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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学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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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学期刊

有一本就叫法学的

现在法学方面的期刊,一共有600多本,可以选择的范围还是非常广泛的。然后就要看是哪个方向合适,例如:经济法、民法。。。。。然后就是要看级别是不是符合。。。。。这是期刊之家qikanzj给的大致方向的选择法,或许有些笼统,需要比较有针对性推荐的话,还是要向编辑说一下基本情况,按照情况来。

《经济研究》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 北京阜外月坛北小街2号 100836《经济学动态》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 北京阜外月坛北小街2号 100836《财贸经济》中国社科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 北京阜外月坛北小街2号 100836《中国工业经济》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 北京阜外月坛北小街2号 100836《经济管理》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 北京阜外月坛北小街2号 100836《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5号 100732《金融研究》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金融学会 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8号华融大厦 100037《财政研究》国家财政部、中国财政学会 北京市复兴门外三里河财政部内 100820《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市中关村大街31号 100080《经济科学》北京大学经济学院 北京市中关村北京大学法学楼四层 100871《财经研究》上海市武东路321号乙/200434,上海财经大学学术期刊编辑部《财经科学》西南财经大学 四川省成都市光华村 610074《财经问题研究》东北财经大学 辽宁省大连市黑石礁 116025《管理评论》中国科学院研究生学院 北京市玉泉路19号甲 100039《南开管理评论》南开大学 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4号南开经济学院大楼1011室 300071《中国经济问题》厦门大学 福建省厦门市厦门大学 361000《经济评论》武汉大学 湖北省武汉市珞珈山 武汉大学 43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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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经济学期刊

