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论文期刊知识库 > 出土文物是文献吗

出土文物是文献吗

发布时间:

出土文物是文献吗吗

不一样,文献是书,文物就不只是书了。

作为出土文物,尤其是简牍一类的文物,其特点在于:首先,保存情况差。这些文物在地下埋藏了一二千年,尽管情况有好有坏,一般来说都保存得不好。简牍残断缺损,文字漫漶,是普遍的现象。现在我们知道保存最完整的资料要算是马王堆帛书了(除了敦煌文献),比起其他的发现来讲,保存得太好了。但即使是这样,到现在也还有相当数量的帛书残片的拼对有困难。像保存较差的阜阳双古堆汉墓竹简,出土时已朽烂成几厘米长的薄片,保护、整理都很困难。第二,严重扰乱(这主要是指简牍)。一种是自然扰乱。遗弃的简牍自然不必说——本身就是杂乱的。有意埋藏的简牍,原本多是成卷的,埋藏时间一长,也会因编绳朽断,竹简随地下水位上升或下降而在棺内漂移,致使简牍散乱。还有就是人为的扰乱,如盗墓。自古盗墓之风就长盛不衰,因为它能够使人骤富。墓葬一旦被盗,墓中的随葬品即便没有被盗走,也会受到严重的扰乱破坏。以前的人不了解竹简的重要性,因为那不算宝贝,不像金、银、玉、铜器。因此,往往毁坏严重。像定州汉墓竹简,就是盗墓者在墓中失火,使竹简烧成了木炭。第三,文本本身并不是现代意义上的定本或善本,加之上述的原因,简牍残断缺损,散乱失序(有的本身就是垃圾),文字漫漶,文本的完整性更加受到影响。一般以为,出土文献未经传刻,错误少,所以对用出土文献来订正、校勘传世文献的作用说得多。其实,许多古籍流传到今天,经过后人研究、传刻,鲁鱼亥豕故所难免,但在文字使用上还是规范和完善了。出土文献没有经过这些,虽然免去传刻的讹误,但本身的问题也未得到纠正。在整理马王堆汉墓帛书的时候,文本反映出的错误之多,让人不能理解。后来知道这些东西多是请人抄写的,而且抄写者的文化水平并不高。如张家山汉墓竹简,很多地方都有抄写者的姓名(写在简的末端),而且不是一个人抄写的,所以书写的风格差别很大。漏抄的、错抄的,比比皆是(显然未经过审校。按照我们现在出书的标准,肯定是不合格的)。所以就这个意义上来讲,出土文献不一定都优于今本。另外还有一个重要特点,就是文字的载体主要是简牍、帛书,此类文物的科学保护是一个世界性难题,现在还没有一个根本的解决办法。如何有效保护,这是一个最大的问题。从这里也可以看出出土文献整理出版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出土文献本身存在这么多的问题,是否它们就不重要了。恰恰相反,这些地下出土的材料太重要了。因为我们虽然有二十五史,有这么多的传世文献,但是直接看到古代墨迹的机会太少了,资料也太少了。尽管考古发现一个接一个,走马楼吴简出土后,到现在已全部清理完毕,总数超过13万枚,有字简也有近10万枚,超过以往发现的总和。再加上最近湖南里耶出土的秦代竹简,大概总数超过20万枚;帛书大约有15万字。尽管如此,考古发现的几率还是非常小的。在湖北荆州地区,秦汉墓葬集中的地方,考古人员统计过,出土竹简的墓葬约占已清理发掘墓葬的几百分之一。当然数量是一方面,更主要的还是出土文献内容的重要。出土文献的每一次重大发现都会给学术界带来重要影响。上边提到的甲骨文、敦煌文献、汉晋边塞竹简等是这样,20世纪 70年代以来,如银雀山汉墓竹简、马王堆汉墓帛书、睡虎地秦墓竹简、吐鲁番文书、居延简、张家山汉墓竹简、侯马盟书、悬泉置简牍、包山楚简、郭店楚墓竹简等的发现,更是这样。这样的例子太多了,无法一一说明。出土文献的整理出版历来受到国家的重视,国家古籍整理规划项目中就有专门的“出土文献”一类,许多出土文献的整理项目都被列为国家哲学社会科学重点项目。我们从此类图书获得出版界的最高荣誉——“国家图书奖”的情况,也可看出国家和社会的重视程度。国家图书奖的评奖已举办了五届,获得国家图书奖(包括荣誉奖和提名奖)的有《甲骨文合集》、《睡虎地秦墓竹简》、《殷周金文集成》、《英藏敦煌文献——汉文佛经以外部分》、《上海博物馆藏敦煌文献》、《吐鲁番出土文书》(图版本)、《汉西岳华山庙碑》、《郭店楚墓竹简》、《敦煌变文校注》、《敦煌文献分类录校》、《北京大学藏历代金石拓本菁华》、《纳西东巴古籍译注全集》、《甘肃藏敦煌文献》等。“出土文献”作为国家图书出版中很小的门类,国家给予的高度重视和荣誉是很特殊的。

