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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行为研究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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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行为研究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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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需一片毕业论文《浅析大学生网上消费行为特征》,,,跪拜。。。。有的出来跳跳。。。

在确定主题词时、新颖。关键词是用作机系统标引论文内容特征的词语。5、出版物信息。(2)所列举的参考文献要标明序号。参考文献应另起一页、版者,另起一行提出-论点结论、关键词或主题词、一篇论文的参考文献是将论文在和写作中可参考或引证的主要文献资料:引言又称前言、醒目,说明选题的目的和意义、论文正文。引言一般要概括地写出作者意图。解决问题-论证与步骤、精;b:关键词是从论文的题名,排在“提要”的左下方:是文章主要内容的摘录,正文应包括论点:作者--标题--出版物信息所列参考文献的要求是、作者,是对表述论文的中心内容有实质意义的词汇,标注方式按《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进行。4。主体部分包括以下内容:(1)引言分析问题-论据和论证,多不超过三百字为宜、提要、论文题目。(短篇论文不必列目录)3。中文:(1)所列参考文献应是正式出版物;d,要对论文进行主题。引言要短小精悍、著作或文章的标题、简练:要求准确,并指出论文写作的范围,依照标引和组配规则转换成主题词表中的规范词语;c。字数少可几十字,以便读者考证、论据。每篇论文一般选取3-8个词汇作为关键词、序言和导言,以供读者检索、提要和正文中选取出来的,列于论文的末尾。6、版期)、目录:a。主题词是经过规范化的词,便于信息系统汇集: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版地、紧扣主题。〈2)论文正文:目录是论文中主要段落的简表、论证过程和结论:正文是论文的主体,要求短,用在论文的开头、完整1

消费者行为与研究论文

网上零售行业消费者行为研究   现代市场营销理论认为,了解市场的需要和欲望,对消费者行为进行分析是企业市场营销的出发点,其最终目的便是开发适销对路的商品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而一个策划完美的营销方案又必须建立在对市场细致周密的调研基础上,市场调研能促使公司及时地调整营销策略,引导营销人员制定出合理的产品推广和促销方案。在数字化科技迅速发展的今天,互联网为市场调研提供了强有力的工具。   一、网上消费者行为分析   消费者行为分析是经济学研究的重要内容,这方面的研究过去主要集中于传统的购物行为,而网上购物与传统的购物活动则有所区别。因此,网上销售商应该多加关注网上消费者行为。   (一)网络消费者类型   进行网上购物的消费者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简单型   简单型的顾客需要的是方便、直接的网上购物。他们每月只花少量时间上网,但他们进行的网上交易却占了一半。零售商们必须为这一类型的人提供真正的便利,让他们觉得在你的网站上购买商品将会节约更多的时间。   2.冲浪型   冲浪型的顾客占常用网民的8%,而他们在网上花费的时间却占了32%,并且他们访问的网页是其他网民的4倍。冲浪型网民对常更新、具有创新设计特征的网站很感兴趣。   3.接入型   接入型的顾客是刚触网的新手,占36%的比例,他们很少购物,而喜欢网上聊天和发送免费问候卡。那些有着著名传统品牌的公司应对这群人保持足够的重视,因为网络新手们更愿意相信生活中他们所熟悉的品牌。   4.议价型   议价型顾客占网民8%的比例,他们有一种趋向购买便宜商品的本能,著名的eBay网站一半以上的顾客属于这一类型,他们喜欢讨价还价,并有强烈的愿望在交易中获胜。   5.定期型和运动型   定期型和运动型的网络使用者通常都是被网站的内容所吸引。定期网民常常访问新闻和商务网站,而运动型的网民喜欢运动和娱乐网站。目前,网上销售商面临的挑战是如何吸引更多的网民,并努力将网站访问者变为消费者。我们认为,网上销售商应将注意力集中在其中的一两种类型上,这样才能做到有的放矢。   (二)消费者网上购物的活动过程   网上购物是指用户为完成购物或与之有关的任务而在网上虚拟的购物环境中浏览、搜索相关商品信息,从而为购买决策提供所需的必要信息,并实施决策和购买的过程。心理学家将消费者的购物活动称作问题解决过程或购买决策的信息处理过程,它一般分为三个阶段:需求确定、购前信息搜索和备选商品的评价。消费者的购买决策过程实际上是一个搜集相关信息与分析评价的过程,它具有不同的行为程度和脑力负荷。   (三)消费者网络信息空间的活动   消费者网络信息空间的认知和任务活动可分为以下三种方式:   1.浏览:非正式和机会性的,没有特定的目的,完成任务的效率低且较大程度地依赖外部的信息环境,但能较好地形成关于整个信息空间结构的概貌。此时,用户在网络信息空间的活动就像随意翻阅一份报纸,他能大概了解报纸信息包括了哪些内容,能否详细地阅读某一消息就依赖于该信息的版面位置、标题设计等因素了。   2.搜索:在一定的领域内找到新信息。搜索中收集到的信息都有助于达到发现新信息的最终目的,搜索时用户要访问众多不同的信息源,搜索活动对路标的依赖性较高。用户在网络信息空间的搜索,就如根据目录查阅报纸,获取某一类特定信息。   3.寻找:是在大信息量信息集里寻找并定位于特定信息的过程。寻找的目的性较强,活动效率最高。例如用户根据分类目录定位于寻找旅游信息之后,他在众多旅游信息中进行比较、挑选等活动。

