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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法学期刊作者联系方式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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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法学期刊作者联系方式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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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新的排名分布,2020年中国法学核心科研评价来源期刊(CLSCI)的正式成员将为:《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中外法学》《法学家》《法商研究》《法学》《法律科学》《法学评论》《政法论坛》《法制与社会发展》《现代法学》《比较法研究》《环球法律评论》《清华法学》《政治与法律》《当代法学》《法学论坛》《法学杂志》《华东政法大学学报》《中国刑事法杂志》《东方法学》等22家。说明:RCCSE权威、核心学术期刊排行榜分级标准:分学科、按各期刊的综合评价得分排序并依次分为6个等级:①A+等为权威期刊,即排在最前面的5%的期刊;②A等和A-等为核心期刊,A占各学科期刊总数的15%,即排在5%-20%的期刊;A-占各学科期刊总数的10%,即排在20%-30%的期刊;③B+等为准核心期刊,占期刊总数的30%,即排在30%-60%的期刊;④B等为一般期刊,占总数的30%,即排在60%-90%的期刊;⑤c等为较差期刊,占总数的10%,即排在90%-100%的期刊。

这里有个法律类核心期刊表,希望能有点帮助1、法学研究 2、中国法学 3、法学 4、法商研究 5、政法论坛 6、现代法学 7、中外法学 8、法学评论 9、法律科学 10、法制与社会发展 11、法学家 12、比较法研究 13、环球法律评论 14、当代法学 15、法学论坛 16、政治与法律 17、河北法学 18、法学杂志 19、法律适用 20、行政法学研究 21、中国刑事法杂志 22、人民司法 23、华东政法学院学报(改名为: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24、人民检察 25、知识产权 26、中国法医学杂志 27、中国司法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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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法学期刊作者联系方式

设有“论文”、“评论”、“争鸣”、“判例研究”以及“专题研讨”,此外还有“名家讲演”、“实务热点(hot issues)”等。为鼓励学术批评与学术争鸣,推动中国法学“重论轻评”甚至“有论无评”以及重视“文本中的法律”而忽视“实践中的法律”现象的改观,本刊特别重视“评论”、“争鸣”与“判例研究”的栏目建设,“评论”栏目既包括对法学流派、立论与人物的评论,也包括对法律文本的法理评析,当然也包括对经典法学著作的赏析。“争鸣”鼓励作者之间开展直接的学术批评与反批评。“判例研究”欢迎作者从源于古今中外特别是当代中国法治实践的典型、复杂或者疑难案例或判例中,提炼出具有普遍性或原理性的重大问题,并予以法理解读。“专题研讨”围绕当代中国法学研究与法治实践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专题组稿。“实务热点”欢迎作者就当前中国法治实践中的热点问题进行学理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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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法学期刊作者联系方式是什么

李学尧副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司法原理、法律职业、权利理论与中华法系。主要代表作有《法律职业主义》、《在台独分子和法律人之间:对台湾政界的法社会学研究》、《非道德性:现代法律职业伦理的困境及其超越》和《法的实质化与确定性:规制视野下的劳动权研究》、《超越韦伯命题:历史地理观中的中华法系》等。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一项,是多项国家社科重大攻关项目和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的主要撰稿人、组织写作者,另外还主持和参与省部级以及其它课题十余项。独著、合著学术专著和教材8本。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中外法学》、《法学》等核心期刊上发表十余篇学术论文,有多篇论文被《新华文摘》和《人大复印资料》等媒介全文转载、观点摘录。曾两次获得上海市优秀社科成果二等奖。博士论文《超越法律职业主义》一文2009年获全国百篇优秀论文提名奖。2009年获得上海交通大学晨星B类人才计划资助。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欢迎,2008年曾获上海交通大学“教学新秀”荣誉称号。