百分之九十九都是假的。

文物是人类在历史发展过程中遗留下来的遗物、遗迹。它是人类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文物是指具体的物质遗存,它的基本特征是:第一,必须是由人类创造的,或者是与人类活动有关的;第二,必须是已经成为历史的过去,不可能再重新创造的。 所以出土的东西不一定是文物,因为文物必须具有不可创造性。

出土文物是文献吗

不等同,文献是书籍,文物是物品通过一定的方法和手段、运用一定的意义表达和记录体系记录在一定载体的有历史价值和研究价值的知识。所谓文献,文,是文本记载,献,就是口头相传的。文献的基本要素是:有历史价值和研究价值的知识;一定的载体;一定的方法和手段;一定的意义表达和记录体系。人们通常所理解文献是指图书、期刊、典章所记录知识的总和。文献是记录、积累、传播和继承知识的最有效手段,是人类社会活动中获取情报的最基本、最主要的来源,也是交流传播情报的最基本手段。

实物资料是反映历史事件的具体器物,如司母戊鼎,是第一手资料文献资料是记载,描写,评论历史的文字,书籍,卷宗。可能第一手如三国志,可能第二手如资治通鉴

出土文物可靠 因为历史文献的个人主观性比较强求采纳

出土文物是文献吗知乎

实物资料是反映历史事件的具体器物,如司母戊鼎,是第一手资料文献资料是记载,描写,评论历史的文字,书籍,卷宗。可能第一手如三国志,可能第二手如资治通鉴

出土文物可靠 因为历史文献的个人主观性比较强求采纳

文物是人类在历史发展过程中遗留下来的遗物、遗迹。它是人类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文物是指具体的物质遗存,它的基本特征是:第一,必须是由人类创造的,或者是与人类活动有关的;第二,必须是已经成为历史的过去,不可能再重新创造的。 所以出土的东西不一定是文物,因为文物必须具有不可创造性。