随着社会的发展,女性的地位不再像从前一样,男尊女卑的时代早已结束,女性无论是在社会还是在家庭,其地位都有显著的提高,并受到各阶层的重视。现在,女性已经成为消费品市场上的主力军,而且正在日益成为影响中国消费品市场消费观念的生力军。可以这么说,女性已经成为中国消费市场的一支主导消费力量。当今中国现代女性生活消费方式已发生根本性变化,正从温饱型消费向发展型、享受型消费转变。她们不仅涉足社交界,而且颇具撞击力地摇撼着商界,呈现出多元化、智能化和个性化的消费特征。因此,对商家而言,深入了解女性消费者的消费心理和行为,就变得越来越重要了。 但是女性消费者有她特殊的消费模式和消费心理。对于女性的消费,有时候并不像营销专家所预测的那样遵循着常见的购物模式,有时他们会把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彻底推翻,有时候他们周密的计划着购物的开销,却往往买回不少自己喜欢却并不真正需要的商品。这些都是基于女性特殊的消费心理所反映出来的。 首先让我们看看女性消费者当前的地位。 女性对家庭消费的影响越来越大。女性在消费市场中的地位比较特殊,她们不仅对自己所需的消费品进行购买决策,而且也是家庭用品的主要购买者。在家庭中,她们同时承担着母亲、女儿、妻子等角色,她们也是绝大多数儿童用品、老年用品和男性用品的购买者。通过网上调查数据显示我们可以看到,超过60%的女性在家庭中负责购买食品和日常用品;在购买家庭耐用消费品时,女性作为主要决策者的比例也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不难看出,女性的家庭、事业观较男性更多地偏重于家庭。因此,女性往往更愿意付出时间和精力致力于建立一个理想的家庭、营造一个舒适的生活氛围。这就要求女性不仅要关心柴米油盐这些家庭日常生活用品,也要关心冰箱、彩电,甚至家用汽车、家庭住宅等这些家庭耐用品。由此可知,女性日益成为购买家庭耐用消费品的主要决策者是必然的结果。 同时还有一点也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越来越多的女性开始拥有家中的掌财权,这也促使他们成为家庭日常消费的主要购买者和决策者。 女性消费者的消费文化及特点 第一,非理性消费占主导。 女性都有过各种各样的非理性消费行为,也就是受打折、朋友、销售人员、情绪、广告等影响而进行的“非必需”的感性消费。这种感性消费并非事前计划好的 ,所购买的商品也非生活所必需的。对于这种“非必需”的感性消费 ,不同的人也有着不同的看法。在男性眼里,它被视为一种透着虚荣的不成熟,而在女性眼里,它却尽显天性可爱;在商家眼里,那意味着无限的商机,而在营销专家眼里,它却那么琢磨不透。 女性的非理性消费有几种不同的表现: 1、受到打折、广告等市场氛围的影响。与女性对促销活动敏感一样,她们对各类广告也比男性敏感。女性对于各类媒体广告的关注程度均高于男性。从媒体接触习惯上来说,女性更容易接受更生动和感性化的媒体,如电视和杂志。而男性常会被一些理性的文字所吸引。女性更习惯于晚上呆在家中,那么电视便会成为她们最易于也是最乐于接受的信息媒介,电视广告自然较平时受到更多女性的瞩目。 2、易受到人为气氛的影响,喜欢跟风。 3、情绪化消费明显。情绪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决定女性消费者买或不买。 第二,通常情况下不为自己的购买行为后悔。在众多情绪化消费中,最让人无怨无悔的是在快乐或心情不好时发生的消费行为,大多数的青年女性不后悔自己为一时的心情好坏所付出的代价,还有部分人认为无所谓,她们认为只要能代表自己当时的心情就是值得的。发工资造成的突击消费也很正常 ,多数女孩子都说不后悔,多数人认为自己在打折驱动下的冲动消费也并不让人太过遗憾。感到后悔程度较高的是受广告影响和销售人员的推荐影响而产生的非必需购买行为 ,不过仍有的女孩子仍坚持说不后悔。可见发生非理性消费后 ,青年女性对受广告和销售人员的影响耿耿于怀 ,而对于自己因心境变化、一时冲动或利益驱动下的选择却并不介意。因此抓住女性的消费心理 ,提供感性、富于激情而又实在的服务 ,将会使商家能够更加有效地吸引内心丰富敏感、消费充满激情的女性消费者。 第三,把逛街作为享受,有喜爱购物的天性。女性对逛街购物的爱好是非理性消费的土壤。 在女性的消费群体中,虽然人们都喜欢购物,但因其所持有的消费观念不同,消费习惯也有所不同。可分为四类群体:1、场所便利型购物。表现为通常选择离家近的商店买东西,不喜欢逛街购物、抑制消费欲望。2、新潮个性化消费型。表现为喜欢尝试新鲜事物,购买商品追求与众不同,对价格因素不是很关注,非常注重自己对商品的感觉,注重个人享受、肯花钱。3、追求品牌档次型。表现为注重商品的牌子 ,喜欢购买名牌产品;有计划的理性消费,很重视商品的档次,购买的商品要有一定的档次。4、追求享受易受影响随意消费型。表现为购物前常没想好买什么东西,看到好的产品就会购买,购买东西易受别人影响。她们喜欢无目的的闲逛,易受他人影响花钱,懂得享受生活,崇尚我行我素的风格。 第四,年轻女性喜欢追赶时髦,引领潮流,同时有人愿意为他们投资。 年轻的女孩子,与其他群体相比,她们评价自己是一个喜欢购物、积极主动进行消费的群体,在赶时髦方面远远超过青年男性和中老年女性,同时她们比较注重享受,但在消费理性化方面自我评价也相当低。 在青年女性的眼里,中老年女性是一个理性的购物群体,购物时注重质量,远胜于款式,她们对自己相当节俭,在为孩子花费上却决不吝惜;相对于年轻群体,她们更趋向于精打细算,注重实用,喜欢购物的程度,低于青年女性。她们“买大件东西就得计划计划。但给孩子花时,比如电脑呀,就不考虑钱,想要就给买。”“对自己的孩子很舍得 ,他们去的有些地方别人觉得很贵的 ,比如说什么少年宫培训啊 ,那些方面很舍得。” 青年男性在青年女性的眼中,是一个更喜欢享受,买东西求重名牌,愿意投资,而少储蓄的群体。青年男性的喜欢购物程度为,远低于青年女性。 相对以上特征来说,女性还有更多的消费特点。比如说,相对于男性来说,她们更加挑剔,对品牌的敏感度不如男性;在细节方面,女性比男性更注重细节,购物时更加细致,更加注重购物环境;另外,在价格方面,女性对价格的变化更为敏感,同时她们还怕承担购买后可能出现的风险。 看来,同为女性消费者,由于其所处城市的文化背景、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不同,在消费观念上也会有所差别,因此在制定营销策略时不仅要“男女有别”,还要“因地制宜”。针对不同消费群体采取差异化的营销策略,才能在更加广阔的市场上成功营销。

汽车消费者行为研究论文

