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论文期刊知识库 > 中国历史的法律文献资料汇编怎么写

中国历史的法律文献资料汇编怎么写

发布时间:

中国历史的法律文献资料汇编怎么写

法律史是一门法学和史学的交叉学科。文献不但是学科发展的基础,更是学术进步的源泉。著名历史学家杨志玖曾用“入宝山不空归”来形容接触原始材料对历史研究的重要性。法史研究自然也不例外。 自古以来,书目提要就被视为读书的门径。近代以来,先后出版了多部法制史料的书目提要。1934年,孙绍祖撰成《中国历代法家著述考》,收集历来法学著作572种。1957年,国务院法制局法制史研究室李祖荫、杨清源、汪国堂等依据该局图书室收藏的图书(这部分图书绝大部分为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继承),编成《中国法制史参考书目简介》,收集历来法学著作932部(法律出版社1957年)。1976年,台湾张伟仁先生主持编辑出版了《中国法制史书目》,收集历来法学著作2473部。1978年之后,大陆先后出现了高潮、刘斌《中国法制古籍目录学》(北京古籍出版社1993年)、张伯元《法律文献学》(浙江人民出版社1999年)等著作。 此外,中国政法大学图书馆编《中国法律图书总目》、中国法学会编《中国法学图书馆目录》、北京图书馆《民国时期总书目》法学卷等也收录了一些主要的法制史书目。其中,中国法学会编《中国法学图书馆目录》一书每条书目后都附有详细的馆藏情况,极便于读者查找。 1990年以来,计算机技术发展迅速。国家图书馆等法律古籍的主要收藏单位都纷纷将古籍数据上网。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图书馆也将本馆收藏的珍本法律古籍目录放在了网上。古籍的数字化进程还在继续。相信以后读者可以更多的通过网络查到资料。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第一部资产阶级的民主宪法,提出“主权在民”“三权分立”“责任内阁”的主张,具有反对封建专制制度的进步意义。《宪法大纲》----确立工农民主政权的性质,《双十协定》确立和平、民主建国的精神。

太隆统了列出来也得靠自己悟

回答 您好,我这边正在为您查询,请稍等片刻,我这边马上回复您~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参考文献著录格式: M——专著,C——论文集,N——报纸文章,J——期刊文章,D——学位论文,R——报告,S——标准,P——专利;对于不属于上述的文献类型,采用字母“Z”标识。 希望以上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如果您对我的回答满意的话,麻烦给个赞哦~ 更多1条 

中国历史的法律文献资料汇编

美国:1776年7月4日发表《独立宣言》、《1787年宪法》。法国:1789年《人权宣言》、1804年拿破仑建立法兰西第一帝国颁布了《法典》。

也就那几个,前面已经有人说了,别的也没什么了。《解放黑人奴隶宣言》(美~林肯)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第一部资产阶级的民主宪法,提出“主权在民”“三权分立”“责任内阁”的主张,具有反对封建专制制度的进步意义。《宪法大纲》----确立工农民主政权的性质,《双十协定》确立和平、民主建国的精神。

英国,权利法案法国,人权宣言美国,1789年宪法日本,明治宪法中国,中华民国临时宪法

历史法律文献资料汇编

法律史是一门法学和史学的交叉学科。文献不但是学科发展的基础,更是学术进步的源泉。著名历史学家杨志玖曾用“入宝山不空归”来形容接触原始材料对历史研究的重要性。法史研究自然也不例外。 自古以来,书目提要就被视为读书的门径。近代以来,先后出版了多部法制史料的书目提要。1934年,孙绍祖撰成《中国历代法家著述考》,收集历来法学著作572种。1957年,国务院法制局法制史研究室李祖荫、杨清源、汪国堂等依据该局图书室收藏的图书(这部分图书绝大部分为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继承),编成《中国法制史参考书目简介》,收集历来法学著作932部(法律出版社1957年)。1976年,台湾张伟仁先生主持编辑出版了《中国法制史书目》,收集历来法学著作2473部。1978年之后,大陆先后出现了高潮、刘斌《中国法制古籍目录学》(北京古籍出版社1993年)、张伯元《法律文献学》(浙江人民出版社1999年)等著作。 此外,中国政法大学图书馆编《中国法律图书总目》、中国法学会编《中国法学图书馆目录》、北京图书馆《民国时期总书目》法学卷等也收录了一些主要的法制史书目。其中,中国法学会编《中国法学图书馆目录》一书每条书目后都附有详细的馆藏情况,极便于读者查找。 1990年以来,计算机技术发展迅速。国家图书馆等法律古籍的主要收藏单位都纷纷将古籍数据上网。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图书馆也将本馆收藏的珍本法律古籍目录放在了网上。古籍的数字化进程还在继续。相信以后读者可以更多的通过网络查到资料。

