的内容里面就以那些历史的相关书籍为基础句进行编写。而且在编写的时候要注意查重率的这个问题,也就是说不能完全的复制粘贴,是要加上自己的理解,而且最好就是自己在看着相关的书籍的时候,自己一个字一个字这样子敲进去。所以最后的结论就是公共管理相关专业的毕业论文也是可以写历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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