我国现阶段汽车消费心理分析摘要:对消费者需求心理的研究是营销的一项重要的内容,准确的把握消费者的心理,是成功制定产品和销售策略的关键。我国汽车市场容量巨大,但是尚处在起步时期,很多在国外成功的车型到了中国之后出现了水土不服的现象,其原因多是没有很好的把握中国消费者的消费需求心理。本文通过对我国现阶段汽车市场上不同价位区间的车型销售情况研究,探讨我国消费者的汽车消费需求心理。关键字:汽车市场消费心理营销策略随着中国汽车消费的普及以及私人消费的逐步启动,未来的汽车消费市场将更加的平民化和大众化。同时,中国汽车消费市场的竞争也越发激烈,全球各大汽车生产厂商纷纷着陆中国。在中国这个刚刚起步的汽车市场上,厂商除了要关注产品本身的质量、品牌、服务以外,还要对消费者的消费心理进行分析,制定相应合理的营销策略,这将直接关系着车型引进的成败和销售数量的高低。价格是影响需求弹性的一个重要因素,对需求心理的研究也要从价格入手,不同价格区间消费者的需求心理是存在差异性的,这就要求把需求分为不同的价格区间来研究。我们根据我国现在市场上的价格特点把价格区间进行如下分类:低端市场(3万—7万)、中低端市场(7万—14万)、中端市场(14万—2 0万)、中高端市场(2 0万—3 5万)、高端市场(3 5万以上)。低端市场重视价格在低端车市场中,价格是最主要的因素。目前我国的人均GDP约为1000美元,一辆20万元左右的中级轿车,几乎等于人均年收入的25倍。即使是8万元的经济型轿车,售价也在人均年收入的10倍以上。人均GDP达1000美元时,就是轿车进入家庭的临界点,我国基本达到了这个水平。低端市场的潜在消费者属于想买车的人里面最"不舍得花钱"的,这些客户收入不高,凡事都要精打细算。在购买商品的时候都是希望用尽可能少的钱购买到尽可能够用,而且尽可能使用成本低的商品。对于车的需求是在满足日常用车要求的前提下,购车费用和使用成本要尽可能的低,而对于时尚和高技术含量的技术,则能放弃的都愿意放弃。因此价格就成了这个市场中的消费者考虑的首要因素。下面我们用数字来说明这个问题,在2005年的汽车销量排行中,夏利大小通吃,以182466辆的纪录荣登榜首,这款在中国上市将近20年的小型车品牌仍是车市的常青树。那么为什么夏利会有如此好的销量呢?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在于夏利在其所属的市场区间中拥有的价格优势,当然价格是广义的,包括车辆本身的售价,也包括后期的维修保养费用。虽然夏利的车型已经老化多年,但是油耗低,可靠性好,维修方便,服务网点多,造就了夏利很低的使用成本。市场上,夏利的车型主要分A系列和B系列,A系列是老款夏利的小改款,仅改了钻石灯和新款保险杠,采用了新款内饰。B系列则是官方名称为N 3的款式,是老款夏利相对较大的改款,前脸和大灯等装饰件比老夏利有比较大的变化。A系列的价格主要的集中在5万—8万之间,B系列价格主要的集中在4万—5万之间,但实际真正销量大的,还是价格相对低廉的A系列。另一个例子是奇瑞Q Q,作为小排量车型中的佼佼者,Q Q销量2005年超过10万辆,达到60万辆,同比增长近4倍。QQ的售价主要的集中在3万—5万之间,而且造型时尚,配置齐全,大多数买Q Q的人只是为了代步。现在很多城市都禁摩了,而养一个低油耗的QQ全年花费也比养辆摩托贵不了多少,且带壳的Q Q跑起来肯定比摩托舒适多了。甚至有些二级城市把QQ当作出租车来使用。另一款和QQ十分相像的车便是上汽通用五菱生产的雪佛兰SPARK。SPARK是一款品质优良的微型车,它源于韩国的大宇车型,就是现在国内生产的SPARK也有70%的零部件进口自韩国。但是SPARK的销量却远远不及QQ销量的零头,原因就在于SPARK上市初没有对其消费群的需求心理进行准确的分析,照搬了国外成功的车型,以至定价的失败。虽然后来SPARK的价格一降再降,甚至一度赶超Q Q车,但S P A R K的产能不足导致货源紧缺,经销商自然可以加价卖车,而厂家对此扰乱市场行为的监管力度却一直不严,以至SPARK的销量一直上不去。相比SPARK来说,QQ的成功就在于对产品所属区间的很好分析和对消费者需求心理的准确把握,以低价格冲击市场。在7万以下的低端市场目前主要以国产品牌为主。中国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决定了在中国内地的许多城市(尤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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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行为方面的毕业论文

摘 要:从当前大学生的消费现状来看,不少大学生都存在着非理性消费的行为,这对他们的成长成才极为不利,必须要采取合理的措施对大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本文将对当代大学生非理性消费的表现和主要成因加以探讨和分析,并重点论述理性消费行为的引导途径,以期扭转大学生错误的消费观念,促进其形成积极健康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从而真正成为国家和社会需要的高素质人才关键词:大学生;消费行为;理性消费;引导途径近年来,人们的生活水平在逐步提高,大学生的消费观念也有了明显的变化,他们在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方面的投入越来越大,不仅增加了家长的负担,而且高校管理大学生的难度也大幅度上升,大学生未来的发展前景可谓是不容乐观为了转变这一现状,应立即开展大学生消费行为的教育活动,促使社会、学校、家庭形成合力,引导大学生树立理性消费的思想观念,潜移默化的改正大学生的不良行为习惯,致力于培养更多综合素质能力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人才,以实现高校的人才培养目标一、大学生非理性消费的表现符号消费为重,实用消费为轻大学生热衷于追寻时尚潮流,唯恐落于人后,当发现其他同学购买了某些商品时也会下意识的购买同类或者标价更高的商品,以获得精神上的优越感,却忽视了商品的实用价值大学生的这种消费行为通常是非理性的,他们无视了自身是否具备相应的消费能力,只是出于好面子心理才产生消费行为,而所买商品的实用价值普遍不高,这种现象已经成为了当代大学生消费的一种常态物质消费成本远高于精神消费现如今大学生越来越看重名牌,无论是食品还是衣物,他们都倾向于购买大品牌的商品,以彰显自己的优越生活,获得他人歆羡的目光与此同时,大学生的精神生活消费却少之又少,一方面源自于大学生精神消费意识比较淡薄,另一方面是因为大学生在物质消费方面投入成本过高,没有多余的生活费可用于学习和充电,长此以往大学生的精神生活将愈发贫瘠,身心成长发育也会出现失衡状态消费观念过于落后实际上,大学生的消费行为主要取决于他们的消费观念,很多大学生都一味的追捧超前消费,造就了大学生在吃、穿、玩上的高消费,反而将大学生的根本任务抛诸脑后,将大学校园当作是攀比、玩乐的场所,很少关注学习相关的话题,这与大学教育的基本职能相背离,可以说,转变大学生的消费观念已经迫在眉睫二、大学生非理性消费的成因社会不良风气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收入水平的提高,消费需求增长,法制观念深入人心,消费者保护工作亦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从世界各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来看,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只不过是保护消费者法律体系的初级目标,以保护消费者权益来维护市场交易的正常秩序、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稳定才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体系的终极目标和价值所在。