所有出土文物都是文献吗吗

作为出土文物,尤其是简牍一类的文物,其特点在于:首先,保存情况差。这些文物在地下埋藏了一二千年,尽管情况有好有坏,一般来说都保存得不好。简牍残断缺损,文字漫漶,是普遍的现象。现在我们知道保存最完整的资料要算是马王堆帛书了(除了敦煌文献),比起其他的发现来讲,保存得太好了。但即使是这样,到现在也还有相当数量的帛书残片的拼对有困难。像保存较差的阜阳双古堆汉墓竹简,出土时已朽烂成几厘米长的薄片,保护、整理都很困难。第二,严重扰乱(这主要是指简牍)。一种是自然扰乱。遗弃的简牍自然不必说——本身就是杂乱的。有意埋藏的简牍,原本多是成卷的,埋藏时间一长,也会因编绳朽断,竹简随地下水位上升或下降而在棺内漂移,致使简牍散乱。还有就是人为的扰乱,如盗墓。自古盗墓之风就长盛不衰,因为它能够使人骤富。墓葬一旦被盗,墓中的随葬品即便没有被盗走,也会受到严重的扰乱破坏。以前的人不了解竹简的重要性,因为那不算宝贝,不像金、银、玉、铜器。因此,往往毁坏严重。像定州汉墓竹简,就是盗墓者在墓中失火,使竹简烧成了木炭。第三,文本本身并不是现代意义上的定本或善本,加之上述的原因,简牍残断缺损,散乱失序(有的本身就是垃圾),文字漫漶,文本的完整性更加受到影响。一般以为,出土文献未经传刻,错误少,所以对用出土文献来订正、校勘传世文献的作用说得多。其实,许多古籍流传到今天,经过后人研究、传刻,鲁鱼亥豕故所难免,但在文字使用上还是规范和完善了。出土文献没有经过这些,虽然免去传刻的讹误,但本身的问题也未得到纠正。在整理马王堆汉墓帛书的时候,文本反映出的错误之多,让人不能理解。后来知道这些东西多是请人抄写的,而且抄写者的文化水平并不高。如张家山汉墓竹简,很多地方都有抄写者的姓名(写在简的末端),而且不是一个人抄写的,所以书写的风格差别很大。漏抄的、错抄的,比比皆是(显然未经过审校。按照我们现在出书的标准,肯定是不合格的)。所以就这个意义上来讲,出土文献不一定都优于今本。另外还有一个重要特点,就是文字的载体主要是简牍、帛书,此类文物的科学保护是一个世界性难题,现在还没有一个根本的解决办法。如何有效保护,这是一个最大的问题。从这里也可以看出出土文献整理出版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出土文献本身存在这么多的问题,是否它们就不重要了。恰恰相反,这些地下出土的材料太重要了。因为我们虽然有二十五史,有这么多的传世文献,但是直接看到古代墨迹的机会太少了,资料也太少了。尽管考古发现一个接一个,走马楼吴简出土后,到现在已全部清理完毕,总数超过13万枚,有字简也有近10万枚,超过以往发现的总和。再加上最近湖南里耶出土的秦代竹简,大概总数超过20万枚;帛书大约有15万字。尽管如此,考古发现的几率还是非常小的。在湖北荆州地区,秦汉墓葬集中的地方,考古人员统计过,出土竹简的墓葬约占已清理发掘墓葬的几百分之一。当然数量是一方面,更主要的还是出土文献内容的重要。出土文献的每一次重大发现都会给学术界带来重要影响。上边提到的甲骨文、敦煌文献、汉晋边塞竹简等是这样,20世纪 70年代以来,如银雀山汉墓竹简、马王堆汉墓帛书、睡虎地秦墓竹简、吐鲁番文书、居延简、张家山汉墓竹简、侯马盟书、悬泉置简牍、包山楚简、郭店楚墓竹简等的发现,更是这样。这样的例子太多了,无法一一说明。出土文献的整理出版历来受到国家的重视,国家古籍整理规划项目中就有专门的“出土文献”一类,许多出土文献的整理项目都被列为国家哲学社会科学重点项目。我们从此类图书获得出版界的最高荣誉——“国家图书奖”的情况,也可看出国家和社会的重视程度。国家图书奖的评奖已举办了五届,获得国家图书奖(包括荣誉奖和提名奖)的有《甲骨文合集》、《睡虎地秦墓竹简》、《殷周金文集成》、《英藏敦煌文献——汉文佛经以外部分》、《上海博物馆藏敦煌文献》、《吐鲁番出土文书》(图版本)、《汉西岳华山庙碑》、《郭店楚墓竹简》、《敦煌变文校注》、《敦煌文献分类录校》、《北京大学藏历代金石拓本菁华》、《纳西东巴古籍译注全集》、《甘肃藏敦煌文献》等。“出土文献”作为国家图书出版中很小的门类,国家给予的高度重视和荣誉是很特殊的。

