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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核心期刊论文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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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核心期刊论文格式

格式要求:1、题目:概括整个论文最重要的内容,一般不宜超过20个字。2、论文摘要:阐述学位论文的主要观点,说明本论文的目的、研究方法、成果和结论,突出论文的创造性成果和新见解,以500字左右为宜。3、关键词:反映论文主旨最关键的词句,一般3-5个。4、目录:论文组成部分的小标题,应标注相应页码。5、引言(或序言):包括本研究领域的国内外现状,本论文所要解决的问题及这项研究工作在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理论意义与实用价值。6、正文:论文的主体。7、结论:明确、精炼、完整,阐明自己的创造性成果或新见解及在本领域的意义。8、参考文献和注释:按论文中所引用文献或注释编号的顺序列注明来源和出处。9、附录:辅助性数学工具、重复性数据图表、使用的符号意义、单位缩写、程序全文及有关说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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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作为国家干预经济之法,必须随着社会经济形势和市场的变化而变化。作为现代性法的经济法,要充分发挥出法的实践功能,必须建立在对其根本性特征的深刻认识与理解之基础上。本文拟从经济法的动态性和政策性入手,整合为经济法之区别于民商法、行政法之显著特征之经济法的相对软性,详细阐述其成因、内容及对经济法实践的意义。所谓经济法的相对软性,主要是指,在经济生活急剧变化的今天,由于受到经济变化的影响,经济立法变动较快,法律规范与经济政策之间的界限不甚明显,较之传统稳健的具有大陆法色彩的其他成文法,显得较为灵活和多变,并且在经济执法或司法中显示出非严格性,所以借助国际法中“软”的概念,取其不稳定、不强硬之意,对经济法法律规范本身的特点进行一些描述。 一、 经济法的动态性 (一) 经济法动态性之界定 法律之稳定性作为法之价值体现,一直以来为学者青睐有加,人们可以凭法而对自己的生活有预期,进而确定自己之行为模式,成为法之社会功能的重要表现。但从本质上说,所有的法律都不是绝对稳定的,因为“稳定性和确定性本身却并不足以为我们提供一个行之有效的、富有生命力的法律制度,法律还必须服从进步所提出的正当要求”,而经济法作为“国家干预经济运行”之法,基于调整对象之多变性,更需适时适度的作出变动,体现出独有之特征。 首先,“市场失灵”的理论给经济法提供介入市场的理论基础。“由于市场缺陷出现的逐步性、阶段性、市场缺陷的相对性以及不同性质的市场缺陷的存在,导致不同时期市场对国家干预的需求在质和量上有差异;又由于干预成本、干预能力及经济法的功能局限等因素使干预的范围不可能一成不变”,因而使干预范围之确定变得相当复杂而有动态性,国民经济的各领域都可能成为国家干预之对象,只是在不同阶段实际受干预的领域不尽相同。 其次,既使市场良性有序的运转,也并非意味市场即静止不变的,而处于运动发展之中,因而国家不必时刻对某种经济关系进行干预,经济法的主体范围会发生变动呈现出一定之动态性。 再次,从经济法之发展趋势来看,深受经济学理论之基础性影响,自上世纪30年代以来的大萧条,凯恩斯革命,大滞涨,占统治地位的经济学思想通过经济政策渗透至经济之法,基于经济学理论之百家争鸣及统治者之选择使用,经济法也呈现出方向性之变动。 故经济法的动态性可界定为:经济法不可一成不变,为了实现国家干预经济之职能,必须随着社会经济形势和市场之变化而变化。 有些学者在界定动态性概念之后,特将动态性与不确定性,模糊性作比,认为 “动态性是具一定客观性,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而不确定性则不可避免带有强烈的主观性色彩”,而且“法的模糊性也是法的一种不确定性,是法的类属边界和性态的不确定性”。然而在法哲学之法的主观性和客观性之观念上我们已知道:我国虽继受前苏联之“法的统治阶级意志说”,但社会生活之实际、客观规律仍是法之生命源泉,脱离了经济基础与人们内心对公平正义之认同,法律的社会功效是会大打折扣,甚至于沦为“恶法”的。故在谈论法之动态性时,就已经包含了法之客观性之基础问题的认同,无需再强调之。 (二)经济法动态性之成因 经济法的外部条件决定之 首先,“市场失灵”的存在。市场经济是一种以市场为基础配置社会资源的经济运行方式,“虽然不具有统一的智力,它却解决着一种当今最大的计算机也无能为力的涉及亿万个未知变量或相关关系的生产和分配问题。”但在市场经济中,价格调节和经济个体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行为在实现资源有效配置和合理使用过程中,仍存在许多问题,即市场失灵。表现在: (1) 市场功能存在缺陷,它在提供公共产品和维护公共利益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公共产品具有强烈的“外溢性”,诸如市场主体可以不付代价地得到外部之经济效益,或由于外部之损害而得不到应有之补偿。而且诸如国防、消防、科教文卫等公共产品,市场机制不能完全提供。 (2) 市场竞争的失灵。价值规律的自发作用往往导致垄断,而垄断在一定程度上反过来就会破坏市场机制,排斥竞争,导致效率降低。 (3) 市场不能实现公正的收入分配。市场交易原则的平等自愿和等价有偿,但由于经济个体的资源禀赋存在差异,收入水平必然会有差异,且价格随供求波动,市场的自发调节易引起收入差距扩大,使财富集中到少数人手中。即成为社会不安定的重大因素。 (4) 市场调节本身存在一定的盲目性。价值规律对市场的调节实际上是一种事后调节,从价格形成、信息反馈到产品生产,有一定的时间差。 (5) 市场信息不对称。市场主体是有限理性的,市场价格的滞后和偏差使信息具有稀缺性,尤其是交易双方不对称的信息分布,会引发主体的投机主义逆向选择的道德风险以及商品市场的劣币驱逐良币。 (6) 存在经济周期。经济周期是个人理性导致集体非理性的最典型例子。在市场体制中,每个市场主体都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没有一个主体在主观上为市场的宏观效率负责。也就是说,市场是一个没有“大脑和心脏”的机体,因此运行过程中方向的迷失在所难免。 市场失灵是在市场发育过程中逐步显现的,随着经济结构、经济规模、市场成熟度的变化而波动,从而呈现出“动态性”。故对此进行干预的经济法也必然具有动态性的特征。主要为调整的手段具有综合多变的特征。 其次,“政府失败”的存在。主张运用政府宏观调控手段干预经济的各种经济理论,基于一种认识:即政府比单个经济主体掌握更多的信息,在某种意义上是说政府是一个全知全能的单一主体,故而可以有效消除单个主体在从事经济活动中的试行错误。但上世纪70年代“大滞涨”之事实表明,与市场机制的运作失灵一样,政府也存在失灵。其根本原因在于强调政府对经济实施高强度干预的主张,过于夸大了政府的能力。在现代科学技术水平的制约下,政府还不具备足够的能力去准确收集信息,并由于政府自身的偏好,异化的政府可能不能形成与整个社会的要求相一致的社会偏好。因而政府事实上很难做到能够在最合适的时机、以最适当的强度实施对经济的干预。而且,即使作为理论概念的政府能作到这一点,也难以保证具体政策制定者和执行者对政府意志之忠实贯彻,这将带来巨大的成本。 故应有谨慎认识政府作用之基础上,承认政府对经济之干预,使政府对经济的干预既能使这种干预的成本最小,又能有效弥补市场机制本身的不足。即存在一潜在边界,政府不能越界行事。反映到经济上,表现为经济法的调整范围之不固定性:当市场出现失灵时,需要将原本不属于经济法调整的对象纳入调整范围,表现为一定之扩张性。当市场失灵因国家干预而得到弥补后,由于政府失灵的客观存在,政府就要收回“干预之手”,经济法之调整范围因而收缩,表现出一定之回复性。 2 经济法的自身品格决定之 首先,经济法的动态性是由经济法宗旨决定的。经济法的宗旨是“政府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对经济运行进行协调,以促进经济稳定增长,保障经济公平与社会公平,实现经济与社会的良性运行与协调发展。”为实现此宗旨,经济法将其着眼点放在社会经济运行的各种具体变动因素对宏观经济的影响即社会经济的整体发展上,而不像民商法之着眼于价值规律在微观经济领域的运用上。而且从时间上看,市场机制具有较强的稳定性,而社会和市场中的各种具体变动因素则具有较大的波动性,多变性。故针对这些变动因素的国家干预也必然具有多变性。 其次,经济法的动态性也是由经济法性质决定的。现在多数学者对经济法之界定为社会法性质,以期弥补无法纯粹将之纳入公法、私法之困境。但由乌尔比安对公私法之界定并佐之以史尚宽先生关于现代公私法之观点:公法调整政治关系以及国家应当实现的目的,有关国家的稳定;而私法调整公民个人之间的关系,为个人利益确定条件和限度,涉及个人福利。可以认为经济法带有强烈的公法性质,其任何一种经济法律关系都体现出国家公权力的存在。与行政法之“有限政府”的控权法不同,经济法之授权法性质又给予经济法的调整手段和途径以较大的空间,时时与民商法等私法耦合,这就决定了经济法变动性的程度要大于民商法这类纯粹的私法。