所以保护消费者权益途径的利弊,应当以是否有利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是否有益于市场经济的发展、是否有利于社会的稳定为判定标准。为了更好的使消费者权益争议能够得到切实有效的解决,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设定了协商和解、调解、申诉、仲裁、诉讼五种渠道途径。在现实生活中,消费者可根据所碰到情况不同的纠纷,进行选择适用。虽然这几种途径最终的目标是一样的,但是在实践生活中,假如选择不同的途径产生的效果也就会有差别。这不但影响了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而且也影响了法律价值的实现。本文通过对我国现有解决消费者权益纠纷的五种途径进行多层次多方面剖析、比较,提出如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合理方案,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对我国建立和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的一些合理建议。 [要害词] 消费者权益 消费者权益纠纷 仲裁 一、引言 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经济迅猛发展、我国消费者权益问题日益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事件非常突出,侵害消费者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不但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而且打击了合法生产经营者的积极性,令消费者怨声载道,并且损害了国家在国际上的声誉。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的状况如何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社会文明发展程度和法制建设完善程度的重要标志。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先后颁布了一系列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例如《价格法》、《商标法》、《广告法》、《食品卫生法》、《药品治理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尤其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已经成为消费者保护自身合法权利的坚强后盾。本文通过分析、对比《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五种途径,给消费者指出一条如何保护自我合法权益的清楚思路,并在这基础上,给建立和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体系提出一些建议。 二、协商和解 和解是指消费者与经营者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的形式分清责任,取得彼此谅解,最后达成公平合理的解决消费者争议协议的一种方式。协商解决是指在争议发生后,消费者与经营者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有关争议进行协商、交换意见而最终达成解决争议的方案。消费者在发现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或就与自己利益有关的问题与经营者发生分歧时,可以主动与经营者联系,提出自己的要求和看法。这种方式具有简便、高效、经济的特点,且涉及的消费者争议大多数是标的不大,案情比较简单的争议。协商和解在实际生活中最普遍,假如这种方式一旦被接受,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将会受到保护,同时经营者在利润和商誉上也不会受到损害,而且程序简单、节省时间和精力。这种方式对于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秩序稳定都不会产生任何消极的影响与其他的途径相比成本最低,无论是对消费者或经营者,它都不失为一种理想的途径。因而也是世界各国消费者与经营者解决纠纷的首选方式。但是这种方式的效果主要取决于消费者个人的力量和经营者的态度,在双方协商过程中,因双方处于一种互动的关系中,只有双方都遵循老实信用的原则,才能在利益平衡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消费者与强大经营者相比处于弱势地位,无法与具有优势地位的经营者抗衡。假如经营者以消费者的利益为重,就会为消费者解决问题。假如经营者不讲信用,就可能会推诿,逃避责任,那样消费者的利益就会得不到保障。协商和解的缺点就在于缺乏国家强制力,它可能使消费者在碰到不负责任的经营者时候消耗精力、时间而问题仍得不到解决。那样的话就应当寻求其他更好的解决途径。 三、调解 调解指在第三方的支持下,由当事人就有关问题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这是一种民间由来已久的解决方式,其中以消费者协会调解最为正规。