美国:1776年7月4日发表《独立宣言》、《1787年宪法》。法国:1789年《人权宣言》、1804年拿破仑建立法兰西第一帝国颁布了《法典》。

罗马民法大全求助编辑百科名片  罗马民法大全罗马民法大全,是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一世下令编纂的一部汇编式法典,又称查士丁尼法典或国法大全(Corpus Iuris Civilis),是罗马法的集大成者,该法奠定了后世法学尤其是大陆法系民法典的基础,是法学研究者研究民法学不可或缺的重要文献资料之一。  目录  简介  立法结构  查士丁尼法典查士丁尼法学总论查士丁尼学说汇编查士丁尼新律  立法特点简介  立法结构  查士丁尼法典查士丁尼法学总论查士丁尼学说汇编查士丁尼新律  立法特点  展开 编辑本段简介  罗马民法大全,又称查士丁尼法典或国法大全(Corpus Iuris Civilis),是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一世下令编纂的一部汇编式法典,是罗马法的集大成者。   该法典由四部分组成,分别为法典,学说汇纂,法学阶梯以及新律。最后完成于公元530年左右。法典内容为东罗马帝国时期的皇帝敕令,以及权威的法学家对于法律的解释,还有给法律学生当作法学的入门教材等。   在整个编纂工程完成之后,任何对于《民法大全》的评论或者其他立法都被禁止。该法奠定了后世法学尤其是大陆法系民法典的基础,是法学研究者研究民法学不可或缺的重要文献资料之一。编辑本段立法结构  查士丁尼法典  公元526年2月13日,查士丁尼大帝颁布一项敕令,任命特里布尼厄斯组织一个由10名法学家组成的委员会,主席由“圣宫廷”的前司法长官约翰担任。委员会有权力用现存的所有资料,并可加以增删、修订,随后把这些敕令分别标上发布皇帝的名号,以及施行的对象与日期,再按内容分类,按时间先后排列。这部《敕法汇集》在公元529年颁布施行,也就是著名的《查士丁尼法典》。534年《查士丁尼法典》修改后再度颁布。   《查士丁尼法典》共12卷,卷下分目,每目按年代顺序排列敕令的摘录,上面标出颁布敕令的皇帝的名字和接受人的姓名,敕令的末尾注明日期。  查士丁尼法学总论  《查士丁尼法学总论》又名《法学阶梯》,于533年底完成。共分4卷,卷下分目,辑纳了历代法学家的论文,简要阐明法学原理,是学习罗马法学原理的简要教材。  查士丁尼学说汇编  公元530年,查士丁尼再度任命特里布尼厄斯为主席,11名博学、有名望的法学家和从别留托斯、君士坦丁法律学校选出的5名教授为委员,共同将历代罗马著名法学家的著作,分门别类加以搜集、整理并进行摘录,共花费3年时间编成了《学说汇集》,又名《查士丁尼学说汇编》,于533年底颁布施行。  查士丁尼新律  565年法学家把查士丁尼皇帝在法典编完后陆续颁布的168条新敕令汇编成集,称为《查士丁尼新律》。其主要内容属于行政法规,也有关于遗产继承制度方面的规范。编辑本段立法特点  《查士丁尼法典》、《查士丁尼法学总论》、《查士丁尼学说汇编》和《查士丁尼新律》,在12世纪统称为《查士丁尼民法大全》。由于《查士丁尼法典》最早编成,并且是这部《民法大全》的核心,所以一般以《查士丁尼法典》作为这部民法大全的代称。《查士丁尼法典》这一重要法律文献虽然是在西罗马帝国灭亡以后编纂的,但在编纂过程中曾根据当时情况作了加工,所以一般说来它能够反映出罗马帝国全盛时期的罗马法,即“古典时代”的全貌。   《查士丁尼法典》明确宣布皇权无限,维护教会利益,巩固奴隶主的统治地位;法典要求“人人都应安分守法”,否则,要依法给予严厉制裁;法典还特别强调奴隶必须听命他的主人的安排,不许有任何反抗,据此可见,查士丁尼编纂法典的出发点和归宿是完全一致的,他试图通过法律规范的系统化,达到巩固皇权的目的,并运用这个法典来为其挽救奴隶制的统治服务。   《查士丁尼法典》虽然保留了奴隶法,但取消了父母可以把子女卖为奴隶以补偿自己对他人冒犯这一部分;法典肯定了妇女继承遗产的权利;法典强调了基督教的思想统治,确立了君权神授的原则,并详细规定了基督教生活的各个方面,强调了对异教徒的强行改信基督教和镇压的政策,甚至规定了教堂和修道院的规模和生活规则,强化了对隶农的统治;法典也用许多条文严格规定了奴隶与隶农必须无条件地服从他的主人,对不服从者处以重罚乃至死刑,只是由于隶农的反抗斗争才不得不写上释放奴隶的条文。