在古典经济学的发展过程中,由于经济研究仍大量涉及社会制度问题,因此对于法律问题的研究并未中断过。 从早期的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到李嘉图,从德国历史学派的罗雪尔到美国制度学派的康芒斯,毫无例外地都在经济研究中涉及到社会法律制度问题。此后,随着20世纪20~30年代新古典经济学主导地位的确立,社会制度问题被视为资源配置问题的既定前提搁置在一旁,作为社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的法律制度问题,在经济学研究中逐渐被冷落。可是,由于在19世纪下半叶大量垄断组织的产生和20世纪30年代经济大萧条的出现,导致了相关国家反垄断法律的陆续颁布和政府在公共事业领域的干预及管制的扩张,因此,与反垄断法律和公共事业管制有关的法律方面的经济研究,仍然在进行。20世纪50年代后期至整个60年代,是法律经济学的初创时期。芝加哥大学教授、芝加哥经济学派重要人物亚伦·戴雷科特(Aaron Director)教授在1958年创办了影响深远的《法律与经济学期刊》(Journal of Law & Economics,由芝加哥大学出版社印发),并和芝加哥大学教授、芝加哥经济学派代表人物之一罗纳德·科斯教授一起担任主编 。科斯于1961年发表了《社会成本问题》一文,标志着法律经济学的问世 。由于上述有关人和事都发生在美国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所以,可以认为,芝加哥大学是法律经济学运动的直接源头。在法律经济学的整个初创时期,法律经济学还不是一门相对独立的学科,法律经济学运动融合在整个新自由主义经济学运动和“经济学帝国主义”扩张运动中。从非主流的角度来看,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的发展在当时呈现出一种“一体两翼”的发展格局。所谓“一体”是指以科斯为代表的产权经济学理论及以交易费用理论为基础的新制度主义经济学;所谓“两翼”是指芝加哥大学经济学博士詹姆斯·布坎南为代表的公共选择理论和芝加哥大学教授加里·贝克尔为代表的非市场行为经济学研究。后两者并不直接以法律经济学研究为目标。重要人物及著作罗纳德·科斯教授是法律经济学初创时期最重要的代表人物,也是法律经济学的学科创始人,其经典之作《社会成本问题》是法律经济学学科创立的里程碑。科斯在《社会成本问题》一文中,通过对外部性问题独辟蹊径的分析,得出结论:当交易费用为零时,不同的产权界定将不会影响资源配置的结果;反之,当交易费用不为零时,不同的产权界定会导致出现不同的资源配置结果。这就是著名的“科斯定理” 。此外,在法律经济学的初创时期,还有两位非常重要的代表人物,一位是阿门·A·阿尔钦,另一位是戈多·卡拉布雷西。阿尔钦在1961年发表了《关于产权经济学》一文,运用效用理论和最大化方法研究了产权制度问题;卡拉布雷西则在同一年发表了《关于风险分配和侵权法的思考》一文,从经济学的视角比较系统地研究了侵权的法律问题。 法律经济学在70-80年代经历了一个蓬勃发展的时期。在这个时期中涌现出许多优秀的代表人物与研究成果,例如:理查德·A·波斯纳与《法律的经济分析》(1973年),沃纳·Z·赫希与《法和经济学》(1979年),A·米契尔·波林斯基与《法和经济学导论》(1983年),罗伯特· 考特和托马斯·尤伦与《法和经济学》(1988年)。同一时期,有关法律经济学的研究机构和学术刊物也纷纷问世,例如:美国爱默里大学的“法和经济学研究中心”和《法律经济学》杂志、迈阿密大学的“法和经济学研究中心”和《法与政治经济学杂志》、华盛顿大学的《法和经济学研究》杂志以及在纽约出版的《法和经济学国际评论》;在英国也成立了“工业法研究会”等机构,仅牛津大学就出版了《工业法杂志》和《法学、经济学与组织研究杂志》。此外,一些著名的大学,例如哈佛大学、芝加哥大学、斯坦福大学、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牛津大学、约克大学、多伦多大学等,纷纷在法学院、经济学院(系)开设法律经济学课程。一些著名大学的老牌法学杂志,例如《哈佛法学评论》、《耶鲁法学评论》、《哥伦比亚法学评论》、《多伦多大学法律杂志》等,也开始纷纷重视法律经济学的研究,刊登有关法律经济学的研究成果。这一时期,法律经济学由于自身的不断成长,已经开始逐渐从新制度经济学中独立出来,成为一门具有比较完善的理论体系的相对独立的新兴学科。重要人物及著作在法律经济学的蓬勃发展时期,芝加哥大学法学院的理查德·A·波斯纳教授是最为杰出的一位代表人物,他的著作《法律的经济分析》是一部类似于法律经济学“百科全书”的经典作品,这部著作在1973年的出版,标志着法律经济学完整的理论体系的建立。同一时期,随着法律经济学理论研究的不断扩展和深入,法律经济学对立法和司法实践的影响也在不断扩大。例如,美国总统里根在1981年任命了波斯纳、博克和温特3位在法律经济学方面颇有造诣的法学家为美国联邦上诉法院法官;同年,还通过并颁布了12291号总统令,要求所有新制定政府规章都要符合成本——收益分析的标准。 进入90年代以后,法律经济学的研究似乎进入了一个比较平和的发展时期,没有出现新一代的 “领军人物”,也没有出现具有明显“突破性”的新论著,研究领域中具有权威性的文献基本上仍是70-80年代出版,并在90年代经过完善、补充、修订的新版著作。在一些重要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许多论文所做的工作大多是对已有论题的深入挖掘。例如,在2000年春季号的《法律经济学杂志》上,用极大的篇幅刊登了科斯、弗利兰德、卡莱因等人的一组文章(共5篇),反思12年前由阿尔钦等人提出的有关费希尔兄弟车辆制造公司与通用汽车公司在1926年的兼并故事,以及相关的资产专用性、长期合同与“套牢”(Hold-up)的关系问题。但是,进一步的观察仍然可以发现,90年代以来,法律经济学的研究还是呈现出一些值得注意的变化,这些变化可能预示着法律经济学运动在新世纪中的发展趋势。90年代以来,法律经济学的研究领域显示出进一步扩大的趋势,“经济哲学”的色彩有所突出,一些学者试图将经济学、法学、哲学三者结合起来研究,使法律经济学的研究领域扩展到更具根本意义的法律制度框架方面,从而推进了法律经济学研究中的“经济法理学” (Economic Jurisprudence)运动。从目前的文献来看,在法律经济学研究领域扩展的过程中,存在着两种不同的学术倾向。

我不能,因为我没有犯法法律经济学(Law and Economics),亦称“法律的经济分析”(Economic Analysis of Law),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发展起来的一门经济学与法学的交叉学科,也是战后当代西方经济学中的一个重要的学术流派。法律经济学的创始人包括美国芝加哥大学的亚伦·戴雷科特、罗纳德·科斯和理查德·A·波斯纳,以及耶鲁大学的圭多·卡拉布雷西、乔治梅森大学的亨利·曼尼(Henry Manne)。其中,亚伦·戴雷科特于1958年在芝加哥大学创办了《法律经济学期刊》(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科斯于1960年在该期刊上发表了文章《社会成本问题》(The Problem of Social Cost),被视为该学科创立的重要标志。