消费者协会调解是指消费者和经营者将争议提交消费者协会居中调和,双方相互协商调解,从而达成解决争议的方式。调解不同于消费者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协商和解只有消费者与经营者参加,而调解是消费者、经营者、消费者协会三方参加,由消费者协会居中调解,此时消费者协会不代表任何一方利益,它必须公正的调解;另外消费者协会在调解过程中应当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见,无论调解是否达成协议或怎样达成协议,应当由双方当事人自己协商。假如达成调解协议,即由双方当事人自动履行协议,消费者协会不得强迫履行。消费者协会还可以在调解过程中提供双方当事人解决纠纷的参考方案,但是不能代协议双方当事人做决定。 在我国,消费者协会可谓是联系国家与广大消费者的纽带。各级消费者协会广泛的吸收国家政府机关的代表参加,为消费者协会争取国家对支持消费者保护工作开辟了一条有效道路。续1983年国际消费者组织联盟将每年的三月十五日确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在1984年12月由国务院批准成立之后,全国各省、市、县等各级消费者协会相继成立,目前全国各地已成立消费者协会及相应组织五千多家,每年都要受理全国各地的消费者投诉几十万件,截止2005年3月份、全国消费者协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达到224万多件。消费者协会代表消费者与各方进行交涉、调解,为消费者挽回4亿多元的经济损失。消费者协会受消费者委托时,是代表消费者利益的,是消费者的代理人。受理消费者投诉、为消费者排忧解难、并进行处理是消费者协会直接帮助消费者,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工作。所谓消费者投诉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受到侵害,往往标底金额较小,消费者不愿意花太多的时间、金钱、和精力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但这些小事假如不及时的解决处理,往往又会纵容不法经营者继续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投诉案件并非都表现为争议案件,有时消费者只是希望能够制止某些经营者不正当的竞争行为,并不一定要求经营者给予其赔偿。可以说消费者协会的调解对消费者的合法权利在总体上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它缓解了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的部分冲突,承担了一部分社会负担,也是市场经济建设中不可缺少的润滑剂。不仅在我国,在其他国家、民间社会组织的调解也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途径。但是消费者协会也存在一些弊端,由于消费者协会等民间组织没有法律强制力,实际工作起来没有威慑力度,经常力不从心,使它的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限制。所以往往只有依托于行政机关或者司法机关,来解决那些令人厌恶不讲老实信用、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经营者投诉。 四、申诉 行政申诉是指公民或者法人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而向行政机关提出的、要求行政机关予以保护的请求。行政申诉提出后,由行政机关依法做出处理决定,及行政机关解决一定范围内带有民事性质的争议案件的活动,属于行政裁判行为的一种类型。国家行政机关是国家权利机关的执行机关,目前已制定的法律、法规大多数要由国家行政机关负责行使。行政机关的经济监督,在国家经济监督体系中居于主体地位。在整个国家监督机关的建设中,对完善社会主义法制、依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直接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机关有——负责对一般商品、服务进行综合治理的工商行政治理部门及其分支机构;负责食品、药品、化妆品质量问题的食品卫生部门;负责商品价格或服务收费问题的物价部门;负责商品质量、服务标准、商品计量问题的技术监督部门。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有关行政部门做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并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监督,预防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行为的发生。及时制止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另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8条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治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听取消费者及其他社会团体对经营者的交易行为、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意见,及时调查处理。”因此,国家工商行政治理总局制定了一些相应的行政规章,如《工商行政治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工商行政治理所处理消费者申诉实施办法》等。工商、物价、卫生、质检等行政部门实际履行着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能,促使其成为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途径的主要因素有如下: (一) 从市场经济发展的角度上来看:在市场经济中经营者为了追求自身最高的经济利益,有时会损害社会利益,也包括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假如仅靠市场自身的力量是无法解决的,这就需要政府以“裁判员”的身份出面去维护市场竞争秩序,才能保证市场经济迅速健康的发展。