因为作为私法的民商可以以主体之相互合意在法律界定的范围内排除法律、政府的积极介入,民商法之调整手段可具有原则性统领意义,具体由各多姿多彩的市民生活丰富之,具有强大的包容性。而国家作为经济法律关系的一方主体,其权利和义务的运用不允许随意变通,社会经济的变化导致旧的经济法的不适应,不能由经济法律关系主体靠合意去克服,而只能通过经济法的变动去克服。 (三) 经济法动态性之内容 变动性 如前所述,经济法在调整手段、调整范围、调控主体等一系列方面随经济社会之变动而变动,故此不加以赘述。 扩张性与回复性 经济法作为国家干预经济之法,基于弥补行政法之介入经济生活之无能力,有限政府“限权”之功能而为国家的经济管理职能的操作运用而“授权”,是国家运用公权力对私权利之干预。一方面,在市场失灵时,对那些在市场正常时不应由其干预之经济关系进行干预,触及市民社会内部运作,这是对民商法的缺陷的弥补,是必要之“扩张”;另一方面,作为常态的宏观调控,经济法赋予调控主体的国家经济管理职能,保证其宏观调控权力来源的合法性。但只要是权力就具有扩张性,具有管理扩大化的倾向,这也是动态性之表现。 但在我国之特殊国情之下,“有限政府”之观念尚未完全建立或深入人心, “官本位”统治长达二千多年,国家运用起经济法之扩张性功能时得心应手,市民社会也长于依赖国家之干预,对防范来自国家之越权侵害缺乏怵惕之心,甚至认为理所当然。因而强调经济法之回复性就更为重要,也即保持政府干预之“度”的问题。 对于第一方面的扩张性,应从经济法对调控时间、调控力度、调控手段之明确和程序性规定来防范公权之界越。而对于第二方面的常态扩张性,就应从“控权法”角度理解经济法,转变“政府管一切”的观念,附责任于权力之后,启动权力即意味着责任之“达摩克利斯之剑”的高悬,以达到经济法的回复性。 相对稳定性 任何法律若失去稳定性,必难以实现其指引行为的社会功能。“一个完全不具稳定性的法律制度,只能是一系列仅为了对付一时性变故而制定的特定措施。它会缺乏逻辑上的自恰性和连续性。”经济法具有动态性,但也是一个个相对稳定且具有延续性继承性的经济法律制度才构成了经济法发展的历史。

有公式、有图、有表比较容易发表些,论文首先符合发表要求。

1、标题:标题应简明扼要,主题明确,一目了然,突出论文主题。一般不超过20个字。2、作者署名:作者署名置于题名下方,包含所在单位、邮编等。3、摘要:摘要内容和一般格式:(1)目的:说明论文要解决的问题及其起源、由来。(2)方法:说明研究时间、参加完成研究的人数和研究的主要方法。(3)结果:说明研究内容中主要结果,包括数据和统计学检验结果。(4)结论:说明主要结论,包括直接的临床应用。注意: (1)中文摘要一般不宜超过200~300字;外文摘要不宜超过250个实词。摘要可为独立一段。摘要中不用图、表、化学结构式、非公知公用的符号和术语。 (2)关键词:关键词是从论文中选取出来用以表示全文主题内容信息的单词或术语。每篇论文选取3-8个词作为关键词,以显著的字符另起一行,排在摘要的左下方,中间不加标点。为了国际交流,应标注与中文对应的英文摘要、关键词。 (3)引言:引言(或绪论),用在论文的开头。引言一般要概括地写出作者意图,说明选题的目的和意义,并指出论文写作的范围。引言要短小精悍、紧扣主题。不要与摘要雷同,不要成为摘要的注释。一般教科书中有的知识,在引言中不必赘述。 (4)资料与方法。 一般资料:研究对象的基本信息。研究方法:常采用观察组与对照组相比较。也可为独立的观察研究对象。 统计学方法:采用何种软件,哪种统计分析方法进行数据统计分析。4、正文 (1)核心期刊论文格式要求正文篇幅一般在5000–10000字不等,包括简短引言、论述分析、结果和结论等内容。文字太少就不能充分展开论述。文中出现的外文缩写除公知公用的首次出现一律应标有中文翻译或外文全称。 (2)文中图、表应有自明性,且随文出现,并要有相应的英文名。文中图的数量一般不超过6幅。图中文字、符号、坐标中的标值和标值线必须写清,所有出现的数值都应标有明确的量与单位。文中表格一律采用”三线表”。 (3)文中有关量与单位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用单个斜体外文字母表示(国家标准中专门规定的有关特征值除外;如要表示量的状态、序位、条件等,可对该单个字母加上下角标、阿拉伯数字以及”′””^”等),避免用中文表示。 (4)正文章节编号采用三级标题顶格排序。一级标题形如1,2,3,…排序;二级标题形如1,2,3,…排序;三级标题形如1,2,3,…排序;引言不排序。5、参考文献 (1)核心期刊论文格式要求有专著(M),论文集(C),报纸文集(N),期刊文章(J),学位论文(D),报告(R),标准(S),专利(P),其他未说明文章(Z)。 (2)参考文献如为专著,项目包括:作者姓名 书名 版本 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参考文献如为期刊,项目包括:作者姓名 版本 年 月 卷(期)~年 月 卷(期) 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 (3)参考文献如为电子文献,项目包括:作者姓名 电子文献题名 文献出处或网址,发表或更新日期6、作者信息 包括作者简介(100字以内),出生年月,性别 ,毕业院校, 学历,主要研究方向。作者联系方式,包括: 地址, 邮编,电话,(含手机)E-mail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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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要求说明白些。方方面面。

一、经济法基本原则提出的理论依据和背 景 在我国,经济法学界已经一致承认经济法 是一个独立的法的部门,整个法学界绝大 多数人也承认经济法在法的体系中的地位 是确立的。 法律部门是“按照法律规范自身的不同性 质,调整社会关系的不同领域和不同方 法等所划分的不同法律规范的总和”。① 法律所调整的对象无非是以各种形态为表 现形式的社会关系,包括政治关系、经济 关系、文化关系、宗教关系等等。法律部 门就是以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内容作 为依据来划分一部法律属于哪个部门的。 那么,一个法律部门地位的确立,必须有 其特有的调整对象。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在国家调节社会经 济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简称国家 经济调节关系,或国家经济调节管理关系 ”。②具体分为:宏观调控关系,微观规 制关系,国有参与关系,对外管制关系, 市场监督关系五个方面。③而且,经济法 的调整对象同其他法的部门的调整对象是 可以分开的。 与此同时,我国经济法的立法工作紧密结 合国民经济的调整改革,对一些重要的经 济关系和经济活动准则制定了一大批经济 法律和法规。调整经济关系的规范性文件 体系已初具规模,为经济法学体系的建立 和完善奠定基础。 法的分类(divisions of the law)是指“ 在任何一个已有合理的,成熟的理论和已 形成内容丰富的原则和规则的法律体系中 ,法学家为了评注和研究的方便,总是把 所有规则分成一定数量的部门和次部门, 并不断寻求合适的方法对它们进行归类和 分组”。④由此可见,法的部门的确立和 法的分类必须具备另一个条件——“形成 内容丰富的原则”。民法作为一个完善和 重要的法的部门,有以《民法通则》为核 心的规范性文件体系,有平等、自愿、公 平、诚实信用、公序良俗、禁止权利滥用 等基本原则。相对应的,经济法作为一个 新兴的法的部门,也应该有其基本原则和 核心基本法。二、关于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学说 明确经济法原则的含义是评判学说的前提 和基础。法律原则是“法律的基础性真理 、原理,或是为其他法律要素提供基础或 本源的综合性的原理或出发点”。⑤基于 这个论述,笔者认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应 当是能够全面反映它所调整的社会经济关 系的本质和内在规律,寓存于整个经济法 体系中的指导思想。首先,经济法的基本 原则不是一成不变的。法律作为其工具性 的一面,是为统治阶级的需要而服务的。 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国家主权者有不同的 利益追求,那么经济法所调整的国家经济 调节关系也会有不同的变化,其指导性原 则也就随之变动;第二,经济法的基本原 则是带有国别色彩的,英美为主的西方国 家的经济法往往着重于国家干预,而我国 需要的是开放自由的市场,防止行政垄断 的干预;第三,原则必须是高度概括性的 ,若确立得过于具体化,就是属于法律规 则的范畴了。 当前学术界提出的一些基本原则主要有⑥ :按客观经济规律办事的原则;坚持发展 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非公有制经济共同 发展的原则;国家宏观调控与市场机制相 结合的原则;实行责、权、利相结合和国 家、集体、个人利益相统一的原则;兼顾 公平和效率的原则;经济民主和经济法制 相结合的原则;促进和保障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健康发展的原则;经济效益和社会效 益相结合的原则等等。三、经济法基本原则的确立 上述学者提出的观点,有其可取的部分, 如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结合的原则,我 国经济法学界一般认为,传统民法强调“ 私法优先”,传统行政法强调“公法优先” ,而经济法则是将私法和公法放在“互为 优先”的地位。