工作经历12至今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 1至今 上海交通大学教授9 至今 上海交通大学博导2006年7月至9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导2005年8月至2006年7月 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讲师【主要学术任职】中国法学会法理学会理事《法哲学与法社会学论丛》(中国政法大学)编辑【主要研究领域】司法原理、法律职业以及权利理论(劳动权)【教育与学术背景】:5 -1 威斯康辛大学访问学者5 -5 耶鲁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7-7 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主管科研与外事)11 剑桥大学公法中心访问学者2-10 最高人民法院挂职进修2006年10月至6 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 博士后研究2006年5月至9月 澳大利亚拉筹伯大学语言培训2002年9月至2005年6月 浙江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获博士学位1999年9月至2002年6月 浙江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专业 获硕士学位1995年9月至1999年6月 浙江大学法学院国际经济法专业 获学士学位【主要学术交流经历】2006年3月 台湾大学“第六届东亚法哲学大会”,主题发言2005年1月 香港中文大学“当代中国研究”研讨会,主题发言2002年8月至9月 日本京都大学法律系交流【主要教学与学术荣誉】2008年7月 获上海交通大学“教学新秀”称号2006年8月 获第八届上海市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主要课题主持】1.2007年5月至今 主持国家社科基金课题“论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的关系――法律职业准入控制的一种视角”; 2007年至今 主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无道德性:现代法律职业伦理的困境及其超越”2008年3月至今主持上海法学会课题“法的实质化与确定性——规制视野下的劳动权”4.2008年3月至5月 主持完成上海市律师协会委托课题“关于新《律师法》第八条实施细则的建议说明稿”。5.2007年4月至今 主持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资助课题“法律人参政——一种超越职业主义的解读”。6.2004年主持完成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资助课题“在法科生与台独分子之间——对台湾民进党高层的一种法社会学考察”的研究工作;【主要课题参与】1.2008年至今参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社会转型与法律变革研究”(朱勇教授主持)子课题“和谐社会与司法变革研究”(胡云腾教授主持)的研究工作。2.2008年至今参与最高人民法院调研课题“司法成本与司法效率研究”的研究工作。3.2004年至今参与国家社科基金课题“中国法治进程的捷径及其可能性”(孙笑侠教授主持)的研究工作,主要设计人、撰写人。4.2005年至今,参与司法部课题“司法推理与法官思维”(郑成良教授主持)的研究工作。2004年至2005年 参与浙江大学211教育项目“民营经济与制度创新”(孙笑侠教授主持)子课题的研究。2002年至2005年 参与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规划项目“法治主体论——中国法律职业的形成研究”(孙笑侠教授主持)的研究工作。7.2002年参与国家台湾事务办公室课题“遏制台独势力的有关法律措施”的研究工作。8.2001年至2003年 参与司法部课题“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构造与法制建设”(葛洪义教授主持)的研究工作。9.1999年5月至2000年11月 参与国家社科基金课题“行政违法”(胡建淼教授主持)的研究工作。【主要学术论文】1.《法律职业主义》,载《法学研究》2005年第6期。2.《这是一个职业危机的时代吗?——“后职业时期”美国律师职业研究的理论综述》,载《中外法学》2004年第5期。3.《在法科生和民进党之间——对台湾政界的一种法社会学考察》(第一作者,第二作者为冯健鹏),载《法学》2005年第5期;该文为《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05年第4期全文转载;同名文章全文稿载高全喜主编:《大国》,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4.《论法律职业共同体自治的条件》(第二作者,第一作者为孙笑侠),《法学》2004年第4期,该文为中国人民大学复印资料《法理学·法史学》2004年第7期全文转载;主要学术观点分别被《新华文摘》、《山西日报》、《伊犁日报》等媒体转载、摘录。5.《改革与出路:评Deborah L Rhode的<为了正义:重整法律职业>》(第一作者,第二作者为余军),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04年第5期。6.《资本主义的发展与职业蓝图的落空》,载《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哲社版)2006年第1期。7.