而行政机关对消费申述的解决就是一种对市场经济竞争的维护,大量实践证实这是一种相当有效的维护方式。 (二) 从社会利益的角度上来看:通过消费者向行政部门申述,行政部门能够利用强制的执行力及时地打击那些坑害消费者、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经营者。行政部门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也提高了行政机关的工作效率。尤其是工商行政治理部门承担着对市场流通领域商品进行监督管的重要职责,做好消费者申诉工作,将会为国家的经济宏观调控提供良好数据,为繁荣市场经济打下坚实的基础。假如按《环保法》的立法模式,予工商行政机关行政裁决权,工商行政治理机就能更好发挥其完备的体系与消费者、经营者联系密切的优势、高效地处理权益纠纷、防止纠纷的扩大化、及时制止经营者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 (三) 从消费者利益的角度上来看:要以申诉的方式解决消费者与经营者的纠纷有很多优点;1、以申述的方式解决与协商、调解相比较,申诉的程序比较正规,对于消费者来说可靠性会更强些。《工商行政治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规定了工商行政治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的程序,包括时间规定、回避制度等,这些程序上的规定保证了工商行政治理部门处理行政申诉的正确性和可靠性,所以消费者可以放心地将纠纷交于工商行政治理部门解决。2、以申诉方式解决消费纠纷会更经济。《工商行政治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规定行政申述的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对于小额的消费纠纷,以申诉的方式解决,会更有利于消费者。不会出现赢了官司,赔了钱的后果。3、另外申诉还有高效、快捷的特点。《工商行政治理所处理消费者申诉实施办法》规定,以普通程序解决消费纠纷的时间是60天,对于争议金额较小的消费纠纷可以采用简易程序,花费的时间会更短,同其他保护途径相比效率要高的多些。 五、仲裁 解决消费者争议的另一种方式就是由仲裁机构仲裁。仲裁也称“公断”是指发生纠纷的当事人,自愿将他们之间的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进行裁决的行为。消费纠纷应当以1994年8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简称《仲裁法》)的规定进行。与其他处理消费者纠纷的方式相比,仲裁是由消费者、经营者、仲裁机构三方当事人参加,但是必须有仲裁协议,才能申请仲裁。它是一种准司法活动,并具有公正性、权威性、经济性、快速性、保密性强的优点。 根据《仲裁法》第十五条规定:“仲裁委员会是中国仲裁协会的会员”。仲裁委员会,是指依法成立的有权根据仲裁协议受理一定范围的经济纠纷,进行法院外仲裁的机构。而仲裁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由此可见我国仲裁委员会属非政府民间机构。根据《仲裁法》的规定,我国大中城市,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及有建立仲裁机构需要的其他设区的市,都应设有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没有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因仲裁机构只在设区的市设立,对于其他地区的消费者假如要想以这种方式解决纠纷将会非常的不便利。而且只要有一方不愿意选择仲裁的方式,仲裁机构将不受理。所以这种途径在我国并不被争议当事人看好,现在选择仲裁方式做解决消费纠纷的不太多。 美国是最早尝试通过仲裁方式解决消费者权益纠纷的国家。美国仲裁协会在1968年接受“福特基金会”的资助,设立了“全国解决纠纷中心”,该中心确立了消费者权益纠纷仲裁制度,并开始在全美范围内进行运作。在美国,一些商家往往通过合同约定将仲裁作为解决争议的首选方式,尤其是在汽车销售、金融服务、医疗和其他家庭服务机构,都将仲裁条款纳入合同的必备内容。假如消费者和经营者愿意选择仲裁为解决消费纠纷的途径,将是一种对社会和市场经济都有利的方式。我国某些城市也开始了消费者权益仲裁的尝试。例如从2000年湖州消费者协会成立消费争议仲裁中心以来,浙江湖州市消费争议仲裁中心已经为消费者解决了170多起纠纷。经过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各地消费者协会的努力,在同各地区仲裁委员会协商后,我国已经在河南、山东、河北、浙江、辽宁、等地,设立了以消费者协会为依托的仲裁委员会分支机构,专门受理消费纠纷,尤其是小额消费纠纷案件。当然,消费者权益仲裁机制要想正常发挥作用还需法律制度的认可,必须为现有的仲裁法所接纳,其做出的裁决才具有强制执行力,否则,仲裁裁决的效力将仅相当于现在的调解书,消费者权益仲裁机制也只不过是现有消费者协会协调解的又一翻版而已。 六、诉讼 在我国消费者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决争议。诉讼是解决争议最有力的方式。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其判决具有强制力。另外法院可以依自身职权强制执行生效判决。消费者的诉讼可分为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三种。在这,我们一般讲的主要是民事诉讼。虽然这种途径十分有力度也最有效,但是在实践生活当中出于以下几方面因素考虑,民事诉讼不应该成为解决消费者纠纷的主要途径。 (一)社会利益的角度上来看:以民事诉讼保护消费者权益,只能是保护消费者的最终途径,不应当是首选途径。消费者在寻求诉讼途径解决纠纷时,不仅自身要花掉一定的费用,而且还要花费法院的司法成本费。假如所有的消费纠纷都交由司法机关解决,那么司法机关必然会不堪负重,社会的公共利益也将会受到损害。所以从考虑社会利益的方面看,分散消费纠纷解决渠道,将会更有利于社会的发展和稳定。 (二) 场经济的角度上来看:虽然我国市场经济制度已经有一些完善,但尚未完全走上正规轨道,大量侵犯消费者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充斥着市场,所以必须靠效率高、效果显著的方式调控市场,显然实现这一目标靠行政保护途径要比司法途径更可行些。 (三) 从消费者的利益角度上来看:在我国,一般消费者的权利意识差,当权利受到侵害时往往听之任之、不到万不得已,不愿到法院打官司。而且,一些消费者对法律缺乏了解,加上其所面对的经营者大多数是财力雄厚的大公司。对其是否能够胜诉缺乏信心,害怕打官司后,不仅受到的损害得不到补偿,而且会造成更大的人力、财力的浪费。伴随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力度的提高,非凡是“王海打假”现象的出现,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法律意识已培养起来。依据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消费者在诉讼中的各种开销费用全有投诉者承担。但由于消费者的收益是有限的,既便赢了官司,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规定,最多能得到增加一倍的赔偿金额。对于那些小金额的消费纠纷,消费者要以诉讼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就显然得不偿失。显然诉讼成本高已经成为消费者选择民事诉讼方式维护其合法权益的绊脚石。 随着国家对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不断的完善,非凡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法释[2001]33号)、《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7号)等一些法规的出台,使消费者在民事诉讼领域里有了更明确的法律依据。虽然在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法中有简易程序的规定,但对于争议标的较小,发案又比较多的消费者权益纠纷来说仍显繁琐,消费者往往不堪费时、费力的诉讼拖累。因此,在程序法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我国应当仿效国外设立小额程序,专门受理并解决消费者因缺陷产品造成损害、争议的金额较小的纠纷案件。 七、结束语 通过我们对比、分析维护消费者权益的五种途径。笔者认为现实我国消费者在解决消费纠纷时可根据不同的标的、不同的情况选择其相应的解决途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体系的建立应以行政保护为主,以调解、仲裁为补充,以民事诉讼为最后的渠道。同时加强规范、完善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行政法规章,增强行政执法力度提高其法律层次。抓紧制定消费者援助制度,消费者援助制度实施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行政机构就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违法者的民事责任并赔偿受害者的损失。另外,还可利用社会传播媒介和消费者运动,广泛宣传消费者维权意识,形成“讲诚信、反欺诈”抵制假冒伪劣商品,自我保护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风气。通过社会舆论,使假冒伪劣商品退出历史舞台。随着我国法制化进程向前推进,市场经济逐步完善,消费者维权意识的不断提高。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途径将会更加完备、高效。

大学生消费者行为研究论文

大学生是一个重要的消费群体,大学期间的消费决策以及所形成的品牌信念和品牌态度对企业有重要意义。参照群体是影响大学生消费决策的一个重要因素。本文通过对大学生参照群体种类和影响途径的分析,提出了针对大学生开展营销活动的建议。  关键词:参照群体 大学生消费行为 影响 营销建议  参照群体是影响消费者行为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几乎所有的消费行为都是在参照群体的作用背景下发生的。大学生消费支出的增加以及大学生数量的增加,使得大学生总消费呈现明显的增长趋势。大学期间所形成的品牌信念和品牌态度对毕业后大学生的消费决策有很大影响。但是,目前对大学生消费行为的研究主要侧重于消费结构方面,而对产生这种结构的影响因素研究较少。本文认为,大学生不同于其他社会群体的重要特征:一是群居性,二是大学生来源的广泛性,三是对新事物的易接受性。这些特征透过各种参照群体影响着大学生的消费行为。因此,本文通过参照群体对大学生消费行为影响途径进行分析,由此提出针对大学生营销的改进建议。  大学生的消费特征及其参照群体  大学生的消费特征  发展性消费支出所占比重较大 发展性消费支出是指由于学生对自身发展的需要而进行的投资性消费支出。目前大学生的发展型消费支出主要包括辅导书、辅导班、考证费用、考研费用以及出国费用等。随着高校大学生就业形势的严峻以及对自身发展的高要求,这些消费都在迅猛的增长,使得大学生的消费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大学生中也因此出现了“考证热”、“考研热”等以发展学习为支出的消费热潮。  享受性消费支出充分体现出高档消费和名牌消费的特征 年轻和对新事物很强的接受能力使其消费明显的体现出了追赶潮流的特征,高端产品以及名牌产品成为大学生购买对象。全国学生联合会、新生代市场监测机构和中国青年校园先锋文化有限公司联合公布的《2004中国大学生消费与生活形态研究报告》表明:很多高端消费品进入了大学生的消费图谱, 60%的人拥有手机、27%的人拥有电脑、20%的人拥有PDA、12%的人拥有MP3。该报告指出,我国大学生具有明显的品牌偏好。  大学生中存在的参照群体  大学生的消费之所以变现出这些共同的特征,除了大学生个体的原因之外,其主要原因是大学生中广泛存在的一些与其它社会成员不同的参照群体。参照群体是指该群体的看法和价值观被个人作为他当前行为的基础。按照影响大的变量进行划分可将其分为成员资格、接触类型和吸引力三种。对于大学生来说,最具有影响的应该是接触类型和吸引力。  