这个“互为优先”反映的即 是一种社会本位思想,即个人利益和国家 利益的兼顾;然而像坚持发展社会主义公 有制,保护非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原则 就不应该作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因为这 个思想不仅仅是经济法要贯彻的,同时 也是商法、行政法等部门法都应坚持的, 故应该将其视为宪法原则。笔者认为,经济法基本原则的确立,主要 是以下四方面的内容。 第一、协调经济原则。市场管理法,如反 垄断法律制度、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票据法律制度、证券法律制度等等都是国 家对经济的调整管理,“国家之手”在经济 关系中的作用是协调本国经济,完善产业 结构。在调整过程中应该遵循客观的经济 规律,注意客观经济条件和国际经济形势 的变化,主动灵活地发挥经济法的调节作 用。 第二、效率公平原则。“效率是社会能从 其稀缺资源中得到最多东西的特性;公平 是经济成果在社会成员中公平分配的特性 。”⑦从经济学角度分析,效率和公平往 往是不能兼顾的,一项政策的出台和实施 要么重效率轻公平,要么重公平轻效率。 经济法的作用就在于用法律的形式保护整 个国民经济的效率和公平。在某一个阶段 可以促进其中的一面,但就整体而言必须 兼顾二者。 第三、利益兼顾原则。要贯彻利益兼顾原 则必须正确处理以下四个关系:正确处理 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国 家与劳动者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正确处 理企业与劳动者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正 确处理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利益关系。⑧经 济法的任务就在于坚持国家整体经济利益 ,兼顾地方、企业、个人等各种利益,实 现社会整体利益最大化。 第四、可持续发展原则。坚持可持续发展 战略是我国现代化建设需要考虑的重大课 题。经济的发展涉及到资源的开发利用, 废弃物的排放,环境保护和治理等一系列 社会性问题。因此,经济法必须强调坚持 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不能为眼前的利益而 牺牲长远利益。四、经济法基本原则确立的意义 上述四个原则是相辅相成的统一整体,联 系着各个经济主体的利益分配,贯穿了国 家调控经济的全部过程,使当前利益与长 远利益得到结合,具有重要作用。 首先,基本原则的确立,巩固了经济法作 为一个独立法的部门的地位,完善了经济 法学理论体系,有利于抵制“大民法观念” 和“经济法学说”,有力驳斥“经济法没有 理论”的观点。 其次,在实务上,原则的确立为经济法规 则提供了基础和出发点,对新法律法规的 制定具有指导意义,对理解经济法律具体 条文亦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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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1、字数要求3000字左右。2、封面格式3、排版格式(1)纸张:A4纸,单面打印。(2)标题:三号黑体字加粗。(3)正文各标题用小四号宋体字加粗,内容则用小四号宋体字。(4)参考文献四个字用小四号宋体字加粗,参考文献内容用五号宋体字,其格式按毕业论文参考文献的格式书写。常用参考文献书写格式如下:a、期刊类格式:作者.文章名.期刊名称,出版年份.卷号(期号):起止页码。b、书籍类格式:作者.书名.版次(第一版应省略).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份:起止页码。c、论文集类格式:著者.题名.编者.论文集名.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份:起止页码。d、学位论文类格式:作者.题名.保存地:保存单位,年份。(5)页眉页脚小五号宋体字居中。(6)页面设置。页边距:上下左右均为5厘米;行间距为5倍行距;字符距离:标准。不同的期刊要求不一样,如果普通期刊,在百分之二十五到三十之间,省级期刊在百分之十五到二十五之间,国家期刊,在百分之十到百分之十五之间,如果是核心期刊,一般在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之间。要求1、在文后的参考文献表中,各条参考文献应按其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用阿拉伯数字连续排序。注意一定要按在文中出现的顺序编号。2、文后参考文献表中的中文参考文献请改为中英文对照。3、文后期刊类、会议论文集中的参考文献表中的英文期刊名称、会议论文集名请写全称。4、各类参考文献请严格按照“二、各类参考文献写法”中的标点符号写。