《论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第二作者,第一作者为张志铭),载《法律适用》2007年第1期。8.《论司法的原初与衍生功能》(第二作者,第一作者为蒋红珍),载《法学论坛》2004年第2期。9.《法治与艺术:论职业法律家显贵的理由》,载《法学》2001年第1期。10.《当代中国的法律职业主义》,2006年3月发表于台北第六届东亚法哲学大会。11.《律师职业定位的原理体系及其批判》, 2007年10月发表于神户大学主办2007国际律师论坛(杭州)。12.《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的关系——一种职业规制的视角》(第二作者,第一作者为郑成良),2006年8月发表于司法部主办的某学术会议(北京)。【主要著作】1.独著,《法律职业主义》,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2.参著,《法治:法律人之治》(孙笑侠等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3.参著,《行政违法研究》(胡建淼主编),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4.参著,《法理学》(陈金钊主编),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5.副主编,《法理学》(郑成良主编),清华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6.参著,《法理学导论》(孙笑侠主编),高教出版社、北大出版社2004年版。【主要讲授课程】给本科生和法律硕士讲授法理学、法律职业伦理与责任、中国法制史等。给法学硕士研究生开设公法基础理论、法律社会学、中国法律思想史等。Curriculum VitaeXueyao Li 李学尧Law School, Shanghai Jiaotong UniversityAddress:Law SchoolShanghai Jiaotong University,800 Dongchuang Road,Shanghai, 200240, PRCCURRENT POSITIONAssociate Professor, Law School, Shanghai Jiaotong UniversityResearch Fellow, Shanghai Institute of Finance & LawResearch Fellow, 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EDUCATIONZhejiang UniversityLLD( PD in Law), Law School, 2005Zhejiang UniversityLLM, Law School, 2002Zhejiang UniversityLLB, Law School, 1999RESEARCH AND WORK EXPERIENCES2006 to Present Associate Professor, Law School, Shanghai Jiaotong University2006 to Present Research Fellow, 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2005 to Present Research Fellow, Shanghai Institute of Finance & L7 to 8 Exchange Student, Law School, Kyoto UniversityRESEARCH INTERESTSLaw and Society, Sociology of Professions, Public Law (Human Rights)PUBLICATIONS(I) Journal ArticlesZhimin Zhang & Xueyao Li, On the Reform of Personnel Classify in Chinese Courts, National Judges College Law Journal, N1, Xueyao Li, Lost of the Professional Project: A Review of Richard LAbel's The Contradictions of Professionalism, Journal of Shanghai University, N1, 2006, Shanghai, CXueyao Li, Legal Professionalism, CASS Journal of Law,N6,2005, Beijing, CXueyao Li & Jianpeng Feng, Between the Lawyers and Taiwan's pro-independence: A Law Sociology Review to Taiwan Political Circles, Law Science,N4, 2005, Shanghai, CXueyao Li, The Legal Profession in the Crisis? A Summarize on the Theory of the Lawyers in Post-professional USA, Peking University Law Journal, N5, 2004, Beijing, CXiaoxia Sun & Xueyao Li, How can the Lawyers win Self-regulation? Law Science, N4, 2004, Shanghai, CXueyao Li & Jun Yu, Public Interest and Professional Ideal: A Review to Rhode's “in the