接触类型指群体成员相互之间人际接触的频繁程度,接触越频繁的群体对大学生消费的影响就越大。大学生中接触频繁的群体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寝室,寝室是大学生生活的基本单位,寝室成员的频繁接触必然会对寝室成员的消费行为造成很大的影响;朋友,大学生在自己的交际圈中发生的友谊关系会使他们形成一个团结紧密的小团体,寝室群体和朋友群体是影响力最强的两个群体,大学生的购物行为往往是这两个群体的共同行为,在购物的时候这两个群体不仅为购买行为提供意见,而且还会通过他们之间的观念来影响约束购买行为;班级,同一个班级的同学其专业的发展有相似性,大学生的发展性消费受班级参照群体的影响较大。  吸引力指某一群体的成员资格受到个人欲求的程度。热望性参照群体就是有吸引力产生的积极参照群体。它是由对某种生活、某种形象、某种文化、价值观的渴望而形成。美国的街头篮球就是一个很典型的例子,热爱街头篮球的人会标榜自己是该群体的人,其行为、形象、价值观等都深受这种文化的影响。共同的目标也可以将一部分大学生聚集到一起,形成一个由吸引力组成的参照群体。大学生处于人生发展的阶段,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奋斗目标。由这些目标而聚集到一起的人,在为这一目标而进行的消费上就会明显的体现出参照群体影响的特征。  另外,网络把大学生聚集到一起,网络游戏、聊天室、即时通讯工具、BBS等都是大学生中存在的虚拟社区平台。由于虚拟社区的进退自由方便,只有当某个人对某件事或某种东西投入了很强的热情时,他才会加入某虚拟社区。因此,一个虚拟社区中存在的成员就会拥有很强的一致性偏好,对于营销者也就具有更大的价值。目前各个高校都拥有论坛,论坛依据内容划分为更详细的小版块,这些都有利于企业发现和识别目标顾客,有利于开展电子商务和网上营销,还可以作为市场调查的舞台。企业如果能够很好的利用这个平台,将得到意想不到的收获。  参照群体与大学生消费行为的关系  参照群体影响大学生消费行为的机制分析  对于不同属性的产品以及不同的产品属性,参照群体具有不同的影响。参照群体对成员的影响有以下一些特点:当产品或品牌的使用可见性很高时,群体影响力就大;商品的必需程度越低,参照群体的影响就越大;个人对群体越忠诚,它就越会遵守群体规范;消费行为与群体的相关性强,群体的影响就大;个人在购买中的自信程度也会影响参照群体的影响力。  表1针对大学生消费种类和决定群体相关性的情景因素进行了分析。从中可以看出,对于大部分产品及其属性的消费来说,都符合了参照群体影响的至少一种情景,参照群体对大学生的消费具有广泛的影响。  参照群体影响大学生消费行为的途径分析  参照群体激发大学生的需求 在大学生中存在这样一种现象,即并不是所有购买的东西都是他们所需要的。每个大学生都属于一定的参照群体,当参照群体的成员拥有该学生没有的某件东西时,就会对他产生影响。作为群体的一个成员,他认为自己理所当然应当拥有这件物品,否则与他的群体身份不相适应。这样即使商品不是他所需要的,他仍然会购买。  参照群体影响大学生对产品品牌的选择 对于同质化的产品来说,品牌无疑赋予了产品新的内涵、新的生命力,对大学生也具有更大的吸引力。大学生倾向于选择与自己的群体身份相适应的品牌,相同的品牌会让他们感觉自己得到所在群体的认可。大学生对移动电话运营商的选择充分体现了参照群体对品牌的影响力。  参照群体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其成员的价值观 经常在一起的人会产生相同的审美观和价值观。在校园里,经常可以看到一个寝室的所有成员都喜欢运动,而另外一个寝室的都喜欢音乐;一个寝室的服装风格是休闲,而另外一个寝室服装风格则是运动。频繁接触的参照群体的影响造成了审美和价值的一致,这种一致性体现在他们消费品的趋同上。  参照群体中意见领袖的作用分析  群体中的意见领袖对大学生的消费有重要影响 意见领袖是指完成为他人为其过滤、解释或提供信息这种工作或角色的人。意见领袖不但可以在人们需要的时候提供建议,而且在人们没有提出要求时,也会主动地提出建议。人们在做出购买决策的时候,往往深受意见领袖的影响。尤其是当这个意见领袖是某方面的专家、所购买产品的介入程度高而且对于个人而言是非专业购买的时候,意见领袖会代为做出最终决策甚至代为购买。  意见领袖对产品或品牌在群体内的扩散影响大 产品生命周期理论将产品划为四个阶段,包括导入阶段、成长阶段、成熟阶段和衰退阶段。不同产品生命周期,在群体内的扩散速度和方式也不同。在导入阶段,企业通过意见领袖来导入产品。产品导入后,随着意见领袖的影响,该产品在群体内传播,进入发展阶段,该过程发展比较缓慢。群体内的沟通又促使产品在群体内部迅速自发扩散,最终进入成熟阶段,这一阶段的速度最快。

下面将会介绍如何增强大学生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所谓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及该权利受到保护时给消费者带来的应得利益,其核心是消费者的权利。而消费者权利——消费者为进行生活消费应该安全如公平地获得基本的食物、衣物、住宅医疗和教育的权利等,实质即以生存权为主的基本人权。保护消费者是发展市场经济的基本任务,是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要求,也是引导市场经济发展方向的需要。切实保护消费者,既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需要,又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方面。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收入水平的提高,消费需求日益增长,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有效地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逐渐成为广大老百姓和政府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而当代大学生正属于社会消费者群体中的弱势群体,在当前形势下,大学生消费维权问题应给以足够的重视与合理的引导,使青年学生能够很好地实现从学生到社会一员的角色转变,懂得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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