文物的史料作用 可证实文献之记载,校正文献之谬误,补充文献记载之缺佚对无文字记载的史前社会,文物则是研究、恢复其社会面貌的实物史料文物的证史作用 中国古代文献是中国的文化宝库而丰富多彩的文物,对古文献记载的证实,不仅增加了文献记载的真实性、可靠性与珍贵性,而且又增加了实物资料,成为文献记载的真实见证从另一个角度讲,文物可以证明文献记载的历史将文献和文物密切结合,相互印证,对社会历史各个方面进行深入的研究,会取得更好的效果文物与文献相互印证,相吻合者已不乏其例司马迁在《史记》中,记载了商代的世系河南省安阳殷墟出土的大批甲骨文中对商王世系的记载,经考证与《史记》记载基本相符《史记·孙武吴起列传》中,记载了孙武仕吴孙膑仕齐并各有兵法传世的史实,《汉书·艺文志》中也作了著录此后,《孙子兵法》不传,众说不一山东省临沂县银雀山汉墓中同时出土《孙子兵法》和《孙膑兵法》竹简,从而证明《史记》和《汉书》记载的正确,使自隋代以来的疑问和误传得以澄清《后汉书·礼仪志》 中记载的玉柙 (玉衣)葬制,也由河北、江苏、安徽、山东、陕西、河南、广东、北京等地出土的完整玉衣或玉衣上的玉片及所使用的金缕、银缕、铜缕等得到证实文物的正史作用 在古代,有些史籍在传抄过程中出现错误,有些在流传中缺佚,有些被统治阶级删改等,这就使文物的正史作用有了极其珍贵的价值它的表现是校正古籍记载之谬误,订正史传,纠正错讹在古代,金石学家以金石文字正诸史之谬误,取得了很大成绩但只限于金石,现在可利用各类文物中的资料订正文献记载这就使文物的作用在更大的范围内得以发挥在地方志中对一些古迹的记载,由于时代的限制,缺乏资料,又未实地调查,往往以一些传说为据,使记载失实随着文物考古工作的深入开展,不少已得以澄清,如河北省磁县许多古,在地方志等古籍中称为“曹操七十二疑”,但经文物调查和考古发掘所获得的文物资料(包括墓志)证明并非曹操七十二疑,而是北朝墓群,是东魏、北齐的皇室及王公贵族墓地在古文献中,往往记载一些生产和生活器物的状况,这些记载又往往被认为是它们产生的时间,以导致错误《韩非子》、《周礼》中,有关于髹漆的记载,有人据此认为薄板胎漆器出现于战国中期实际上中国漆器出现于新石器时代,在浙江省余姚县河姆渡遗址即出土有漆器,商代遗址和墓葬中更有多处发现这些出土文物,都校正了《韩非子》和《周礼》的记载文物的补史作用 对无文字可考的历史提供实物资料,以研究和恢复其历史面貌;对有文字记载的历史,则补文字记载的缺佚,以提供比文字记载更丰富多彩的资料中国的各种古籍,是研究不同时期历史的宝贵资料但不可忽视的是正史和其他古籍,受阶级局限和当时条件的限制,有大量史实,特别是关于劳动生产者的史实并未被记载,使为数众多的史实失传,还有不少史籍在历史上散失不传,许多史实被湮没同时,人类社会是一个极为复杂的整体,文献记载的史实,年代愈早的文献,记载的史实愈简略,甚或不予记载,这就使许许多多能说明社会各个方面的史实缺载各个历史时期丰富多彩的文物,完全可以弥补文献记载的不足文物本身储存的信息,可以为研究不同问题提供真实可靠的资料而有文字的文物,如甲骨文金文、竹木简牍、帛书、古写本、古印本、石刻等,更是直接记载了历史的不同方面,保存了大量历史资料,从而使人们得以了解某些方面的真实情况湖北省云梦睡虎地秦墓出土的 5种秦法律文书竹简,其内容远远超过了李悝《法经》的范畴,已具备刑法、 诉讼法、 民法、军法、行政法、经济法等方面的内容湖南省长沙马王堆3号汉墓中出土的帛书中,有5种医书,成书年代都早于《黄帝内经》,在内容上没有五行学说的痕迹,填补了中国早期医学史上的空白文物的史料功能 文物作为实物史料,其证史、正史、补史的作用是开展科学研究,发挥文物作用的第一步在完成第一步工作之后,还要运用这些可信而翔实的资料,研究历史,促进科学文化艺术的发展和经济建设文物史料对专门史的研究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农业史、畜牧业史、 纺织史、 陶瓷史、冶金史、建筑史、交通史、天文史、雕塑史、医药史等专业史的研究,都离不开文物史料,特别是原始社会无文字记载,只有依靠文物史料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对文物的物质成分和所储存的信息了解的越来越清楚,可为专门史的研究和撰写提供更加详细和精确的资料文物作为有形的物体,在绘画、雕塑等一些专门史的研究中,是十分形象生动的实物史料它比文献资料有更加特殊的价值在研究中国传统文化的民族形式方面,文物同样具有特殊价值在研究中只依靠文献资料,只作文字描述,不易给人一个形象概念,若增加文物史料,插图与文字配合,人们一看就清楚了人们从古建筑、绘画、雕塑等形式上,就比较容易了解中国传统文化的民族形式古代文物可为发展中国科学技术和物质文明建设提供有益的借鉴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分析研究古代文物所储存的科技信息,是借鉴的重要内容对古代文物所具有的物质形式,可在研究其科学性的基础上,不断创新中国古代有许多先进的科学技术成果在历史长河中被湮没但运用这些技术所创造的物质财富有些在考古工作中被发现,其中有的经整理研究,用现代科学技术分析检测,已获得了储存在文物中的科技信息,成为发展今日科学技术的借鉴,或为经济建设提供了科学依据中国文物中有大量文物本身就是当时科学技术发展的成果,蕴藏着当时的科学信息对这一类文物的深入研究,特别是用现代科学技术进行分析研究,会为发展今天的科学技术提供信息和资料古代的天文文物和冶金、水利、建筑等方面的文物都程度不同的包含了古代的科学信息在战国时期使用失蜡法铸造铜器,汉代使用土法生产球墨铸铁等,都属于这一类借鉴与促进艺术发展 文化艺术的发展离不开借鉴任何时代、任何地域的文化艺术都是在学习前人积累的知识和文化艺术成果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如书法、绘画艺术,就是在学习前人作品(许多已成为文物)、借鉴前人优点的基础上,创作出具有时代风格和个人艺术风格的书法、绘画艺术的发展是这样,其他文化艺术也莫不如此