格式要求:1、题目:概括整个论文最重要的内容,一般不宜超过20个字。2、论文摘要:阐述学位论文的主要观点,说明本论文的目的、研究方法、成果和结论,突出论文的创造性成果和新见解,以500字左右为宜。3、关键词:反映论文主旨最关键的词句,一般3-5个。4、目录:论文组成部分的小标题,应标注相应页码。5、引言(或序言):包括本研究领域的国内外现状,本论文所要解决的问题及这项研究工作在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理论意义与实用价值。6、正文:论文的主体。7、结论:明确、精炼、完整,阐明自己的创造性成果或新见解及在本领域的意义。8、参考文献和注释:按论文中所引用文献或注释编号的顺序列注明来源和出处。9、附录:辅助性数学工具、重复性数据图表、使用的符号意义、单位缩写、程序全文及有关说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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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类核心期刊论文格式

一、毕业论文(设计)的装订顺序依次为封面、诚信承诺书、目录、中文摘要与中文关键词、英文摘要与英文关键词、正文、注释(可选)、参考文献、致谢。二、毕业论文(设计说明书)编写要求1、封面(采用学校统一印制的封面纸)具体内容包括:题目名称、系别、专业名称、班级、学生姓名、学号、指导教师和论文完成时间等。题目名称应简短、明确、有概括性,必要时可加副标题。字数一般不宜超过20个汉字。(注意封面题目与论文正文的题目要一致)2、诚信承诺书诚信承诺书要单独一页,背面空白。3、目录目录按毕业论文(设计说明书)顺序分三级层次编写,要标明页数,以便阅读。目录中的标题应与正文中的标题一致。4、摘要摘要是毕业论文(设计说明书)内容的简短陈述,应以简要文字介绍研究课题的目的、方法、主要内容及主要结果或结论,字数约为300~500字。摘要前以“[摘要]”作为标识。5、关键词关键词是反映毕业论文(设计说明书)最主要内容的词语或术语。关键词数量一般为3~5个。关键词前以“[关键词]”作为标识,关键词之间用“;”分隔。(中文标题、摘要、关键词与英文标题、摘要、关键词各占一页,详见《论文格式》)6、引言或前言等可选内容,笔者认为有必要可写则写,不写亦可。7、正文正文应充分阐明毕业论文(设计说明书)的观点、原理、方法等。正文应分层深入,逐层剖析,并按层设分层标题并编号。标题序次结构采用下列形式:(1)经济管理类毕业论文用:一、 (一) (1) ①…… 依此类推(2)理工设计类毕业设计和外语类毕业论文用:1 1 1 1…… 依此类推注释主要对文中某一特定内容作必要的解释或说明,可夹在文内(加圆括号),也可排在页末或篇末。序号用带圆圈的阿拉伯数字表示。正文中引述他人的观点、统计数据或计算公式应注明出处,并尽量在句末右上角标注参考文献的编号。毕业论文(设计说明书)中的表格应统一编序(如:表4),也可以逐章单独编序(如:表2—3)。表格编序必须连续,不得重复或跳跃。表格的结构应简洁。各栏都应标注量和相应的单位。表格内数字须上下对齐,相邻栏内的数值相同时,不能用“同上”、“同左”和其它类似用词,应一一重新标注。表的标题和序号置于表格上方中间位置。插图应连续编序(如:图5),也可以逐章单独编序(如:图3—8),图的序号必须连续,不得重复或跳跃。图的标题和序号置于图下方中间位置。标点符号应符合GB/T15834-1995《标点符号用法》的规定。量的单位应符合国务院《关于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等文件的规定。毕业论文(设计说明书)中测量、统计的数据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公历的年、月、日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如:2009年4月5日,农历的年、月、日一律用汉字,如: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七日。经济管理类论文正文字数原则上不少于6000字,外语专业用外文撰写的毕业论文正文字数不少于3000字。8、参考文献参考文献反映了毕业论文(设计说明书)的参考材料来源。