近代史以1640年英国资产阶级革命为开端1689--权利法案4----独立宣言1787——美国制定“1787年合众国宪法”接着——法国大革命上颁布的人权宣言拿破仑建立法兰西第一共和国之后颁布的“拿破仑法典”林肯政府颁布“宅地法”9颁布‘解放黑人奴隶宣言”1861年俄国废除农奴制,沙皇亚历山大二世不得不签署废除农奴制的法令1917年十月革命世界近代史结束

中外历史上的法律文献资料汇编

排华法案排华法案排华法案!!!!

近代史以1640年英国资产阶级革命为开端1689--权利法案4----独立宣言1787——美国制定“1787年合众国宪法”接着——法国大革命上颁布的人权宣言拿破仑建立法兰西第一共和国之后颁布的“拿破仑法典”林肯政府颁布“宅地法”9颁布‘解放黑人奴隶宣言”1861年俄国废除农奴制,沙皇亚历山大二世不得不签署废除农奴制的法令1917年十月革命世界近代史结束

法律史是一门法学和史学的交叉学科。文献不但是学科发展的基础,更是学术进步的源泉。著名历史学家杨志玖曾用“入宝山不空归”来形容接触原始材料对历史研究的重要性。法史研究自然也不例外。 自古以来,书目提要就被视为读书的门径。近代以来,先后出版了多部法制史料的书目提要。1934年,孙绍祖撰成《中国历代法家著述考》,收集历来法学著作572种。1957年,国务院法制局法制史研究室李祖荫、杨清源、汪国堂等依据该局图书室收藏的图书(这部分图书绝大部分为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继承),编成《中国法制史参考书目简介》,收集历来法学著作932部(法律出版社1957年)。1976年,台湾张伟仁先生主持编辑出版了《中国法制史书目》,收集历来法学著作2473部。1978年之后,大陆先后出现了高潮、刘斌《中国法制古籍目录学》(北京古籍出版社1993年)、张伯元《法律文献学》(浙江人民出版社1999年)等著作。 此外,中国政法大学图书馆编《中国法律图书总目》、中国法学会编《中国法学图书馆目录》、北京图书馆《民国时期总书目》法学卷等也收录了一些主要的法制史书目。其中,中国法学会编《中国法学图书馆目录》一书每条书目后都附有详细的馆藏情况,极便于读者查找。 1990年以来,计算机技术发展迅速。国家图书馆等法律古籍的主要收藏单位都纷纷将古籍数据上网。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图书馆也将本馆收藏的珍本法律古籍目录放在了网上。古籍的数字化进程还在继续。相信以后读者可以更多的通过网络查到资料。