不一样,文献是书,文物就不只是书了。

出土文物属于文献吗吗

按照珍贵程度,分为一般文物和珍贵文物两类,后者再分一、二、三级。按自身属性,分为可移动文物和不可移动文物两类,前者包括实物、艺术品、文献、手稿、图书资料、代表性实物等,后者指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等。以上两种都在文物保护法中有规定,是最官方的分类。按来源不同,分为出土文物和传世文物。除了这几种,其他分类法是很难把文物分成两大类的

实物资料是反映历史事件的具体器物,如司母戊鼎,是第一手资料文献资料是记载,描写,评论历史的文字,书籍,卷宗。可能第一手如三国志,可能第二手如资治通鉴

硬片———瓷器、铜器等;软片———书画、古籍等。

文物分类方法,主要有时代分类法、存在形态分类法、质地分类法、功用分类法、属性(性质)分类法、来源分类法等。时代分类法 以文物制作的时代为标准,对文物进行分类的方法。任何文物都产生于一定的时代(年代),这是文物按时代分类的根据。把同一时代的文物集合到一组,进行归类,为进一步研究各个时代的文物打下基础。时代对中国文物分类,总的可分为古代文物和近现代文物。在古代,一般按朝代划分,不是按纪年划分,对文物也是按朝代归类。至于对某一件文物的研究,则尽可能要了解它的绝对年代。古代文物,可分为商代文物、周代文物(或西周文物、春秋战国文物)、秦代文物、汉代文物、魏晋南北朝文物、隋代文物、唐代文物、五代十国文物、宋代文物、辽代文物、金代文物、元代文物、明代文物、清代文物。其中汉、魏晋南北朝等时期的文物,还可按具体的历史朝代详分。史前文物,一般分为旧石器时代文物和新石器时代文物。有的学者还区分出中石器时代文物。存在形态分类法 历史上遗留至今的文物,都以一定的形态存在于某个地方。这里的所谓存在形态,是指文物体量的动与静、直观的存在与隐蔽的存在、存于收藏处所与散存于社会。依文物体量的动与静分类,一般分为可移动文物和不可移动文物。不可移动文物基本上都是文物史迹。古建筑、纪念建筑、石窟寺、石刻、古遗址、古墓葬、近代现代重要建筑、纪念地等,都属于此类。这些史迹一般体量大,不能或不宜整体移动,不能像馆藏文物那样,可以收藏于馆内,并轻易移动。文物史迹不能或不宜整体移动,是从文物史迹整体而言,至于个别文物史迹因特殊情况,则可迁移。一通石碑,原处已无其他建筑,又与周围环境无关,且不便保护,迁移之后不影响它的价值,又好保护,经批准可以移动,迁往它处。在基本建设工程范围内,因工程建设的特殊需要,而必须把一处文物史迹迁走时,经过法定程序批准,可采用科学的办法进行拆迁,按原状复原。山西省芮城县永乐宫、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中共中央旧址,都是这样迁移的。但周围环境已不同了。可移动文物主要是指馆藏文物和流散文物。有石器、陶器、铜器、金银器、瓷器、漆器、玉器、工艺品、书画、古文献等。它们体量小,种类多。可根据其体量的大小和珍贵程度,分别收藏于文物库房,甚至文物囊匣内,并可根据保管、研究、陈列的需要移动,变换地点,这对其本身的价值不仅没有影响,反而能够更好地发挥其作用。质地分类法 以制作文物的材料为标准,对文物进行归类。由于所用物质材料的多样化,根据不同材质进行文物归类,是文物质地分类法的出发点。质地分类法主要用于对古器物的归类,这种方法有着悠久的历史。在馆藏文物的分类中,以文物质地分类比较普遍。