Interests of Justice: Reforming the Legal Profession”, Law and Social Development, N5, 2004, Changchun, CXueyao Li, Why Lawyers Should be Illustrious and Influential? ,Law Science, N1, 2001, Shanghai, CXueyao Li, The Idea of Multi-control and the Principles of the Contemporary Administrative law, Law Journal of Hangzhou University of Commerce, N 3, 2000, Hangzhou, CJiangang Qi & Xueyao Li, The Privilege of Administrative Subject in the Government Contract, Journal of North Middle University of Politics and law, N 3,1999,Wuhan,C )(II) BooksXueyao Li, Legal Professionalism, Beijing: CUPL Press, (Preface and review by Ji Weidong, Professor of Law, Kobe University of J)(III) Book ChaptersXueyao Li, Theories of Administrate Illegal in Japan, in Administrate Illegal, E by Hu Jianmiao, Beijing: Law Press, Chengliang Zheng & Xueyao Li (), Jurisprudence, E by Beijing: Tsinghua University Press, Xueyao Li, The Legal Profession, in Jurisprudence, E by Sun Xiaoxia, Beijing: Peking University Press, 2007 (3th Edition)Xueyao Li, Theories on Justice, in Jurisprudence, E by Sun Xiaoxia, Beijing: Peking University Press, 2007 (3th Edition)Xueyao Li, Lawyers, in Jurisprudence, E by Chen Jinzhao, Beijing: Tsinghua University Press, Lawyers’ Professional Quality), in The Rule of Law as Ruled by Lawyers, E by Sun Xiaoxia, Beijing :CUPL Press, Xueyao Li, How to Keep the Force of Taiwan Independence within Law limits, in Legal Problems about Taiwan, E by Taiwan Affairs Office of PRC, Xueyao Li, Theories of Administrate Illegal in USA, in Administrate Illegal, E by Hu Jianmiao, Beijing: Law Press, Xueyao Li, The Skill Contents of Legal Profession (On the Technical Constitute of the Lawyers’ Professional Quality), in The Rule of Law as Ruled by Lawyers, E by Sun Xiaoxia, Beijing :CUPL Press, (IV) Conferences PapersXueyao Li, On the Ideal Types of Legal Professional Orientation, Readout in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Legal Profession, October, 2007, HChengliang Zheng & Xueyao Li, The Relationship of Judicial Exam and the Legal Education: A View of Professional Regulation, Readout in the Conference on the Judicial Exam, co-organized by Department of Justice of PRC, April, 2006, BXueyao Li, Legal Professionalism in Contemporary China, Readout in 6th East Asian Conference on Philosophy of Law, March, 2006, TXueyao Li, How to Restrain the Taiwan Separatists with Law, paper presented at the Conference on How to Keep the Force of Taiwan Independence, co-organized by Taiwan Affairs Office of the Council, in Research on Law Issues concerning Taiwan, Edited by Taiwan Affairs Office of the Council, April , 2003, BCOURSES & PROGRAMS(I) CJPublic LLegal ELegal History of Traditional China(II) PROGRAMS Non-accountability:The Dilemma of Modern Legal Ethics and Its Overcoming (2006-2008), Post-Doctoral Program in 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 The Relationship of Judicial Exam and the Legal Education: A View of Market Control (2007-2008), Program of National Social Sciences Funds of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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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与法律期刊的区别和联系方式

科技对法律的实施有一定的影响,比如电子证据。同时,科技的进步也有利于法律科学的研究和进步。同时法律能够保障科技的进步,比如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

中文核心期刊与中国科技核心期刊(简称"统计源期刊")之比较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以下简称《总览》)和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ISTIC)出版的《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分别列出的核心期刊表和统计源期刊表是国内作者发表论文应用最广的选刊标准,它们都是经过一定的选刊原则筛选出的高质量的期刊目录,也是科研院所进行学术成果评价时最常利用的参考工具。两者既有关联,又有区别。本文以2004年版《报告》与《总览》为依据,以其中的生物医学类期刊为例,对两者进行比较。1 核心期刊与统计源期刊对某一主题而言,将科学期刊按照其登载相关论文数量的减序排列时,可以分出对该主题最有贡献的核心区以及论文数量与之相等的几个区,位于核心区的期刊称为核心期刊。广义的统计源期刊是指被各类检索系统、数据库等收录而作为其文献统计来源的期刊。《总览》是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学术期刊评价及文献计量学研究"的子课题---中文核心期刊评价研究的成果,研究人员采用文献计量统计与定量评价,同时结合学科专家对定量评价结果的定性评审形成最终研究成果。《总览》所确定的核心期刊表在国内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应用范围比较广泛。《报告》是按照美国科学情报研究所(ISI)《期刊引证报告》的模式,结合中国期刊发展的实际情况,确定了在中国出版(不含港、澳、台)的1576种(2004年版)科技期刊列为《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又称为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学科范畴主要为自然科学领域,是目前国内比较公认的科技统计源期刊目录。因其受科技部委托,带有官方色彩,权威性名列国内首位,人们习惯称其为"统计源期刊",下文所说统计源期刊即指此目录。2 《总览》与《统计源期刊》的相同点1 理论依据相同 两者都以加菲尔德引文分布规律与布拉德福分布规律为理论依据,因此可以认为都是经过严格的文献计量学标准而获得的核心期刊。2 均采用多指标的定性、定量评价指标体系 2004年版《总览》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其中定量评价指标体系由7 个评价指标组成。2004《统计源期刊》评价计量指标选择了期刊引用计量指标与来源期刊计量指标两部分共15项指标。3 两者研究成果均不能作为金标准使用 核心期刊与统计源期刊都是一种相对统计的概念,由于文献计量学理论的局限性、数据采集的不完整性以及统计方法的不全面性,都会使评价出现这样那样的缺点和不足,其研究结果不可能像自然科学那样精密,因此两者只能起参考工具作用,不能作为检验期刊质量的"金标准",过分夸大其作用只会带来负面影响。3 《总览》与《统计源期刊》的区别1 编辑出版单位不同 《总览》由北京大学图书馆与北京高校图书馆期刊工作研究会联合研制而成,属于民间性质;而《统计源期刊》由国家科技部委托中国科技息研究所完成,具有一定官方性质。2 学科分类原则不同 两者都采用分学科统计评价指标数据的方法。学科划分对期刊评价结果影响很大,学科划分过大,小学科学术性强的期刊会被淹没;划分过细,小学科的一般性期刊就会进入核心区。《总览》基本依据《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4版)》划分学科,同时考虑学科期刊的数量、期刊性质等多种因素,共设学科类目74个。《统计源期刊》则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学科分类国家标准和《中国图书资料分类法(第4版)》的学科分类原则,同时考虑综合性期刊情况及各学科期刊数量与学科性质差异,增设了综合类和理工大学、工业综合类、管理学类,对农业学科及医药卫生类学科作了进一步细分,共设55个学科类目。3 期刊的来源与范围不同 《总览》以52种数据库或文摘刊物作为评价指标统计源,统计文献量总计达943万篇,涉及期刊2万种,通过多指标综合评价的定量评价方法及定性评价,取各学科专业期刊数量的15%和进入统计的期刊数量的2%,共评选出1798种核心期刊。