美国:1776年7月4日发表《独立宣言》、《1787年宪法》。法国:1789年《人权宣言》、1804年拿破仑建立法兰西第一帝国颁布了《法典》。

中国历史的法律文献资料汇编在线阅读

<临时约法><中国土地法大纲> <临时约法> 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在孙中山领导下,进行了一系列政治改革和社会改革,临时参议院花了约一个月时间,制定了效力相等于宪法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1912年3月11日,孙中山在南京以临时大总统名义颁布《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分为总纲、人民、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副总统、国务员、法院、附则等7章,共56条。约法是中华民国当时的最高法律,它体现了资产阶级革命“主权在民”的政治原则,它还按照资产阶级三权分立原则,规定了中央制度。为防止袁世凯今后擅自篡改《临时约法》,特地在附则中规定,修改约法,必须“参议院议员三分之二以上或临时大总统之提议,经参议员五分之四以上之出席,出席员四分之三以上之可决”。《临时约法》的颁布是中华民国政治制度史上的一件大事,是中国第一部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性质的文件。它具有积极的进步的意义。《临时约法》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产物,带有鲜明的革命性、民主性。它不仅具有现实的进步意义,在中国宪政史上也占有重要地位。 <中国土地法大纲> 中国土地法大纲》又是中国共产党在总结二十多年土地改革的经验,特别是贯彻执行《五四指示》以来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的。 土地改革是民主革命的基本任务之一,中共成立之初,便开始从事农民运动,探索土地改革的正确方针、政策、路线,至1947年7月,中共中央和各革命根据地先后制定了许多有关土地改革的法规和政策,比较著名的有井冈山土地法、兴国土地法、苏维埃土地法(1930年中国革命军事委员会颁布)、苏维埃第一次全国大会土地法(中共中央提出)、江西省苏维埃政府对于没收和分配土地的条例(1932年12月:日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批准)等,这些法规大都是共产党人在变革土地制度的实践中经验的总结,同时也反映了探索正确上改路线的曲折历程,正是这些土地法经验和教训为中国土地法大纲的制定提供了借鉴。 人民解放军战略反攻开始后,中央工委根据中共中央的决定,在平山县西柏坡村召开了全国土地会议。会议详细地研究了中国土地制度的情况,总结了土地改革的经验,特别是贯彻《五四指示》以来的土地改革经验教训。会议认为解放区贯彻(五四指示)取得了很大成绩,但还存在不少问题。会议后期着重讨论土改政策问题,制定了《中国土地法大纲》,全文共十六条。它的主要内容是,第一,规定“废除封建及半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同时,规定“废除一切地主的土地所有权”。对于富农,只废除其封建式剥削部分,即出租的土地。对于富农经营的土地仍承认其所有权、这就将地主和富农进行了区分。它不仅纠正了《五四指示》对地主照顾过多的不彻底性,而且公开举起了废除封建地主所有制的革命旗帜,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 第二,规定“乡村中一切地主的土地及公地由乡村农会接收,连同乡村中其他一切土地,按乡村全部人民不分男女老幼,统一平均分配,在土地数量上抽多补少,在质量上抽肥补瘦,使乡村人民获得同等的土地,并归各人所有。”这个规定在总体上有利于满足广大农民,首先是贫雇农的土地要求,也可以避免重复历史上“地主不分队富农分坏田”的错误。而且“办法简单,便于实行,易为文化水平低下的农民所接受。同时,地主从党内外进行抵抗可能减少,坏干部钻空子怠工多占果实可能减少”。总之“利多害少”。 第三,规定“分配给人民的土地,由政府发给土地所有证,并承认其自由经营、买卖及在特定条件下的出租的权利”。“保护工商业界的财产及其合法的营业,不受侵犯。”这些规定是完全正确的。 另外,还规定了土地改革的执行机关和执法机关,以及土地分配中的若干特殊问题处理办法。由此可以看出它是一部彻底的、比较完备的土地法大纲。

英国1689权利法案 美国 《独立宣言》《1787年宪法》 法国 1789《人权宣言》《1875年宪法》 德意志《1871年宪法》

《中国法制史》(张晋藩)电子书网盘下载免费在线阅读链接: 提取码: 3385     书名:中国法制史作者:张晋藩豆瓣评分:4出版社:商务印书馆出版年份:2010-01页数:511内容简介:该书收录了中国历史上最完整、最系统以及遗留至今的浩瀚的法律文献与档案资料,雄辩地说明了中华民族对世界法文化宝库的巨大贡献,以及中华法系何以受到各国的尊重,长久地傲然自立于世界法制之林。

英国,权利法案法国,人权宣言美国,1789年宪法日本,明治宪法中国,中华民国临时宪法

  • 索引序列
  • 中国历史的法律文献资料汇编怎么写
  • 中国历史的法律文献资料汇编
  • 历史法律文献资料汇编
  • 中外历史上的法律文献资料汇编
  • 中国历史的法律文献资料汇编在线阅读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