经济与法期刊

法制与经济CN刊号:45-1188/DISSN刊号:1005-0183邮发代号:48-71周期:旬刊出版地:广西南宁主管单位:广西日报传媒集团主办单位:广西日报传媒集团《法制与经济[1]》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由广西日报社主管主办的省级综合性法制类权威理论期刊。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来源期刊,中国期刊网、龙源期刊网、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全文收录期刊。连续荣获“广西优秀期刊”称号,被入选为中国精品期刊资料库的法制与经济精品半月刊。被转载率及学术价值高,深受广大专家、学者及作者、读者的好评。

这本杂志是省级的,我以前评职称用,发过一次,觉得还可以,这本杂志也很正规,有双刊号,而且审核时间挺快的,我当时投稿的邮箱是详细的你问问这位编辑吧,现在网上不可信的太多,这个邮箱我发过,也比较可信

你要发经济类的核心吗消费导刊 《社科纵横》《兰州学刊》《中国商界》都可以

挺好的

经济法的期刊

去核心期刊目录里面找、百度里有!

这个并没有非常严格的标准,一般是以几个期刊数据库的评定标准来划定的。一些顶级的刊物,比如《法学》,《法学研究》,《政治与法律》等等,这些肯定是的。另外还有一些就比较复杂的。问题是核心刊物至少有几十种,是根本看不过来的。学校的说要看这些,其目的在于对现在那个学科的发展进度要有一个基本的了解。一般来说,不可能有人会把所有的刊物来看的。你可以用人大复印资料那一套的,比如你是经济法的,就选人大复印资料的《经济法》这一种,拿最近两三年的来看,基本上就差不多了,人大复印资料是一集合的汇萃,每月一期,一年十二期,人大书报资料中心可以买或者是邮购。很多学校的书店和图书馆里也有,但是全不全就不一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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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刑法期刊

在《法学家》、《法学》、《法商研究》、《刑法论丛》等法学类核心期刊上独立发表专业论文90余篇,其中多篇被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独著《情节犯研究》、《国际刑法中国化问题研究》、《国际反腐败公约与国内法协调问题研究》、《反腐败法律体系构建的中国路径研究》,合著《经济犯罪和经济刑法研究》、《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国际社会治理腐败的法律基石》、《权力制约与反腐倡廉的理论与制度研究》、《当代新型犯罪比较研究》、《刑法案例与学理研究》,翻译《美国联邦刑事法典及其规则》、主编《商业领域犯罪的刑法规制及其防范》、《经济犯罪司法适用疑难问题研究》、《刑事疑案探究》、《刑法:案例与图表》、《企业家刑事法律风险防范》等著作、教材十多部。

是核心期刊《当代法学》杂志创刊于1987年,是一本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双月刊法学学术性理论刊物,国内刊号CN22--1051/D,国外刊号ISSN1003—4781,邮发代号12—342;由吉林大学主管、主办,吉林大学法学院承办。创刊近20年来,繁荣法学学术研究,弘扬法治精神;推动社会法制进程,关注社会热点问题,荟萃学术精品,为宪法、行政法、经济法、民商法、刑法、刑诉法、国际法、环境法、军事法等部门法的法学专家、法学研究的工作者搭建一个学术研究的平台,构建起对国内外进行法学学术交流的窗口,让高层次法律人才脱颖而出,是它一直所秉持的办刊宗旨。 《当代法学》杂志在办刊中,突出以各部门法前沿、热点问题研究为重点的办刊定位,突出杂志自己的特色。主要栏目有:“百家思潮”---传播和评价在学科领域里具有重要价值和普遍影响的尤其是具有原创性的理论、学说、思想;“前沿探索”---探讨法学理论和法律实践中的新兴、热点问题;“学科论要”---就关乎法学学科建设和发展的重要问题陈词立论;“新视界”聚焦传统法律职业研究的盲点,阐幽发微;以及“方法钩玄”、“比较与借鉴”、“立法聚焦”、“实务求真”等十几个栏目。 1992年以来,《当代法学》一直被评为全国法律类核心期刊。并且是CSSCI来源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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