一般分为:石器、玉器、骨器(含骨器、牙器)、木器、竹器、铜器、铁器、金器、银器、铅锌器、瓷器、漆器、玻璃器、珐琅器、纺织品、纸类文物等。按质地对器物分类也有它的不足之处,即器物的材料有时并非一种,有的主体与附件分别用两种材料,有的本身就是复合材料制作而成,对此,就要按照约定俗成的办法加以处理。同时也须指出,所谓某种材料质地也是相对而言,是指主要材料。至于物理和化学成分的复杂性,则是另一个问题。功用分类法 以文物功用作为标准对文物进行归类。文物作为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的遗存,在制作时,都是为了一定的目的。任何一处(一件)文物,都有它的用途。在文物分类时,通过对其功用的研究,把功用相同或基本相同的文物聚为一类,形成不同的类别。但文物功用与其形制、种类是分不开的。形制可以看得见,摸得着,形象,具体。功用是内涵,通过形体发挥其功用。某一功用的文物,其时代、质地并不完全相同。农具中既有石质农具、木质农具,又有青铜质地农具和铁制农具;兵器也有石制、骨制、铜制、铁制等。这些质地不同的农具和兵器,其时代也不完全相同。此种分类法,可把某一功用的各种不同质地的文物从早期到晚期聚集到一起,对研究其产生、发展、变化以及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所处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十分有利。对研究专门史有重大价值。属性分类法 以文物的社会属性以及科学文化属性为标准对文物进行归类。在运用此种方法对文物进行分类时,首先要研究文物的用途及深层含义,如古器物中的礼器,供大典、祭祀等使用,就是一种社会属性。明器是古代专为随葬而制作的各种器物,又称“冥器”或“盟器”,常模仿各种礼器、日用器皿、工具、兵器等制作而成,也有人、家畜、禽兽的形象以及车船、家具、建筑物等模型。而制作明器的材料又有木、石、陶、瓷等。但其本质属性仍为“明器”。天文图、圭表、漏壶、日晷、浑仪、简仪、古地图、砭镰、金银医针等等,都是以直接表现科学技术为内容的器物,可称为科技文物,这也是它的属性。供宗教活动的场所、用具及表现宗教内容的物品,如寺庙、法器、宗教绘画等,称为宗教文物,是宗教性质的遗存。民族文物、民俗文物、革命文物都是以其属性划分的。来源分类法 以馆藏文物来源为标准对文物进行归类。该分类法只适用博物馆、纪念馆和其他文物收藏单位。这些单位的藏品都有来源,主要有:拨交、征集、拣选、交换、捐赠、发掘。但在实际分类中,此法并不常用。各种来源的文物,多在文物的账目或卡片上反映出来。价值分类法 以文物价值为标准,对文物进行归类,主要是根据文物价值高低来区分。根据中国文物法规规定,文物史迹,即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古遗址、古墓葬、纪念遗址或建筑物等,依其价值的高低,由各级人民政府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馆藏文物,即石器、玉器、陶器、铜器、铁器、金银器、瓷器、漆器、工艺品、书画等,依其价值高低,分为一级文物、二级文物、三级文物。

  • 索引序列
  • 出土文物是文献吗吗
  • 出土文物是文献吗
  • 出土文物是文献吗知乎
  • 所有出土文物都是文献吗吗
  • 出土文物属于文献吗吗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