覆盖的学科范围广泛,包括社会学科(社会学、政治、法律、军事、经济、文化教育、历史等)与自然学科(医药、农业、工业技术等),但未收录港、澳、台及国内出版的英文刊物。《统计源期刊》来源期刊的选择综合参考了国外重要检索数据库收录国内期刊的情况及国内已有文献计量分析成果、国内大型检索工具、各学会学报及其重要期刊等各种期刊表,并征询了专家意见,每年根据期刊文献的被引用情况等因素对来源期刊表进行一定的调整。期刊入选原则是:①期刊文献的同行评审;②期刊文献计量指标;③期刊的社会和学科影响;④期刊文献是否反映了本学科的研究成果;⑤照顾新兴学科和高技术学科;⑥适当的地区性考虑;⑦在国际和国内的显示度。《统计源期刊》仅包括国内出版的科技类期刊,包括国内出版的英文刊物,但不包含社会学科期刊。4 评价指标体系不同 《总览》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核心期刊选择了52种数据库或文摘刊物作为评价指标统计源,评价指标体系由7个评价指标组成:被索量、被摘量、被引量、他引量、影响因子、被摘率、获奖或被重要检索工具收录。专家定性评审力度大,共选聘1871位评审专家参加了核心期刊的评审。而《统计源期刊》定性评价力度相对小,虽然经过一定的同行评审,但以定量研究为主,强调研究结果的客观性。2004年评价计量指标选择了两部分共15项指标:①期刊引用计量指标:总被引频次、影响因子、扩散因子、引用期刊数、即年指标、他引率、被引半衰期。主要显示期刊被读者使用和重视的程度,以及在科学交流中的地位与作用。②来源期刊计量指标:来源文献量、参考文献量、平均引用率、平均作者数、地区分布数、机构数、国际论文比、基金论文比。通过来源文献的统计分析,全面描述该期刊的学术水平、编辑状况和科学交流程度5 收录期刊数量 《总览》核心期刊表收录期刊总数1798种,其中生物科学类44种,医药卫生类223种。《统计源期刊》收录期刊总数1576种,其中生物科学类51种,医药卫生类423种。223种生物医学期刊既是《总览》中确认的核心期刊,又是统计源期刊。两者在特种医学、耳鼻咽喉、皮肤、神经病学与精神病学、肿瘤学、儿科、妇产科、口腔医学、外科、皮肤与性病等学科类目中所收刊种完全一致。两者收录生物医学期刊类目刊种之比较,见表1,属于《总览》核心期刊而非统计源期刊者,见表2。 表1 《总览》与《统计源期刊》收录生物医学期刊类目刊种比较 学科类目名称 《统计源期刊》(略)6 出版周期不同 《总览》每4年出一新版,出版时间比数据统计大约滞后5年,反映期刊变化不够及时。《统计源期刊》每年更新,能够较快反映期刊发展动态。7 对综合性学科与边缘性、交叉性学科期刊评价效果不同 由于《总览》是分学科评价的,因此综合性和交叉学科期刊会因为刊载的论文学科分散而难以进入核心期刊表。2000年版开始通过增加综合性学科类目,将综合性期刊分散在各学科的数据汇总一起进行评价,产生综合性核心期刊表,较好解决了综合性期刊问题。但边缘性、交叉性学科的优秀期刊进不了核心区的问题仍未能很好解决。《统计源期刊》选择入选期刊时给新兴学科和高技术学科一定考虑,并适当、《中华航海医学与高气压医学杂志》、《中华老年多器官疾病杂志》、《听力学及言语疾病杂志》等边缘性、交叉性学科期刊能入选统计源期刊。4 注意合理使用核心期刊与统计源期刊均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方法,对学术期刊评价比较客观公正,从而成为国内目前比较公认的期刊评价工具。但核心期刊与统计源期刊只是一种相对统计的概念,没有完全绝对的量化指标,其研究成果可以作为评价学术研究成果的参考工具,可以作为读者投稿的参考工具,但如果作为衡量论文水平的绝对标准来用,就可能发生谬误。从个体角度看,发表在核心期刊或统计源期刊上的论文未必每篇学术水平都高,而发表在非核心期刊、非统计源期刊上的文章未必每篇学术水平都低,应该根据评价项目具体情况请学科专家来评价论文本身学术价值。因此,使用两种期刊表时应避免因片面夸大其作用而带来的不良影响。中文核心期刊与中国科技核心期刊(简称"统计源期刊")之比较(2)2007年12月17日 星期一 上午 11:3 期刊的来源与范围不同 《总览》以52种数据库或文摘刊物作为评价指标统计源,统计文献量总计达943万篇,涉及期刊2万种,通过多指标综合评价的定量评价方法及定性评价,取各学科专业期刊数量的15%和进入统计的期刊数量的2%,共评选出1798种核心期刊。覆盖的学科范围广泛,包括社会学科(社会学、政治、法律、军事、经济、文化教育、历史等)与自然学科(医药、农业、工业技术等),但未收录港、澳、台及国内出版的英文刊物。《统计源期刊》来源期刊的选择综合参考了国外重要检索数据库收录国内期刊的情况及国内已有文献计量分析成果、国内大型检索工具、各学会学报及其重要期刊等各种期刊表,并征询了专家意见,每年根据期刊文献的被引用情况等因素对来源期刊表进行一定的调整。期刊入选原则是:①期刊文献的同行评审;②期刊文献计量指标;③期刊的社会和学科影响;④期刊文献是否反映了本学科的研究成果;⑤照顾新兴学科和高技术学科;⑥适当的地区性考虑;⑦在国际和国内的显示度。《统计源期刊》仅包括国内出版的科技类期刊,包括国内出版的英文刊物,但不包含社会学科期刊。 4 评价指标体系不同 《总览》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核心期刊选择了52种数据库或文摘刊物作为评价指标统计源,评价指标体系由7个评价指标组成:被索量、被摘量、被引量、他引量、影响因子、被摘率、获奖或被重要检索工具收录。专家定性评审力度大,共选聘1871位评审专家参加了核心期刊的评审。而《统计源期刊》定性评价力度相对小,虽然经过一定的同行评审,但以定量研究为主,强调研究结果的客观性。2004年评价计量指标选择了两部分共15项指标:①期刊引用计量指标:总被引频次、影响因子、扩散因子、引用期刊数、即年指标、他引率、被引半衰期。主要显示期刊被读者使用和重视的程度,以及在科学交流中的地位与作用。