引用文献必须在文中引用处体现出来,并按顺序编号。所列参考文献资料来源不得少于6项。常用参考文献的书写格式如下:⑴期刊:[序号]作者.题名[J].期刊名称,出版年份,卷号(期号):起止页码.⑵书籍:[序号]著者.书名[M].版次(第一版应省略).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份:起止页码.⑶论文集:[序号]著者.题名[C].编者.论文集名.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份:起止页码.⑷学位论文:[序号]作者.题名[D].保存地.保存单位,年份.⑸专利文献:[序号]专利所有者.专利题名[P].专利国别:专利号,发布日期.⑹国际、国家标准:[序号]标准代号,标准名称[S].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份.⑺报纸文章:[序号]作者.题名[N].报纸名,出版日期及期号(版次).⑻电子文献:[序号]作者.电子文献题名[EB/OL].电子文献的出版或可获得地址,发表或更新日期/引用日期(任选).9、致谢主要对在完成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给予帮助较大的指导老师、领导、同学等表示谢意,字数一般不超过500字。三、毕业论文(设计说明书)的排版格式要求1、排版要求为:页面统一采用A4纸,页边距为左7cm,上、下、右均为2cm。毕业论文在左侧装订。2、“目录”二字用小二号黑体,字间空一个汉字,居中;目录内容采用小四号宋体,5倍行距,下空一行为各层次标题及其开始页码,页码放在行末,目录内容和页码之间用虚线或点连接。往下另起一页接 “题目”及“摘要”。3、论文题目为二号黑体字,居中。论文题目下空一行打印摘要,“摘要”二字为小四号黑体,居左排列,摘要内容为小四号宋体5倍行距。摘要内容下空一行打印关键词,“关键词”为小四号黑体,其后具体关键词采用小四号宋体,各关键词间用“;”分隔,结束不用标点符号。中文的“摘要”、“关键词”内容与英文的“摘要”、“关键词”内容要单独分页打印装订。4、标题:第一层次标题以小二号黑体,居中打印,标题下空一行;第二层次标题,以小四号黑体居左空两个汉字字符排列;第三层次标题,以小四号黑体居左空两个汉字字符排列等。5、正文:采用小四号宋字体、行间距为5倍行距,页码设置为页脚1厘米,居中排列。6、图、表的题名为小四号宋字体。7、“注释”小三号黑体,居中排列,字间空一个汉字字符。“注释”各项内容用小四号仿宋字体,5倍行距。注释排在正文篇末空两行。8、“参考文献”用小三号黑体,居中排列。参考文献各项内容用小四号仿宋字体,5倍行距。“参考文献”要单独一页排版。9、致谢“致谢” 小三号黑体,居中排列,字间空一个汉字字符。致谢内容要单独一页排版。四、打印要求所有材料要求单面打印。

《经济问题》自1979年创刊以来,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发展起来,一直以来是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及全国优秀经济期刊,在经济理论学术界的影响日益扩大。 本刊热忱欢迎各界人士订阅《经济问题》,它将是您的良师益友,给你知识的启迪和思想的丰收。本刊也欢迎各界人士,踊跃投稿,同时投稿要注意一下问题: 本刊侧重编发经济学理论、宏观经济理论、数量经济学等方面的文稿。一般要求文稿有实证分析研究,理论逻辑性要强。 来稿要求: (1)所投稿件要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理论创新性,论点要明确、论据要充分、数据要可靠、要求逻辑严谨,文章通顺; (2)文稿一般要求字符8000-10000字符,论文标题在20字以内; (3)计量单位要以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为准,要正确使用标点符号,表格设计要合理,图片要清晰; (4)论文摘要要围绕文章所阐述的观点,内容,结论写,不可写成内容提要; (5)文稿脚注一般为说明性的,参考文献一律放文后,按国家出版物有关规定正确书写,并表明序号,直接引用要表明页码; (6)文章标题,作者署名、单位及所在地区城市、论文摘要,关键词均要有中英文对照; (7)来稿要有:姓名、工作单位、出生年、籍贯、性别、职务、职称研究方向等个人信息,要注明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以便联系。更多你可以去他们网上了解。

说实话,核心很难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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