②来源期刊计量指标:来源文献量、参考文献量、平均引用率、平均作者数、地区分布数、机构数、国际论文比、基金论文比。通过来源文献的统计分析,全面描述该期刊的学术水平、编辑状况和科学交流程度5 收录期刊数量 《总览》核心期刊表收录期刊总数1798种,其中生物科学类44种,医药卫生类223种。《统计源期刊》收录期刊总数1576种,其中生物科学类51种,医药卫生类423种。223种生物医学期刊既是《总览》中确认的核心期刊,又是统计源期刊。两者在特种医学、耳鼻咽喉、皮肤、神经病学与精神病学、肿瘤学、儿科、妇产科、口腔医学、外科、皮肤与性病等学科类目中所收刊种完全一致。两者收录生物医学期刊类目刊种之比较,见表1,属于《总览》核心期刊而非统计源期刊者,见表2。 表1 《总览》与《统计源期刊》收录生物医学期刊类目刊种比较 学科类目名称 《统计源期刊》(略)6 出版周期不同 《总览》每4年出一新版,出版时间比数据统计大约滞后5年,反映期刊变化不够及时。《统计源期刊》每年更新,能够较快反映期刊发展动态。7 对综合性学科与边缘性、交叉性学科期刊评价效果不同 由于《总览》是分学科评价的,因此综合性和交叉学科期刊会因为刊载的论文学科分散而难以进入核心期刊表。2000年版开始通过增加综合性学科类目,将综合性期刊分散在各学科的数据汇总一起进行评价,产生综合性核心期刊表,较好解决了综合性期刊问题。但边缘性、交叉性学科的优秀期刊进不了核心区的问题仍未能很好解决。《统计源期刊》选择入选期刊时给新兴学科和高技术学科一定考虑,并适当照顾期刊的地区性。因此诸如《中华男科学》、《颈腰痛杂志》、《循证医学》、《中华航海医学与高气压医学杂志》、《中华老年多器官疾病杂志》、《听力学及言语疾病杂志》等边缘性、交叉性学科期刊能入选统计源期刊。4 注意合理使用核心期刊与统计源期刊均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方法,对学术期刊评价比较客观公正,从而成为国内目前比较公认的期刊评价工具。但核心期刊与统计源期刊只是一种相对统计的概念,没有完全绝对的量化指标,其研究成果可以作为评价学术研究成果的参考工具,可以作为读者投稿的参考工具,但如果作为衡量论文水平的绝对标准来用,就可能发生谬误。从个体角度看,发表在核心期刊或统计源期刊上的论文未必每篇学术水平都高,而发表在非核心期刊、非统计源期刊上的文章未必每篇学术水平都低,应该根据评价项目具体情况请学科专家来评价论文本身学术价值。因此,使用两种期刊表时应避免因片面夸大其作用而带来的不良影响。

法律与科技的关系,若作为法理学问题,应当对其中的根本性问题做出哲学思考。法律对科技的影响,就总体而言与法律在规制社会生活的其他方面上的影响没有根本区别,因此难以独立构成一个法理学问题。改革开放以来,科学技术在我国得到迅速发展,“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已经深入人心。随着科技的发展,有关规制科技发展、推广的法律也日益增多。

科技对法律的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影响法律的内容、形式、传播等;而法律对科技的反作用表现为法律为科技提供规则和秩序,保证科技为人类福祉服务的正确方向等。具体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理解。一、科技对法律的影响作用包括以下六个方面:1、科技的发展影响着立法的内容,成为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依据。2、科技影响法的表现形式和传播方式,使法的表现形式更科学合理,法的信息传播更便利、公开、快捷、准确和充分。3、科技影响法的调整范围,将会导致新的法律部门的出现。4、科学技术影响立法体系、程序和方法,促进立法的专门化、民主化、科学化和高效化,使得法律更具操作性。5、科技影响法律技术和法律调整机制及其执法,促进法律调整机制和执法手段的科学化、公正化、合理化和高效化。6、科技影响法学教育、法制宣传和法学研究的方式和内容,促进法学教育、法制宣传和法学研究方法与内容的更新和发展,增强公民守法的自觉性。二、法律对科技的反作用包括以下六个方面:1、法组织和协调科技活动,为科技活动和科技管理提供民主、科学的规则和秩序。2、法律利用激励原理促进科技发展。3、法调节科技成果应用中产生的利益关系,保证和促进科技成果的合理使用和推广。4、法确认和保障科技活动主体科学研究、发明创造的自由,为科技活动创造自由、宽松、安定的政治和社会环境。5、法协调科学技术与人的各种关系,保证科学技术为人类福祉服务的正确方向。6、推动国际间科学技术合作,促进科学技术的全球共享和高效能运用。

法庭内外期刊的区别与联系

如果楼主以为自己文章质量过硬,可以自己投给那些正规杂志,看他们能不能相中你的稿子!

学术性的:《中国法学》 《中外法学》 《法律适用》等;普及性的: 《民主与法制》 《法庭内外》等。希望对您有用!

期刊都是定期出版的,出版周期有所不同,正规期刊具有双刊号,在新闻出版总署都有备案,常见的期刊有省级期刊、国家级期刊、核心级期刊,期刊论文目前应用非常广泛,不论是评职称还是毕业,期刊论文都是备受认可的。  论文集则有所不同,论文集可以作为某个刊物的增刊,也可以是针对某专业领域出版的文章合集,不论是哪一种形式的论文集,都可以是定期出版,也可以是不定期出版,论文集通常没有刊号,只有书刊号,也就是ISSBN号,论文集有认可的,也有不认可的,因此要区分对待。  论文集的选择需要特别注意,论文集并不是非法刊物,但大多数情况下论文集不受认可,这一点需要清楚,在评职称中很多评职文件中都明确要求了不认可论文集的文章,这种情况下作者就只能选择期刊论文发表了,如果认可的话,也是可以发表的,特别是一些会议论文发表。以上就是论文集和期刊的区分介绍,

是的,自己发的是比较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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